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2章 女尊之冷宫废后榻边枕(49)
作者:莫念惜      更新:2022-03-28 21:28      字数:2119
  大梁历明正五年,女帝阮离身中剧毒,昏迷不醒。投毒之人疑为君后凌倚,慎刑司遵圣旨加紧查办。于此其间,亲王阮合代理朝政。前朝后宫,一时人心惶惶。
  ……
  三日期限一晃而过,自那日阮合摔门而出后,便断了重华殿与外界的联系。
  包括,大医院的例行问诊。
  剧毒一次次发作,每一次都把阮离折磨的不成人形。
  之前还有药物抑制,现在,阮合分明是铁了心要让她吃些苦头。
  甚至有时候,阮合来了兴致,还会亲眼观看阮离毒发的样子。
  几次三番下来,又觉得没意思,便把她丢在重华殿里,闭门闭窗,熄灭蜡烛,让阮离置身于黑暗中,不见天日。
  “你没事吧?”
  又一次毒发。
  云洛担心地看着眼前这一幕,从未听闻,这人界之中还有这样狠辣的剧毒。
  或许,这世间最为可怕的,从来不是什么来自虚妄海的恶灵,而是……人心。
  “……没,呃……”
  阮离连两个字都说不完整,却死死咬着牙,任由冷汗打湿衣衫。
  唇齿间渗出鲜血,整张脸苍白的没有一丝血色。
  连着三天,阮离她都是这么过来的。
  云洛看不下去了,想要强行夺过她的身体,替她分担部分痛苦。
  再怎么说,她也是一介神族,承痛能力也会比凡人强些。
  “不用!”
  阮离察觉了云洛的意图,直言拒绝。
  云洛正想说些什么,却听阮离咬牙道:“朕,可不会,无缘无故,欠别人什么!”
  第一次毒发的时候,云洛就已经替她承了疼痛,阮离没有理由让一个无亲无故的人,平白替自己忍受这莫大的痛苦。
  “……好。”
  云洛无奈,只得答应。
  “陛下?”
  外间传来了呼声。
  阮离本想应答,却不可自抑地闷哼一声。
  那人听到了里面的动静,立即冲了进来。
  “陛下,你这是……又毒发了?”
  温言初颤着手,想要触摸阮离又收了回来。
  阮离扛过了一波痛楚,就连声音都在发抖。
  “朕,没事……”
  阮离的嗓音已至嘶哑。
  这几日,阮合唯一让她可以接触的人便是温言初。
  温言初脸上尽显复杂之色,他吞吞吐吐地说道:“陛下,要不……要不然就把传国玉玺交出去吧。”
  阮离因疼痛而造成的意识模糊,被这一句话彻底惊醒过来。
  她的脑海里,就像是时时刻刻都有一根弦,无论身处何境,都会直接绷紧。
  “言初……”阮离温柔地唤了他一声。
  温言初不解:“怎么了?”
  “你真的,心悦朕吗?”
  阮离半边身子瘫软在床榻上,一只手费力支撑着残躯,用极其悲凉的眸光底色看着温言初。
  温言初一时哑然,面对着这样的阮离,心底悬着的那个肯定的答复,却怎么也说不出来。
  “哈~”
  阮离笑了,像是地狱边界盛放的曼陀沙华,艳丽凄美。
  温言初第一次知道,阮离这个素来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女人,也能美成这样……
  可,他早就没了回头路了。
  “陛下,你心中,早有答案了是吗?”温言初轻声问。
  阮离一怔。
  是啊!
  若真的心悦自己,他又岂会不明白自己的坚守?
  将传国玉玺交出去?
  呵呵,笑话!
  就算是玉石俱焚,鱼死网破,她也不会做出此等懦弱无能之举。
  “皇姐——”
  阮合拉长了尾音,“砰”地一声就把半开的门踢了个全开。
  “三日之期已到,皇姐可有决断?”
  阮离不愿看那张令自己生恶的脸,索性偏过头去假装没听见。
  阮合则偏不想她快活似的,又提高了嗓音。
  “怎么,皇姐这是记性不好,耳朵又聋了?”
  面对着阮合的冷嘲热讽,阮离充耳不闻。
  阮合气不打一处来,上前就直接踹了温言初一脚。
  “你怎么办事的?不是让你‘好好照顾’陛下吗?瞧瞧,给她折磨的像什么样子?哪有一国之君应有的风度?”
  温言初硬生生承了这一脚,右手捂着胸口之余,还下意识地看向阮离。
  却见阮离仿若什么都没发生一样,依旧保持原有的姿势。
  陛下确实有失国君风度,不过……
  有些人,一出现在那,就会让人相信,她就是一国之君,是至高无上的女帝。
  而不像某些人,面目可憎,令人生厌。
  温言初恨恨地瞪了阮合一眼,又被她反讽过来。
  “呦,皇宫里的这些富贵日子,倒是把前王夫给养的刁钻起来了?”
  “你以为你讨好了阮离,她就会立你为后?从此独宠椒房?”
  “我告诉你,温言初,阮离心里的,可不一定就是你啊!”
  ……
  ……
  (还有一丢丢,稍后哈)
  “陛下,这……”温言初泪眼婆娑地走到阮离面前,一副大厦将倾的崩溃模样。
  阮离不由冷嘲。
  这可是朕的天下啊!
  言初,你是在为朕哭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