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Chapter 94
作者:
明月珰 更新:2020-05-30 10:00 字数:5167
有很多人你以为再也不会见到,却在你最措不及防的时候出现。
当你觉得再也没有什么事情可以阻挡你追求幸福的脚步时,老天总是会狠狠地扇你一巴掌。
雾茫茫站在原地,就那么愣愣地看着程越。
曾经费尽全力去封闭的回忆,此刻就像冲破堤坝的洪水一般迅速将她淹没。
他们从初中开始就是同学。
程越的家境条件非常一般,但他是个天才学霸,才小学六年级就曾经拿到过全国机器人创意设计大赛的铜奖,所以雾茫茫所在的中学专门给他开了入学绿灯。
雾茫茫那时候就是个中二的学渣,一心往太妹发展,反正她能打又有钱,在学校里很吃得开。
不过即使是小小的中学也有自己的江湖,雾茫茫一个初一的妹子自然还是干不过初三的大姐头。
那天晚上她别人堵在巷口时,程越就是那个驾着七彩祥云来救她的人。
刚刚青春萌动的雾茫茫,看着学习堪可封神,打架又同样帅气的程越,小女生的心一下就软成了糖泥。
那之后的事情就顺理成章了,雾茫茫虽然是有钱的大小姐,但是在程学霸面前是一点儿优势也没有的。
因为班上好几个长得很漂亮的小女生都喜欢他。
而男生又比较晚熟,程越对女生是毫无心思的。
雾茫茫为了程越费尽了各种心思,很不容易才将座位换到他的身边,不过她自己是开不了口说喜欢的,而程越的课桌下面每天都能收到情书。
初中小女生的青春萌动丝毫不能小觑。
雾茫茫就每天偷看着程越,他看什么书她就看什么书,他去打篮球,她就在篮球场边上坐着给他加油,他喜欢玩机器人,她就买各种各样的机器人书,只为了希望有一天他能向她借阅。
全国开机器人展的时候,程越没有钱买机票去,雾茫茫就自己飞过去把所有能拍的照片都拍下来,传给程越看。
当时的感情真是干净纯粹又炙热得可怕。
不过即使这样,程越也没搭理雾茫茫。
他们关系的改变发生在雾茫茫初二时离家出走的那一天。
具体为什么离家出走,雾茫茫已经记不清楚了,但她却清清楚楚地记得当时的天气好像很冷,她拖着行李箱像只流浪的小狗般坐在学校对面的花坛边上。
她讨厌寒假,因为寒假就意味着她必须回家。
雾茫茫是在又冷又饿的时候被程越捡回他家去的。
程越家的房子是廉租房,他父母是外来务工人员,十几年的积蓄存下来,也没能在本城买下一套房子。
雾茫茫还记得当时程越给她煮了一碗面,上面还盖了一个煎得黄灿灿的荷包蛋,非常漂亮。
雾茫茫一边掉眼泪一边吸着鼻子吃面。
“你不吃蛋吗?”程越问雾茫茫。
雾茫茫满脸通红地道:“我不吃溏心蛋的。”这就是富家小姐,离家出走饿得头晕眼花,也依然挑剔。
当时程越二话不说就将她剩下的那个荷包蛋夹过去两口就吃掉了。
大概是因为共同分享了一个蛋,就好像分享了彼此的口水,雾茫茫觉得他们的关系顿时就不一般了。
程越的脸在她的眼神里越变越红,到后来连耳朵都红了。
雾茫茫不记得当时程越是怎么说服自己的了,反正她乖乖地由着程越送了她回家。
其实现在想起来当时即使程越什么理由都不说,只要他开口,她就愿意听他的。
雾茫茫回到家时,家里除了佣人,家中主人居然都不知道她离家出走这件事。
雾茫茫自然彷徨、痛苦,可是那个寒假一切都不一样了。
因为她有了自己的小太阳。
雾茫茫每天都会在麦当劳等程越来给她讲题。
每次程越都会自己带一瓶水,坚决不肯喝她买的可乐,吃她买的汉堡,到后来雾茫茫自己也不买东西了,背一瓶矿泉水,两个人缩在麦当劳的角落里一起看书做题。
升初三的那个暑假,雾茫茫记得那天晚上星星特别亮,程越对她说:如果你想做我女朋友,就和我一起考上七中。
这之前雾茫茫从没想过要去读七中的,那是重点中学中的重点,升学率年年高居榜首,年级前十名几乎都可以报送国内一流大学。
而雾茫茫读的一向是私立校,考高中或者大学从来不在她们这群孩子的考虑范围。
但是为了能成为程越的女朋友,雾茫茫用了一年时间从学渣变成了学霸,和程越一起考上了七中。
爱情的力量,只要使对了方向,创造力是极端惊人的。
