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七节 好酒
作者:
黑天魔神 更新:2020-05-28 05:20 字数:5410
老人已经上了年纪,脸上全是密密麻麻的皱纹。头顶束着莲座形状的发冠,身上衣服宽松而飘逸。不过,无论发冠还是衣服,都不是普通廉价的货色。前者乃是上品翡翠制成,后者则是价值昂贵的“湖绸”。据说,这种丝绸之所以数量稀少,是因为蚕虫只吃洞庭湖中央一座小岛上出产的桑叶所致。每年的湖绸产量不过数百匹,很多人想要仿制,却无法令蚕虫吐出与其相同的特殊丝线。不过,湖绸这种东西并不出名,也只是在顶级显贵之中流行。原因很简单:物以稀为贵,一匹湖绸,相当于同等重量五十倍的黄金。若不是身家丰厚,又怎么可能用得起?
老人旁边,站着一位老仆。此人表情平淡,双手笼在袖中,一双眼睛只看着自己的主人。不时从桌上端起茶壶,为老人添水。
杨天鸿注意到,老人桌上的饭菜很简单:一盘烩豆腐、一盘油焖茄子、一碗青菜汤。没有酒,只有茶。
这显然与他身上昂贵的服饰不相符。
只是撇了一眼,杨天鸿便收回目光,专心吃着自己碗里的饭。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嗜好。年轻人好色,老24,年人爱财。有些盗贼开门撬锁不为求财,而是专门跑进卧室里,偷取女主人的丝袜和内裤;还有些人家里明明摆着奔驰宝马,却宁愿开着微型面包车穿街入巷。
旁人对此觉得很难理解,也只能非常过瘾的骂上一句:“死变态”。
外面街上,走过来两个乞丐。守在饭馆门口的伙计连忙跑过去,连声吆喝着要将其撵走。乞丐应该是饿了,眼睛直勾勾盯着厅堂桌上客人的饭菜,嘴里不住地哀求。连连弯腰磕头作揖,伙计却不为所动,转身从里面叫出几个身材壮实的跑堂,揪住乞丐的衣服就往外推。
老人把这一切看在眼里。
他抬起右手,朝着那个方向指了指,站在旁边的老仆会意。走了过去,制止已经抡起棍子想要打人的伙计,摸出一些碎银,低声吩咐了几句。伙计点头哈腰转身跑进厨房,很快端出来两大盘热气腾腾的馒头,还有一盘子切成薄片的熟肉,两大碗面。
杨天鸿耳力不错,清楚听到了老者对仆人说的话。
“让他们别打了,都是为了一口饭活着。乞丐也是人。让他们好好吃一顿,再多带几个馒头。”
……
黑森山脉距离此地已经不远。离开饭馆,杨天鸿却让孟奇放慢脚程。
中午的太阳火辣,走了不到五里地,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溪横在路上,旁边有一片茂密的树林。杨天鸿让所有人下马休息,避过这阵酷热再走。话音刚落,随行人员顿时爆发出一阵欢快的交口称赞。
知了在树梢上不要命的叫唤着。仿佛被男人狠狠按住的女人,也不知道究竟是痛还是爽?
