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与世界格格不入
作者:安逸      更新:2022-04-09 12:05      字数:5773
  “我,就是自己的英雄。”
  ——程旷
  接近四个小时的飞行,几人抵达首都机场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五点过了。
  机场里人头攒动,熙熙攘攘,与空旷无人的沙漠相比,仿佛两个世界。
  丁克一反常态,飞机刚停稳,他就在打电话,直到取了行李,他还在通话,脸上挂着个恍惚的傻笑。
  施一源见陆晋一直打量丁克,便忍不住多嘴:“是跟素素聊呢,两个人最近黏糊得很。她听说一丁要来北京,主动约了见面,只是不知道届时一丁会不会脸红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今天晚上我得好好教教他,我可是有一整套见网友的理论呢!”
  “你的理论都还没实践过吧?”娄云凑趣道。
  “对,就让一丁这家伙帮我试试水,管用的话下次我就亲自上阵!”施一源贼笑,总算恢复了一些活力。
  “一丁要真听你这老光棍儿的,保证和素素成不了!”程旷插一句嘴。
  “你就是不听我的,才一直没男人要。”施一源一昂头,率先走到前面。
  从机场出来,几人便去候车处排队打车。
  远远看见蜿蜒的排队大军,程旷便倒吸一口冷气:“妈呀,还是这么多人,得排到猴年马月啊!我还是坐地铁吧。你们谁要跟我坐地铁?”
  “我跟你一起。”陆晋说道。
  “哦!我们对北京不熟,还是打车靠谱!”娄云冲其他人挤挤眼。
  “嗯嗯,我们排队。你们俩先走吧!”丁克连忙识趣地附和。
  施一源要跟他俩一起去找家酒店安顿下来,也不会反对。
  娄云冲程旷二人挥挥手,赶苍蝇似的。
  程旷便头也不回地朝地铁入口走去。
  两人几乎是被人潮推着进了地铁里。
  他们坐了一段机场快轨,在东直门站,换乘了2号线。
  时值下班高峰,狭长的车厢挤得像沙丁鱼罐头。程旷手疾眼快,抢了个刚空出来的位置,一屁股坐下,又往旁边挤了挤,挪出个空当给陆晋。
  陆晋忙挤到她旁边坐下。
  这一下,原本已经有些疏远的两个人不得不肉贴肉紧挨在一起。
  程旷身上臭烘烘的热力源源不断地传到陆晋身上,而陆晋鼻息间那点凉悠悠的薄荷味,也在程旷唇齿间萦绕。
  两人一下又回到了赤裸相对、亲密无间的瞬间。挨得这样紧,简直避无可避,而且最关键的是,两位当事人也一点都不想避。
  “其实——”两个人同时转向对方开口道。
  “噗!”程旷大笑起来,把手笔直地伸到陆晋跟前。
  她的笑容坦然大方,眼里带着金灿灿的光,和陆晋第一次看见她,她“啪”地一掌拍烂一个翠瓜递到他跟前时一模一样。
  几乎不用言语,陆晋就明白了程旷的意思。
  扭捏什么呢?
  她是骗过他,说了很多遮遮掩掩的话,那些讨好也是带着陷阱的。
  可她对他的感情,是真真实实的,从未掩藏过。
  而他也毫不滞涩地感受到了。
  两个单身的男女,都是大都市的边缘人物,爱情对于他们来说是奢侈品,可遇而不可求。
  既然遇到了,就不要拒绝。
  人生本就无常,今日不知明日事。
  不如,放手一试,在拥有的这一刻,真真实实地去享受,去拥抱,用力地去付出和狠狠地爱吧!
  至少,到真正需要分开的时候,不会后悔!
  陆晋伸出手,握住程旷长着薄茧的手掌。
  她的手远不如普通女孩子柔软细嫩,但是与她交握时,却能感觉到蓬勃的力量与热情。
  两人的手十指相扣,搁在紧紧挨在一起的两个膝头上。
  他们谁也没有多看对方一眼,只平静地看着前方车窗外快速流动的铁褐色暗道,嘴角却不约而同地上扬。
  而这时,程旷旁边坐着的女白领模样的女人,忍无可忍地站了起来。
  她嫌弃地扇了扇鼻子,往旁边挤去,嘴里还嘀咕着:“一股怪味儿。”
  程旷冲陆晋悄声道:“被我熏跑啦!”
  陆晋笑着摸了摸她卷曲的短发:“放心,熏不走我!”
