第44章
作者:金里      更新:2020-10-26 20:06      字数:4301
  赵林松不理会她的问题,继续对她说:“从这里上公交车,坐到终点站,然后买大巴的车票,不要去一线城市,不要住旅店,不要使用身份证,记住了吗?”
  鹿呦呦没说话,疑惑的神色越来越深。
  赵林松叹了口气,有些无可奈何地说:“别这么看着我,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我也算是你的堂哥,你以前也姓过赵。”
  鹿萍从新加坡回国之后,没过多久就嫁了人,那人和赵林松的父亲是兄弟,虽然鹿呦呦是抱养的孩子,和他没有任何血缘关系,但也算是兄妹一场。
  回想起自己曾经做过的那些助纣为虐的缺德事,赵林松恨不得一巴掌扇死自己。
  人活一世,果然不能作恶太多,否则,真不知道会不会坑到自己家人身上。
  他目送着鹿呦呦上了公交车,看到女孩用那双清纯而明亮的小鹿眼睛,隔着车窗看着他,又朝他挥了挥手,赵林松不由得回想起二十年前的光景。
  那时他只有十五岁,某天刚一回家,就看到一个明艳动人的二十三岁女人跟在他的小叔身后,浅浅地笑着,温柔得像一汪水,一双清明透亮的小鹿眼睛含着笑,竟生出了一种夺人心魄的魅力。
  那时互联网刚刚起步,国内的电脑设备并不发达,家里没人知道鹿萍的过去,但是赵林松知道。
  他一直都很喜欢电影,所以总会去关注这些东西,就连小众的新加坡国际电影节他也有所了解。
  如果说,他的爱好和天赋让他对电影这个行业感兴趣,那么鹿萍的存在就坚定了他进入这个行业的决心。
  高考时,赵林松不顾全家人的反对,去学了导演,支撑着他如此叛逆的动力,就是想再现那一届新加坡国际电影节最佳女主角的锋芒。
  只可惜,时移世易,美人迟暮。
  他偶然间从陈冰时那里得到了这个消息之后,便马不停蹄地扔掉所有的工作,赶回星灵,谢天谢地,他终于见到了鹿呦呦。
  赵林松眯了眯眼睛,看着公交车渐渐远去,然后给梁宇堂打了个电话。
  至少,让他帮助她的女儿,远离这个是非之地吧,这也是鹿萍生前最后的遗愿。
  ……
  鹿呦呦排队买票的时候,遇见了梁宇堂。
  她看到这个年轻的男孩子轻装简行的模样,有些疑惑地皱了皱眉。
  梁宇堂没有解释,鹿呦呦也没有问他。
  她任凭梁宇堂跟她买了同一辆大巴车的票,任凭梁宇堂帮她拎着行李箱上了车。
  鹿呦呦没有去厦门,因为她真的很怕顾盼升会找到她。
  她和梁宇堂一起买了去秦皇岛的大巴车票。
  同行的男孩子很温柔,什么都没有问她,鹿呦呦也什么都没有说。
  他用自己的身份证开了一个单人间,然后把两个人的行李放在旅店里,就带着鹿呦呦去找房子租了。
  鹿萍生前喜欢海,为了让鹿呦呦接受更好的教育,鹿萍还是带着她留在了北京。
  那个年代的北京户口管得不如现在严格,鹿萍嫁人之后,就有了北京户口,鹿呦呦也因为这个户口,所以高考的分数也不算是特别优秀,但是却顺利地进入了全国最好的电影学院念导演系。
  鹿呦呦想着,母亲生前没有机会,那么她死后也该享受一下住在海边的日子吧。
  她这样想,所以才首选了厦门,后来去不了厦门,才选择了秦皇岛。
