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一家三口短暂团聚 生离死别皆为国家
作者:
杨远新 更新:2022-06-09 06:05 字数:1584
许之桢于1924年回国,在湖北从事革命活动。1926年7月,许之桢从武汉回汉寿探亲,与帅孟奇在一起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那是他俩婚后在一起共同度过的最长时光,也是他俩最幸福的一段日月,也是他们一家三口享受天伦生活唯一的岁月。许之桢回家见到7岁的女儿许端一,兴奋得连声说:“端一长这么高了呀!端一真漂亮,端一真聪明。”许之桢把从武汉带回的一大堆吃的、穿的、玩的统统放在女儿面前,并对她说:“这是爸爸特意给你买回来的,你喜欢吗?”端一噘着小嘴对爸爸说:“爸爸你尽买这些吃的呀!穿的呀!为什么不给我买些好看的书籍呢?”许之桢连忙说:“爸爸忘了!爸爸忘了!女儿这么爱书,将来一定是个留洋生。”帅孟奇笑着说:“那不女儿超过了老子。”许之桢说:“青出于蓝胜于蓝嘛!我的女儿肯定要超过我嘛!”一家三口是多么的幸福!令人痛心的是,这种一家三口团聚的情景,此后在帅孟奇的一生中没有再现过了。这一家三口在1926年下半年的短暂团聚之后,许之桢再度奔赴武汉领导农民运动讲习所的工作,帅孟奇在汉寿日夜开展党的地下秘密活动。这次夫妻久别重逢后的团聚,胜过新婚,帅孟奇第二次怀孕了。1927年4月,帅孟奇曾生下第二胎,是一男孩,只可惜因为胎位不正,生下来不大便,仅存活三天就夭折了。
我姑妈和许之桢都为革命奔波,根本顾不上照顾女儿端一,便把她托付给我爷爷奶奶抚养。端一满10岁那年,生了一场病,我爷爷奶奶急着治好外甥女的病,小心翼翼地请医生给她看病抓药,哪知防不胜防,特务无孔不入,转移抓药人的视线,在端一服的中药里下了剧毒,可怜帅孟奇、许之桢唯一的女儿,一个聪明美丽、活泼可爱的女孩服下有毒的中药后,立即口吐鲜血,倒在我爷爷的怀中,再也没有站起来。她用自己短暂的一生支持了爸爸妈妈的革命事业。虽然革命烈士名录里找不到许端一这个名字,但在汉寿世代人的心中永远记得她许端一。她是汉寿革命史上年龄最小的烈士。尽管革命胜利后没有任何一个部门给她作出烈士的定论,但事实摆在历史的长河里,不容更改。许端一是帅孟奇、许之桢夫妇有过的唯一女儿。年幼烈士,后人景仰。
许之桢身材高大,一米七五,长方脸,额头很高,脸上有几点麻子,讲话声如洪钟,有板有眼,不拖泥带水,但行为举止显得很斯文,浑身透出书卷气。他精通德文、俄文、英文,翻译过很多外国名著。特别对翻译苏联的名著作出了重要贡献。有几本俄文译著影响很大。
许之桢受党派遣第二次去苏联,时间较长,这中间,他得知我姑妈在上海被捕、在南京牺牲的消息。后来,他在苏联找了一个爱人,姓黄。全国解放后,这个姓黄的阿姨在卫生部工作,是某个司里的负责人。两人性格合不来,后来离婚了。此后,许之桢与一个朝鲜阿姨组成了新的家庭。许之桢与姓黄的阿姨生了一个儿子,人聪明,有志气,大学毕业,学军工的,分配在西安一家工厂工作。许之桢与黄阿姨离婚后,他跟着许之桢生活。但他与后母的关系不好。主要原因是后母带了一个女儿,厚此薄彼,他受不了冷眼,时常与后母发生口角。1964年10月许之桢在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党组副书记的位置上去世后,组织上要调他回北京工作,他谢绝了组织上的照顾和关怀,要求继续留在西北工作,为父争光。许之桢留下一笔遗产,继母连一分一厘也不分给他。他向继母提出抗议,继母不予理睬。他向我姑妈诉苦。我姑妈觉得他的要求合理合法,他应该享有继承父亲遗产的权利。我姑妈出面主持公道,最终分给他3000元。许之桢健在时,我曾多次上他家探望做客,那时候他与同是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党组副书记的陈少敏同志住同一栋房子。他生活十分简朴,穿的粗布衣服,吃的粗茶淡饭。我在他家做客时,他对我讲:吃的东西不要太精细,不要太讲究。每餐至少要吃一个窝窝头,可以避免得脚气病。
许之桢是党的七大正式代表、八大代表。全国解放后,他和我姑妈都出席了全国第一次政协会议。他是第一届、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