土路上远远驶来了一辆马车。
车子很是华贵。车厢材料是极硬的铁木。用这种木头制作成品。需要耗费大量工时,但好处也显而易见,车子结实不说,坐在车里的人也得到绝佳防护,安全有足够的保障。
饭馆里那位老仆驾着车,马匹极为神骏。只是被缰绳和笼头限制了自由,无法跑快,只能慢吞吞拖着车子缓缓前行。看得出来,车里的主人不赶时间,只是这两匹拉车的马很是难受。天气有热,显得无精打采。
杨天鸿从头上摘下毡帽,握在手里扇着凉风,眼睛却看着由远驶近的马车。也许是觉得天气实在太热,马车在靠近树林的位置停住,车门从里面推开,先前饭馆里那位衣着华贵的老人跳下,朝着树荫浓密的这边慢慢走来。
树林很大,再来个几百人也能容纳。
老者主仆的确也是想要纳凉。他们选定的位置靠近大路,距离杨天鸿等人较远,显然是不愿意彼此之间产生什么纠纷。
等候太阳过去的时间很是无聊。有人就地躺下来打盹,也有人取出马吊牌玩了起来。
杨元素来喜欢喝酒,身边挂着一个装酒的葫芦。路过豫州的时候,在酒楼里装了满满一壶十年陈的女儿红。沿途喝下来,壶里已经空了一半。他拔掉塞子,朝着嘴里灌了一大口,并不觉得热,却只觉得头脑清爽,很是舒服。
陈酿黄酒香气浓郁,在树林间渐渐散开。
坐在林子外围的老者耸了耸鼻子,似乎是被这股酒味所吸引。他连连吸了好几口,循着气味,看见坐在不远处背靠大树慢慢喝酒的杨元。
杨天鸿看见老者对老仆说了几句话,老仆脸上的表情有些不太情愿,却拗不过主人意思,只好朝着这边走过来。他在杨元身边站定,指着酒壶说了些话,杨元脸上的表情很是惊讶。
杨天鸿招手叫过杨元,问:“怎么回事?”
杨元这个五大三粗的汉子抬手挠了挠后脑勺,很不好意思地说:“那位老人家说是犯了酒瘾,想要我这壶里的酒。”
杨天鸿看了坐在身边的孟奇一眼,笑了起来:“只是想要尝尝?十年陈的女儿红很常见,等出了这黑森山脉,你再到豫州灌上一壶就是。全都给他,又有何妨?”
杨元摇摇头,神情有些迟疑,他偏过头,看了看仍然站在远处的老仆,不太确定地低声道:“少爷,那人说的话好生古怪。他居然要花一百两银子,买我壶里剩下的残酒。”
旁边,孟奇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冷气。
一百两银子绝对不是个小数目。对于贫苦人家,恐怕一辈子也难以挣到这个数目。杨元在豫州买了这一葫芦女儿红,不过花了三两纹银,已经是非常奢侈的行为。却没想到,在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黑森山脉外围,居然有人肯出一百两银子,买他喝了一半的酒?
杨天鸿脸上仍然挂着淡淡微笑:“你把葫芦给他就是。顺便可以赚上一百两银子。这种好事也是你的运气。若是换了旁人,恐怕很难遇到。”
杨元有些惊讶:“少爷,您,您的意思是,他真的会给我那么多银两?我还以为只是嘴上说说,玩笑而已。”
杨天鸿朝着老人所在的方向努了努嘴:“你直接把葫芦给他。不就知道真假了吗?”
杨元依言去了。
过了不久,他喜滋滋地折返回来,手里捧着两锭很大的雪花银,连声嚷道:“少爷,是真的,他真是给了我银子。”
杨天鸿微笑不语,眼睛却注视着远处的老人。
他显然也是好酒之人,半壶女儿红,顷刻之间已被喝得干干净净。只是不知道为什么。站在旁边的老仆脸色很是焦急,似乎是在低声劝阻。
时间已是下午,太阳依然火辣,幸好旁边就有溪水,若是在这种时候冒着酷热行路,很容易中暑。
杨天鸿站起来,拍了拍身上的灰尘,朝着老人所在的方向大步走去。
从他站起来的一刹那。杨天鸿就感觉到,老人身边的那名黑衣老仆目光已经牢牢锁定自己。随着自己与老人之间距离越来越近。老仆眼中更是释放出戒备和警惕,甚至带有几分显而易见的敌意。
一主一仆,都是修士。
在先前集市饭馆的时候,杨天鸿就对此有所察觉。黑衣老仆的境界极高,已经筑基,具体层次杨天鸿也看不出来。华服老者修为更深。但具体深厚到何种境界,杨天鸿也不是很清楚。
总之,他有种第一次面对着自己师傅陈正坚,以及归元宗主钟元宇的相同感觉。
杨天鸿在老人身边选了个较为干净的地块,坐下。从乾坤袋里取出一个尚未开封的酒坛,微笑着递了过去,说:“听闻客人好酒,我这里有些品质还算不错的葡萄酿,不如大家一起尝尝?”