  这种旅游城市很容易找到临时的工作,鹿呦呦在海边的景区附近租了间一居室的小平房,每天都在海边的炒面摊打零工,小城市消费水平不高,鹿呦呦又是习惯了节俭日子的人,所以生活得很滋润。
  每天在工作结束之后,她都会坐在海边,看夕阳将云朵映出璀璨的颜色,海风卷着湿咸的味道侵入她的肺腑,才让她有一种切实活着的感觉。
  秦皇岛真的是个适合与世隔绝隐居起来的美丽小城。
  梁宇堂似乎在某家小的广告公司里实习,鹿呦呦没有问他住在哪里,梁宇堂也没有告诉她,只不过他每天晚上都会来海边找鹿呦呦。
  有人曾说,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
  没有“我喜欢你”,但却时时刻刻都在身边的感觉,是鹿呦呦从未体验过的。
  如果能一直这样下去,或许故事就会走向另一个算得上是美好的结局。
  可惜,这世上的事情大多都是不如意、不圆满的,就像《镜花》里所描述的那样,完美的恋情注定是存在于人类编造的故事里。
  鹿呦呦在学校结束了毕业答辩之后,再回到海边的那个小平房时,就看到客厅的茶几上放着一串红色的碧玺手钏。
  阳光透过窗子映在那红色的珠子上面,反射出比鲜血还有红的颜色。
  这串碧玺原本被鹿萍强行收了起来,自那之后鹿呦呦便再也没有找到过,有一次鹿呦呦趁着鹿萍心情好时曾经问过她,鹿萍只是冷着脸说了一句,踏青时随手扔在凤凰岭上了,便不再说话。
  后来鹿呦呦曾经不经意间跟顾盼升提过一次,没想到他真的找到了。
  凤凰岭跟天下五岳相比,肯定算不上雄伟,但也绝对不算小山坡,想要在那样宽广的山岭中找到这样小的东西,要花费多少人力物力,简直不敢想象。
  可是,这件事越是困难,现在顾盼升办到了,鹿呦呦就越是害怕。
  顾盼升似乎是在告诉她,凤凰岭之大,他还是找到了遗失的碧玺,同理,世界之大,他还是能找到鹿呦呦。
  思及此,鹿呦呦不由得渗出了一头的冷汗。
  她想把那串碧玺扔出去,但是却又不敢,只能将它藏在日历后面,眼不见为净。
  这件事她没有对任何人说,梁宇堂那个性格,就算是看出她有些不对劲,却也没有问她,仍是像往常一样,陪她聊天,陪她看夕阳,逗她开心。
  只不过,自这件事之后,鹿呦呦却再也笑不起来了。
  和顾盼升这个人交往,感觉很微妙。
  就像晚上在院子里吹凉时,楼上突然掉下来一只拖鞋,原本是静着心纳凉,可出了这件事之后,总是忍不住吊起心来,想着另一只拖鞋什么时候会掉下来。
  她就这样等啊等啊……
  等了好几天。
  直到一个静谧的傍晚,她赤着脚走在沙滩边,泛着白沫的浪花一浪又一浪地拍过她的脚踝。
  她跟在梁宇堂的身后,踩着他踩出来的脚印,一步一步慢慢地向前走。
  看着他的背影,踩着他的脚印,鹿呦呦突然就感受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心安。
  然后,她看到走在她前面的男孩子突然停下了脚步。
  他转过头,海风把他身上的t恤吹得鼓鼓的,那双不算惊艳但却无比清秀温和的眉眼,染上了带了丝暗色的夕阳。
  夕阳渐渐消失,路灯也缓缓亮起,海滩上的游人也逐渐离开,那些小店也熄灯打烊,不再营业了。
  过了好一阵,鹿呦呦才听到站在她前面的男孩子对她说:“呦呦,你愿意和我在一起吗?”
