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章 多方汇聚
作者:薄荷雨      更新:2022-02-16 07:10      字数:4184
  易娇雪一挥手,把桌上的东西全扫到地上。
  “怎么回事?为什么魏家的那个死老太婆还没走?”她的人明明跟她说魏家已经离开了,只留下魏五爷几人在等小公爷离开。
  跪在旁边的侍婢小仆们都瑟瑟发抖不敢说话,就怕这位杀星迁怒于他们,直接让人把他们拖下去打死。
  就在她发脾气的时候,一位年轻男人进了房间,看到她的样子,男人嗤笑一声:“早跟你说过别轻举妄动,你不肯听。现在又开始乱发脾气。你还是多想想,要是父亲知道了,你会如何吧。”
  “那是我父亲!”易娇雪恶狠狠的回头瞪他,“你个不知打哪儿来的杂种,你敢教训我?”
  “我是杂种,那长公主殿下又是什么?”年轻男子一点没生气的反嘲回去,“我就来提醒一下你,父亲的人应该快要到了,你还是多想想怎么让父亲不生气吧。”
  说完,这人潇洒的转身走人。
  易娇雪又开始大发脾气,隐约还能听到几声伺候她的侍婢下仆的闷哼声。
  男子在院门口略微停留了一下,冷嗖嗖一笑,出门晃悠去了。
  魏家老太太跟司马霁坐下来打机锋,魏瑧则早早的避开,领着人出城去了。
  “三小姐,我们来这边干什么?”
  没有往日那样男装打扮,魏瑧让人备了车,直接驶向西北方的农庄。
  这家农庄是上次来过的,跟庄头聊得挺好。农庄种了不少大萝卜,也就是芦服。萝卜是个好东西,普通人叫它“土人参”。搁他们赣州那边有俗语:萝卜上市,太医无事。
  赣州的萝卜跟这边的萝卜有点不同。北方的萝卜更大更水灵,不论是生吃还是炒着吃炖汤吃,汁多水甜,入口化渣。
  老大夫跟司马霁开的食疗方子里,也有专门提到冬季用芦服煨汤,可配饭,可煮汤面。
  “这东西不能晒成干吗?就新鲜的难以运输,晒成萝卜干应该能放得久一些。”
  南方的那种萝卜一般是红皮白芯,个头不大,生吃的时候入口微辣回甜,跟北方大萝卜的做法不同。魏瑧就想能不能把北方的大萝卜晒干之后运送到南方。但南方人会不会接受这种口感她不能肯定,所以初时买的量不会太大。
  农庄庄头早就接到信,等他们一来,就把人带到晾晒场。
  “照着小姐给的办法我们试着晒了些,三种程度,感觉上还是中间这种既能长时间保持,泡水之后炖煮也不会又太大的口感差异。这种晒得太干的,泡发入汤后会带些苦涩。这种口感最好,但因水分太大,容易腐败。”
  庄头又领着他们去看储存间。
  “都是一样的用芦杆做的围帘存放。你们可以看看区别。”
  三个靠墙并排的架子上放着同样大小质地捆成坨的芦杆包,打开来。第一个外表看上去还行,中间却变黑翻水,很显然已经开始变质。
  第二个打开后就能闻到一股清香,但是上手会发现晒得太过,萝卜干变得坚硬如铁丝一般。
  第三个就是庄头推荐的那种,摸一摸还是微微有点弹性,闻上去有萝卜的味道,又带着一丝辛辣。拨开看中间部分,比外面的稍微软一些,但远未到腐坏的程度。
  “这些我估计能再放个十天半月。如果天气更冷一些则还能放得久一点。唯一需要注意的是不能沾水,不然外面的芦杆和着里面的会一起坏掉。”
  魏瑧让人取了第二包和第三包的一部分去煮食。
  “庄头,再烦请你家娘子用第二包的芦服干炖一锅牛羊骨头出来。”
  在魏瑧的示意下,侍婢掏了些银钱塞给庄头。庄头也没拒绝,今天他们来的人太多,如果全是他提供食物,怕是接下来一个月家里人都得饿肚子了。
  出乎意料,最干的那个芦服干炖的大骨汤反而是最受好评的。
  牛羊骨膻味重,真正水灵的芦服反而需要提前处理掉膻味才能凸显出鲜甜的味道。但芦服干不同,吸饱了水份和油脂的芦服干在回甜的基础上多了几分嚼劲,不像新鲜的煮久了就融了,这个煮的时间长也没事儿,反而味道层次更鲜明。
  就这个汤泡饭,也是一种美味,再配上手把羊肉蘸辣椒孜然粉,这味道简直身先不换。
  “这个红红的是什么?”