  那女人空出来的位置,有好一阵都没人坐,尽管车厢里挤得像炸了锅的蜂巢。
  地铁门开了又关,他们跟前的人换了一拨又一拨。
  一对情侣挤了过来,小伙子眼尖,一下看到程旷旁边的位置,一屁股就坐了下来,并喊道:“亲爱的,过来坐!”
  他话还没说完,那个喷着祖马龙甜桃味香水的女孩便一把拉起男朋友急吼道:“疯啦!什么人旁边你都敢坐?”
  说完,她娇俏的下巴朝程旷一指。
  她说话的声音有点大,半个车厢的人都听见了。
  程旷抬眼,匪气十足地冲那姑娘一笑。
  那女孩居然吓得一下就缩到了男朋友身后,连头也不敢露,直拉着男友往旁边挤。
  然而,这个时候的车厢,哪里还能再挪动分毫?
  那衣冠楚楚的男朋友便小心翼翼地看向程旷。
  程旷也挑衅地看向他。
  那小伙子动了动嘴唇,便往后挪了半步,移开了目光。
  程旷也没有再说话,冲陆晋微微一笑,示意他不要生气。
  陆晋笑了一下,手却不由自主地紧握成拳。
  程旷见状,掏出耳机塞到陆晋的耳朵里,平静地说:“听音乐吧!”
  陆晋点点头,不再作声。
  旁边的人却小声议论起来。
  率先离座的那个女白领轻声对女孩说:“这女的,一看就不是个好人,臭烘烘的,脏死了。”
  “嘘!别说啦,她的样子好吓人,说不定刚从牢里出来呢。”
  “嗯。你们小点儿声儿,这种人,一句话不对就能捅刀子呢。”一个保养得宜的老阿姨好心地提醒。
  “啥乱七八糟的人都往咱北京跑,真该好好清理清理。”有人抱怨道。
  周围的人顿时都用一种古怪的目光偷偷打量起程旷来。
  他们的目光扫过她笨重的沙地靴,扫过她脏兮兮的迷彩裤,又扫过她鸽灰色的背心,扫过她肌肉隆起的胳膊,最后停在她戴着黑色独眼罩的黝黑发亮还结着痂的脸上……那些目光里有好奇、有警惕、有恐惧,还有赤裸裸的轻视和厌恶。
  好像她这样一个一看就出自边远地区、不合时宜的底层人物,就不该出现在这趟地铁上,和他们这些大都市的干净人儿坐在一起。
  陆晋的心被那些毫不掩饰地带着歧视的目光所刺痛。
  他突然明白,在机场程旷被带进保安室时,他心里涌上的那种难过!原来,他真的喜欢上这个姑娘了!
  所以,他容不得任何人误解她、亵渎她、轻视她。
  陆晋下意识地握紧了程旷的手。
  程旷转过脸,看着陆晋粲然一笑。
  顿时,地铁里乌烟瘴气的诡异气氛,在这灿若朝阳的笑容里化为乌有。
  从暗沉沉的地铁站出来,太阳已经落山了。
  路灯一盏一盏地亮起来,珍珠似的嵌在蓝紫色的天空上。
  北京的八月依然是流火的季节,然而这时,有微风徐徐,吹得路边篱笆上白色蔷薇花的香味凉凉的。
  陆晋有点恍惚,站在这人声鼎沸、车来车往的繁忙路口,每个人都行色匆匆,像在极力追赶着什么。
  他禁不住想,人这一生,赶早课、赶地铁、赶飞机、赶工、赶稿、赶deadline(截止日期)……赶来赶去,花一辈子的时间赶时间,最后得到什么了呢?
  不过是些虚妄而永不满足的欲望。
  他突然觉得手中牢牢握住的程旷的手,是那么珍贵。
  在我们多欲而短促的人生中,只有手中所握,才是真实。
  站在路口的两人像被汹涌的人潮孤立的岛屿,岿然不动又自成一国。
  “怎么?舍不得我走?还是担心我在路上会被打劫?”程旷龇牙傻笑,她能感觉到此刻的陆晋好像有了一些不同。
  “怕你把别人打劫了!”他说,“走,送你回家!”
