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0章 孩子在校出了事儿(7)
作者:轻松一晴      更新:2020-10-02 17:47      字数:2486
  七、第三次开庭
  刘星的爸妈状告张亮的家长和学校的案件,再次开庭。
  原告和两个被告,仍然是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学校申辩,刘星的耳聋就是因为与张亮的撞击而造成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而张亮的母亲则否认,刘星的耳聋是以前因为以前耳膜穿孔造成的,也拒绝赔偿……
  原告申诉,造成刘星耳聋,学校和张亮的母亲都有责任,要两个被告赔偿刘星治疗耳聋的全部费用。
  就这样: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在法庭上,辩论的仍然是不可开交……
  刘星的妈妈,看到学校和张亮的母亲,都争论不休,刘星的妈妈要求刘法官,双方停止辩论,然后,刘星的妈妈哭诉着对着刘法官说道:“刘法官,请您为我们主持公道,我的儿子刘星,才刚刚十岁呀,就耳聋了,这对一个孩子是一个多么大的打击呀?我儿子刘星,被撞击以前耳朵是好好的,自从和张亮撞了之后,我儿子刘星的耳朵就失聪了?虽然,刘星一年级的时候,自己掏耳朵,造成了耳膜穿孔,我们已经治愈了,再说,医生也说了,耳膜穿孔,不会影响听力的!刘法官你看,学校拒绝赔偿,张亮的母亲也拒绝赔偿,本来这事对我儿子刘星,已经造成了伤害了,学校和张亮的母亲都不承担责任,难道还要我儿子刘星,自己来承担责任不成吗?”
  刘法官听了刘星妈妈的哭诉,心里也很不是滋味,一个孩子好端端的,就被撞成了耳聋,而学校和张亮的母亲,都推卸责任……
  于是,刘法官把声音提高一些说道:“原告和被告,你们不要相互指责,被告更不要推卸责任,是谁的责任,那是推也推不掉的,法律是公正的,既然你们都不承认,刘星的耳聋与你们有关系,那好,法律是讲究谁举报,谁举证的原则,既然你们都不承认,刘星的耳聋,与你们没有关系,那请你们拿出,你们没有责任的证据来?”
  紧接着,刘法官询问学校负责人张校长说道:“张校长,你们学校的管理是否到位,既然刘星是在你们学校里被张亮撞了,是在你们学校里出了事儿,那就拿出你们学校,当时,刘星和张亮碰撞的录像来?若是你们学校管理到位了,就会注重刘星的耳聋的事件,你们就应好好保留这个录像,并拿出你们对该事件的处理意见?”
  张校长有些为难的申辩道:“刘法官,学校的录像资料,只保存半个月,半个月之后,就自动删除了,再说,现在刘星和张亮的碰撞,是在两个月之前发生的,学校根本不可能拿出,当时的录像资料的。学校一直没有认为刘星的耳聋,与学校有关系,所以也就没有拿出,任何处理意见的。”
  刘法官有些无语的感觉,刘星是在你们学校出的事儿,学校竟然说你们没有责任,这不明显的自欺欺人吗?于是,刘法官不无嘲笑的说道:“嗬!你们学校真够大气的,孩子在校出了事儿,学校竟然置若罔闻,跟没这回事似的,真是为所未闻?”
  张校长被刘法官的几句话,说得满面通红,有些坐不住的感觉……
  于是,刘法官也不再继续询问,学校的负责人张校长,直接询问刘星的爸妈说道:“刘星的爸妈,你们能提供,刘星被撞击以后,造成耳聋是与撞击有关的证据来?”
  刘星的爸妈也有些为难的说道:“刘法官,这还真不好办,刘星当时去医院治疗的时候,是在门诊治疗的,根本就没有治疗记录和病历,没法拿出证据来?”
  刘法官看见刘星爸妈犯难的样子,进一步提醒的说道:“没有直接证据,间接的证据也是可以的!好了,本次开庭,到此结束,关于刘星和张亮撞击的案件,择日再次开庭!”
  一个月后,刘星耳聋的事件,第三次开庭了……
  原告和被告都按时来到了法庭,刘星的爸妈出示了关于刘星耳聋前后大量的材料和有关证人、证词和证据。
  首先由原告陈述,刘星的爸妈先让证人刘星的班主任陈老师讲述刘星和张亮碰撞的过程,陈老师讲述道:“刘星和张亮碰撞在一起的时候,我本人并不在现场,但是,的确刘星和张亮撞在一起了,中午放学后,其他同学都去餐厅吃饭了,唯独刘星没有去餐厅,我就去教室查看,发现刘星坐在自己坐位上哭?我问刘星咋回事,刘星说头疼,被邻班的张亮撞了。事后,我通过张亮班主任了解此事,经张亮的班主任核实,的确是刘星和张亮撞在了一起,张亮的额头上也撞出了一个大包。刘法官这就是刘星和张亮撞在一起,这就是我落实,刘星和张亮相撞的具体经过。”
  陈老师讲述完毕后,刘法官询问张亮的母亲:“张亮的妈妈,陈老师说得,您还有什么异议吗?”
  张亮的母亲无助的说道:“没有异议,的确是我儿子和刘星撞在一起了……”
  但是,随后张亮的母亲把话题一转,张亮的母亲申辩道:“刘法官,虽然张亮和刘星撞在一起,但也不能就说,刘星的耳聋,就是这次撞击造成的啊?也许就是以前刘星耳穿孔造成的,也不好说啊?”
  于是,刘法官对刘星的爸妈说道:“刘星的爸妈,你们可以提供这方面的证据吗?”
  刘星的妈妈非常有把握的说道:“有的,这些证据,足可以说明,刘星的耳聋,与前几年的刘星的耳穿孔,没有任何关系的!”
  刘法官要刘星的妈妈,把证据呈上,刘法官从刘星的妈妈接过证据,证据有两份,一份是刘星同桌的证词和刘星班主任陈老师的证词;另一份是刘星治疗耳穿孔的病例和诊断证明。
  刘星的同桌的证词是这样的:我在一年级下学期,就和刘星同桌,我从来没有发现刘星有耳聋的情况,刘星每次都是积极的回答老师的提问。
  刘星的班主任陈老师的证词是这样的:刘星上一年级的时候,的确是请过一个星期的假,请假的原因是刘星耳膜穿孔了,需要去医院治疗。
  一周后,刘星回学校上课,我上课时,没有发现刘星有耳背的情形,即使我提问的声音比较小,刘星也听得非常清楚,并且回答得非所问。和以前耳膜没有穿孔,没有什么两样,并且我这里也有,刘星当时的请假条。
  刘法官审查了所有的证明材料之后,刘法官在法庭上宣布:“刘星的爸妈提供的材料,是具有法律效益的,可以断定,刘星的耳聋与以前的耳膜穿孔,没有任何关系的,并且医院的诊断证明也说得非常清楚,耳膜穿孔不会造成耳聋的。现在,最关键的问题,就是刘星的耳聋,是否与张亮的碰撞有没有直接的关系,请当事双方,都提供有力的证据?原告,你们有没有可以提供,刘星与张亮撞击后,造成刘星耳聋的证据?”
  刘星的爸妈听刘法官这么一说,刚开始是眉开眼笑,随后,刘法官让他们提供,造成刘星的耳聋与张亮的碰撞有关的证据,一下子又傻了眼了……(若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