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虚度时光
作者:安逸      更新:2022-03-10 17:41      字数:9230
  邵旬之死后,他的房子很快就被卖了出去。
  以上海如今的房价,这是很大一笔钱。陈阿姨私下说,老教授身亡,对于他儿子一家来说,其实是一种解脱,国内再没有他们的牵挂了。
  故此,他们在卖房子和处理老人的遗物时,没有任何不舍,老教授收藏的钢琴等一类乐器也被捐给了学校。
  房子清空那天,陶琪特意去了隔壁一趟。
  房间里空荡荡的,那些舒适的沙发、勾了蔷薇团花的白窗纱、复古的五斗柜、仿宋的雨过天青色花瓶,那些装帧考究的书籍、精致的艺术品……老人收藏的所有美物美器都被处理得一干二净。
  只有气味除外。
  那些经年累月的薰香留下的气味分子,和老人的呼吸,残留在墙壁里、地板中,散发出淡淡的酸甜气息。
  那缥缈的香味幽魂一般在空荡荡的房间里游荡,清冷寂寞,如同荒野遗孤。
  用不了多久,这些残存的气味也会消失。
  新的人会搬进来,新的气味会在这里生根发芽,蓬勃壮大,渐渐取代老人生活过的痕迹。
  她带了一罐老教授喜欢的“金色时光”,点燃放在墙角。
  一点烛火跃在秋日午后的阳光里,酸甜浓蜜的香味涟漪般在房间里荡漾开。
  一头小梅花鹿轻盈地在地板上奔跑撒欢,踩破滚落一地的黄金李、胭脂杏,踩得果汁飞溅,染甜了它快活的小鹿蹄子。
  陶琪笑了笑,轻轻关上了房门。
  邵旬之的葬礼之后,陶琪和沈肃就失去了交集。
  那种信任被撕裂、无法继续牵手的尴尬,令他们渐行渐远。
  但由于沈肃从来没有对陶琪提过分手这个词,她心中便总觉得他们的关系还有回旋的余地。
  可是,一天、两天、三天……沈肃始终没有给陶琪打一个电话、发一条短信。
  尽管他就住在隔壁,陶琪能听到他开门、关门的声响,甚至冲马桶的隆隆水声,但她觉得,他离她越来越远,越来越远……
  有几次,她在听到沈肃开门时,赶出去装作偶遇,他也只是礼貌地点点头,一点目光都不肯给她。
  他对她的态度一下降到冰点,比两人互相仇视的那段时间更冷漠。
  连她放在门口的垃圾袋,他也再没帮她扔过。
  陶琪觉得他没风度极了,想要拽住他逼问个答案,但又怕那答案是自己无法承受的。
  她想哭,却没有眼泪。
  她说不出是伤心还是失落,因为她知道一切都是她自己搞砸的。
  任何一个有自尊的人,被这样欺骗戏弄后,都很难再原谅对方。
  能隐身的防晒霜并没有为她赢来爱情,真正能赢得爱情的,是敞开心扉、真诚以待。而她,利用隐身撒下弥天大谎,打破了彼此信任的基础。
  他没去向媒体揭发她有瓶能隐身的防晒霜已经仁至义尽了。
  陶琪心中剧痛。
  她霍然明白,当初售卖隐身防晒霜的阮太太,为什么一再提醒她不要滥用隐身的能力,并警告她,但凡上瘾的,都要戒掉。
  她当时不耐烦听,但此刻突然明白,自从有了防晒霜,对人对事她都不再相信表面上看到的一切,总想用隐身能力去偷窥背后的真相,而不是用自己的心去判断。
