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16万元到底还了没还(11)
作者:轻松一晴      更新:2020-10-02 17:47      字数:4756
  (继续发表新作,希望您喜欢?)
  十三、完胜了么
  在一个月之后的一天,唐月芬和苏丽娜的官司,第再次开庭了……
  唐月芬和苏丽娜,双方都出示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共计五条:
  第一条、在四家银行的取款单,共计四张、和唐月芬写给苏丽娜四万元的收据;
  第二条、两年前新换发的房产证;
  第三条、过户申请书;
  第四条、水电费单据,物业费缴费单据,七年前,办理水电缴费手续、物业费和使用人更名为苏丽娜的手续。
  第五条、唐月芬和陈建国的离婚协议书。
  前四条都是苏丽娜提供的,第五条是陈建国和唐月芬提供的。
  杨法官仔细审查了双方提供的证据,杨法官逐个证据进行了仔细的分析和推理……
  七年前买的房子,为什么七年后,唐月芬才提出,要十六万元的房款?为什么四万元唐月芬,都给苏丽娜写收据,那为什么十六万元的房款,偏偏没有收据呢?是唐月芬没有给苏丽娜写收据,还是苏丽娜根本就没有还?
  这事让杨法官感到一头雾水?看苏丽娜是非常淑女型的美女,不可能说谎?杨法官从苏丽娜的眼神中,已经看出苏丽娜是非常虔诚的,一定没有说谎!
  因为唐月芬和苏丽娜,两人关系以前太贴了,苏丽娜没有向唐月芬,要十六万元的收据,这也是常情?就因为她俩这种特殊的关系,也就因为有这个特殊的关系,这十六万元的房款还了没还,就更变得扑朔迷离了?
  现在,对苏丽娜最有力的证据有三条,一是:四张银行的取款单;二是:两年前换发的房产证;三是:两年前苏丽娜和唐月芬的房子过户申请书。
  唐月芬提供的证据是:唐月芬和陈建国的离婚协议书。
  唐月芬提供这个证据的其目的:昭然若见,那就是为了体现,为什么至今,才要苏丽娜还款的原因,就因为和陈建国都离婚了,孤儿寡母的,所以,我唐月芬才要苏丽娜还款的!
  苏丽娜提供的四张银行取款单,的确是同一个时间的,正好是十六万元,这与苏丽娜所欠房款的数目是一致的,但是,这也不能就说明,苏丽娜一定把这钱,就给了唐月芬了呀?
  新房产证,为什么仍然是陈建国和唐月芬的名字,苏丽娜和提交的过户申请书,只说明她和唐月芬提交了过户申请,并不能说明,房子就一定给了苏丽娜了?所有的证据,都指向一个结论,那就是苏丽娜没有还十六万元的房款,否则,新房子证上,怎么还是唐月芬和陈建国的名字呢?
  杨法官又仔细阅读了,唐月芬和陈建国的离婚协议书,大到公司股份,小到日用家电的分割,都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但是,唯独就没有提及十六万元的房款的事情,难道唐月芬是疏漏呢,还是根本就没有十六万元房款的事情?
  杨法官疑惑了,若是苏丽娜没还十六万元的房款,就算是唐月芬、陈建国她们再富有,这十六万元也是夫妻的共有财产呀?十六万元对唐月芬夫妇,不是什么大数字,但也不算是小数目啊,属于夫妻的共有财产呀?为什么没有进行,财产分割呢?而唐月芬却偏偏,就这十六万元的房款,起诉了苏丽娜,这又是为什么?难道还有其他隐情不成?
  杨法官为了弄清事实真相,杨法官必须逐一的询问……
  于是,杨法官问苏丽娜道:“苏丽娜,为什么唐月芬四万元,都给你写收据了?为什么偏偏这十六万元,却没有写收据呢?为什么新房产证,仍然是唐月芬和陈建国的名字呢?苏丽娜,还有你和唐月芬的过户申请书,只说明你和唐月芬递交过过户申请,但并不能证明,房子就已经过户给你了?现在,你提供的所有就指向了一种可能,那你就是没有把十六万元的房款,还给唐月芬?否则,新房产证上,为什么还不是,你的名字呢?”
