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章 胸小无脑2
作者:
潘潘玛丽 更新:2022-06-03 12:43 字数:2185
程一鸣拿到了钱包,放开了年轻男子。
年轻男子如获大赦,连忙一溜乎跑了,很快没了踪影。周围伸长脖子围观的人,看没有什么热闹可看了,便渐渐散去。
我睁大眼睛,盯了那钱包看。
咦,怎么看得眼熟,好像是我的。我急忙查看我的包包,翻来翻去,我的钱包,已无踪无影。这个时候,我这才明白过来,原来那年轻男子是小偷,撞我的同时,也顺手牵羊把我的钱包偷了去。
我接过钱包,赶紧说:“谢谢谢谢。”很是庆幸,拍拍胸口,又再说:“哎呀程一鸣,还好你慧眼识小偷,要不我就破财了。”
程一鸣摇头,轻声说:“破财是事小,各种证件和银行卡不见了,得重新办理,那就麻烦了。”
我吐吐舌头:“可不是?”又再说:“程一鸣,谢谢谢谢!谢你英雄救美——啊不,是英雄救我的钱包。”
程一鸣失笑,想说些什么,但终究没说。
但他看我的目光,极是温柔。
这温柔,又再让我产生了错觉,觉得程一鸣是喜欢我的。是不是?他是不是真的喜欢我?是不是?我想,就算现在的程一鸣不是喜欢我,也是走在喜欢我的路上吧?
没过多久,我见到了左琳琳的心上人古小宝。
“古小宝”这三个字,让我想起金庸笔下那个大名鼎鼎的韦小宝。但此古小宝,与彼韦小宝,是不同类型的两个人。
金庸笔下的韦小宝,是一个自小在市井中长大的小流氓,小无赖,几乎什么坏事都做,从赌钱骗人,酒不厌迷眼,偷、拐、骗,无所不精,而且做得心安理得。韦小宝最大的特点,是不学无术,贪图享乐,喜欢撒谎,欺上瞒下,贪图金钱,好色,超喜欢美女。
但古小宝不。
古小宝戴着一副宽框眼镜,像左琳琳形容那样“有着略略单薄的身型,清秀的脸孔有点苍白,嘴唇薄薄的,笑起来露出了两排整齐雪白的牙齿,给人很斯文很清爽的感觉。他的头发,浓而略卷,络腮胡子刮得干干净净”,大概是做医生的缘故,他的皮肤白净,身上的书卷气浓郁,有一种儒雅的气质。
他不大会打扮,西裤配球鞋,上面套一件咖啡色的宽大茄克,里面则是黑色t恤。还好他皮肤不错,穿得再不讲究,看上去,还是白面书生一个。
我们去吃必胜客。
左琳琳因为塞车,还没到,就遥控我和古小宝先点菜。
我抢着先点了红酒焗蜗牛,我说:“我对必胜客的红酒焗蜗牛,特别的喜欢。在那木制的深褐色容器,像了一只放大的汤勺,中间有六个深凹的圆形小坑,内里各盛着一只剥去壳的蜗牛,一具具柔弱无骨的蜗牛肉体,浸淫在暗黄粘稠的汤汁里,面目模糊,它们的身上覆盖着一小片香菇,汤内还漂浮着零星的蒜末,浓香四溢,味道好得不得了。”
古小宝只是一笑,也不多话。
我又再说:“那蜗牛,听说是用香醇的红酒费尽心血焗成的。但奇怪的是,却几乎感受不到一丝酒味,但吃的人,仍然微微有点醉意,有一种‘酒不醉人人自醉,色不迷人人自迷’的意境。”
古小宝还是不说话。
这个人太闷了,一点也不好玩。
我把菜单扔给他:“我不懂你们吃些什么,我只点我的,五份红酒焗蜗牛,外加一个咖啡冰沙,一个蔬果沙拉,我的粮就ok了,没你和左琳琳的份。”我又再说:“你和左琳琳的粮,就由你自己点,随意点,别客气哈。”
古小宝又再微微一笑。
其实他笑起来挺好看的。不过因为他是江嘉唯的情敌,我对他无法产生好感。
“古小宝——”在等江琳琳的当儿,我很无聊,一边喝白开水,一边无话找话说:“你平日里有些什么爱好?”
“平日爱看书报,爱和别人下棋。”古小宝说。
“还有呢?”我再问。
“嗯,我还爱上网。”古小宝说。
“呃,我也爱上网。”我终于找到了跟他的共同点。
“我上网从不聊天。”古小宝看了我一眼,慢条斯理地说:“也不玩游戏。”
“那你上网干什么?”我问。
“查看一些资料,看一些学术的东西,还有看有关于医学这方面的知识。”古小宝老老实实说。
“哦。”我失望。
“你呢?”轮到古小宝问我:“平日里喜欢些什么?”
我板着手指头,一一地告诉他:“我喜欢的东西可多了,我喜欢上网,聊天,玩游戏;喜欢逛街,喜欢看漂亮的衣服,喜欢化妆品;喜欢泡咖啡店,品尝不同的咖啡;有时候也喜欢泡吧,唱唱歌,跳跳舞;心情好的时候还跑去健身馆去练击剑或跳伦巴什么的;对了,我还喜欢——”
我还想继续说下去,古小宝打断了我:“怎么全是些吃喝玩乐的?难道没有高雅的喜好吗?”
我眨眨眼睛。
我可怜的脑袋瓜子,拚命地搜索着,我会的东西到底有什么是属于高雅的?搜索了好一会儿,才辛辛苦苦的,想到与高雅有一点点关联的东西,我小心翼翼地说:“我会拉二胡,呃,还拉得挺不错。”
古小宝说:“你为什么不学钢琴呢?二胡比不上钢琴高雅。虽然艺术没有尊卑,但你只见过街头卖艺拉二胡而没有弹钢琴的是不是?”
我说:“哦。”
心中很是郁闷。我和古小宝,话不投机半句多。
真不明白左琳琳看中他什么,他有哪一点是比得上江嘉唯的?不过是医院的医生嘛,不外是工作稳定,薪水不错,福利好嘛,除了那些之外,我还真找不到什么优点。不过左琳琳说:“古小宝是个难得的好男人,温和,儒雅,文质彬彬,没有什么不良爱好,不喝酒,不抽烟,不爱泡吧。”
我纳闷:“这么好的男人,干嘛近三十岁了不但还没有婚了,还女朋友都没有?”
左琳琳说:“他以前有一个女朋友,谈了四年的恋爱,听说快要结婚了,后来不懂为什么,突然分手。而古小宝,就一直没找女朋友。”
我说:“哦,他这么痴情?”
可是痴情的男人世间多了去,又不单单是古小宝一个,为了以前一个谈了四年恋爱的女人,守身如玉几年,并不是空前绝后,前无古人后没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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