  庄头没吃过辣椒,以前大部分都是用茱萸或者其他带有辛辣口感的植物粉末来提味的,但是那种辣跟辣椒的口感完全不同,就如同萝卜和人参!
  “这个辣椒是我在漳州的时候在苏家市集上发现的。”魏瑧也没隐瞒,“之后不是育种了嘛,就在小公爷的庄子上,现在应该收获不少了。”
  苏家的护卫们有吃过的,也有没吃的,但他们没想到辣椒配上孜然,跟牛羊肉居然更搭配。
  一个个不顾形象的,一手拿着带肉的骨头,一手端着汤碗,吃得满嘴流油。
  魏瑧早就吩咐人送了些食材回去城里,让厨娘给小公爷做来吃,想来这会儿应该已经吃上了吧?
  “太夫人,这汤很鲜,食材是从城外农庄送过来的。”
  司马霁一点没讲礼数,到了吃饭服药的点儿,就直接让人端上来了。
  “请见谅,我得算着时辰服药,失礼了。”
  老太太当然不好说什么,总不能说我还在这里,你不能吃。
  端上来的东西不多,一个巴掌大的小瓦罐,里面装了两三块一口大小的芦服,还有两三坨炖得软烂的肉。旁边是一碟子切得极细的芦服丝,上面淋了些红色的油,闻上去酸酸甜甜的味道。另外就是一碟子炙烤的羊肉薄片,旁边的小格碟装了两种粉末,一种是淡黄色,一种黄红间杂。
  “这种是用花生碎,麻椒粉和盐混合的,这边是用的辣椒孜然。”
  伺候老太太用膳的侍婢将衣袖束拢,从流水般传上来的菜盘中取出一部分放到老太太面前的碟子里。
  大部分都是素食,但能一口尝出里面用的调味的东西都取自鸡鸭油脂。
  老太太不知怎么的,往日吃东西只能用少少的一点,所以精神头一点不好。但今日跟小公爷这里用饭,居然一顿吃下来不少东西,最后还上了一杯红枣山楂茶给她消食。
  “这些都是农庄送来的食材?感觉比平日要好吃很多。”
  “太夫人若是喜欢,等会儿让人送些过去。”
  “不了不了,我也该走了,再耽搁下去就没法回家过年了。”
  老太太看了小公爷一眼,目光有些许复杂。
  “你跟她,都要好好的。”
  “听太夫人教诲。”
  老太太在侍婢的搀扶下起身往外走,走到一半转身看向司马霁。后者不解的抬头看她。
  “你们要小心,虽说虎毒不食子,但人狠毒起来,连畜生都不如。让阿瑧少一个人在外溜达。”
  司马霁眉头微微一蹙,不明所以,但还是乖巧点头应下。
  等送走了老太太,司马霁沉吟良久,扭头问苏武。
  “魏太夫人的话,你想明白没有?虎毒不食子,我怎么感觉她这话里有深意呢。”
  苏武想了半天摇头不解。最后还是留下来的幕僚师爷小声嘀咕了一句。
  “属下当年跟着我家老爷上任的时候,有听过一个传言。”
  小公爷转头看向他。
  “首辅大人在跟长公主成亲之前,是有妻室的,并且,听说还有个女儿。”
  司马霁和苏武眼睛倏地睁大。
  “怎么我们没听说过?”