  如果说,人生就是一场场考试,那么之前,她一直在利用防晒霜作弊。
  她以此获得的所有成功,都是作弊得来的。
  她重新登录网店,取消了预订的两瓶新型号的隐身防晒霜。
  阮太太好奇地发来消息询问她,为什么不要了。
  她回答说,真实生活的每一次考验,都需要用心去对待,而不是在背后耍花招。依靠作弊赢来的一切,迟早会失去。
  申请退款后,陶琪变得消沉,注意力日渐涣散——
  好几次在饮水机上接水,烫到手她才发现水满了;煮饭忘记加水、炒菜把盐当成糖;书看了一半,才发现拿倒了;电视开着,却没有一刻是看进去的;常常睡到半夜就醒了,只能盯着天花板到天亮……
  她把房间弄得乱糟糟的,东西堆了满地,好像这样就能掩饰她心里越来越大的空洞。
  这是陶琪有史以来,过得最糟糕的两周,比她听到周允那个敷衍的分手理由时,更加混乱无序。
  这夜,她喝多了酒,踉跄地走去浴室洗澡,不想却撞翻了五斗柜。
  和柜子一起倒下的,还有她和沈肃用了好几天才完成的拼图——莫奈的《睡莲》。
  “哐当”一声,镜框应声碎裂,图块纷纷跌出,原本明珠一般开满灰绿浮萍的莲花散落一地,再也凑不出一幅完整的画了。
  陶琪急忙伸手去捡,却被玻璃的残片划了手,疼痛闪电般从指尖袭上心头。
  她忽然明白,那晚的拥抱,已经是沈肃能留给她的最后的温柔了。
  碎掉的信任,无法修复。
  他永不会来和她说分手了,因为那个拥抱,已是告别。
  陶琪蹲在地上,看着一地残破的莲花,泪终于决堤。
  再也——回不去了!
  分手时,主动放弃的一方也并不好过。
  就像黑与白之间有许多的灰色地带一样,爱和恨之间也是。
  沈肃对陶琪表现得越冷漠,他的内心便越煎熬。
  他对陶琪付出的感情,就像发令枪响后,向着终点拔足狂奔的运动员一样,即便被突然喊停,但惯性依然会带着他不断向前。
  他需要随时用强大的理智警告自己,一个如此擅长欺骗和演戏的女人,绝对不是良配。有时候,半夜听见陶琪房间里传出来的音乐声,他还会自嘲:看!没有了他,她依然歌舞升平,一个人也能过得热热闹闹的。
  他已经很久不失眠了,那杯用来睡前放松的威士忌也早就戒了。
  可是如今,他不仅又开始了这个仪式,而且量还从一杯变成两杯、三杯,直到把自己灌醉,不再在脑海里反复想起她。
  但可恶的是,即便睡着了,她也会到他梦里纠缠。
  他开始把所有的时间全放到工作上,简直一刻也不让自己停下来。
  同事们都被他犹如亡命之徒的工作态度给吓到了。
  周倩私下给自己的堂哥周允透露,我老板失恋了。
  周允冷笑:“挖墙脚的都没有好下场!”
  自以为自己寄情工作,就能爬出情感谷底的沈肃,却对自己失望极了。
  好几次从看守所出来,他独自坐在车里,对着湛蓝的天空呆呆出神,会不由自主地去分辨云的形状,猜测它们看起来像什么。
  有时候对着蓝天发呆久了,会突然闻到氯的味道,好像他正躺在波光荡漾的泳池里,听见陶琪在耳边欢呼:“像不像躺在天上?”