华服老者眯起双眼,注视着杨天鸿,没有说话。
黑衣老仆脸上紧张的神情略微松动,目光却很是鄙夷。他摇摇头,淡淡地说:“世俗之人历来贪财好色,想必你是看到我花了一百两银子从那人手里买酒,所以过来想要凑个近乎。呵呵!年轻人,我劝你还是收起那点花花肠子。我家主人虽然好酒,却也不是什么酒都愿意喝的。”
杨天鸿笑了笑,直接拍开酒坛上的封泥,又从乾坤袋里取出两只阔口杯,一边把两只杯子斟满,一边笑道:“谁说我要卖酒?大家都是同路,我也只是看这位老人家比较面善,所以过来请他喝一杯。”
乾坤袋容量很大,在鸣凤山上的时候,杨天鸿就喜欢在身上多带一个,里面常备各种食物、调料、酒水,甚至被服等等。出门在外,这些东西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能用上。
这坛葡萄酿是楚国京城“邀月楼”的精品。一坛售价就要三百两银子,气味浓郁,口感上佳。
华服老者也不矫情,端起杯子抿了一口,不由得连连点头:“不错。葡萄酿虽然普通常见,不过喝酒这种事情,也是要分分地方。若是在繁华闹市,你这坛葡萄酿只能算是中上。可是在此荒山野岭,前后无村无店之地,这坛葡萄酿就是绝品。”
说着,华服老人故意看了杨天鸿一眼,似笑非笑地问:“年轻人,你这坛酒,当真不是卖给我?”
杨天鸿继续从乾坤袋里取出一碟老醋花生,摆在酒坛边上,笑道:“偶遇便是缘分,谈及金银,实在俗气。”
老人“哈哈”一笑,拈起几颗花生,放进嘴里慢慢咀嚼。
有了酒,话就渐渐多了起来。
“年轻人,你去黑森山脉做什么?”
“碰碰运气,看看能不能捉到几头荒兽。”
“哦!听说楚国达官显贵都喜欢驯养荒兽,怎么,你也想要给自己弄上一头?”
“那些人是为了乐趣,我是为了还债,不一样的。等等,先说一句,我说这个可不是为了要你的钱。千万别朝那方面去想,否则这酒就喝不下去了。”
老人脸上的笑意越发浓厚。站在一旁的黑衣老仆脸色也松缓不少,虽然仍在保持戒备,却没有了之前的沉重与敌意。
华服老者偏过身子,看了一眼杨元、孟奇等人休息的方向,好奇地问:“看你身边的随从不少,其中不乏好手。光是养这些人。每年就得一大笔银子。你虽然修为不是很高,刚刚进入炼气第五层,却也不应该囊中羞涩才对。年轻人,你这话有些前后矛盾啊!”
“这个世界上,不是什么事情都能够由自己控制的。”
杨天鸿仰脖喝干杯子里的酒,又给自己和老者分别倒满,淡淡地说:“我的确是为了还债。没办法,人家要债要上了门,若是赖着不给。说不定哪天脑袋上就会一个雷劈下来。”
杨秋容与卢鸿志之间的婚约都是白纸黑字写下来,杨家和卢家的纠纷也并不复杂。三言两语,杨天鸿对老者说了个清楚。
听到已故骠骑将军杨靖的名字,华服老者和黑衣老仆都微微有些动容。等到杨天鸿把事情说完,华服老者对着他拱了拱手,肃然道:“原来是骠骑将军之后。杨将军昔日镇守边关,杀得戎狄人头滚滚,保得万民平安。的确令人敬佩。”
旁边,黑衣老仆的态度也比之前改变了很多。他显然是对卢家借机要挟的做法很是不齿。愤愤不平地连连摇头:“八百万两银子,这卢家也真敢开口。也不想想,若是灵丹妙药用普通银钱就能买到,这世上岂不是人人都可修炼?既不愿意潜心向道,又妄想着能够得以长生……呵呵!世界上哪有这么好的事情?”
