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1章 番外三:风离忧(本章2572字)
作者:三拜无忧      更新:2021-08-06 00:27      字数:2661
  风离忧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什么东西。
  他没有父母,更不知道自己是从哪个石头缝里蹦出来的。
  他刚刚有意识时,还不能动,也不知道自己是个什么物什,只能瞪着一双不会眨的眼睛,看着自己的左边钻出来个大火球,慢悠悠的晃到右边,等火球到右边的时候,左边又会出现一个水球,慢悠悠的往右挪。
  周而复始,从未停歇。
  往下看,地下有好多会移动的物什,长得各不相同,在方方正正的石块里穿梭。
  过了一段时间,他慢慢可以听到下面传来的声音,很吵,但是很有趣。
  他慢慢知道那些会移动的东西叫做人,方方正正的东西叫做房子。
  他知道了火球叫太阳,水球叫月亮。太阳月亮经过他一次,就是过了一天。
  好像每样东西都有个名字。
  那自己肯定也有个名字,既然如此,他的名字是什么?
  他不知道自己叫什么,倒是越来越了解底下那群人的世界。
  了解那尘世间。
  又过了几年,他看倦了自己能看到的那一片世界,想要去他看不到的地方看看。
  听底下那群人说,卞州有钟灵毓秀的寻芳山,落湖有人间至美的七色花海。熏城的荷叶鸡,那叫一个好吃。
  这些都是他从来没有见过的。
  他试着移动,没想到一举成功,眼前一花,写着卞州的大木牌在下面反着太阳的光。
  心念一动,彩虹色的花海在风里摇摇晃晃。
  他就这样,用了一年的时间看遍了自己听说过的每个地方。
  看完后,心痒难耐,也想尝尝那外面包着荷叶跟泥,里面是金黄色的荷叶鸡。
  要是自己也是个人就好了。
  他尝试了一下想把自己变成人,刚开始没什么感觉,但是心里想了七八遍,忽然感觉自己身子一沉,视线不断下移,底下的世界变的越来越大越来越大。
  ——他竟然真的变成了个人。
  他下来时,眼前飘了一片忽明忽暗的乌云,黑不溜秋的,被他挂了一些下来,竟然在他的“人”身上围了围,直接围成了一件凡人才有的衣服。
  一件墨黑色的衣袍。
  他眨了眨眼睛,去水边照了一下自己的样子,唇红齿白白玉无瑕的脸,用凡人的审美来看,那是顶顶好看的。
  他对着水面笑了笑,水里的人也对着他笑了笑,笑容也是顶灿烂的。
  心神一动,自己手里多了把折扇,身下多了一头驴,慢悠悠的载着自己往人多的地方走。
  走过山川大海,走过光明黑暗。
  路上曾遇着一个驾着祥云的老头,看见他,很惊讶的跪拜:“天地灵气竟然修成人形啦!”
  他那时才知道,原来自己是一团气啊。
  还是一团非常非常重要,世人都喜欢并且想要得到的好气。
  那老头叫他万物灵主,要接他去天上住,他心里琢磨着回天上就吃不到人间的好东西了,于是看着老头一眨眼,跑没影了。
  曾碰见个算卦的,硬要给他儿子起名,他寻思着自己没儿子,但是自己也没名字,便遂了那算卦的意。打算把名字留给自己用。
  算卦的在龟壳上敲敲打打,又拿火烧,烧完直接扔进水里,拿土填实,朝土上吹了一口气,土块顿时瓦解,里面的龟壳被算卦的哐当扔进银盆子里。
  他看的着实有趣,听那算卦的说:“公子,您看这个名字如何?”