  路过炸鸡店,他会想起和陶琪坐在汽车后备厢里,头碰头分吃一盒炸鸡时的满足。
  咬破灌汤包薄皮的时候,他会想起陶琪被烫得直捏耳垂的傻样。
  喝咖啡时,他会想到她;从书架上取书时,他会想起她;坐在沙发上,他会想起她;躺在床上,他还是会想起她。甚至每天在衣柜里找衣服的时候,他都会一遍一遍想起她。
  房间里的一物一器、一碗一筷,都令他想起她。
  他走在街上,突然闻到的花香、看到的绘画、听到的歌曲,都是和她有关的回忆。
  就连为了调整思绪、清空杂念,坐在地上擦鞋时,他还会想起她。仿佛她正趴在他的肩头,一边对着他颐指气使,要求他把鞋底也擦干净,一边对着他的后脖子吹气的赖皮样。
  他发现,她闯到他的心里,就像是一只飞进琥珀的虫子,再也出不来了。
  一个人吃饭,一个人逛街。
  一个人喝酒,一个人沐浴。
  一个人听歌,一个人入睡。
  一个人发呆,一个人流泪。
  往日一个人做来再自然不过的事情,突然变得清冷无趣。
  爱情最可怕之处,是让人习惯陪伴。
  习惯了两个人的温暖,再回到一个人的生活,不管走在人潮中,还是独自宅在家,都会恍如置身西伯利亚的荒原,孤独的风吹得人无法站立。
  沈肃觉得自己必须摆脱眼下的困境。
  正巧,周五晚上同事邀约去居酒屋聚会。
  作为重新回归“最受欢迎单身汉”身份的沈肃,自然被同事们起哄着拉去了。
  换了往常,他是不愿意凑这个热闹的。
  但看着同事们热情的笑脸,他又觉得用很多人的热闹来遗忘两个人的温暖,也许是个好办法。
  居酒屋在武康路上。穿过一众法式风格、意大利风情的花园洋楼,在曲曲折折的弄堂里拐几个弯就到了
  居酒屋门面很小,被一排高大的梧桐树遮住了,不留心很容易错过。
  但推门进去,别有洞天。
  人间的烟火与热闹全在这里,一众法律界的青年才俊团团围坐,烤物、刺身、寿司、米酒,眼花缭乱地摆了满桌。
  大家都是熟人,谈笑无忌,几杯酒下肚,再讲几个新鲜出炉的小段子,沈肃空落落的情绪立即平静下来。
  “这么偏的地方,亏你们都找得到。”沈肃对坐在他身边的周倩小声道。
  “这可是现在最火的网红店,不订位就等着排队吧!”沈肃对面的女孩抢着答道。
  她是所里刚招的年轻律师黄文英,肤白貌美爱打扮,有温柔的刘海,在一众低调的女律师里很是出众。
  她也是刑事律师,算沈肃的下属。
  她一来所里,就碰上沈肃与陶琪分手后最不苟言笑的阶段,每日工作压力大得她脸上直爆痘痘。
  但今日,年轻英俊的部门老大好像心情不错,一连讲了好几个办案遇到的趣事,把她藏起来的活泼性子触发了。她的话匣子一打开,便缠着沈肃问东问西,而沈肃存了心要找乐子,便也特别配合。
  黄文英见沈肃突然转了性,对自己有问必答,还始终面带微笑,不由得起了别样的心思,硬借着敬酒的机会,把周倩给挤到一边,自己坐到沈肃身边。
  沈肃心中微动,没有拒绝,脸上始终挂着一抹浅笑,看起来心情非常不错。
  酒过三巡,大家都放开了,纷纷搂着旁边的人玩自拍。
  “咦?没想到这两个人还挺般配的啊!”老吴突然笑眯眯地指着沈肃和黄文英喊。
  “对啊!连衣服都是同一色系的。”
  “来来来!不拍张结婚照,简直对不起今天这顿饭!”
  难得见沈肃好脾气,一副任人调笑的配合模样,同事就集体起哄,要给黄文英和沈肃拍合影。
  黄文英便大方地甜甜一笑,歪头往沈肃肩膀上一靠,手在脸边比了个心。
  气氛正热烈,沈肃不好扫兴,便也半推半就地配合。
  变故就在黄文英的头正要靠上沈肃肩膀的那个刹那发生的。
  居酒屋的门突然被推开了。一个高大洋派的男人走了进来,他身后跟着一个穿米色风衣,内搭深驼色连衣裙、脚踩裸色细高跟鞋的短发女人。
  她手上捧了一大束花,遮了大半张脸,但是婷婷袅袅的风姿,仍然吸引了很多人的目光。
  男人浑然不觉,一面走,一面回头同身后的女人交谈。
  他身形高大,把身后的女人遮了大半,只能远远看见一点轮廓。
  然而就是这模糊的一道身影,却让沈肃如遭雷击。
  他呼吸一窒,心脏立刻怦怦乱跳。几乎是下意识地,他把身体往旁边一避,黄文英的头便靠了个空。
  她不解地抬头,却看见沈肃蹙眉,怔怔地看着前方发呆,好似已经神游太虚。
  她伸手,把拇指和食指比出来的那颗心放到他眼前晃了晃。
  沈肃回神,对她歉意地一笑:“不好意思,突然想到点工作上的纰漏。”
  同事又起哄:“拍照!继续拍照!”