  苏丽娜一听杨法官如此说法,心里有些急,但若是说不明白,那真的颠倒是非,混淆黑白了?于是,苏丽娜详细的向杨法官陈述道:“杨法官,听我仔细解释清楚?唐月芬是以二十万的价格,把房子卖给了我?的确是远远低于,当时的市场价格的,这也我是十分感激唐月芬夫妇的原因。我付了唐月芬四万元的预付款,当时付款时,就在唐月芬的家里,所以,唐月芬就顺手就给我,写了一张收据,并把房产证也交给了我。我付给唐月芬十六万元的时候,是在银行里,因为这天下午,我们跑了四家银行,等十六万元凑齐了,已经是下午五点了,我们都急着接孩子,真的没有时间写收据,我也没有让唐月芬写收据,我和唐月芬好的,就像一个人似的,我们姐妹俩的友情,那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我想唐月芬根本,也不会在乎的有没有写收据,我也不在乎,所以以后,我也再也没有向唐月芬,索要收据,唐月芬以后也没有提及此事,所以,一直拖到现在,也没有写收据。我打心底里,也就没有想到,今天唐月芬,却会反咬一口?杨法官,我好无奈、好无辜吆?”
  杨法官继续追问道:“苏丽娜,那新房产证上,为什么还是陈建国和唐月芬的名字呢?”
  苏丽娜继续解释道:“杨法官,事情是这样的,在两年前,小区居委通知我们换房产证,我就和唐月芬一起,去了房管局,过来办理新房产证?我和唐月芬,就填写了过户申请书,并切都在过户申请书上,签了字!谁知过户手续做不了,因为房产证上,仍然是唐月芬和陈建国两个人的名字,陈建国没有到现场,无法办理过户?反正我们来一次也不容易,那就先换上新房产证再说,以后再过来办过户手续也是一样,所以,新房产证上仍然是唐月芬和陈建国的名字,办好新房产证后,唐月芬立刻就把,新房产证给我了!以后,我也在没有好意思提起此事,也没有在催促,变更我的名字的事情。所以,房产证上一直,是唐月芬和陈建国的名字?杨法官,你想想,我若是没有给唐月芬,十六万元的房款,唐月芬不会第二次,再把房产证给我呀?”
  杨法官觉得苏丽娜,说得合情合理,不像在说谎?但这也是苏丽娜一面之词,于是,杨法官询问唐月芬说道:“唐月芬,苏丽娜说得对吗?”
  唐月芬看了看杨法官,然后,用眼睛瞪了一下苏丽娜,从鼻子里“哼”了一声,从牙缝里挤出四个字:“一派胡言!”
  杨法官惊讶的看着唐月芬,疑惑的问唐月芬说道:“唐月芬,为何这么说?”
  唐月芬进一步的向杨法官说道:“杨法官,请您为我做主,苏丽娜太有心机了,我真的不是她的对手?苏丽娜十六万元的房款,不给我还不说,两年前换新房产证时,苏丽娜来到我家,拿出房产证给我,说什么小区居委,通知换房产证了,让我和她一起去办理新房产证,并一同过户?当时,我就有些不高兴?苏丽娜好像得了失忆症,提也没提十六万元房款的事情,把房产证留下,就匆匆的走了?我当时,我真不在乎十六万元的房款,我在乎的是苏丽娜的态度,对我来说,十六万元不是什么大钱,苏丽娜提也不提?好像十六万元的房款,对苏丽娜毫无关系?杨法官,我总不能我们把十六万元,当成水漂打了?就是打水漂,我们还能看到水花翻滚呢?我在苏丽娜的脸上,没有看到任何这方面的信息,杨法官,你说我憋屈不憋屈?我们为了提示苏丽娜,办好新房产证之后,我亲手把新房产证,递给苏丽娜。苏丽娜接过新房产证后,只是说了声谢谢!好像十六万元与苏丽娜,没有任何关系?你说,我郁闷不郁闷?杨法官,请您给我做主啊?”
  哈哈!又是一种说法,又是一个版本,真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苏丽娜和唐月芬这两个人,到底是谁在说谎?但是,毕竟有一个人,在说谎?
  杨法官脑袋都大了,杨法官感到有些头疼了,这两个人都说得有鼻有眼,好像都跟真的似的?
  但是,这两个人,一定有一个人,说得是真话,有一个人,说得是假话?为什么情同手足的姐妹,今天为了十六万元,闹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呢?这里面一定,有不为人知的事情,一定另有隐情!
  杨法官在仔细分析:我们法院办案是讲究证据的,证据必须经得起论证的和推理的。
  苏丽娜所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苏丽娜,把十六万元的房款还给了唐月芬,唐月芬提供的证据,也不能证明,苏丽娜还没还十六万元的房款?反而,倒给苏丽娜提供了有力的证据,唐月芬和陈建国的离婚协议书,财产分割的非常详细,唯独就没有提到十六万元房款的事情,十六万元不是大数目,但也不算是什么小数目啊?这说明了什么?那就是苏丽娜,已经把十六万元房款还了?所以,离婚协议书上,就没有提到?
