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钱,我有刀 第272节
作者:
欧阳墨心 更新:2023-12-29 16:36 字数:5580
崇阳楼为太平坊“三楼”之首,修建于八十三年前,历史悠久, 人文传说众多,黑柱红墙、悬山飞檐,共有三层, 一层正堂,二层包厢, 三层赏景庭台。据说正堂照壁上留下了无数才子诗人的传世名作,每年旦日,崇阳楼都会将新一年的诗词整理成册, 高价售卖,此传统坚持了三十多年, 堪称安都一景。
华灯初上,又下雪了。
崇阳楼掌柜戴着皮帽子,站在雪中翘首以盼,看到花氏的马车叮铃铃摇过来,迫不及待冲过来行礼作揖。
驾车的小厮眉清目秀,气质却很老成,停下车,摆好车凳,高高擎起胳膊,“四郎,崇阳楼到了。”
车门缓缓开启,伸出一只修长如玉的手,手中捧着一只镂雕嵌金五碟捧寿手炉,紧接着是一袭雪白无瑕的狐裘斗篷。车中少年探出头来,五官俊丽,双鬓如鸦羽,睫毛黑如墨,风吹起斗篷下的衣角,翻飞如月下娇嫩的牡丹花瓣。
掌柜看傻了眼,怔怔看着少年扶着小厮的手慢慢走下车,回身,伸手,一名黑衣少女出了车厢,挑眉看了眼少年的手,似乎有些无奈,随手搭了一下,却根本没借力,轻轻一跃落在了雪地里,轻盈地像一片羽毛。
少女长眉凤目,身姿如松柏,腰间挂着一柄漆黑粗糙的横刀,论相貌衣着配饰,远不如少年花俏,但站在少年身边,却有种说不出的和谐感。
掌柜回神,忙抱拳道,“见过花家四郎,林娘子,二位里面请,刘长史和郑参军已经恭候多时了。”
林随安顺着掌柜所指方向看过去,屋檐下还有两个人,穿着藏蓝色的棉袍,头戴幞头,都留着三缕胡子,脸上挂笑,前面一个自称“刘某”,后面一个自称“郑某”。花一棠上前施礼,三人热情寒暄起来。
木夏低声介绍,“前面胡子短一点的,叫刘义甲,安都府长史,从五品上。后面胡子长一点的,叫郑永言,司工参军,和四郎一样,从六品。”
这俩人,一个长史,一个参军,好歹也算是中层官员,却长得甚是瘦弱,刘长史头大肩膀窄,像颗营养不良的豆芽菜,郑参军面黄肌瘦,两只脚颤颤巍巍支棱着厚重的棉袍,像根半身不遂的圆规。
林随安心里顿时凉了半截:看来这安都的伙食不太行,今晚的接风宴八成也没啥好吃的,唉,早知道不来了。
进了崇阳楼正门,迎面是一片巨大的白色照壁,上面写满了密密麻麻的诗、词、句、赋,鲜红色、绯红色、暗红色的印章叠在了一起,根本分不出谁是谁写的,绕过照壁,是正堂,亮如白昼却空无一人,显然又是包场。
红木楼梯有些年头了,又高又窄,只能踏三分之二个脚掌,脚后跟只能悬空的,踩上去,楼梯吱扭扭作响,扶手吱呀呀合唱,林随安走得心惊胆战,花一棠扶着栏杆的手都在发抖,讪笑道,“这楼梯是不是该修了?不会走着走着塌了吧?”
掌柜笑道:“花参军放心,此楼乃是安都第一匠师封元子开山之作,坚固非常,屹立百年不在话下。”
刘长史:“花参军有所不知,这崇阳楼的风水好,凡是接风宴设在此楼的,定能官运亨通,前程似锦。”
郑参军连连点头,“刘长史所言甚是、甚是。”
刘长史:“当年咱们嘉刺史来安都的接风宴,就设在了崇阳楼,如今想来,就仿佛昨天的事儿一样,真是怀念啊。”
郑参军:“刘长史所言甚是。”
林随安:“……”
这郑参军是应声虫吗?还是出门太赶,只来得及背这一句台词?