  沈肃却不肯了,不动声色地把椅子挪开,让自己从热闹的中心避了出来。
  他端了杯酒,轻轻抿了口酒,低声告饶:“各位大神,放我一马吧!我脸皮薄。”
  “哟,少在这儿装纯情。”老吴拍手直乐,“你要是脸皮薄,太阳都从西边升起来了。”
  “我请客还不行吗?今天全部算我的!再多上两壶酒!”沈肃豪爽地一拱手。
  众人立即欢呼,有人嚷着再上两份大虾天妇罗下酒。
  沈肃见众人放过他,才松口气,一颗心却莫名慌乱起来。
  是不是她呢?
  他的目光一直往门口那桌望过去——女人背对着他,只能看出个窈窕的身段来。
  他记得,陶琪是有一件这样的风衣的。裸色细高跟鞋,她也有好几双。
  陶琪的每件衣服,都被他仔细熨烫过,他绝不会认错。
  可惜,他看不见她的脸。倒是对面男人的表情他看得清清楚楚,对方殷勤热切的笑容,看得他心里像揣了团火。
  不知为何,看着远处亲密谈笑的男女,沈肃居然坐立不安起来。
  已经快一个月没见到陶琪了,平日能听见她房间里的响动,他竟不觉得和她分开有多么痛苦。
  但此刻,看见她和别的男人促膝而坐,态度还那么亲热,他就觉得一颗心酸溜溜的。
  忽然间,他就原谅了周允。
  现在,作为陶琪已经分手的前男友,他也好想一拳揍扁对面男人那张春风得意的脸。
  忍不住了!
  他借口到门口去透气,起身向外走去。
  居酒屋说大不大,不过十几步,他就越过门口那张餐桌。
  推开门出去的时候,他故意回身关门,目光直直望向那个女人。那女人面庞清秀,眉目婉约,实在也是个美人。沈肃高高悬起的心瞬间落回了原处。
  不是她!不过是个身材打扮相似的陌生女人罢了。
  离近了看,她和陶琪那张嚣艳明丽的脸相去甚远,连这打理得一丝不苟的短发,也和陶琪没有一点相似。
  沈肃脑中浮现出陶琪吹头发时,用手指绕着湿漉漉的发丝打圈的样子。陶琪的短发微卷,带着漫不经心的慵懒与恰到好处的凌乱,让他总忍不住想要撸两把。
  怎么就会认错呢?
  不过是看错眼,他整个人却像丢了魂。
  沈肃悻悻地走回座位。
  奇怪,前后不过几分钟,怎么这热闹就突然离他远了呢?
  那些热腾腾的酒、可口的食物、漂亮的姑娘,还有令人捧腹的笑话,明明还包围着他,却好像发生在另一个时空。
  他整个人已经从这间嘈杂热闹的居酒屋抽离了。
  身边的黄文英依旧殷切热情,他却连敷衍的兴趣都提不起来了。
  接下来的几个小时,他简直度日如年。
  沈肃觉得自己像得了场大病,这个病的根子就是陶琪。他想要斩草除根,却发现她在他心里扎得太深。
  硬生生拔掉,会连皮带肉把心扯出个大洞。
  沈肃回到家,已经是后半夜了。
  他独自坐在双人沙发上,却总觉得空落落的,少了个人来填满。
  他不由自主起身,走到院子里。
  隔壁,陶琪的房间已经关了灯,一片漆黑。
  她精心打理的花园在夜色里吐纳出一阵阵幽香,他不由得陷在这醉意温柔的草木芬芳里,像是陷入陶琪身上特有的馨甜温软中。
  她睡了吗?还是,仍然在外面呼朋引伴,甚至已经有了新的约会对象?
