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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够离伤 更新:2020-08-02 12:26 字数:3215
第一次看见四四是在昏暗的走廊上,当时我正勾着脑袋上最后一级楼梯。我在新鲜的地方总是兴奋异常。
四四从楼梯连着走廊的拐角冲过來,挟着一阵浓烈的香。他冲我潦草地一笑,说,阿七。停顿。我看见自己和他同时停顿。他摸摸鼻子抬起手來说,不好意思,我是想问你买不买花。
我想我应该摇头的。他手里拿的全是玫瑰。浓烈异常的香,暗红色的花瓣湿漉漉的,,是被水淋过的样子。玻璃纸里暗绿色的茎被攥得再也直不起來。
可是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好。而后我翻遍了身上所有的口袋,把准备用來买水卡和草稿纸的钱全交给了他,又乖乖地接过那一捧数量不详的玫瑰。
他开始数那一大把花花绿绿的零钱,数到最后,他用食指和中指夹起一个一元的硬币,递给我,说:“你的钱只够买7支,那一捧一共17支,10支还我。”
我抬起头看他,他棕色的瞳仁里有飘忽不定的神情,像是一缕风路过的时候迷了路,于是就在他心里住了下來,从此漂泊也住下來。
我想我是心疼这样的男孩子了。
我乖乖地数出十支水淋淋的玫瑰还给他,在递过玫瑰去的时候我又看了一下他的手,白皙修长,却很瘦,能看见皮肤下面一条条淡绿色的血管。
阿七。他突然又低下头去,全然不管我脸上的错愕。径自转身要走,却又回过头來,顿了顿,冲我说:噢,我叫四四。
我定定地站在那里看着这个男孩子消失在走廊的尽头,手里攥着七支失水的玫瑰。外头的天阴得很厉害,他手里玫瑰的颜色越來越模糊。可是他的那双把玫瑰攥到失水的白皙漂亮的手,一直在我的眼前晃动着。
新学期的第一天下午,我在走廊上遇见了一个卖劣质玫瑰的男孩子,他有好看的修长的手,眼睛里住着让我心疼的漂泊。最最要命的是,他竟然知道我的名字。
他叫,阿七。然后不好意思地摸摸鼻子。
第一次,我沒有像从前那样去给花花草草们问好,而是拿着玫瑰直接回了宿舍。我找出带來的暗红色咖啡杯子,装满清水。把玫瑰小心地剪上斜口,插进里面。杯子小小的,玫瑰挤挤挨挨,散发出浓郁的香。
我站在自己的床边向新舍友们打招呼,说,大家好我是柒七。我看见一个大眼睛的女孩站到我插满玫瑰的杯子旁边,冲我淡淡地笑着,轻轻地说,你好,柒七。我喜欢你刚拿來的这些萎靡的玫瑰,我也喜欢你,我叫林饶。
我看着林饶站在挤挤挨挨的玫瑰旁边,觉得她似乎就要融化在那一阵浓郁的香气里。可是我已经來不及想别的了,我想着那个卖玫瑰的奇怪男生,他叫四四,他站在阴郁的秋天里叫我,阿七。他挟着浓烈的玫瑰香,撞进了我的世界。我看着他修长的手指和飘忽不定的眼神,一下子就心疼起來。
我在阴郁的秋天买下了他的玫瑰,虽然我并不知道我能不能一并带走他眼里的漂泊。
“柒七,你哪來的这些玫瑰?”林饶突然问。
“嗯?唔。一个男生,刚刚我去实验楼闲逛的时候一个男生卖给我的。”
“卖给你的?唔。”
“……”
对话很快就被别的话題取代了,在这所省重点中学里,每个人的过去都可以一直讲到这些原本就失水的玫瑰凋零最后一片花瓣。
可是林饶似乎对这些玫瑰特别的喜欢。
“七,我非常地喜欢失水的玫瑰,它们的颜色浓烈深沉可是却寒冷,我是说,我从來沒觉得红色是暖色,特别是暗红,从心里汩汩地涌出來,像青蛙冰凉的血液,浓烈甜腥可是冰凉绝望。
“七,我以为除了我,再也沒人会喜欢这样的植物。花店里的玫瑰永远新鲜娇妍,饱满得像是要溢出爱來。
“七,我不是个明媚的孩子,我时时刻刻都恐惧像萎靡的植物一样失水而死。我常常在夜里失眠。爸爸妈妈在隔壁争吵或者沉默。而我只希望自己能够沉入黑暗里什么都不要知道。”
饶饶在我耳边小声嗫嚅,她呼出的热气在我的头顶酝酿成一团冰冷的云彩。远处有火车汽笛的声音,我迷迷糊糊地听着饶饶的声音越來越小。
