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作者:简有      更新:2021-07-09 17:02      字数:4902
  医生的绝世魅宠,第七十二章
  第七十二章
  走之前,我剪掉了我的一头长卷发,你看当初我那么花心思的把自己搞的漂亮一点,最后不还是谁都没有迷住么,哎,我的爱情与外貌无关。舒悫鹉琻
  我看 镜子里利落的短发,特么大家都说,从头开始,果然心情不一样了。
  然后,我带着我的行李,抱着我的那盆草树踏上了征程。
  我想两年支医结束后,我又是一条好汉了。
  按着负责人的指示,A城的人都是先到达南京,然后集合之后,乘飞机到达四川成都,再按着被分配的不同路线搭乘不同的大巴过去的,总之是相当曲折的过程啊。
  我这一条路线的大约三十人,五六十的车座还空了不少。我不怎么说话,看着周围的额人资历都好像比我高,主任级别的就有好几人,而女生只有我一个。
  我们一行人坐着大巴,坐了十几个钟头的车,说实话,负责人跟我说的时候,这个地名我根本没有听说过,只是明白前三个字是在哪里:四川省。路过一些医院的时候,陆陆续续的有人下去,我隔着车窗看着他们扛着行李满腔热血的跟我们摆手说再见,再看看他们身后朴素的建筑,就在想着我也知道被分配的地方是怎么样子的。
  想不到我是最后一站的,跟我一起下来的是一位情况跟我很相似的男生,他说看我这样的女孩子不像是可以吃苦的人,怎么想起来支医,我笑笑,祖国哪里需要我,我就到哪里去,又问他,那你怎么来这里呢,窗外的阳光透过蓝色的玻璃打在了他的脸上,神采奕奕,青春就是这样的,说走就走,他叫沈良。听了他的话,我自己心里想,懦弱也是这个样子的,说逃就逃。他看着我的草树问我,你还大老远的背这东西来啊,我低头看了看怀里的草树回答说,哦,我一个朋友说这个小玩意是可以长成巨无霸的,我就带过来养养。
  我们下车之后是有专门的人来接待我们的,慢慢就熟悉了。我看着这个号称是县级医院的地方,里面的设施几乎是电视里放的九十年代的医院的条件,尤其是消毒药水的闻道特别特别的浓,我和沈良被分在了不同的地方,忙碌起来之后,也没有什么见面的机会。
  支医,国家还是给一点照顾的,一个月2000块钱,医院包吃包住的,父母也不缺我钱,所以这钱我基本都没有动过。这个地方除了病人的话听不懂,其他都还好,没有人认识我。知道我过去的疯狂,我不愿意说话加上又听不大懂,便埋着头在病区里工作,大家还夸我踏实肯干,这样的日子不错。
  来这边第二个月的时候,忽然接到了一个新的安排,就是我和沈良之间的一个要被下放到更基层的医院,当然这完全是医院的安排,县里的一个镇医院,说那里比较缺人手,以后资料什么的也都由那边的医院管理。坐在旁边的沈良没有说什么,于是我就主动提出来希望调到那边。
  然后就这样卷起铺盖,来到了这边的小镇。
  来了这边,就更是唏嘘不已了,这所谓的镇医院也就是个面积不大的“怀旧”的二层楼,人手确实不够,睁大眼睛找么找的,医生加院长,就只有三个人,并且都上了一些年纪,这里的医生靠着一个听诊器走遍天下,超声,X线,核磁共振?NO,NO,NO,连个血常规都没有办法做,采了血收集好标本再送到县医院。没有护士,你看每个人身兼数职,高到院长,低到清洁工。
  真的是好艰苦,我只能重拾起书本又温故知新一遍课本上的望闻问切。
  这边不像是县级医院,到处是水泥地,出了门就是黄土地,还特么四川这边的天气比A城要阴雨连绵的,所以经常备一双胶鞋。
  后来也还是渐渐的适应了,遇上的病人基本都很好解决,最严重的就是一个跟丈夫吵架之后,喝农药自杀,被发现送来的中年妇女了,立马洗胃给药然后又转到了县级医院。
  哎,咱这个小医院真是没有存在感啊。
  来这边之后,我是住在院长家里的,院长一家人都很好,院长姓钱,我一直叫他叔叔,可是在医院里他最年轻了,所以按这边的叫法,入乡随俗,就是幺爸,钱婶就是幺妈,别看幺爸已经是院长,但是特别看得起我,一个我是城里来的,一个是他只是中专,看病其实靠经验,我都是大学本科,在他看来相当了不起了。这时候,我就想起了王伟南贬低我大学本科学历的话,心中腾腾升起都是强烈的荣誉感。
  不过在我看来,医院里的三位医生真的是很了不得的,比起现在化的医院里的很多医生靠着辅助检查,基本不用动什么脑子,就知道患者得了什么病,还是让人很敬佩的,这样镇里的人生病了来医院基本上花不了几个钱。当然我自也是获益匪浅。
  医院在逢到镇上赶集的那个上午时候特别忙,其余的时间都很空闲,没有网络,手机在来了之后便换了一张卡,但是信号差得要命,也没有告诉凌子他们,有事就用医院里的座机打打电话。
  就这样过了几个月,有一回张迎泽给我打电话,聊到了毕业的事情,还说我走之后,王伟南去找过他,问他知不知道我去哪里了,我立马问回去,你回答了么,他呆呆的回答,当然没有啊,你离开这里不就想多这边的人,好从新开始吗?
