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烧茄子
作者:戴高山      更新:2024-07-14 13:27      字数:4604
  我初二那年去了二姐家,二姐和二姐夫当时在宁化安乐工作,是上山下乡时去的。二姐夫在安乐中学教书,二姐原来也教书,后来申请调转到供销社去了。
  那时家人想我把书读好,所以决定把我从闽南老家送到那个山区读书。据说,那里的读书环境好,二姐夫又是中学老师,可以辅导一下。我读初中以后,家里除了读高中的四姐可以指点一、二之外,我算是家中学历最高的“男人”了,没人能管我书读得好不好。所以,一家人合计之后,二哥就写信给二姐,让二姐夫过来把我接走。
  二姐家里也有两个孩子,一个小我一岁,一个小我三岁,他们都在读书。本来,二姐和二姐夫已经负担过重了,加上我这么一来,负担就更大了。但不管怎么说,因为二姐和二姐夫都有个稳定的工作,比起家里来说,生活算好多了。至少,在那里每天都有一、两餐干饭可以吃,而在家里,除了初一、十五“犒将”或者给祖上什么亡灵做“祀日”之外,一日三餐,不是稀饭就是麦粉调水做成的面糊糊。
  正是改革开放初期,家里申请了一块地,盖上四间瓦房。因此,自然也欠人家一些钱,所以生活相对拮据。那个时候,我正长个,到二姐家只一年,个子就长高起来了。
  学校只给二姐夫安排一间住宿,外加宿舍后面有一个小厨房。厨房后面,还有一片菜园子,二姐夫在那菜园子里种上许多瓜果蔬菜。一年四季有丝瓜、黄瓜,葫芦、茄子,白菜、花菜总之,因为二姐夫勤快,那菜园子里算是应有尽有的。只要那个地方,那个季节可以生长的蔬菜,二姐夫的小菜园子里,都会种上一点。
  另外,二姐还在厨房边上围上一个小地方,养上一头猪和几只兔子。我当时稍微留心,发现二姐夫主要负责管理菜园子里的蔬菜,而二姐则负责饲养那头小猪和几只兔子。所以,除了日常买米买肉之外,一家人日常吃的菜,倒是没有问题的。
  但是,住宿却是有问题的,五个人挤在一屋子里,进出都会撞上人!
  因为学校只给二姐夫分配一间房子,所以刚开始,我和二姐一家五口人都挤在学校安排的宿舍里。那里面原来有两张床,一张是二姐和二姐夫睡的大床,另一张是两个外甥睡的小床。我去了之后,就在两个外甥中间,挤上一小段时间。
  所以三个小伙子因为睡觉问题,你踢来我踢去的事件时有发生。后来,二姐向供销社借了一间小房子,总算解决了我和大外甥的住宿问题。就这样,我和大外甥每天放学吃完晚饭,就会结伴从学校的住处里,边走边聊,一路往供销社那间小房子里走去。第二天再赶过来这边吃早饭,然后一起去上课。
  宁化安乐这个地方属较高海拔的山区地带,不管春夏秋冬,晚上都要盖上一床大被子。但白天却不同了,太阳一出来,一样四季分明。
  那个时候,正在播放日本电视连续剧姿三四郎。电视是刚刚出现不久的稀罕物,供销社买了一部黑白电视机,到晚上总会搬到露天下,让职工们一起观看。所以吃完晚饭之后,我们舅甥俩走到那里,就会钻入人堆中间小站一会儿,看上一小段电视,然后才恋恋不舍地回到那间小屋子里睡觉。
  因为养了小猪和几只兔子,所以放学后我们会有一个任务,就是到田野山沟里,去割上一些猪草,回来给小猪和小兔子们吃,协助解决一下饲料上的问题。
  山里的水很清,常能看见小鱼在水中游荡。田边或者山沟的沙地里,也会有许多泥鳅。我对这些小动物有天生的好感,非常喜欢它们却捕捉不到。所以有时我会在水边呆上好久,看它们在清澈的水中游来游去。这个世界,真是太美妙了!