  “我们还没到见家长的地步吧?”程旷愕然。
  “怎么?怕我知道你家在哪儿?”陆晋反问。
  这个男人就是狡诈,永不正面回答别人的问题,总是用一个又一个反问把人拽进坑里。
  程旷被陆晋牵着手,一路辗转,到了亚运村北边一公里左右的别墅小区,还在门口就能见园区里花木扶疏,敞阔疏朗,这在拥挤的北京市区非常罕见。
  照例,程旷在大门口被保安盘问了好一阵。
  她脾气好,没有一点不耐烦,反而笑意盈盈地回答每个问题。
  直到保安与屋内的业主通了话,程旷和陆晋才在怀疑的目光中,被放了进去。
  小区里有个很大的人工湖,居然有天鹅在里面游来游去。
  一路前行,陆晋忍不住感叹:“没想到你真是富二代,住这么奢华的地方。”
  “是富三代。”程旷耸耸肩,满不在乎地说,“天下是我爷爷打下来的,我爸扩张,我哥挥霍,我远离!他们再有钱,都跟我没关系。”
  “远离?”陆晋指了指程旷脖子上挂着的耳机,“你这一副耳机,得花普通人好几个月的工资吧。”
  程旷不屑一顾:“我在沙漠待了十年,每月工资不少,基地包吃包住,穿衣打扮等于浪费,有钱也没地方花,买副耳机算什么?”
  “那你的钱存着干吗?”陆晋好奇道。
  “养小白脸呗!”程旷转头认真地看着陆晋。
  陆晋摸了摸自己的脸:“我还不够白!”
  “那你加油!”程旷突然凑上去,亲了陆晋一口,“多敷点美白面膜!”
  陆晋被她亲蒙了,见她一脸得意的坏笑,一把将她拽住,勾住她的脖子,将她勒到眼前,报仇似的狠狠亲了一口。
  “休想白占便宜!”他故意恶狠狠地说道。
  程旷大笑,拖着陆晋的手昂首向前,那神情像她拽着全世界最英俊的男人一般。
  小区没有陆晋想象中的大。
  很快他们就走到一栋掩映在绿树丛中的三层小楼前。
  这是一栋红顶白墙的西式小楼,明亮的橘色灯光从白色的窗帘后面,柔和地照了出来。
  家的温暖,有时候只是一盏等你的灯。
  一个打扮精致、身材窈窕、脖子纤长的女人,正站在庭院门口张望。
  夜色中,陆晋看不清她的长相,但她白皙的皮肤在暗影里皎洁如月光,非常耀眼。
  也许——程旷在去塔克拉玛干沙漠之前,也没现在这么黑。他暗自猜测。
  程旷已经疾步走上前,大喊一声:“妈!我回来了!”
  程旷母亲轻盈地快步迎上去——“啪!”在程旷的屁股上用力拍了一巴掌!
  “你还知道回来!”她说完便一把将程旷抱进了怀里。
  但下一刻——
  “呀!臭烘烘的,什么味道啊?你掉粪坑啦?”程旷母亲嫌弃地一把推开程旷。
  “你是我亲妈吗?人家都说母不嫌女臭啊!”程旷聒噪地嚷道,声音有点颤。
  “我只听过,儿不嫌母丑!”程旷妈妈边说,边要接过程旷背上的大包。
  陆晋莞尔。
  母女俩站在门口絮叨了两句,程旷母亲突然抛开程旷,径直向站在一边的陆晋走过来,边走边问女儿:“程旷,这位是?”
  “陆晋,我朋友,送我回来的!”程旷冲陆晋挤挤眼。
  “赶紧请人家家里坐啊!”程旷的母亲上下打量着陆晋,见他长得干净利落,脸上不由得便带出了几分笑意。
  “不用了伯母!”陆晋忙摇手,“我也是刚从塔克拉玛干沙漠回来,我这一身也脏得不行,得赶紧回家洗洗,换身衣服!”
  “就在我们家洗吧!我们家有客人用的浴室。程旷哥哥衣服多着呢,好些没穿过!”程旷母亲热情洋溢地要把陆晋往家里迎。
  这母女俩怎么都有邀请人洗澡的爱好啊?
  陆晋吓得连连后退。
  再斯文优雅的贵妇,在家里摊上个大龄剩女后,都会变成居委会大妈吧?
  “妈!赶了一天的路,你就放人家回去睡觉吧!”程旷拖长了声音,冲陆晋使眼色。
  最后还是程旷好说歹说,陆晋才得以脱身。
  他再也不敢随便见家长了!