  我犹豫了半天还是问,“那他有没有说,他找我有什么事情吗?”
  “这倒没有,哦,对了,我听王佳南说你可把她哥害惨了,让他哥在公司难做人,还被他爸逼得不行,你怎么害他了。”
  我歪着脑袋想半天,难道是因为我和他不清不楚的关系曝光了,让他丢脸了?也不是啊,他大可以解释啊,况且还有证人,我是说殷老师他们,可是还是不确定,“王佳南还有提到其他的东西吗?”
  他顿了顿,“提了,她还说她特别讨厌你。”
  晕。
  时间多下来,我就学学四川话,照顾照顾我的草树,看看书,其实王伟南的话还是对我很有影响的。
  草树叶子黄一点,我的心就揪了起来,发现自己还真是不懂照顾植物,后来幺妈跟我说,埋到土里去,长得好。我想想这个让我自由自在的地方,确实是适合草树落脚生根的个好地方,就在他们家院子后面,幺妈的菜园子旁边,向着阳光的地方,挖了坑,把它买了进去。可是有一天下班回来,草树周围围了好几只鸡,看着我那原本葱油油的叶子跟狗啃似的,简直有种想撞墙的冲动,可是只能狠狠的跟幺妈说,幺妈,今晚咱能杀只鸡吃不?当天晚上,我自己忙到大半夜在周围拦起了网。
  后来一想,把所有的鸡蛋全放在这一个篮子里简直太让人担心,万一这草树被我养死怎么办,于是专门抽了一天,去了一趟县城,买了一些植物栽培的书,然后又去了花卉盆栽市场,找一找草树,买回来很多了兄弟姐妹。
  直到那一天我才知道,草树的大名——夹竹桃,原来草树也是开花的,我一边听着老板介绍,一边想着,我怎么一直叫人家这么俗气的名字,不过它的名字里有我一个竹子,多么巧合的缘分,我又听老板说:“花似桃,叶似竹,一年四季,长青不败。从春到夏到秋,花开花落此起彼伏。迎着春风,冒着暴雨,顶着烈日,争艳吐芳,”我伸出手来,摸一摸那长披针形的叶子,就是,明明是竹叶,我这双眼睛怎么就能看成草呢?
  关于夹竹桃,老板还告诉了我一个传说。
  传说很久以前,大地之神的女儿长得楚楚动人,肤色洁白如霜,于是人们称她“白妙公主”。有很多青年才俊都设法追求她,但总是得不到她父亲大人的允诺。有一天,英俊有为的植物之神来访,白妙公主的父亲认为这位青年是最理想的女婿,便找了个机会向这位年轻人提起婚事,不料这位豪爽的年轻人脱口而出说:“白妙公主的确是一位美丽又温柔的姑娘,但她的脸上缺乏生气,等到她脸上有了粉红的色彩时,我自然就会来求婚”。听了这话,大地之神非常伤心,为了女儿只好求助于天帝。天帝于是赐给他一枝夹竹桃,并指示他将粉红色的花朵捣碎后糊于公主的脸上。公主将脸洗净后,那白色如霜的肌肤居然渐渐地露出粉红的色彩。植物之神依约前来求婚,这门亲事才在众神的祝福声中,圆满结合,也为仙界增添一对佳偶。
  很美好的故事是不是,听了之后,我笑一笑,心里想的是,王伟南养这草树肯定不是出于这么浪漫的爱情故事吧,不过这倒是让草树在我心里更加立体惹人喜爱了。
  不过,夹竹桃,我不小心弄丢了我的“植物之神”,你有办法把他带回来么?