  宁化安乐的秋天,一开始就会下草霜,清晨白白地沾在草尖上。当然,这个时候有枫树林和野菊花,两种不同颜色的植物交替在一起,非常美妙。
  早秋的时候,在旷野、田边和小山坡上,黄橙橙一大片的野菊花,是我见所未见的美景,它们在视觉极尽之处,蔚然壮观。但是,慢慢地秋霜来了之后,一大片一大片的野菊花,很快就会随着秋霜的肆虐,被彻底消灭。
  伴随野菊花开放的,还有渐黄的枫叶。秋霜开始时,枫树叶子就会由绿变黄,由黄变红,样子非常可爱。对我这闽南农村长大的孩子来说,那可真是一片天外的世界啊。所以,我的那一首红叶诗,就是后来有感而写的。
  这个时候,二姐会交代说:要多穿几件衣服,这里可不比咱们老家!但对小孩子来说,似乎没有那么严重。我那时只是多穿了一件二姐手织的毛线衣,其它的,一切还是照常。因为新奇,所以常爱到田野上去跑,有好多的感觉,是我见所未见的。
  入秋之后,霜下得多了,所有田边的野草也都干枯了。天气继续转冷时,就会结上一条条长短不一,大小不一的冰晶儿。太阳出来时,从山坡下往上望去,一条条一排排的冰晶儿晶莹闪亮。开始时,太阳的温度不高,冰晶不会溶化,到了近午,冰晶开始慢慢消融了。于是,一滴滴清水往下滴落,把整个刚被太阳晒干的坡地,重新润湿起来。
  入冬后,这里的农民不种小麦,他们会把所有的稻田种上油菜。到年底,那一片片金黄色的花海,会把这个世界装扮成另一种深黄的暖色。于是,从远处望去,那一片平整黄润的油菜花,会一直延伸到五颜六色的山边。山坡上,有绿色的松、红色的枫,还有各种各样成色不同的植被。这个冬季,展示出它们最为成熟、最为饱和的另一面世界。
  满山红会在临近春节之前,早早地开放了。当然,还有东一簇西一簇的山茶花,以及各种颜色不同的春花春草,会在同一片小山坡上,交相呼映。这就是春天,在春天的山林里,一片又一片的景色,总是热闹非凡的!
  而在夏天,我们会在某一地段,找到一大片美丽的荷花池。这里的荷花,多半是雪白色的,也有个把粉红色的。放眼望去,在绿浪翻滚的荷叶间,点缀着素白色的花。当然,在五月的山里,还会有栀子花,雪白雪白的栀子花。而当稻田里的稻穗抽花时,在那一片曾经开满黄色油菜花的土地上,稻谷花会像一点一点细碎的霜花,沾满了绿色的穗头。
  这就是那里的一年四季。正好,我去宁化安乐刚好有一年时间,我在那里感受到了——春夏秋冬。感受到了阳光和冰草的世界,感受到了春花和秋月的季节。
  那时候,家家户户烧的是柴火,只要家里的柴火不够储备,我们舅甥仨就会上山去砍些柴火来。砍柴并不是一件难事,只要进入山里,到处都有干枝和死树,把它们劈成三、四尺长的一截,再捆成两大捆,就可以挑下山来了。
  但要把一担柴火挑下山来,却是一件非常辛苦的事,刚开始挑的时候很轻,后来就越挑越重了。因为山里离镇上还有一段不小的距离,住在镇上的村民,都会跑到附近的山上砍柴。所以在附近的小山包上,是比较难找到干柴和杂木的。松杉之类的树木,政府不允许乱砍滥伐,所以想要找到更多柴火,得跑路远一点的深山老林。
  在大山里,有好多好大的松树,它们长到合抱粗时,会被剥开一小段树皮,用来提取松节油。所以,只要是一大片松树林生长的地方,就会有到处被割皮取油的松树,一株株可怜地立在那里。人们用刀把松树腰间的一小段树皮割伤,然后在伤口下插入小半截竹筒,让松油慢慢渗出,流入树下那个人们放置的木桶里,收集在一起后运走。
  满地的松针铺垫成厚厚的一层地衣,脚踩在上面,感觉十分松软。有时一不小心,便会一脚踏陷,好像大山里面的雪地,直没到跨下。在这种松林密集的地方,一般不会有太多杂木。所以有时我们得爬到树上,去砍些位置较低,但已经枯萎的松枝。
  一般情况,我们都是早上上山去的,到了午后两、三点才能到家。所以二姐夫常会事先蒸好一些熟地瓜让我们带上,在回来的路上当午饭吃。山里的泉水多半没有受过污染,看起来很清很亮。所以饿了的时候,我们就吃熟地瓜;渴了的时候,我们就喝山泉水,这是我从少年养成的习惯。后来吃饭闹肚子的事,倒是极少发生的。
  但山里有一种蚊子,和老家的蚊子有所不同。只要让它咬上一口,肯定得红肿、溃烂上好长一段时间。后来被咬多了,我的小腿上出现好几个脓包。说真的,开始时又红又痒,后来脓肿溃烂了,又黄又痛。上山时一不小心碰到伤口,那叫痛到心里。二姐买了许多药膏给我涂都不见效。后来有一次,我看到二姐床柜里,放着一瓶驱风油,拿出来涂了几次,小腿上的伤口很快就“收黑”见效了,不久就全好了。
  这事我与二姐说起,她说:“这东西很稀罕的,要托人到香港买才有!”二十多年后,二姐有一次回家,十分愧疚地对我说:“小弟别见怪啊,当时经济困难,那东西确实非常稀罕,藏上一点,就是为了伤风肚痛时,应急用的。”我笑了,说我明白!