  他朝她伸出了手,手掌宽而不厚,手指修长白皙,是一只惯于调理摄影机这种精密仪器的手,灵活而赏心悦目。
  没由来地,就让鹿呦呦想起了另一个有着同样漂亮的双手的男人。
  只不过,那个人的手掌似乎更厚一些,手上的力气应该也更大才对。
  就在鹿呦呦这样想着的时候,身后突然传来的一个刺耳的枪声。
  她来不及回头,也来不及给梁宇堂回应,就看到男生腰侧的白色t恤突然就染上了大片大片的红色。
  梁宇堂捂住腰侧的伤口,有些不可置信地看向鹿呦呦的身后。
  鹿呦呦见他目光越过了自己,于是也下意识地转身去看。
  这一看,她怕得连呼吸似乎都停止了。
  夜风吹起男人额发,他穿着黑色的衬衫和黑色的西裤,与渐渐变得浓郁的夜色融为一体。
  只不过,他握着枪的右手却异常醒目,那双手肤色白皙,袖口上的蓝宝石袖扣,在月光的映照下显得熠熠生辉。
  他看了看鹿呦呦,又看了看她身后的男生,顿觉妒火中烧。
  虽然鹿萍的死他并不知情,但耽误了鹿呦呦好多天都没有回北京,也确实是他的过错,所以他可以忍受鹿呦呦躲着他。
  所以,在赵林松告诉他,鹿呦呦是带着鹿萍的骨灰,去了有海的城市之后,也收起了掘地三尺也要找回她的念头。
  他不杀鹿萍,鹿萍却因他而死。
  顾盼升深知,他没有立场去强迫鹿呦呦回来,日日面对着一个间接逼死自己母亲的男人,他只要确定她是安全的,就足够了。
  从下属的报告中,知道她在秦皇岛很安全,所以也就放任她一直在外面流浪。
  他愿意用等待来赎罪,希望有一天她能原谅他,自愿地回来。
  但是,当她回学校答辩时,顾盼升还是忍不住想去看看她,哪怕是远远看她一眼也好,却不料,他不仅看到了鹿呦呦,也看到了那个一直阴魂不散缠着她的男生。
  顾盼升所有的人性都是有前提的,那就是鹿呦呦。
  他可以忍受鹿呦呦不喜欢自己,却不能忍受鹿呦呦喜欢别人。
  就像现在,他可以忍受鹿呦呦没有陪在自己身边,却不能忍受在她身边的人不是自己。
  这样自私而执拗的想法,侵占了他全部的思想。
  他不再有理智,也不再有容忍,他什么也不要,只想要她。
  鹿呦呦看到男人的脸色越来越差,眸色也越来越沉,再加上他慢慢逼近自己,一种冰凉的温度瞬间涌了上来。
  她眼睁睁地看着他走到自己身边,用丝毫不容她拒绝的力度揽住了她的腰,将她扣在自己怀里。
  紧接着,她就看到那柄手/枪直直地抵着梁宇堂的额头。
  但是,他却没有看对面的男生一眼,而是用温柔的目光注视着怀里的女孩。
  枪/口沿着梁宇堂的发际线慢慢你移动着,就像头顶悬着一把铡刀,明知一死再所难免,却不知这铡刀何时落下,悬得人头皮发麻。
  顾盼升的枪/法很准,说是擦伤就只是擦伤,说是要命就不会留着人多浪费一口氧气。
  他将下意识去推他的手的女孩狠狠地拉进了怀里,然后用没有拿枪的那只手,细致地摩擦着她蜷缩在身后的小手。
  女孩的手心很软,有点像某种幼小猫咪的肉垫,但是又比猫咪的触感更加细腻,带了丝棉花糖般的轻柔。
  他忍不住低下头,嗅着她的发香,轻声对她说:“跟我走,嗯?”
  虽然是疑问的语气,但是却带着不容任何人拒绝的强势,因为,他的目光甚至比那柄手/枪更吓人。
  鹿呦呦抬起头,脸上全都是眼泪。
  这时,她听到了心底突然“咯噔”一声。
  另一只拖鞋,终于掉下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有个事解释一下,修文之后,小温和小关都没有死,死的只有鹿妈妈,因为出版编辑说死太多人不正能量,社审可能会卡_(:3」∠)_关于赵导和呦呦的关系,很久之前文里就给两次伏笔了,第一次写呦呦最开始姓赵,陈冰时在母亲离婚前也姓赵,又和赵导是堂兄弟关系。
  如果问我为什么要屈服于出版改变原有的剧情和设定,我只能说……是需要认同感吧。这篇文是我从写现言这半年多来,数据最差、留言最少的一篇,虽然说是放飞自我,但是后台的数据差那么大,怎么可能不怀疑人生。知道能出版时,让我得到了很强烈的认同感,所以我愿意为了这份认同感,来改变自己——如果觉得修改之前好,为什么有那么多潜水党在修文之前不给我评论和鼓励,不给我认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