一行人沿着狭窄的楼梯慢慢腾腾总算爬到了三层,掌柜和木夏退了下去,刘长史和郑参军引着花一棠和林随安走进了观景庭台,嚯,四面无墙,四处透风,棉布帘子高高卷起,能看到几乎整个太平坊的夜景,万家灯火如梦似画,最闪亮那一片自然就是花氏八宅。
地上摆着火红的炭盆,外面吹着呼呼的西北风,檐下挂着红彤彤的灯笼串,灯火照耀下,雪花繁密如天上星子飘落,别有一份情调。
林随安见到安都刺史嘉穆的瞬间就明白了,为何刘长史和郑参军瘦成了那般——感情这安都府的饭都被嘉刺史一个人吃了。
嘉穆是个大胖子,五十岁上下,目测起码有三百斤,身上的棉袍扯下来能当被子盖,比花一棠高一个头,横里有三个花一棠宽,纵里有三个花一棠厚,因为太胖,脸盘子太大,显得五官很拥挤,也不知如此肥硕的体型是怎么从那狭窄的楼梯上挤上来的。
“哎呦呦,花家四郎啊,你可算来了,我们在这儿等的是望眼欲穿啊!来来来,这几位都是你的同僚,过来认识认识。”
嘉刺史拍着花一棠肩膀,挨个介绍,司功参军、司户参军、司兵参军、司仓参军、司田参军,加上接人的刘长史和郑参军(原来是司士参军),共有九人,林随安基本没记住名字,只顾着研究嘉刺史的三层下巴——说话的时候,像肥猪皮一样颤悠悠的——林随安很是手痒,想上去拍两下。
对花一棠来说,这不过是小阵仗,嘉刺史只说了一遍,花一棠就将能准确对上每个人的名字和官职,招呼了一圈,已然称兄道弟。
夏长史颇有眼色,见嘉刺史无暇分|身,忙引着林随安去了座位,位置居然在左侧上首位,单人单座单案,可惜花氏的新款高脚桌椅还未在安都打开市场,目前仍是坐榻凭几,只能跪坐,案上酒水菜肴已备好,每个座位旁边都配备了炭盆,烘得脸蛋子滚烫。
嘉刺史对花一棠的表现很满意,拉着花一棠坐到了右侧上首位,上上下下打量着,“花家四郎名不虚传,果然是兰枝玉树一般的人物,和我年轻时一个样,翩翩少年郎,白衣俊无双,引无数小女娘为之疯狂啊!”
花一棠飞快扫了眼林随安,“嘉刺史过奖了,花某自认样貌平庸,远不及嘉刺史容姿万一,哈哈哈……”
刘长史:“四郎也太谦虚了,扬都第一才子的名号在安都也是如雷贯耳,人人都说,扬都花氏四郎,才貌双全,红颜知己遍天下,无论多高冷傲气的花魁娘子,只要被花四郎看一眼,便被勾走了魂,抢走了心——”
“绝无此事!”花一棠高呼,“花某家教极严,若花某胆敢流连花|街|柳|巷,兄长第一个打折我的腿!”
花一棠反应如此之大,倒把众人搞蒙了,仔细一瞧,花一棠目光几乎黏在那黑衣小娘子身上,神色紧张,脸色黑中透红,额角冒汗。那小娘子挑眉瞅着花一棠,表情似笑非笑,全身上下笼罩着难以言说的气势。
众人纷纷明了,忙尴尬转移话题。
“对对对,都是坊间传闻,做不得准的。”
“来来来,喝酒喝酒!”
嘉刺史哈哈大笑,“想必这位就是名震几大都城的林娘子了吧,”他第一次正眼看林随安,“江湖上人人皆说,千净之主,英姿飒爽,女中豪杰……”
嘉刺史突然停住了笑声,瞳孔剧烈一缩,好像在林随安脸上看到了什么骇人之景。
林随安感觉到了嘉刺史眼中的杀意——不,或许是恨意,又或许……是某种夹杂着恨意和恐惧的奇特情愫。
“在下林随安,见过嘉刺史。”林随安抱拳。
嘉刺史三层下巴同时一抖,失控的表情瞬间收了起来,笑道,“看到林娘子,让我想到了一位故人,故而有些失态,还望见谅。”
林随安:“我与那位故人长得很像?”