  他怔怔地望着她的窗户,直到夜风吹醒了他的酒意。
  不行,他得振作起来。
  当一段感情过不去、放不下,成为他的心魔困境,那么,他就得想办法解决它。
  他深深地看了一眼陶琪漆黑的窗户,转身回了屋。
  他洗了澡,换上舒服的睡衣,拧开台灯,坐在了书桌前。
  对于沈大律师来说,感情和案情一样,遇到困难,就得分析整理。
  他的情感和理智需要对弈。
  像往常开庭前准备辩护词一样,他准备了两张a4纸,一张写控方诉求,一张写己方观点。只是这一次,两张纸的标题略有不同。
  他在一张纸上写上“分开的理由”,另一张纸上写上“在一起的理由”。
  他伏在桌前,把自己的心残忍地剖开,分成两半。
  一时间,陶琪的身影在他脑海里走马灯似的晃动,有那么几个瞬间,他甚至有些想要立即冲到隔壁,把那个浑然不知他烦恼的女人从床上叫起来,和他一起面对这困境。
  他握着笔,强迫自己把理智和情感一一铺陈在纸上。
  分开的理由,他写了很多。她的欺骗、她性格里夸张的戏剧性、她的跋扈、她的自私、她的虚荣、她的荒诞不经、她连七十四岁的老人都能招惹、她太能花钱、她家里总是乱糟糟、她多疑善变、她道德感缺失、她没有公德心、她装鬼恐吓证人(当然这是为了帮他)、她离经叛道、她有太多gay蜜、她叫谁都是亲爱的……
  一条又一条,整整一页纸都是她的罪状,密密麻麻罄竹难书,他的理智果断地给她判了死刑。
  而在一起的理由,他想了很久很久,才落笔写下艰难的三个字——我爱她。
  是的,他爱她!
  不管她有多么糟糕,她曾经如何欺骗戏弄伤害他,他仍然爱她。
  这唯一的一条理由,孤零零地落在纸上,与另一张写满字的纸静静对峙。
  这多像控辩双方激烈地讨论犯罪嫌疑人是否该判死刑时,突然发现受害人还好好地活着,而且活蹦乱跳。
  沈肃低下头,嘴角扬起一抹笑。
  一件和她同款的风衣,就能令他整晚魂不守舍。
  分手,还有什么意义呢?
  黄昏时刮起了大风。
  陶琪关了工作室的窗户,顺便把自己关在实验室里。
  她终于肯面对现实,准备回归生活本来的秩序。
  她怔怔地看了一会儿窗外日渐萧瑟的街景,重新埋首于香料当中。
  就在她好不容易摸到一点灵感时,乐莎莎很不合时宜地来敲了实验室的门。
  思绪被打断,陶琪有些不高兴,拉开门,脸色比屋外的天空还要阴沉。
  老板最近阴晴不定,一看就是缺男人。乐莎莎怕触霉头,将收到的信往陶琪的手里一塞,转头就遁了。
  一看到白色的信封,陶琪就呼吸一窒。
  难道又是指甲?
  她忙收拢心神,仔细打量信封,上面印着沈肃律所的logo。
  但陶琪仍不敢掉以轻心,把信封举起来对着光亮处琢磨了一会儿,透光处隐约能看见叠成方块的纸张,而不是一枚枚圆形的指甲。
  她微松口气——难道是沈肃给她的信?倒是符合律师的行事风格,一段关系结束,怎么也要发一封声明撇清!
  她嘴角边不由得就带出了几分讥诮的笑。
  她将那信封往实验台上一扔,便不想再搭理了。
  可是,那雪白的信封明晃晃地碍着她的眼,令她再难安心工作。
  还是看看吧!