高中的女生虽然穿着颜色奇葩,样式老土的校服,但是青春的蜕变是任何人和事都无法阻挡的。
雾茫茫开始抽条,长个子,胸口也开始鼓囊了起来。
只是过了一个暑假而已,雾茫茫就从没有男人会注意的小丫头片子华丽蜕变成了美得没有朋友的少女了。
在七中,样貌一流、家境优越、成绩优异的雾茫茫很快就成了女神一般的存在,程越自然也是当仁不让的学神。
程越的成绩很好,体育成绩则更好,篮球、足球、羽毛球,全年级都没有人能比他玩儿得更好。
这种公立中学,老师对早恋抓得很紧,雾老板和柳女士是不管雾茫茫的,但是程越的父母却是一心望子成龙的,所以雾茫茫很自觉地将她和程越的男女友关系保持在低调状态。
因为这样,给程越写情书的女生真是不要太多。
高中的女孩儿,喜欢的男生大概都是一个模式,成绩好,体育好,她们从来不考虑家境。
这两样优点,程越都是最突出的。
何况他还长得那么好看。
为了程越的朵朵桃花,雾茫茫和他没少吵架,但是感情似乎在吵架里越吵越好,他们也越来越甜蜜。
雾茫茫还记得她第一次和程越接吻时的感觉,她的心都快跳出胸腔了,她是真的有经历小说里写的那种“天旋地转,呼吸不过来”的情形。
至今,雾茫茫依然记得程越的嘴唇有多柔软,是那样的暖和。
他的吻是轻轻的、甜甜的,那么温柔,好像她是世界上最宝贝的人。
可是厄运总是会在你最甜蜜的时候出现。
那件事发生在高二。
高二的雾茫茫,已经漂亮得让人挪不开眼睛了。
那天晚上,学校里的坏学生伙同校外的小混混,在程越骑自行车送雾茫茫回家的路上堵住了他们。
当时的情形非常混乱,雾茫茫只记得那种害怕的感觉了。程越为了她,赤手空拳地对付拿着刀的小混混。
也是那一次他右手的手筋被砍断了,从此再也用不上力。
但是程越一点儿没有怪她,反而还一直安慰内就到了极点的雾茫茫。
为了让她放心,他只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就能熟练使用左手吃饭、写字了,还开玩笑地说,他本就是左撇子,是被他妈妈打成用右手的,现在正好回归左手,如此一来他的左右大脑都得到了锻炼,将来一定会有巨大成就的。
雾茫茫抱着程越,许下了她一辈子的承诺,“我会一辈子对你好的,程越,一辈子,只有你。”
有人或许会说,年轻人的承诺都不值得信任。
但是对当时的雾茫茫来说,那就是她一辈子最认真最想履行的承诺。
她的爱一辈子只想给一个人,不会让他同任何人分享,完完整整的都给他,这是她所能给予的最珍贵的爱情。
“我也是。”程越低下头,用额头抵着雾茫茫的额头对她道。
雾茫茫当时觉得那句话真是太有道理了。
上帝为你关上了一扇门,就会为你打开一扇窗,而她何其有幸,在人生的前二十年里就找到了她的那扇窗户,让阳光照射了进来。
十七岁的雾茫茫就已经在开始畅想和程越结婚以后的生活了。
他们要生两个宝宝,一个男孩儿,一个女孩儿,雾茫茫甚至都开始翻四书五经给宝宝取名字了。
说好了等她满十八岁那天,他们就拿着身份证去酒店的。
也说好了年龄一到,就去民政局扯证的。
可是那一切在高考结束后就都变了。
变化是那样突然,可又那样的理所当然。
从来不管女儿的雾老板和柳女士在她高中毕业这一年突然就跳了出来,关心起未来的女婿人选了。
程越来告诉雾茫茫,他要去美国的那天,阳光特别灿烂,刺得雾茫茫的眼睛都几乎睁不开。
“我跟你一起去。”雾茫茫的第一句话就是这个。
“这条路我想自己一个人走。”程越将雾茫茫的手从他的袖口挪开。
雾茫茫也知道自己不能怪程越,她的父母一定讲了很多很多难听的话,而一直靠自己走出来的程越也不应该受那种侮辱。
“我希望有一天我能堂堂正正地站在你父母面前向他们求娶你,而他们也能点头。”程越道。
现在想起来,程越真的没什么错。
而当时如果雾茫茫能理智的接受这个事实,那么今天的见面或许就会是皆大欢喜的局面。
曾经的初恋终于载誉而归,终于可以堂堂正正地说“请把你们的女儿嫁给我”这句话了。
可惜人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感情也不可能封存起来,冰冻不化。
