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人间之色
作者:轮回我们回家      更新:2021-08-11 15:19      字数:2006
  幽暗的石室中趴着十三个人。石室的四墙很粗糙,尖锐的石块凸出的遍布。十三个人围了个圈。他们都是年轻人,活在地下的时间并没有几多。他们在这里探讨怎么去到有趣的金星地表去看一看别样的风景。
  罗冲提出了问题的本质:“为什么我们金星地底人会安于现状这么多年?从来不去到地面之上去?”
  柳飞笑道:“如果我不相信你说的大地之上是广阔美丽的天地,而不是被‘魔鬼’霸占,那么我也会安于现状。《止水经》里写的好清楚——魔鬼存在于大地之上,若出去,必引来灾祸。但为了活的有趣一点,能见一见魔鬼,我相信你。”
  年轻人的好奇战胜了恐惧,或他们抉择了自己的人生灿烂一时也好过慢慢腐烂。
  罗冲明白这点,其实罗冲也不能确信金星地表有没有被魔鬼霸占。这只是自己怂恿大家陪伴自己冲出地表撒的一个谎,一个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必要的谎言。
  若不让众人去看一看外面的世界,他们如何会选择跟随自己离开毫无变化的地底和重塑金星人的世界观?
  罗冲,也好想去看一看金星表面,做梦都想。《止水经》中说的充满魔鬼的金星表面上的魔鬼,到底长着什么样子?
  他其实很矛盾,希望看到传说中的魔鬼,又希望不看到……
  罗冲在需求站领取了一块合成玛斯后,回到了自己的石室中。
  看着手上这块黑乎乎的,吃起来没有丝毫味道的合成玛斯,他的心沉重万分。他感觉,事情肯定没有这么简单。这么多年来,他不相信没有一个金星人如自己这般,对外界好奇之极,必要去看一看。他不相信没有一个金星人对现在地底的金星人的生活状况不满意,想要去改变。但为什么什么都没有发生?
  不,即使发生了什么,我们普通金星人又如何会知晓?
  想到这里,罗冲决定取消去往金星地表的计划。因为他对一切都一无所知!他需要知道很多信息,对于金星历史的信息,外界的信息。
  赵美——罗冲想到了这个女人。“她是皇家公主的侍女,或许我能通过她来接近公主……”
  罗冲望着手上的合成玛斯,黑瞳瞪出了眼眶半公分。他趴在冰冷的石床上,朦朦胧之间睡了。
  他做了这样的一个梦:
  “这是梦。”罗冲看着自己黑色的手对自己说。因为现实中没有光,在梦内,他看到了光,还看到了一条白色的狗。三条腿的白色的狗,它卷缩在一栋楼房的外墙角落。
  这样的建筑,在现实的金星地底是没有的。所以罗冲认为这非是梦不可。很多次,罗冲做梦的时候,都能知觉身处梦内。这是他活了二十多年坚持培养出的一种能力。在梦内知道是梦,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在知道身处于梦内时,他就能在梦内实现自主,然后去做很多有趣的事情,见到很多有趣的事物。虽然是梦,梦醒便会忘却不少梦内的情境。
  所以罗冲又有了令一个习惯。便是记录梦。用文字。文字,有时候能承载很多记忆。罗冲在迷惘自己的追求时,就会去看自己所记载的有趣的梦。这坚定了他想要去改变的决心。他想要去传说中的地球。在一本禁书中,他知道了金星之外的世界还有地球的存在。他也知道了地球上有生命,和金星很多很多年前的地表那样多的生命存在。如果要去到地球,就需要“飞行器”。而那禁书中所言,“飞行器”被保管在皇家地洞中。
  ……
  “曾经大家都活着的时候,世界和平的时候,我不懂得珍惜,我没想过有朝一日会失去。我甚至觉得生活的很无聊。待我真正的经历了这些后……”
  佚名的眼微红,脸露着笑,说道这里,仰脖,背靠救生艇的沿边,手搭在白红瘦弱的肩上,眼微眯,望向了被灰色笼罩了的天空。
  白红沉默了。眼随着佚名的眼亦望向了灰色片的天。
  白红忽然好想家。想家里的温暖,亲人的温馨。那些熟悉的街道和人。即使有些曾经认为讨厌的事物,在现在看来,曾经的一切,都是那么的可爱,又是那么的不可及!
  李可也沉默了,脸色忧郁。马瑞甚至抱膝痛哭了起来。
  救生艇上的众人听着哭声,海浪声,一派寂苦。
  指南针在天空集聚了那片大的望不到边际的灰云后,就失去了效用——那根磁针一直的在绕圈旋转,让佚名分不出南。太阳又不升空,更况月。这样一来,连前进,都没有方向了。救人的岛,何在?
  除却天真的勾勾和那条白净的狗外,绝望,是所有人的心。
  ……
  戴明跑在水上,他一直跑在水上。他想跑出灰云笼罩下的大海。却不能。天空完全被灰云笼罩了。戴明感觉压抑极了。天上的灰云就像压在自己的心头上一般!就像一块巨大的石头压在自己的心头上一般!让他喘不过气!窒息的感觉!
  “啊——为什么会这样?”
  戴明跪在水上,身体随着海波的波动而上下波动着。
  他低着头,闭着眼,满面痛苦。他的手狠狠的,狠狠的击打在水面上。浪声、砰的一声捶水声。海浪声,又砰的一声捶水声。
  ……
  硝烟在孤独的高楼之间泛滥。一条浑身脏的看不出本来毛色的小狗卷缩在一栋残破的高楼外墙角落。
  哒,哒,哒,哒,哒。
  似阳国的木屐踏在地上的哒哒声在小狗旁久未有人清扫过的大街上响起。走在无人的街上的男人从面容看,约只二十许岁。
  灰色呢绒外套穿在他有些矮小的身子上,显得有些大了。他站在马路中间停了下来,抬手拉了拉肩上的背包带,转头望了望四周的断墙残壁,待他的眼转到那条小狗身上时,他的眼睛一亮,白皙的脸庞上露出了如小孩那般纯真的欢喜之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