  她叹口气,重新拿起信封,撕开,取出里面一张菲薄的纸。
  那是一张最普通不过的a4纸,办公室打印文件最常用的那种。白色纸页上用蓝灰色的墨水笔写着几行字,字迹骨肉匀亭。虽是行书,却写得十分端凝严谨,倒是和沈肃的性格如出一辙。
  这是一首诗。
  它没有开头,也没有结尾,就这么突兀地立在信纸的正中间。
  陶琪忍不住小声读了出来——
  我想和你虚度时光,
  比如低头看鱼。
  比如把茶杯留在桌子上离开,
  浪费它们好看的阴影。
  我还想连落日一起浪费,
  比如散步,一直消磨到星光满天。
  我还要浪费风起的时候,坐在走廊发呆,
  直到你眼中的乌云,全部被吹到窗外。
  我想和你互相浪费,
  一起虚度短的沉默,长的无意义。
  一起消磨精致而苍老的宇宙,
  比如靠在栏杆上,低头看水的镜子。
  直到所有被虚度的事物,
  在我们身后,长出薄薄的翅膀。
  不知不觉,泪水盈满了陶琪的眼眶。
  那一行行句子,变成了一幅幅她和沈肃在一起的画面。
  她的嘴角翘起来,讥诮变成了感动。
  尽管她知道,这肯定不是沈肃这个只会写律师意见书的人能写出来的诗句,但他的心意,她收到了。
  她没想到,他会用这样的方法原谅她,并继续与她相爱。
  有那么一会儿,她站在实验室的桌子前,嘴角含笑,无声地流着泪。
  等她再抬起头,窗外漫天飞舞的枯叶全变成了金灿灿的蝴蝶。
  果真是“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
  同样的景物,不同的心境看出去,竟然是悲喜两重天。
  劫后余生的喜悦充盈在陶琪的胸口,令她迫不及待地掏出手机,给那封信的主人发了一条短信:“七点,一起虚度‘浮生’。”
  “浮生”是陶琪家附近一家咖啡餐吧,老板曾是历史系教授,把整间店经营得书香四溢,饭菜精致,酒香茶好咖啡浓,曾是两人特别爱去消磨时光的地方。
  和解的第一晚,当然需要在一个特别的地方度过。
  陶琪发出邀请后,很快就收到沈肃回复的消息:“好!”
  言简意赅,是他一贯的风格。
  陶琪忍不住追了一条消息:“别让我等。”
  沈肃回:“浮生有你,怎敢不到。”
  这句话,一下就撩得陶琪再也没法安心工作了。
  她冲进卫生间,对着镜子照了照。
  原本的她蔫耷耷的,像朵被夏日午后的热浪烘得垂头丧气的玫瑰。可是此刻,像突然被温煦的春风眷顾了,一下就舒展开每个花瓣。
  她皱了皱眉,那支“姨妈红”的唇膏,令她看起来高傲又冰冷,像是要去出席葬礼。
  不行,得换掉!
  当下她便决定走路去附近的商场,买一支能表达她此刻心境的新唇膏。
  很快,她就离开工作室,直接去了家附近的那家商场。
  她在mac的专柜,挑了一支号称“接吻也不褪色”的豆沙红唇膏,温柔的唇色和她身上莫迪兰色系的雾霾蓝衬衫裙,非常搭配。
  可是,她一低头,发现指甲上光秃秃的,暗淡无色,苍白得像她这段时间的生活。
  她不由得唏嘘,这段时间,她太过心不在焉,连打扮都懈怠了。
  果然,女人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自我,天知道爱情什么时候会偷袭。
  她想起,旁边的彩妆专柜,所有指甲油都是莫迪兰色系的,正好衬她的妆容服饰。
  她轻车熟路地绕进柜台,走到陈列指甲油的展架前,挑选起来。
  烟灰蓝、石英粉、贝母绿、淡奶咖、暗砖红、浅稻黄……这些降低了饱和度的色彩,在明艳里兑入了灰,温柔而不具攻击性,最适合她今天的打扮。
  她挑了一瓶奶白色的指甲油,一扬手道:“这个我可以试试吗?”