“可是你知道我并不在乎他们说的那些,只要能跟你在一起,让我做什么我都愿意。”雾茫茫哭着去拉程越的手,她只是想要一个不会丢下她的爱人而已。
一个不会背过身去,假装看不到她哭泣的爱人。
“茫茫,我们都还年轻,其实并不能确定什么才是我们最想要的。我爱你,但是我同样爱我的理想。求你给我一点儿时间。”程越看着雾茫茫的眼睛道。
“你现在还小,觉得爱情就是全部,但其实人生还有很多的选择,等我回来,如果我们的感情依然没有变,我会信守我的承诺的。”
如果换成今天二十七岁的雾茫茫,她一定会举双手赞成程越的话的。
可惜不是。
当时雾茫茫只是一个强烈需求爱的小女孩儿。
雾茫茫的眼泪模糊了她的眼睛,让她再也看不清程越的脸。
那一次他们不欢而散。
之后程越就拒绝再见她,雾茫茫最后一次见到他,是在程越飞美国那天,她从别的同学那里打听到他的航班后,赶去机场见他。
雾茫茫已经不太记得清,或者故意去遗忘当日的情况,不愿意想起自己曾经那么疯狂、那么卑微去求程越。
而程越只是将她从地上拉起来,对她道:“茫茫,如果今天我没走,将来有一天我会恨你的。”
恨你阻止了我追求理想的脚步。
也恨你让我从此毫无自尊地面对你的父母。
爱情,从来就不是一个人的全部。
雾茫茫看着程越离开的背影,她的脑子想不明白为什么。
为什么她对父母的爱,他们可以视若无睹。
为什么她对程越的爱,会让他恨她。
为什么嘴里说只要她听话就会爱她的父母,转身就可以为了其他某个人、某件事、甚至某个无关紧要的晚宴就甩开她的手。
为什么承诺过一辈子的程越,为了理想转身就抹杀了六年的感情。
为什么她总是排在他们需求最末尾的那个可有可无的人?
人的精神的毁灭,很困难,但也很容易。
当她开始怀疑自己生存的意义的时候,她的灵魂就已经碎裂了。
雾茫茫曾经强行自我暗示,自我否认了那段回忆,但是当程越重新出现在她面前时,事实就是在告诉她,不管她怎么逃避,她都将是那个被抛弃的人,那个可有可无根本就不该出现在这个世界上的人。
过去的画面一帧一帧地在雾茫茫眼前浮现。
只是从机场离开的那个人好像是程越,可又好像不是。
那个人回过头对她说:“茫茫,别让我恨你。”
这一次雾茫茫看清楚了他的脸,是路随。
画面很快就转到了前年路园的圣诞晚宴上,在二楼的楼道里,路随就是那样冷冷地失望地看着她,然后转身走了。
每个人都注定会抛弃她!
雾茫茫的精神世界在看到程越的那一刹那,就已经崩溃了。
她冲过去,一把推开挡在她面前的程越,飞速地跑到电梯口,疯狂地按着下行键,然后转身冲到安全梯的门口,推开厚重的大门,沿着楼梯跑了下去。
此刻坐在办公室里的路随看了一下表,算了算时间,然后点开手机,在地图上看到了标识着雾茫茫位置的小红点儿。
路随嘴角翘了翘,这姑娘太爱玩“惊喜”了,简直乐此不疲。
为了照顾她的情绪,路随还不得不做出一副“你怎么来了?我简直高兴得要飞了”的神情来,这实在是太过考验演技。
其实雾茫茫的突然出现,的确是能令路随感到异常的喜悦的。
但前提是路随能忍住不去check手机上那款可以随时汇报雾茫茫行为轨迹的软件。
地图上显示,雾茫茫已经在路氏大厦了。
路随放下手机,给彭泽打了个电话,吩咐他们全力配合想要给他制造惊喜的雾小姐。
路随等了大约五分钟,也不见雾茫茫的踪影,他抬手正想给彭泽打电话,彭泽的内线就进来了,“前台说,雾小姐刚才从楼梯间跑下去了。”
当然这是委婉说法,彭泽直接省略了前台用的“疯了一样”的形容词。
路随给雾茫茫拨了个电话,无人接听。
他有些心绪不宁,站起身走出办公室。
刚走出路氏大厦,就看见对面街上围了一大群人。
“那女的十分疯了么?那司机也是倒霉。”路过的行人窃窃议论。
路随当时就甩开了腿跑了过去。
彭泽这还是第一次看到自家boss如此失态的模样。
路随拨开人群时,就看见雾茫茫正呆呆地跪坐在地上,怀里抱着个男人一动不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