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第二十四章
作者:渔小乖乖      更新:2024-09-16 18:38      字数:3448
  说话的孟妈妈没有觉得哪里不对, 听孟妈妈说话的沈独清同样没觉得哪里不对, 想歪的只有孟正一个人。啧,说什么体面的大人, 明明是个污糟的大人。
  孟妈妈看了眼时间, 问:“下午的考试几点开始?你们现在回学校吗?”
  “回吧。不在外头逛了, 早点到考场, 还能休息一会儿。”孟正说。他自己其实是无所谓的,半点不会担心一个小小的招生考试, 但他怕在外头逛多了, 会让沈独清觉得疲累,影响小朋友的考试状态,所以想带着沈独清早早赶回考场去。
  三人便起身朝学校走去。
  中途路过一家蛋糕店, 孟妈妈忽然停下了脚步。
  蛋糕店里飘出了阵阵香味。孟妈妈忍不住动了动鼻子。透过干干净净的玻璃橱窗,她看到了很多摆放整齐的精致的小甜点。孟妈妈吃过米糕、吃过鸡蛋糕,但从来没有吃过奶油蛋糕, 他们乡下没有这玩意儿。但她是知道奶油蛋糕这东西的, 她在电视里见过。在乡下,大家过生日了都吃寿面。在电视里,大家过生日了就吃蛋糕。悄悄说一句实话,孟妈妈好想买一块蛋糕回去尝尝啊!
  孟妈妈很努力地克制着她自己。
  孟正眼珠子一转, 很上道地说:“妈,咱们要不要买个蛋糕带回去?你瞧这蛋糕多漂亮啊!我奶肯定没吃过,咱们买一个大的,你就当孝敬老人了呗。”完美地给了嘴馋的妈妈一个台阶下。奶奶肯定不会吃独食, 蛋糕真买回去了,哪怕没有孟爸爸的份,也一定会有妈妈的份!
  孟妈妈顿时觉得儿子太贴心了,没白养啊!她一本正经地对孟正说:“你说得对,咱们好不容易来一趟市里,肯定不能空着手回家……虽然我已经给你奶奶买了两本童话书,可手里不拎着点吃的,那和空手有什么区别!”
  孟妈妈嘴里说着话,脚已经迫不及待地走进了店里。
  沈独清在一旁看得明白,忍不住偷笑了一声。他觉得孟正和孟妈妈之间的相处太有趣了。孟正小小年纪就能不动声色地宠着他妈妈了,真是让人羡慕。
  孟妈妈朝着沈独清招手。沈独清连忙把心里忽然涌上来的那些复杂情绪强压了下去。孟妈妈笑眯眯地让沈独清挑他自己爱吃的小蛋糕,她来结账。
  沈独清忙说:“阿姨,我真不是和您客气,但我不爱吃甜食。”
  推推让让了一会儿,孟正和不爱吃甜食的沈独清慢悠悠地走回了学校。
  考场并没有封锁,老师特意开放了教室,让考生们可以坐在各自的位置上小小地午休一下。孟正和沈独清先站在考场外头的阴凉处聊了一会儿天。沈独清还有些意犹未尽,但孟正瞧见考场里有学生趴在桌子上在睡觉,就对沈独清说:“你也去休息下吧!最好能小睡一会儿,免得下午考试时没有精神。”
  沈独清并不觉得自己会没有精神,但他琢磨着孟正或许想休息下,就点点头说:“行,那我进教室了。你下午考试加油啊!”
  “你也加油!”
  沈独清回了第一考场,孟正进了第二考场。孟正刚找到自己的位置坐下,就见一个圆脸的小男生怯生生地凑到他面前来,做出了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这位同学,请问你有什么事?”孟正语气温和地问。
  圆脸小男生结结巴巴地说:“我……那个……你和沈独清是好朋友吗,我、我刚刚看到你们俩站在外面聊天了。”他紧张得都开始捏自己的衣角了。
  “你是?”孟正故作好奇地问。
  圆脸小男生显然是个非常没有心机的人,他并没有意识到孟正其实还没有回答他提出的问题,听到孟正的疑问,立刻就像是竹筒倒豆子似的回答了起来:“我叫袁方,外、外号是一元方程,和沈独清是同班同学。我、我从四年级开始就和他同班了。我们已经做了三年同学了!”
  听得出来,袁方很为“和沈独清做同学”这件事情感到骄傲。
  “哇,那你们肯定很熟了。”孟正非常配合地说。其实他对两个小朋友之间的友谊并没有那么感兴趣,但他愿意做出小小的配合,让袁方能更加高兴些。
  孟正其实是个暖男。他对陌生人都不乏善意。
  袁方顿时觉得孟正非常有眼光,语带骄傲地说:“当、当然!”