  其实,那时候我已经懂事了!我确实是个早熟的孩子,所以书读得不好。我明白当时小腿上的溃烂,是蚊子的毒素引起的,而不是一般的细菌感染。后来我教会许多人怎么治疗牛皮癣,因为那是一种真菌引起的感染。有好多人治好之后,会对我说:“真神,我托人到哪、到哪去买了许多贵重的药膏来涂,都不见效,不想两块五一支的皮康霜,还没用完就好了?”我笑了,说:“这叫对症下药!找到事情关键,就能做到事半功倍!”
  我平时写字很用力,手劲很大,所以一支钢笔只要用上一小段时间,就会开叉。不是写不出墨水来,就是写的字非常粗糙,十分难看。
  这个时候,我会向二姐夫要一支新的钢笔。在他笔筒里,有好多支不同颜色的钢笔,但都不是那种很名贵的名牌钢笔,而是普通的自来水笔。
  二姐夫是语文老师,他的字体写得特别工整。所以有时开会或者写通知,学校都会让他去写。只要我的钢笔坏了,拿去和他调换,他都会从笔筒里挑出一支给我,让我把那支坏笔放了进去。过了一段时间,我的笔又坏了,他又会从里面抽出一支给我。
  后来次数多了,我干脆直接把坏钢笔放入笔筒里,再把好钢笔取出来。
  有一次,二姐夫终于告诫我说——这笔筒里的钢笔,有哪几支是不能动的!他说:“这几支钢笔都是我平时用的,不能随便拿走!”他又接着说:“你把用坏的笔给我,我会把它磨好、修理好再给你!”多年以后我才明白,一个爱好书写的人,对自己的笔,该是多么的爱惜啊!二姐夫对我用他的钢笔不恼不责怪,可见他的涵养有多高啊。
  我还特别喜欢二姐夫做的红烧茄子,那是一道非常见得功夫的素菜。在闽南老家,我们也吃红烧茄子,但和他做的做法,有些不同。
  老家吃茄子,通常有两种做法。一种是把整个茄子洗净,不去皮,放在煮稀饭的锅里一起煮熟,捣烂,再加入少许猪油、盐和酱油就可以吃了。另一种吃法当然也是红烧的,但那时经济困难,油盐酱醋不够丰盛,所以煮出来的茄子都不是很好吃。
  二姐夫煮茄子不像老家人那样,用手把茄子剥成一块块,而是用刀把茄子切成细细薄薄的茄子片,他也不去皮。茄子切好之后,直接倒入烧热的油锅里爆炒至半软,再加入酱油、盐、味精、番茄酱等调料;然后再用文火慢熬,熬到茄子软熟之后,伴入切细的大蒜沫。装盘,又在上面撒上一层细细的青葱花。
  不知道是当时物质贫乏,还是另有原因,我对二姐夫这道红烧茄子百吃不厌。至少,他做的茄子油用得比较多,还有酱油、味精、番茄酱之类的调料,都能配备到位。这在我们老家,都是平时舍不得用的稀罕调料,有茄子加猪油吃,就算不错了。
  一年之后,我终于还是没能实现大人们的愿望把书读好。于是,我回到家乡读完初三考入高中。再后来,我长大了结婚了,有了孩子人也渐渐变老了,许多事情也淡忘了,就是没有忘记二姐夫的红烧茄子。那天突然想起来,照他的样子做了一道,确实好吃。
  当然,经营家庭之后,更能体会二姐和二姐夫当年的艰辛,两个人要面对三个孩子还得省吃俭用,寄钱回家给两个家庭贴补家用,确实非常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