  他接过龟壳,上面的天然纹路弯弯绕绕成了三个字:风离忧。
  他笑,指腹摩挲着龟壳上的纹路,轻声说道:“好。”
  风离忧都不知道自己在人间游荡了多长时间。终有一天,世界都给他看厌了。
  活的时间太长,就是这样,什么东西看多了,就看淡了,就觉得没意思了。
  他看完了人间的所有景色,尝过了各地的美食小吃,唯一遗憾的,就是还没有体会到人间的那些纷纷扰扰的感情。
  在人间逛的那一段时间里,他曾经被一个小男孩发现过自己不是人,但是那个小男孩不但不怕他,还天天给他带家里的好吃的。作为回报,他留下来陪那个孤独的小男孩玩了一年才走。
  一晃十几年过去了,也不知道那小男孩怎么样了。
  他决定,先回去看看那个小男孩。先体会一下何谓友情。
  当年的小男孩已经长大了,还讨了个媳妇儿,两人是上灵界最尊贵的人,但是他们丢了唯一的女儿。
  风离忧一直都知道自己很厉害,是真的很厉害,但是他也找不到小男孩的女儿。
  后来,风离忧在小男孩的家旁边定居了,因为帮了小男孩不少忙,所以上灵界上上下下都很爱戴他。
  小男孩很合他眼缘,就是有点懒,总是把他作为大神巫的活交给他干。美曰其名:友情的真谛。
  再后来……他一觉醒来,是在百官跪拜的王座上,只有大神巫才能坐的位置。
  旁边瑟瑟发抖的小侍卫说,沈谧染领着媳妇儿跑了啦!从此以后他风离忧就是大神巫啦!恭喜大神巫啦!
  风离忧说了人生中说的第一句脏话:“恭喜你丫的头!滚!”
  于是他就在这里当了几千年的大神巫。
  成为大神巫的第二年,他决定体验一把亲情。于是便想要收养个乖巧可爱的小跟班。
  那天他溜出去玩,回去时,身后跟了个他梦寐以求的小跟班。
  小跟班是他在乞丐堆里找到的,一眼望去,所有的乞丐都眼巴巴的看着他,只有那个小乞丐专心致志的咬指头玩。
  他的眼里有星辰。身上……却有一股浓郁的戾气。
  风离忧掐指算了算,发现自己果然和那小乞丐有缘,而且还是很大的缘,当即拍板决定,以后这小子就是他儿子了!
  显然,一切都是他自己一厢情愿。
  小乞丐是跟着他走了,但是那小跟班从来不叫他爹,每天都缩成小小的一团,藏进阴影里,拿一双亮晶晶的眼睛小心翼翼的看着其他人。
  怕生的有点过了头。
  不过,当他通过水镜看见小乞丐的前世后,什么都明白了。
  风离忧一直觉得自己是个宅心仁厚的好人,于是自愿舍了一半的灵力,封印了他体内遭天恨的戾气。
  效果很好,至少能保他几千年,至于几千年后的事,且行且看吧!
  唯一的缺点就是,他丢了一半的天地灵力,似乎也被天给记恨上了,身子骨虚弱的仿佛一阵风过来就能把他给吹走。
  如此过了几千年。
  曾经的小乞丐被他宠成了大魔头。而且自始至终都没有叫他一声爹,喊他,都是直接喊“病秧子”
  私心里,风离忧觉得,要是真叫了爹,受不了的还是他。
  风离忧觉得自己得治治这个混小子。于是他也学沈谧染那样,留书一封,离家出走,直接去了异世大陆。
  那里,可是他无意间发现的好地方。
  事实说明,好地方是好地方,可是好地方里有一个坏女人……
  沈画七岁时。
  “顾云现,我要吃糖葫芦!!你去给我买!”
  “抬头,看天,现在是晚上十点。”
  “那你给我做!!”
  “……”
  沈画十岁时。
  “顾云现,好师父,我不想打针!”一哭二闹三上吊。
  “那你是想死喽?”风离忧冷笑。
  “真不能不打?”沈画冷漠脸。
  风离忧没说话,举起了手里的注射器。
  然后被沈画反手夺过扎进他的屁股里……
  “……靠!”
  忘事不再提,满是辛酸泪。
  风离忧现在想,把这两个祸害凑一对,互相祸害,应该是他做过最对的一件事情。
  多年后,风离忧抱着怀里吵吵嚷嚷的大蛋二蛋,看着远处过两人世界的两个祸害,抬头看向天空,狠狠地“呸”了一声。
  “狗男女!”
  (番外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