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六章:四舅来了,且更美丽了,堪称北国丽人
作者:尼罗      更新:2022-05-27 18:04      字数:3429
  卫长明看了几处房子,都不可意,主要的问题是他现在囊中羞涩,实在是没钱。现去弄钱,也只能收入一些小钱——他总不能因此打家劫舍去。
  对着家里的那二位,他一声不吭。背地里,他向杜森叔侄各发了一封电报,一是向杜森解释了自己这忽然失踪的缘故,二是想向杜浩然借一笔钱。
  三天之后,杜家叔侄一起回了信,杜森给卫长明汇了一万元钱,让他暂且用着安家,等他这边收拾妥当了,自己还有别的事情要托付给他。
  卫长明看了钱和信,脸上没有表情,其实心里颇想搂着杜森亲一口。原本他们只是萍水相逢的两个人,因着形势所逼,所以上了同一条贼船。没想到二人同行了一程之后,竟然有了感情。他对得起杜森,杜森显然也很对得起他。
  他向来对外人不抱感情,但是此刻,他不但感激杜森,甚至还思念起了杜浩然。
  手里有了钱,他继续找房,这回选择就多了,他看上了这么一处房子:和他们此刻住的房子差不多,房东本意是想出售,但一时半会儿的没有合适买主,房东便打算把它暂且租出去。
  卫长明看了房子,回头又把丁曼菱领过来,让她也瞧一瞧,没带叶永嘉——那是个糊涂东西,来也是白来,必定贡献不出什么高见。
  二人看过了,结伴往回走,一边走一边商量着如何搬家,商量得志同道合,卫长明笑微微,丁曼菱笑嘻嘻。二人如此笑到了家门口,双双停了脚步。
  因为前方站了个西装革履礼帽的绅士,一只皮箱立在绅士脚边,绅士本人仰起头,正在凝神看那大门一侧的门牌号。
  卫长明这一家人如今大隐隐于市,和周围的邻居都不搭话,更不会认识这么一位来客。尤其是这位来客大衣笔挺、皮鞋锃亮,围巾柔顺,形象简直堪称精彩,不是一般人物。
  这时,来客闻声扭头,也望向了他们。双方面面相觑,末了还是丁曼菱先开了口:“是……四舅吗?”
  “啊!”四舅上下打量着丁曼菱:“丁三小姐?好极了,你们果然是在这里!”
  对方一开腔,卫长明才确认了对方的确是叶永嘉的那位四舅。而丁曼菱好奇的看着四舅,发现许久不见,四舅仿佛是变得又顺眼了些,若是按照这个势头发展下去,再过些年,四舅或许英俊起来,也未可知。
  四舅当初临阵脱逃,在最艰难的时刻闹了失踪,导致叶永嘉走投无路、精神崩溃。所以丁曼菱一方面怨恨这位四舅,可是在另一方面,因为那场劫难已经度过、如今的日子好了起来,所以她心胸宽广,又没那个兴致对四舅翻旧账了。
  四舅的记性很好,这时又认出了卫长明:“卫先生?”他看着卫先生和丁三小姐如此般配的站在一起,骤然心惊:“小嘉……还和你们在一起吗?”
  丁曼菱上前推开大门:“他在家呢。”说着她且进门且呼唤:“小叶,四舅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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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永嘉见了四舅,半晌说不出话来。
  四舅怀着满腔惭愧,只能是先做了一番漫长的解释,从沈明石对他的死缠烂打,讲到了他逃去了大连避难,前些天他得了沈明石被炸的消息,立刻动身返回了天津。
  “我也曾给你发过许多封电报。”他说:“但是都无人收,全退了回来。”
  叶永嘉答道:“那房子早被收走了,我也不在那儿住了,当然没人收你的电报。”
  说着,他白了四舅一眼:“沈明石是被炸了,可是又没被炸死,你不怕他养好了,又要找你的麻烦啊?”
  四舅摆摆手,口称“无妨”。而这无妨的原因,乃是四舅在偏安大连之时,被个日本商人家的小姐看了上。四舅言语文雅、举止温柔,近看已是凑合,远看更是优美,让人见了,不能不爱。细说起来,那小姐对四舅还是一见钟情——那一晚,四舅站在大和旅馆的霓虹灯下低头点烟抽烟,那小姐在一百米外下了汽车,抬头骤然见了四舅那高挑挺拔的倩影,登时心中一动。合适的距离配上合适的光影,使小姐一个猛子扎入爱河,及至爬上岸时,已经昏头昏脑,怎么看四舅都是美男子了。尤其是四舅被沈明石追杀得有家不能回,心里还惦记着外甥的死活,神情忧郁,更添气质。
  当时四舅忽然受到了小姐的青睐,以为小姐疯了,后来又怀疑她有眼疾,譬如高度近视之类。所以在这场爱情的开端里,还是那小姐主动的追求了四舅,四舅疑惑了足有一个多月,才确定了对方不疯不瞎,当真是爱上了自己。
  如此又过了一个多月,四舅鼓足了勇气,决定接受对方的求爱。而在四舅返回天津之前,他已经和那位吉田小姐订了婚。因此,他之所以有回家的胆量,也不全是因为沈明石被炸进了医院,沈明石就算不进医院,他也敢回,因为吉田家是有些势力的,沈明石敢收拾前督军的小舅子,但是应该不会敢动吉田家的未来女婿。
  四舅先到天津,又去北京,再回天津,遍寻无果。亏得他也是有人脉和门路的,竟然找到了韩步武家中去。
  说到这里,叶永嘉插了一句:“韩步武也没死?”