  没有人理她。
  柜台里,几个年轻女孩正围着那个妆容精致、操着台湾腔的柜员tony试指甲油。
  她只得冲一个涂着紫色眼影、态度冷漠的柜姐招招手,示意她要买单。
  那柜姐立即变得殷勤起来,亲自领了陶琪去收银台付款,又极细致地挑开指甲油瓶子上的塑封,替她涂指甲。涂指甲颇要时间,柜姐自来熟地和她聊了起来。
  柜姐从陶琪的容貌气质,一直赞到她的穿衣品位,然后又开始夸她的好气色。
  天知道,黄昏前,陶琪还恹恹得像只灰扑扑的蛾子,倒也算莫迪兰色。
  一通好话说下来,陶琪被伺候得舒舒服服,心情更好了。
  女人们护肤、化妆、涂指甲、做头发的时候,最容易敞开心扉,尤其是对着没有任何利益关系、帮助她们变美的服务人员,更是有一种莫名的优越感和信任。
  她在柜姐的奉承下,忍不住多说了几句。
  “是啊,晚上有个约会。”想到和沈肃的关系终于破冰,陶琪简直要开香槟庆祝。
  “那要早点出门,不然遇到下班高峰,打车都难。”柜姐热心道。
  “嗯,不远,就在附近。”
  “一定是很重要的约会!”柜姐鬼精灵,“不然不会连指甲都武装到位。”
  陶琪也笑了,她的心思被这个陌生人看穿了。
  秋凉后,天黑得早了,陶琪从商场出来时,已经是华灯初上。
  她看看表,还不到六点。
  一路上尽是行色匆匆的下班族,滚滚的人流给了她足够的安全感。
  虽然和沈肃分开后,她就尽量不天黑后在街上乱逛,但今天,在商场门口,抢了几轮出租车都以失败告终。
  说起来,“浮生”不过离商场六七个街口,并不远,说不定走路,比一路心烦气躁地塞车还要快。
  时间还早,路上行人不少,加上失而复得的恋情令她充满了安全感,陶琪便决定干脆走路过去。
  墨黑的天空被橘色的路灯映成深紫色,有点像沈肃生气时眼底的颜色。
  陶琪胡思乱想着,一边盘算着和沈肃见面应该说些什么,一边下意识地分辨着空气里的各种气味。
  渐渐地,她行至人流较少的街区。
  远离了商业区,这一带便是老公寓楼林立的住宅区,是整个五角场最破落、却又最有生活气息的存在。
  炸小黄鱼、梅子酱排骨和糟凤爪的味道从一扇扇明亮的窗户里飘出来。
  再转一个弯,“浮生”就在弄堂尽头、小路口拐角的地方。
  陶琪微微悬着的心放松下来。她已经很久没走过夜路了,但今夜显然是安全的,不单是路上还有其他行人,且她自信,如果连环案凶手掏出迷药,她在十米开外就能闻到那刺鼻的甜味。
  想到很快就能见到沈肃,她加快了步伐,向着弄堂的尽头走去。
  “陶小姐……”身后突然有人唤她。
  她一怔,停下来回头一看,远处有个人,正匆匆向她跑过来。
  “你的东西落在我们店里了!”那人气喘吁吁地跑到她跟前,居然是彩妆专柜的tony,手里还拎着个大纸袋子。
  “落了什么?”她狐疑道。
  tony满面笑容地将纸袋往她面前一递,她下意识伸手就去接。就在tony凑上来的瞬间,她闻到了一股熟悉的烂苹果的酸腐味道。
  她瞳孔一缩,伸向袋子的手瞬间收回,直接按在了胸前挂着的心形吊坠上——那是沈肃送她的gps定位项链,她连睡觉都戴着。
  tony仿佛丝毫没有察觉到陶琪的警觉,反而继续把纸袋往她面前递。
  就在陶琪分神的瞬间,他将纸袋下藏着的电击器抵在了陶琪的脖子上。
  陶琪心脏一颤,整个身子都麻了,像被闪电劈中,身体猛地抽搐着往后倒。
  与此同时,tony顺势将她扯倒在地,电击器在纸袋的掩饰下,对着她反抗的手又是狠狠一击,嘴里还大声而亲昵地连问:“琪琪,你哪儿不舒服?”
  过路的人扫了一眼正把陶琪搂在怀里的tony,没有理会,继续往前走。
  就在陶琪心脏被电得急速震颤、惊恐地想要向那路人尖叫求救时,一根针扎进了她颈部的静脉里,疼痛瞬间令她清醒,反手就打向tony握着针筒的手,然而来不及了,冰冷的液体瞬时流进她的身体。
  她强迫自己单手撑地,想要跃起,但下一瞬意识就模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