饶饶你知道吗?我其实不喜欢衰败的玫瑰的,我喜欢的是葵花,在太阳底下蔓延成一片黄澄澄的温暖。那才是盛大的爱啊。盛开在太阳底下的,华丽而昂贵的爱。
可是我沒说。我只是安静地听着饶饶的诉说,她是个疼痛的孩子,喜欢暗色的玫瑰。我在她的讲述里沉默,想,如果这样能让她好受一点,那么我愿意暂时安静。
我抱抱她,说饶饶睡吧。然后在由近及远的隆隆火车声里翻一个身,想,四四是不是也是这样一个疼痛的孩子。想着想着,就沉沉睡去。
我竟然在开课的第一天上午就遇到了四四。再次相遇,我亲爱的漂泊的四四。
上完语文课的时候我和饶饶去吃午饭。我收拾得很慢饶饶站在门口等我。那天的阳光温暖异常,走廊里铺满了变化的线条。走廊外面那棵粗粗的芙蓉树开始噼噼啪啪地掉叶子。
云淡风轻。饶饶站在门口等我。
然后我看到四四。他随着人流涌过來,在写着我们班号的铁牌下面停下來,手里抱着一本墨绿色的脊在秋后的阳光里异常明亮。他的好看得要命的手,摩挲着那些厚重的纸页。
窸窣的声音,我听见他摩挲纸页的声音,以及我心中的爱盛开时花瓣裂开的声音。
我背着书包走出去,仰起头看他,他看看我,笑笑说,你好原來你在这儿。阳光落满了他瓷白的牙齿。
我的鼻子上沁出细小的汗珠。我对着他拼命点头。低下头再抬起头,时间在我点头的时候就永远静止。
饶饶是那个拨动我时钟的人。她不准我停留。我还在看着四四的时候饶饶拽过我的手,她低下头说,柒七我们走。然后她拉着我离开,她用力拽着我的手臂,我觉得她的指甲都快要陷进我的肉里。她在我最欢喜的时候拨动了我的弦,并且它开始飞快地旋转飞快远离。
四四,我们先走了。林饶低下头说,把我拽得越发疼痛。
阳光的线条全部开始凌乱,一晃一晃弄疼我的眼。我被林饶拽着走到走廊的尽头,恍惚听到四四说,饶饶再见。
再见再见我亲爱的四四。我还沒來得及跟你说再见。我害怕我们每一次的分开因为你是个漂泊的孩子。我害怕你就此离开不再回來。可是你跟我的朋友道别,只要道别就一定还会相见。四四,你知道我是多么欢喜当我看见阳光下你干净的脸。乖乖的像刚开始长大的男孩子,眼睛里住着迷路的风。
四四说,饶饶再见。他一定也跟我说再见了,说,阿七阿七再见。
写着班号的铁牌在秋日的午间哗啦哗啦地响着,芙蓉树开始优雅地掉叶子。我再次遇见四四,在爱的花朵盛开的声音里在阳光落落的走廊里在一切都沉稳缓慢的秋天,四四生长成我心里那只奢靡的暗红玫瑰。
我的时间的钟在秋天的潮湿里开始生锈。时间渐渐模糊起來。影影绰绰。
林饶午饭吃得很少。她用筷子挑着盘子里软塌塌的油菜,看过來看过去,自言自语着什么。油菜的汤溅到林饶干净的米色裤子上,留下一个一个斑点。我看着林饶,她失神地守着那些软塌塌的油菜,看着裤子上的斑点对我说,七,它们是我哭脏的脸。
我低下头拨拉盘子里的饭粒,一颗一颗一团一团是这么地粘。
秋日的阳光开始明亮起來,林饶的大眼睛却忽明忽暗,是什么呢?那么熟悉的感觉。可是是什么呢?
是什么呢。
我拨着饭粒,拼命想那些忽明忽暗的眼神,是什么呢?我在昏暗的阴天里剪那些玫瑰的时候看见过,我在四四从楼梯拐角冲出來的时候看见过,我在黑夜耳边的嗫嚅里听见过。
我不想说,可是又必须说,林饶眼睛里的忽明忽灭,是盛开在那些暗红色玫瑰花瓣上的,和四四一样的,漂泊。
沒有住所,于是流浪,所有的行李,只是绝望的爱。
四四在秋天的走廊里对飞快逃离的林饶说,饶饶再见。
我想,我想我一定是听错了。那一定是时钟停摆时的幻觉,一定是的。
宿舍里的玫瑰早已枯萎,林饶小心翼翼地捡起那些花瓣,夹在一本墨绿色封面的书里,花瓣们疲惫地睡在黑白的交错里,再也无心念起它们所承载的往事。
那是一本厚重的书,分上中下三册的,英文原版的《飘》。我很奇怪饶饶为什么只有下这一册。饶饶从不解释,她只是一页一页地翻着,摩挲着那些厚重的纸页和那些沉睡的花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