  四舅答道:“我没见到他,他不在家。”
  叶永嘉点了点头,丁曼菱瞥了他一眼,知道他是想起了韩小南。
  四舅继续讲述——接下来便是一言难尽了,四舅昼夜不停,顺着各种线索寻觅外甥,正是活要见人、死要见尸。结果这一回,他又找到了沈明玉头上——得知沈明玉又活了,他也是大吃一惊。
  这一次,换了卫长明插嘴:“他现在在什么地方?”
  “在鞋庄里。”
  “嗯?”
  “哦,是我说得不清楚了,我见到这个——这个——”四舅向来文雅,又因在沈明玉那里听了些秘密,所以如今面对着卫长明,更是不能说出“疯子”二字:“我和瑛帅见面时,瑛帅正在一家鞋庄里试鞋。”
  “买鞋?”
  “是的,瑛帅也是很忙,那天正好是进城买鞋,我才有机会和他见了面。瑛帅倒是认得我,也很相信我的善意。不但把这边的地址给了我,后来还送来了一封信,让我带给卫先生。”
  说到这里,四舅弯腰拎过皮箱,打开来翻出一封信,很郑重的起身送到了卫长明面前:“卫先生看过信后,请给我一样表记,我回去送给瑛帅,好表明这封信确实已经送到。”
  卫长明看着那封信,下意识的把两只手背到了身后,又后退了一步。抬头面对了四舅,他见四舅脸上分明是有惊愕。目光重新落上了那封信,他把心一横,接过了它。
  “你们谈。”他对着四舅一点头:“我去读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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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长明走到楼上的亭子间里,关了门,在窗前桌边坐了下来。
  手里捏着那封信,他的心怦怦乱跳,胸中怨怒丛生,恨远方的沈明玉,也恨那位送信的四舅。这两人联起手来,无论如何不肯给他片刻的自由。沈明玉会在信中写些什么?是不是又要搬出父亲的身份?是不是又要召自己回去、继续的追随他、侍奉他?陪他一起杀人放火、作孽发疯?
  那可是休想!
  冷笑了一声,他低头撕开封口,抽出了一沓信笺。一页一页的读下去,最后他抬头望望窗外,感觉不可思议,于是将这封信重新读了一遍。
  一遍过后,又是一遍。
  这封信写得字迹清晰、语句通顺,在开篇的几段里,沈明玉写了这么一件事:在沈公馆的大爆炸之后,丁曼菱那个丫头大哭大闹,浑身抽筋,好像要发羊癫疯。他不知道丁曼菱为什么会发这么大的疯,直到现在也还是不理解,但她当时那个死去活来的疯劲儿,给了他极深的印象。
  在信上,他问卫长明:在我身边那些年,你是不是也经常像那丫头一样?
  这句话问得没头没尾,但是卫长明意会了:在我身边的那些年,在你每一次被我逼迫着去“奉命行事”的时候,你是不是也像那丫头一样,曾经惊惧得要疯?是不是也像那丫头一样,曾经痛苦得要死?
  若是这样难过的话,就不要再回军营里去了,就不要再跟着自己征战杀伐了。你愿意带着狐狸和丫头过家家做大哥,那就留在上海、好好的玩吧。
  “是我的错。”他又写道:“回首往昔,你在我身边,没有享过什么福。”
  这一点感想,是他从叶永嘉身上得来的。他是看见了叶维方的儿子那样骄傲豪横,那样的无所畏惧,这才想起了自己的孩子,长明,对自己从来都没喘过一口重气,像只沉默的小避猫鼠。
  同样都是孩子,姓丁的丫头能哭能闹,姓叶的狐狸敢说敢骂,唯独自己的长明,喜怒不形于色,也从不曾叫苦叫累,简直是活成了一块石头。
  他向来没留意过别人家的孩子,这回偶然间多看了几眼,才发现自己的长明活得委屈。
  他甚至隐约意识到了自己的可怕——因为他只不过是骗丁曼菱点了个火,那丫头就吓得嚎啕癫狂起来——不过也可能是小丫头没见过世面、大惊小怪。
  信的最后,他告诉卫长明,说楼上那只靠墙的大立柜,背板是活动的,后头藏着个嵌入墙壁里的保险箱,密码数字是卫长明的生日,箱子里面有几万块的现金,先花着,自己也已经给他汇去了款子,等款子一到,再买辆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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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的内容,就是这些。
  卫长明像个打瞌睡的学童一样,趴伏在桌子上,把脸埋进了臂弯里,一动不动。
  许久之后,他坐起身来,抬手一揉眼睛,然后低头把那信笺折好、放回信封。
  他认识了他这么多年,只在今天这封信上,他生平第一次看见了他心中残存着的、一点点的爱意和人性。
  可惜,这封信来得太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