嘉刺史:“样貌完全不像,但——又很像。”
“……”
嘉刺史显然不想深聊这个话题,打着哈哈略过了,刘长史心领神会,忙给几位参军打眼色,众人又聊起了安都的风土人情,饮食文化,酒气在火光中蒸腾,雪花在灯火中飞舞,气氛很快又热烈起来。
酒过三巡,众人皆有了几分醉意,嘉刺史兴致愈高,双颊泛着酒红,舌头打起了卷,“四郎啊,你可不知道嘉某有多羡慕你,扬都花氏,五姓七宗,百年世家,自打出生起就比常人高一等,人生坦途,羡煞旁人呦……”
“嘉某是个粗人,只会舞刀弄枪,用了足足三十年,披荆斩棘才到了这个位置,可对你们世家大族来说,这种位置,勾勾手指头就能得到,真是命好啊……真是好啊……”
林随安挑眉:这位嘉刺史表面称赞花一棠家世显赫,实则却在嘲讽花一棠上位全靠裙带关系,根本没有真才实学,之前也是,聊什么红颜知己,实际却是指桑骂槐,说花一棠是个只知道混迹温柔乡的纨绔。
可惜,这种程度的阴阳怪气连她都听腻了,毫无杀伤力,更别提花一棠了。
花一棠端着标准的营业笑容,“嘉刺史言重了,四郎自知才疏学浅,还要向刺史大人和各位同僚虚心求教呢!”
“……你不懂……不懂……”嘉刺史醉眼迷离,胡乱摇着头,“像我们这种人……我们梦寐以求的东西,拼尽全力想得到的东西,在你们这些世家大族眼中,不过就是路边一块石头,轻易得之,随手弃之……真是羡慕……羡慕啊……”
花一棠微笑,“嘉刺史莫不是喝多了?”
“……不多、不多,嘉某与四郎一见如故,当浮一大白!”嘉刺史摇摇晃晃站起身,仰头饮下一口酒,摇摆着走到庭台中央,绕着火盆跳起舞来,别瞧他这么胖,还喝高了,步伐居然挺灵活,载歌载舞,歌声嘹亮,底气十足,自带回音,唱的不知是哪里的方言,听不太懂,林随安只能辨出几个音节,类似“酱菜沾大饼”、“傻子吃点冰”、“骨头没有肉”之类。
刘长史招呼几位参军凑在嘉刺史周围击掌跺脚,伴舞伴唱,节奏合得严丝合缝,一看平日里就没少练习。
林随安偷偷问花一棠,“这啥歌?”
花一棠眉头七扭八歪,“好难听。”
嘉刺史跳着跳着还不过瘾,提起酒坛子,挨个敬酒,众人不敢推辞,被灌了好几碗,脚步都有些踉跄,转头一看,花一棠还整整齐齐干干净净坐在那,顿时一窝蜂冲过来,高呼“不喝了这坛就是不给咱们几个面子!”,花一棠也不含糊,提起一个酒坛咚咚咚倒进肚里,一坛酒下肚,脸不红,脚不晃,眼瞳清明,果然是多年纨绔生涯练就的恐怖酒量。
几名参军都被镇住了,不敢冒进,纷纷撤退,嘉刺史大笑着拍了拍花一棠的肩膀,扭过头,晃晃悠悠朝林随安走了过来,“林娘子,来来来,咱们也喝一杯!”
花一棠面色微变,一个箭步挡在林随安身前,“嘉刺史,不妥吧。”
嘉刺史眉头皱了起来,“花四郎,你只是个从六品的参军,我可是刺史,是你的上司,和我对着干,你不想干了吗?”
说着,肚子一挺,肥硕的身躯竟是将花一棠的小身板给撞了出去,说时迟那时快,林随安倏然起身甩出千净,剑鞘揽住花一棠的腰轻轻向前一送,花一棠又稳稳站了回去。
“喝酒,好啊。”林随安手腕一抖,千净出鞘,墨绿色的刀光耀亮了整层观景庭台,浓烈的刀压逼得炭盆火焰全灭。
一片死寂。
刘长史和几名参军吓得连退数步,郑参军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嘉刺史三层下巴抑制不住发起抖来,冷汗和醉意顺着毛孔流了满头满脸,打湿了棉袍。
林随安微微一笑,提起一坛酒,缓缓浇在千净之上,刀身绽出墨绿色的涟漪华光,震荡着整座崇阳楼,楼板、屋瓦、墙壁受不住这般激烈又纯粹的刀意,发出告饶的哀鸣。
花一棠叹了口气,“看来今日这酒,千净不太满意啊。”
嘉刺史:“什、什么?”