  正赶上春天,万物萌发,我把我的担心,回忆,爱护分担到了100株夹竹桃上,加上前期的肥料,这可一下花去了我将近两个月的工资,它们最高的有两米,最矮的就是那个草树,不过四十公分,侵占了幺妈菜园子的大部分面积,但是幺妈不生气,笑呵呵的跟我说,这地方旁的没有,就是土地多。这样我又拦了一个更大的园子。
  时常可以见到这样的景象,我穿着幺妈的松垮的大花衣服,立在我的夹桃竹中,和在旁边菜园子里的幺妈一起各自干着自己的活,聊着天,偶尔一句普通话,更多的是越来越地道的四川话的拉着家常。
  我不去修剪什么,由着他们花枝乱颤的生长,尤其是我的草树,我希望它快点长,长到王伟南家中的那棵那么高,多情的幻想着,要不是我冲动,把它带走,说不定王伟南会把它养大让它们做一对夫妻呢,。
  有一天我跟往常一样,游走在一片葱绿中的时候,忽然发现了一株夹竹桃竟冒出了花骨朵,惊喜异常。后来把幺妈院子的后面变成了一块面积不笑的花田,实在出乎了我的意料,大家都说好看。但是夹竹桃的花期这样的长,着实超乎了我的意料,你看它在那里悄悄地一声不响,一朵花败了,又开出一朵,一嘟噜花黄了,又长出一嘟噜。在和煦的春风里,在盛夏的暴雨里,在深秋的清冷里,看不出有什么特别茂盛的时候,也看不出有什么特别衰败的时候,无日不迎风吐艳。从春天一直到秋天,从迎春花一直到玉簪花和菊花,无不奉陪。这一点韧性,这样长久的美丽的绽放,你是不是一直努力的保持着自己最可贵的一面,在等待着谁呢?等待着来人回头发现,你这样的美好。
  就这样匆匆的过去了一年半的时间,我看着庭前花开花落,看着幺爸幺妈儿子结了婚,娶了媳妇,生个大胖小子如今都会走了。这期间我和沈良保持着时断时续的联系,毕竟咱们“同时天涯沦落人”,有一次他跟我说他在这边遇到了一个女孩子,很喜欢,两个人已经在一起了,我先是道祝贺,可是又问他,你不打算走了么?他苦笑着说,这正是我苦恼的事情。
  幺妈问我有没有个男朋友啥的,我想了想说,有,他在城里赚大钱呢。这样以后幺爸幺妈就再也没有担心过我的婚姻大事。
  跟凌子通过电话,她现在跟张迎泽分开两地,她在广州,他在南京,她对张迎泽说,如果研究生毕业的时候,他还喜欢她,她就答应跟他在一起。
  我想,凌子,那你还是老老实实的准备好嫁妆吧,不要太小看张迎泽了。
  很早以前她还跟我说,我走之后,A城日报吃了官司,闹得很凶,茂源赢了最后,现在A城日报已经不行了。她还说在报纸上看到了王伟南的照片,说是A城茂源的总经理。
  我一怔,这么利害啊,我以为他混个几十年,顶多混成个主管,想不到这么快就经理。
  后来又去书店的时候,居然在畅销小说里,发现了春哥的《血凤凰》,有点好奇沐春的结局便买了一本回来,翻开便看到了这样的序言:
  有的时候,我们渴求爱
  更多的时候,我们因爱而盲目
  最终的时候,我们发现爱会变,但一直如影随形
  我不知道为什么春哥的恐怖小说为什么会用这么矫情的文字作为序言,但是春哥有那样的童年过去,却是相信爱一直存在的,不是吗?他是一个可爱的人。
  有时候,我偶尔想,不,我时常想,王伟南。
  ——
  2013年4月20日,雅安庐山地震。
  我早上八点赶过来上班,刚换上白大褂,忽然感觉晃了一下,然后又停了下来。我立马往室外跑,想着我来这么一年,不会碰上个地震啥的丧命于此吧。跑出来之后,其他几位医生也都在外面,可是大地就摇了那么一下,便没有动静了,幺爸说这次震感比汶川那次强烈啊,恐怕离我们这里很近。
  果然没有错,正是发生在我们临县的芦山县,因为有过汶川那一次的经验,所以这一次组织动员工作快速展开,在这个小医院的我当然没有被记起来,我自己立马赶到县医院,报名参加了救援队。没过两个小时便赶到了芦山县受灾最严重的地方,震中位于龙门乡马边沟附近。
  我们算是除了芦山县自家的医院之外的最先到达的一批救援队伍,这是我第一次亲眼目睹地震之后的场景,满目疮痍、一片狼藉、残垣断壁、哀鸿遍野,我有那么几秒钟的呆滞,身边的医生拍了我的肩膀,满脸急切,说道:“看什么呢,还不快干活。”我诶了一声,便跟了上去。
  刚开始我们我们还参与搜寻工作,但是后来救援队伍越来越多,有医生,消防官兵,解放军,记者,普通群众。人越来越多,我也不像开始那么害怕了。
  再后来,我们便在固定在救援帐篷前,等着送过来的人,庐山的卫生院,住院部停止工作,所以开始严重的先转到类似与我们县的周边医院,直到人满为患才逐渐往上级或者更远的地方转移。
  ------题外话------
  窗外在打雷闪电,简好害怕,要躲进被窝里去,只能更这么多,明天加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