杨天鸿喝了口酒,叹道:“所谓父债子还。不过如此。算了,不提了。对了,还未请教过老丈名讳?”
闻言,黑衣老仆正准备开口制止,却只见华服老者摆了摆手。对着杨天鸿笑道:“鄙人复姓东方,单名一个鹏字。”
杨天鸿点点头,皱起眉头说:“在下的话可能有些不入耳,还望老丈不要见怪。”
东方鹏轻抚着胸前的白色长须,笑道:“但说无妨。”
杨天鸿打量着东方鹏:“我对药理一道颇有研究。先前在集市打尖时,无意中看见老丈饮食清淡,您身边这位老仆甚是忠心,想必已是跟随您老人家多年,自然熟悉您的性子。此前您想要从我那仆从手里买酒,您的仆人却反复劝阻……诸多事情累加起来,就算没有切实的依据,却也可以大体上做出判断:您身体有恙,而且属于很难治愈的那种,若是不注意日常饮食已经生活习惯的调理,病情极有可能骤然加重。”
微笑凝固在老者脸上,守候在旁边的黑衣老仆眼睛里再次释放出警惕。他不动声色朝着杨天鸿挪动了几步,双手保持着很是随意的垂放姿势,实际上,只要杨天鸿露出对自家主人的丝毫敌意,黑衣老仆立即会意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猛扑过去。
在另外一个世界,有一种特殊职业,叫做侦探。这个行业当中,有一位传奇人物,只是名字颇为古怪,叫什么父儿墨丝。杨天鸿的另类意识均来源于玲珑宝锁消失的那位引导人,他没见过父儿墨丝,只是从名字上推断,这家伙很可能是两个人合在一起,而且还是有着血缘关系的父子俩。否则,为什么要叫“父儿”?然后才是“墨丝”?
据说,父儿墨丝的本事很大。任何人随便跟他说上几句话,他就可以凭借蛛丝马迹寻找出关于你的大量线索。父儿墨丝的有个朋友花生,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就被父儿墨丝用这种神奇本领连内裤穿什么颜色逐一分析出来。花生被吓坏了,从此老老实实做了父儿墨丝的小跟班。据说还有个小娃娃,好像是叫做可难的,对父儿墨丝很崇拜,也继承了这种神奇的本领,把他周围的所有人都在暗地里看穿,看透。不过十一、二岁的年纪,就搞到了一个非常漂亮的女朋友小烂。
杨天鸿一直在潜心研究侦探学,但他毕竟没有达到父儿墨丝那种恐怖的程度。对老者所说的这些话,其实他自己也没有太大把握,更像是一种潜在的试探。不过,黑衣老仆和华服老者此刻的反应,使杨天鸿真正放下心来。
自己判断的应该很正确。至少,与真相误差不是很大。
他继续着之前尚未说完的话:“在下是修道之人,对您身上释放出来的灵能很是敏感。虽然无法看穿老丈您的真正实力,但我观你眉心位置有一片青黑,面颊侧下发黄,两边耳际皮肤皴枯,腿脚虚浮。此乃肝脏受损之相,若不及时医治,勤加调理,此症很快就会危及心脉。到了那个时候,恐怕是大罗金仙下凡,也无力回天。”
东方鹏和黑衣老仆相互对视,都从彼此眼睛里看到了震惊。
沉默了约两分钟,黑衣老仆眼中的戒备已经消失。他整了整衣服,对着杨天鸿行了个礼,肃然道:“既然杨公子能够把我家主人的状况逐一说出,想来,您应该不是我们的敌人。在下东方清明,之前多有得罪,还望杨公子海涵。”(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