“嘉刺史有所不知,这柄刀是个挑嘴的酒鬼,只喜饮十年的满碧,”花一棠摇头道,“若是喂了它不好的酒,这刀——”猛地向前一步,漆黑的大眼睛阴森森的,“是要发飙的哦!”
嘉刺史一个激灵,踉跄后退三大步,大肚子晃悠几下,发出咕咕咕的怪响,被酒气熏得通红的脸皮霎时变得惨白,大叫道,“刘长史!”
刘长史急忙跑过来扶住嘉刺史,“刺史大人有何吩咐?”
“快快快,扶我去如厕!”
几名参军顿时回过神来,争前恐后冲上前,扶胳膊的、托腰的、拉手的、护臀的、开路的,前呼后拥将嘉刺史送了出去,最后一个郑参军哆嗦着爬起身,弓着腰,跌跌撞撞追了出去。
整个赏景庭台静了下来,檐下竹灯摇曳,雪花纷纷,一点微弱的火光蹦出炭盆,咔一声。
林随安和花一棠对视一眼,忍俊不禁,悠哉落座,花一棠抓起两个大蒸饼塞进嘴里,“饿死我了!”
林随安端起一碗羊汤馎饦吸溜,“以后这什么狗屁接风宴我可不来了,灌了一肚子西北风,啥都吃不上。”
“难道你忍心让花某一个人出来受罪?咱们可是搭档!”
“老话说的好,死道友不死贫道。”
二人边聊边吃,胃口大开,花一棠塞完十个蒸饼,林随安馎饦吃了一半,突然,整座崇阳楼轰然大震,发出一声巨响。
花一棠和林随安愣住:地震了?
脚步声急速逼近,郑参军连滚带爬冲了进来,面色青白,声音嘶哑,“不、不不不不好了,茅厕塌了,嘉刺史他他他他、他们——掉进去了!”
“噗——”花一棠和林随安同时喷饭。
第237章
“花一棠, 你真是个乌鸦嘴。”林随安抱着千净道。
花一棠用宽大的袍袖遮着下半张脸,肩膀狂抖,眼中泛泪, 显然在极力憋笑。
二人站在崇阳楼二楼和三楼的夹层间,前方塌了一个大洞, 半扇木门歪歪斜斜挂着, 几条断裂的木梁吊着,空气中飘荡着碎木屑、茅房特制熏香、骚臭味儿……滋味别提有多销魂了。
洞里传出此起彼伏的惨叫,“啊啊啊啊,我的脚!”、“噢噢噢噢,我的腰!”、“救命啊,我的脖子扭了!”、“小心嘉刺史的脑袋,别踩!”, 当真是闻声伤心见者流泪。
大洞的位置原本是个茅厕,建在这个位置,一则是为了防止气味乱窜,影响客人用餐的心情, 二则是可供二楼、三楼公用,节省空间。因为是加建,结构并不稳固, 再加上嘉刺史体重超标,还有一帮护送领导上茅厕的狗腿子们, 历史悠久的楼板不堪重负,塌了。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这间茅厕并非是唐国常见的“猪土厕”——普通民居茅房一般都建在猪圈的上面, 利用人类和猪的排泄物沤肥,主打一个绿色环保, 天然无污染——崇阳楼是高端酒楼,只放了几个马桶,且每次客人使用完毕,皆有专人负责替换清洗。
嘉刺史还没来得及坐在马桶上,楼就塌了,所以此时散落各处的马桶碎渣还算干净,只是有些许经年熏制的味儿,真是谢天谢地。
郑参军跪在洞口,哭得跟死了爹一样,“救命啊——救命啊——救救诸位大人啊——”
崇阳楼掌柜声嘶力竭,“嘉刺史!刘长史!各位参军大人!我这就想办法来救你们!”
崇阳楼的伙计、小二、力夫、大厨围成一圈,急得满头大汗。
“这、这没办法弄啊!这洞也太深了!”
“我记得下面是废弃的地窖,以前有通风口!”
“快快快去找人挖开!”
掌柜:“快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