  想到这杨法官突然发问:“唐月芬,为什么在你们的离婚协议书上,没有提到十六万元房款的事情?”
  唐月芬听杨法官突然提问,有些吃惊,显然唐月芬,没有这方面的心里准备,唐月芬不由得下意识的,“啊”了一声,这是唐月芬没有预想到的,所以,唐月芬感到有些不安和不妥,也有些稍微的恐慌?
  但是,唐月芬也是控制能力非常强的人,于是,唐月芬镇静的说道:“这个房子在给苏丽娜之前,陈建国就送给我了?这是我的私有财产,所以,就没有必要,写进离婚协议书里?”
  杨法官继续追问道:“唐月芬,我看你聪明反被聪明误,你不可能,连起码的法律知识都没有,陈建国给你的房子,你们公证了吗?”
  唐月芬不由得再次,“啊”了一声,唐月芬喃喃的说道:“这还要公证啊?给我不就给我了,还需要公证吗?”
  杨法官非常认真的说道:“是的,你们没有进行公证,也没有赠与协议,只凭口头说说,是无效的!这种事情,陈建国是清楚的!”
  此时的陈建国,什么也没有说,只是点了点头,默许了杨法官的说法。
  唐月芬瞪了瞪陈建国,感到有些愤怒了,也有些无语了,陈建国还给我留了一手,我算计别人的同时,也害了自己,真是百密一疏啊?唐月芬感觉有些,搬起石头打自己的脚?唐月芬无奈的摇摇头……
  杨法官继续追问唐月芬道:“唐月芬,你做的一些事情,是不符合常理的,你第一次把房产证给苏丽娜了,那是你们姐妹情谊,你卖给苏丽娜的房子的时候,其实就变相的把房子,给了苏丽娜,收一点钱,只是走走过场而已,但是,第二次你又把新房产证,你又给了苏丽娜房产证,这就不符合常理了?你想想,你已经开始纠结苏丽娜,不给你十六万元的房款了,若是苏丽娜真没有给你十六万元,你绝对不会再把,新房产证送给苏丽娜的,你正好借这次机会,和苏丽娜讨要十六万元的房款啊?这也是合情合理,为什么你又没向苏丽娜,要这十六万元的房款呢?第二次你又把,新房产证给了苏丽娜,这是不符合常理的?唐月芬,那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苏丽娜已经,给你十六万元房款了,但你就是没有写收据?这说明苏丽娜说的一切都是真的?是你唐月芬,一直在说谎?唐月芬,你和苏丽娜一定有,不为人知的的秘密,又不好公开发泄,所以,你就用这种方式,报复苏丽娜?唐月芬你说,我说的对不?”
  唐月芬被杨法官,说穿了事实真相,唐月芬哑言了?唐月芬有些反应痴呆的,喃喃的说道:“这……这……”
  陈建国在一旁实在憋不住了,陈建国在一旁插言道:“月芬,你就实话实说了吧?杨法官,我也是被唐月芬逼迫的,才来法庭和苏丽娜,打官司的!唐月芬要挟我,不和她一起,告苏丽娜,她就找人做掉苏丽娜,我怕苏丽娜有危险,我为了保护苏丽娜,才违心的和唐月芬一起,告苏丽娜的!这一些,都不是我的本意,我若是不顺着唐月芬,我辛辛苦苦打拼的公司,就完全属于唐月芬和蔡丽丽的了,我不甘心,我的基业毁于一旦,是蔡丽丽背后和唐月芬,合伙算计我的,我什么都出于无奈,才泯着良心,告苏丽娜的?再一个,我也真的不想和唐月芬离婚,毕竟我们夫妻十多年,不是都说吗?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似海深?我和月芬也是非常有感情的,我们离婚也是假的!我更不想让我的孩子,没有一个完整的家,我不想让孩子,缺少亲生父亲?也不想让孩子缺少父爱,单亲家庭的孩子,人格不是健全的,所以,我为了我的家庭,为了我的孩子,只能答应唐月芬的一切要求!所以,我请杨法官,宽恕我们所做的一切?希望杨法官,也能理解我的苦衷?”
  杨法官听了陈建国的诉说,终于弄清楚了事实真相,所以杨法官宣布,暂时休庭,等合议庭合议之后,马上下达判决书……
  半个小时之后,杨法官私下对,和唐月芬和陈建国,进行了批评教育,违背事实真相,诬陷别人,捏造事实假象,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负法律责任的,顾念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只是对苏丽娜的心里,造成了一定的压力。不再追究唐月芬和陈建国的法律责任了,对唐月芬和陈建国,实施了警告处分……(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