  想到程旷即将面对母亲的火力攻击,他又有些幸灾乐祸。
  半小时后,陆晋回到了自己位于东四环的家。
  这是一栋老房子,房子下面是一排临街的铺面。
  他家楼下有一家酒吧,周末夜晚,音乐“咚咚锵锵”,很是热闹。
  他踩过旧而窄的楼梯,墙壁早就灰败了,不知谁家调皮的孩子,用红色的水彩笔画得乱七八糟,像一道道杂乱的手术缝合线。
  他掏出钥匙开了门,“啪”地按了开关,灯却没亮。
  他愣了一下,离开北京的时候,忘了交电费。
  他无奈地踢掉鞋,将行李往地上一扔,赤脚走进房间。
  出门的时候,他仔细打扫过卫生,关严实了门窗,因此家里并不脏,只是闷得像大罐子。
  他忙推开窗,外面的音浪、霓虹和热烘烘的空气便一拥而入,在黑暗死寂的房间里腾挪跳跃。
  陆晋的家不大,只有两居室,一间充作客厅,一间便是卧室。
  浴室很窄,刚够一个人折腾。
  他走进去,脱掉衣服,打开水龙头。被太阳烤得温热的水从莲蓬头里洒下来,包裹着他的头和脸,在他身体上缓缓流淌。
  他被这暖洋洋的热水泡得懒洋洋的,好似梦游一般。
  不管是十年战地生涯,还是四个多月的沙漠生活,都像一场梦。
  在北京这座嘈杂的都市里,那些远离菜市、房市、股市和相亲市场的生活,显得那样不真实。
  尽管那里有最真实残酷的炮火、死亡、干旱、饥饿和绝望。
  但在北京这座热气腾腾的物欲之都里,一切都变得遥不可及。
  在这里,平凡生活的每个细节,都被放大了。
  尤其是那些因为虚荣、贪婪、嫉妒、冷漠、自私而带来的痛苦,被无限放大了。
  在北京,买不起一只lv包包的痛苦,与叙利亚人渴望和平的痛苦,是一样的巨大。
  人人都以为自己正在幸福的大道上狂奔,可事实上,人人都只是商业社会价值观的牺牲品。
  洗完澡,陆晋闻了闻自己的胳膊,没有了汗馊味,也没有了基地人特有的木槿花叶子的青涩味。
  他有点惋惜,从断了电的冰箱里拿出一瓶早就不冰了的啤酒。
  黑暗中要找出开瓶器有点难,他想起了程旷潇洒的开瓶绝技。
  陆晋又多拿了一瓶啤酒,将两瓶酒的瓶盖口倒扣着,用力嗑开。
  他的动作一点也不帅,来回拉锯了好一阵,最后用上了牙,才将两个瓶盖给扒拉开。
  那姑娘是怎么练出来的手艺?他有点困惑。
  喝了一口酒,饥肠辘辘的陆晋坐到了客厅的窗前。
  他疲倦极了,倦得连打电话叫个外卖的力气都没有了,就那样恍惚地坐在窗口。
  一波波带着汽车尾气的热风,将亚麻色的窗帘吹得猎猎如帆,好似下一刻,它们就能带着整栋楼扬帆远航。
  楼下酒吧的音浪震得地板嗡嗡发颤,窗外霓虹的彩光,在墙壁上默默流淌……
  陆晋坐在沉默的阴影里,聆听着这残缺而美好的世界,真实的生活,开始一点点融入他的身体。
  不管他去的地方有多远,了解得有多么深入,他都只是个旁观者。
  不管是战地还是沙漠,那都不是他的生活。
  他的生活,在北京。
  这里,才是他不得不面对的,属于他的现实。
  而此刻,程旷又在做什么呢?
  在那栋绿树环绕的三层小洋楼里,是在接受母亲的逼问,还是已经酣然入睡?
  他轻抿的薄唇,微微扬起一个好看的弧度。
  第二天,陆晋回父母家吃了顿饭。
  对于他长时间离开,父母早就习以为常,只要他不再回中东,去哪儿他们并不在乎。
  母亲趁着吃饭的间歇,不断数落他,语重心长地要他赶紧找个伴侣,或者干一份买得起房的正经工作。
  临出门时,母亲塞给他一个信封,厚厚一沓,全是女孩子的相亲照片。
  “仔细看看!”母亲鼓励地说,“挑个顺眼的,见一面。”
  “妈,我……”陆晋将信封塞还给母亲,“我有喜欢的人了。”
  “是吗?你不会是剃头挑子一头热吧?”
  “不是,她也喜欢我!”陆晋笃定地说。
  那么主动、热情,像夏日沙漠一样滚烫的感情,应该就是喜欢吧!
  他再次点了点头,坚定了自己的信念。
  “什么时候带回家让我们见见!”母亲追出门叮嘱。
  “嗯,以后再说吧,你别把人家给吓跑了。”陆晋敷衍着,心里却清楚,只有母亲被程旷给吓跑的份儿。
  见家长以后,就得结婚生子,长相厮守,过最庸常的幸福生活了吧。
  可是这样的生活,并不适合他和她。
  他们俩的体内都流着离经叛道的血液,绝不墨守成规。
  他属于战场,她属于沙漠。
  他们并不真正属于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