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6章
作者:
瑜飒飒 更新:2024-09-13 15:53 字数:2089
“已经请她回来问话了!”常在峰在电话里告诉林巍,“既是受害者父亲的情妇,又和嫌犯的关系匪浅,我们不算无的放矢。”
“玩点儿询问技巧吧常队!”林巍笑吟吟地嘱咐,“这你太在行了。怎么瓦解一个坏蛋的抵抗,怎么突破说谎者的心理防线,律师永远也比不上警察。”
太过精明的人自然招惹提防,常在峰不接这种假恭维真叮咛,亲自领着刘一桐上阵对付汤静。
这天忙得太晚,去“小野”接人的时候已经夜里十一点了,顾小江黑着少年脸庞坐在吧台里面,气势强硬得不像是个吃住徒弟,倒似窗上花盆被端走的大家长看见了小偷。
常在峰挺奇怪的,“不是住你师父的房呢吗?在这儿熬什么劲儿?”
顾小江一点儿都不隐藏自己的阴阳怪气,“你把师父拐走了,我自己还折腾个啥劲儿?去了也没人给弄吃的。”
“老大个人,等着谁伺候呢?”常在峰每天早上都能享用林天野的粥或牛奶,很是大言不惭,“不过留这儿看店也行,孤家寡人的小跑腿子,在哪儿不混一觉?”
林天野不爱看他欺负自己徒弟,拽着人就往外面走,“咋这么晚?”
“林巍说的那个案子,”常在峰其实挺累,出门后就正经,“有进展了。”
“是那女的么?”林天野虽不跟着掺和,多少也知道些。
“嗯!”常在峰伸手捏捏鼻梁,“有钱,没廉耻心。还想跟我们打太极,问了一天带半宿——就二十四小时的黄金时间,浪费良机再想细抠,程序上一堆麻烦。我们不容易啊!”
林天野主动开车,“这是审出东西了?你还真是干这行的料子。”
“没有天纵奇才。”常在峰深深靠进副驾驶座,见到野哥就放赖了,腔调懒懒地说,“审问技巧没啥神秘东西,就是耐心和观察力。经验之所以重要,不过是因为人性总差不多,干坏事的其实都很清楚那是坏事,恐惧害怕同时又心存侥幸,只要逮着一个线头立刻稀里哗啦。”
“这女的到底怎么回事啊?”林天野好奇。
“不自重。”常在峰闭上眼睛歇神,“放着富贵小姐不好好当,成天成宿地在声色场所打转转,大半夜敢独自回家,被没钱吃饭四处动歪心思的范晨拖进地下停车场的黑旮旯里,抢了包又临时起意,爽快了一把。这女士本来打算报警,又怕丢人,犹豫之下没有行动。范晨更是奇葩,得了甜头上了瘾,之后还敢来找。癞蛤蟆吃天鹅肉的戏码真实上演,吃不上喝不上的精神小伙在公主家连连得手,竟然对她产生了感情,听她说起被人骗了感情,豪气干云地帮忙报复。”
“小女孩儿的爸爸骗了这女的感情?”林天野问。
“都不是正常人,”常在峰冷哼了下,“这女的跟那姓周的家伙通奸通久了,又搭钱又搭身体,不忿人家有儿有女团圆和美,再者也想找事儿坑坑硬欺负自己的范晨,干脆就当上导演了。要不然那个只会横的二百五哪来的反侦查能力?她自己说也没想到小姑娘能被弄死,就是想把范晨送进去待着,留着当时的内衣裤也是一种反击意识,再者也让姓周的害怕害怕,别以为能白纠缠自己。嗨,那当爸的还以为踩住了登天梯呢,没想想这样的女人怎么会甘心被谁拴住?她能跟个有妇之夫不清不楚,还有什么放不开的?”
林天野听得皱了半天眉头,“可怜小姑娘了。这女的够得上教唆怂恿同谋犯罪了吧?”
常在峰的神色更沉下去,“她要够得上,那个范晨可能真的不用偿命,失手致死就成立了!”
林天野认真看看他的表情,“法律上的事情你和巍子才懂,我这种二混子不好发表意见,咋合规矩就咋来吧!这女的背后算计人家孩子,当爹的也心存恶意,配合情妇虐待女儿,都该接受惩罚。不能为了弄死范晨便宜他们,否则也不算是伸冤。”
常在峰半天都没吭声,等到车到老楼下面才叹气道,“当警察的时间越长对正义这个词的认识越模糊了。人间难有快意恩仇啊!”
林天野默默下车。
恩仇,正义,沾上这种词汇的边儿就有痛苦跟着,总算真相还能浮出水面,没像林勇的死因一样被长久地掩盖。
秦冬阳听说范晨案竟然查出这么不能置信的变化,当场发呆。
林巍轻描淡写地道,“所以说还没走到法院的案子都不用着急,山路十八弯啊!”
“这也太……”秦冬阳甚至找不到合适形容词了,憋好半天才道,“太龌龊了!”
“不奇怪!”林巍仍淡淡然,“人么,做出什么事都不奇怪。要是飞禽走兽干的倒可以震骇震骇。”
秦冬阳消化了很久才又挫败地说,“范晨真不用判死刑了?这种道德感极低的危险分子,再有机会流入社会还是危害。”
“我们负责维护他的权益,”林巍正色,语气远比上一次讨论范晨的刑期问题时柔和了,不够熟悉的人听着仍很严厉,“怎么判决交给法院。即使他真的有机会走出监狱,能把一个穷凶极恶的罪犯改造成什么样也不是律师需要考虑的问题。首先正视自己的职业角色,再者社会上永远有各种各样的危险分子,遵纪守法的善良公民需要通过提高保护意识来防患于未然,而不是期待执法机关直接枪毙所有可能伤害他人的嫌疑犯。范晨确实没有人性,可是失手致死就是不该直接判处死刑,这个法条合理与否需要通过大量相关案件在具体法律工作中的实践去论证,而不是你我两个律师擅自违背法律规定,利用犯罪嫌疑人的愚蠢无知诱导法院做出不正确的惩戒。还是那句话,罚当其罪,找出现有证据和客观事实之间的差距是公权力部门一视同仁地对每个人负责任的具体表现,作为律师应该双手赞同热情拥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