  袁方觉得光用言语已经无法表述他和沈独清有多熟了,他转身跑回了自己位置上,拿上了笔袋又跑回来,把笔袋放在孟正的面前,说:“你看我的笔袋,和沈独清的笔袋是一样的。”然后,他打开了笔袋,从中拿出了好几样文具,说:“喏,我的钢笔,和他常用的钢笔也是一样的,水笔也是,铅笔也是,透明胶也是,尺子也是……我逛了好多文具店,才把这些东西凑齐。”
  孟正:“……”
  厉害了,没想到袁方竟然是一个热衷于收集偶像同款的专业的小迷弟。
  袁方数完了文具,又提起校服裤的裤脚,露出了脚上的鞋子,对孟正说:“这双球鞋,瞧见没,我就是瞧见沈独清买了,所以也买了。我、我买了两双!一双洗了,还能穿另一双。”聊到沈独清时,他脸上的怯弱好像消失不见了。
  孟正心想,幸好只是一双鞋。像文具、鞋子这种东西,都是摆在明面上的,只要稍微细心点就能知道沈独清用的是什么款式,袁方有样学样也不算是侵犯隐私。如果袁方指着自己的内裤说,这也是沈独清同款哦,那就有些变态了。
  “看得出来,你很喜欢沈独清啊。他在你们班上很受欢迎吧?”孟正问。
  袁方抿了下嘴角。
  其实沈独清在班上的人缘很一般。他有些高冷,总是来去匆匆,和班上的大多数同学都玩不到一块儿去。但袁方作为小迷弟,肯定不会说沈独清不合群啊,于是强行转移话题说:“他……那个,他很有正义感的。他以前救过我!”
  那还是四年级的时候的事了。
  袁方的个子有些矮,却又有些胖,不是健康的胖,而是虚胖的胖。他发育得慢,一直没有长开,长得软乎乎,性格还特别软,是那种很好欺负的类型。被班上同学欺负时,他一般不敢反抗,却会不由自主地红了眼睛,好像随时能哭出来一样。又因为他特别容易哭,男生们看他不顺眼,就更喜欢欺负他了。
  有一次放学后,他留下来打扫卫生。等教室里的人走得差不多了,班上几个男生忽然把他逼到了卫生角,对他说一些难听的话。袁方差点就哭了,幸好沈独清有东西落在教室,回来取东西时撞见了这一幕。
  沈独清皱着眉头说:“你们做什么!袁方,过来,我们一起回家。”
  袁方抽了抽鼻子,赶紧用小碎步跑到沈独清面前。
  也不知道沈独清后来对那几个总是欺负袁方的男生说了什么,自那以后,他们就再也没有欺负过袁方了。袁方的校园生活渐渐变得健康了起来。
  所以袁方特别崇拜沈独清!
  “沈独清是不是特别好?”袁方一脸期待地看着孟正。
  “是!”孟正非常配合地点了点头。
  袁方欢呼了一声,从笔袋里翻出一支新水笔,递给孟正,说:“来来来,这个牌子的笔好像是沈独清最喜欢的。我有好几支同样的笔,送你一支吧!”
  “不用了……”
  “用的用的!”袁方欢天喜地地把笔放在孟正的桌子上,然后像兔子似的逃回了自己的位置。
  下午先考英语,考完英语后休息二十分钟,接着考语文。
  考语文时,沈独清提早十分钟交卷,然后坐在花坛那边等着孟正。
  孟正也是差不多时间交卷的,走到沈独清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膀:“等我?对了,我那考场有个圆脸男生,说是你同班同学,叫袁方。他好崇拜你啊!”
  沈独清诧异地说:“崇拜我?没有吧?”他当然知道袁方了,毕竟做了三年同学了,但他和袁方不熟,一周都说不了几句话的那种不熟。
  “你不知道?”孟正愣住了。
  “知道什么?”
  虽然袁方拥有着很多沈独清同款,但他平时根本不敢来沈独清面前晃悠。袁方个子矮,坐在第一排,沈独清则坐在中后排,两个人之间隔着大半个教室。沈独清习惯从后门进出,还真就从来没有意识到自己拥有这样一个小迷弟。
  孟正摇了摇头,说:“反正他确实很崇拜你。听说你以前还帮过他。”
  “好像是有这么一件事吧,我不太记得了。”沈独清没有继续在这个话题上纠缠,他眨了眨眼睛,眼中藏着一道狡黠的光芒,“这次招生考试的成绩,下周中就能出了。你家那么远,总不能等下周中再特意跑过来看成绩吧?”
  “额……”
  “我们可以交换下联系方式。等出成绩了,我打电话给你。”沈独清笑眯眯地说。嘿嘿,这是他在英语考试时想出的主意,如何自然地交换联系方式。
  沈独清把自己的小灵通号码给了孟正,孟正则留下了家里的座机号码。
  沈独清的嘴角翘了翘:“那我们下周联系!”
  “好!”
  第二考场中,已经答完了卷子的袁方正一脸苦恼地走着神。若沈独清忽然换文具了,他大不了多跑几家店,总能找到同款文具。可是,现在沈独清交朋友了,他上哪里去找一个同款好朋友呢?要是孟正有个双胞胎兄弟该多好啊!
  唉,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