  “这件事被摁下去了,这十来年无人敢提那位早逝的原配和夭折的女儿。”
  幕僚师爷没说太多,但司马霁稍微想想就明白了。什么早逝,什么夭折,根本就是首辅和长公主的手段吧。
  “不过呢,属下还听到过一个传闻。说那位早逝的夫人和夭折的小姐根本没有死,被救走了。但是这消息没过多久也没人再提,而且这么多年了,也没人再见过那位的原配夫人和长女。”
  司马霁看了苏武一眼,后者点头,转头就安排人悄悄的去查这事儿了。
  魏瑧这会儿在庄子外面玩嗨了都。
  冬季本来农活就少。加上她出手大方,给庄头他们拉了不少生意。农人们手里宽了,也乐意给家里人置办点新衣新鞋,买点好吃的。当然,更重要的是把财神爷得伺候好了。
  等到了回城的时候,原本去的队伍里多了一辆载满食材和牛羊肉的牛车。
  “小哥,能搭个车不?我是外地来的,走迷路了,眼瞧天黑怕来不及回城,求行个方便啊。”
  在离城还有十多里的地方,他们遇到了拦路的年轻人。那人穿着不差,身边却没有伺候的人,也没有跟他同行的友人,出现得就很突兀。
  “我是跟家里人吵架了,闷头闷脑的冲出城,结果这北边地广人稀,我迷了路,连想找个问路的都找不到,幸好是遇到你们了。”
  年轻人手脚并用的爬上牛车,也不拘条件差,缩在车斗边上跟旁边骑马护卫的小哥搭话闲聊。
  “三小姐,这人有点可疑。”
  “无妨,最多不过是跟着首辅千金来的。”魏瑧看了一眼就放下帘子,“反正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他一个人也不可能拼得过我们这么多人。”
  再往前走了两三里,这次遇到两个拦车的,一男一女,穿着更偏北方的风格一些,听他们说话的口音也是。
  “三小姐,他们……感觉来者不善啊。”
  侍婢悄悄的撩开一个缝儿,打量骑马跟着队伍的那对男女。
  “来者不善善者不来,别怕,反正有首辅千金在,大不了让他们斗去。”
  侍婢懵逼脸看着她,没想通。
  “北方的势力是首辅大人一直想要掌控却掌控不了的,你说,突然有人从北方来,还是选在这么个节骨眼上……”
  侍婢偏头想了想,眼中倏地一亮,恍然。
  南边来的小公爷,西边来的三小姐,中州的首辅千金,北地的未知人士,居然这么不声不响的,就要开始一场大戏了?
  全程魏瑧都没有露面,直到马车驶入内宅之后,她才放下手里把玩了一路的木雕,哼笑了一声。
  “三小姐,开始下雪了。”侍婢收拾完餐盘回来,站在廊下惊喜的叫了一声,“三小姐明天还要出去吗?”
  魏瑧披着狐裘坐在窗前,闻言探头看了看天空,纷纷扬扬的雪花把这个夜晚点缀得有些浪漫。
  “不去了,明天就在府里呆着就好。你们收拾收拾东西,过不了几天我们就该回去了。小公爷的身体还是不够强健,北地的寒冷对他恢复不利。”
  侍婢是跟着苏武来的,闻言叹气:“可惜老大夫不肯离开这里,不然可以请他去南方给小公爷调养身体了。”
  “南方有名医,七哥的医术也不错,就是小公爷的身体之前太过虚弱,得慢慢的调养弥补,急不来的。”
  其实真的已经好很多了,今日那番样子也是做给外人看,实际他健步如飞,比魏瑧还不惧寒冷。
  “小公爷来了。”侍婢正把避风灯挂上屋檐,回头就看到大步进来的小公爷,连忙俯身行礼。
  “三小姐呢?可休息了?”
  “未曾,三小姐在看书。”
  对话间,魏瑧已经裹上大麾站到了门口。
  她个头不算娇.小,但相较北地的人来说,还是偏瘦弱了些。大麾这么一裹,就露出一颗毛茸茸的小脑袋,看着就让人心生喜爱。
  “这么冷的天你怎么来了?”她赶紧招呼司马霁进屋,又让侍婢把火盆生得旺一点,叫司马霁好好烤烤手脚。
  “今日听说你们回城的时候遇到几个陌生人。五哥使人去打探了一下,那两人怕是北王的一双子女。”
  北王是当今陛下的皇叔,亲的。先北王无子,后来就过继了陛下的叔叔,这也是陛下为什么对北王诸多信任偏爱的原因之一。
  “北王府的世子和郡主?”
  “是不是世子还不知道,但是他们骑的马,器具上有北王的印记。”
  北王的印记和北王府的印记不同,前者代表了身份地位,后者只是个归属权。
  “事情真的是越来越有意思了呢。”
  魏瑧不置可否的笑笑,递给司马霁一只茶杯,眼中有些许未明的晦涩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