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初入京城
作者:
锦衣 更新:2022-03-18 03:46 字数:3210
“哈哈,大花,你这个小气鬼!老子今天不是来采药,是来向你告别的!好歹咱俩也不打不相识!喏,这两粒丹药赏你!”
林峰看到花头巨蟒那样,不禁被它那小气懊恼的模样逗乐了,笑骂一声,随后掏出两粒元气丹来,亮了亮,就朝大花扔了过去。
大花闻到这股香味就知道是好东西,连忙往空中一跃,张口就吞了进去,顿时,浑身扭曲,抖动,舒爽得“嘶嘶”直叫,眼睛里晶亮晶亮的喜悦光芒!对林峰也没有那种怨恨和愤怒了!这孽畜虽然凶悍,但是心思却十分单纯,稍微给一点好处,就消除了戒心,而且也不记仇,是一条好蛇。林峰越发喜欢这家伙。
“大花,老子就要走了,以后这里仍然是你的地盘,好好看管!以后老子再回来看你啊!”林峰摆了摆手,背着行囊包大踏步朝护山大阵的残缺出口走去!
“嘶嘶!”花头大蟒这时候却有些舍不得林峰,追赶了上来。
林峰挥手道:“快回去,快回去!以后老子有时间会回来看你!”
紫光一闪,小紫蹿上了林峰的肩膀,冲后面遥遥相望的花头大蟒连连做鬼脸,这小东西却是死皮白咧地非要跟着林峰离开,林峰也拿它没办法,就带着这小东西呗,当宠物好了。
至于大花,却是不得不留在这里,因为,那家伙体型太大了,带出去会惊世骇俗,搞不好会被人打死,或者关到动物园里面去,还是继续留在这里看守药园更加合适。
林峰来到了上次进阵的那个地方,摸索着,找到了残破出口,然后顺利到了外面,这时候,大阵是隐在虚空,根本不可见的。除非受到相当严重的攻击,才会显露出来。要么是人或动物误入,碰巧从这里钻了进去。
“这个地方总归不保险,还是要堵住啊!”林峰想了想,就将行李放在一边,然后找了几块超大的石头,霍地一声,推动,让这几块巨石,堵在了那个残破出口处,反正,这个缺口也不大,而且透明无形,这里又是荒山野岭,一般人不会进来。他现在修为不够,还没有能力修补这个大阵,只有等以后再说。
出来之后,走了几里路,很快就见到了游人,搭车去了市里面,林峰找了个条件比较好的酒店住下,他现在身上还有五六千块钱呢,从那六个匪徒那里拿了两千多,后来又反抢劫小偷团伙,得手了四五千,除去路费,买东西花掉的,还剩余好多。
这些钱得来的容易,所以林峰毫不吝啬,先在酒店住下,随后又去找了个理发店,将长发剪掉,理了个帅气的发型,又在路边的服装店里买了几件合身的衣服,先在天气热了,冬天的衣服再穿便不合适,然后,林峰换上之后,立马,变成了风度翩翩的帅气青年,走在街上,也能吸引无数美女的回头。
“哇,那小帅哥好帅啊!”
“是啊,啧啧,还有这种清秀的男生,你妹的,姐姐都想上去搭讪了!”
“还是算了吧,这种男人平时并不缺女人的,你要上去得提前做好心理准备!”
“没事,就玩玩而已,我就不信姐姐我这么魔鬼魅惑的身材,他会不动心!”
林峰耳力敏锐,听到这些话,不禁摇了摇头,又看见街上那些四月份就开始穿吊带,短裙,爱美的年轻女孩子,免不了感慨,看来,千年时间,世人的观念转变极大,这在以前,简直是不可想象的。而且据说现代社会是一夫一妻,女人都出来工作,挣钱,地位大翻身啊!
……
好在,林峰一生,光怪陆离的事情见得多了,接受能力挺强,几乎很快就适应了这种现象。
与此同时,宋家坞那个山谷,厚厚的积雪早已融化,另外五具尸体被挖了出来,被警察运了回去,进行尸检,杨元琦进一步断定,这起命案与先前杀害那个汽车偷盗者的凶手,绝对是同一人所为,只是人海茫茫,一时之间根本就找不到林峰的任何踪迹。
京华城。自古以来就是人文荟萃之地,建城三千多年,建都也有八百多年历史,拥有众多名胜古迹,人文景观,堪称华夏历史文化名城之首。
“想不到,京华城如今成为了华夏最好的城市之一!”林峰走在京华的街道上,车如流水,行人如织,两边摩天大楼耸立,鳞次栉比,如同钢铁森林,他不禁感慨万千,这座城,在他闭死关,被陷心魔幻境之前,似乎还只是一座小城。
别人来京华,是看故宫、天坛、北海、颐和园、圆明园、八达岭长城、十三陵、世界地质公园等等旅游景点,名胜古迹,不过林峰却是例外,那些富有古代特色的东西,他看都懒得看,早就看腻了,不过,他对于现今科技的发展,各种高楼大厦,香车美女,倒是很有兴趣。因为这是以前所没有的。
从总部出来,林峰本来一时之间茫然,不知道该去何方,只是四处闲逛,云游,玩了许多城市地方之后,心中思忖,京城往往是一个国家最繁华最鼎盛的地方,就去京城见识一下千年之后的社会,红尘繁华。所以现在,他就出现在了京华的街头。京华自然非其它城市可比,林峰倒有一种不虚此行的感觉。
“咦...,这家店的烤鸭似乎不错!”林峰看见路边有一家极为气派的“全聚德”烤鸭店,闻见那种诱人的香味,便走了进去。
来到店里面,由于是下午,还未到吃饭时间呢,店里的人并不是特别多,漂亮的服务小姐招待,领路,林峰选了个靠窗的位置,视野极其开阔,能居高临下欣赏马路上的各色美女。
“一份精品烤鸭营养套餐,一份蘑菇浓汤,一瓶茅台,谢谢!”林峰在现代社会也厮混了这么久了,他人比较聪明,学习能力又极强,基本上不是太难的字现在都能辨认出来,而且对于现代人的说话,用词,都比较能入乡随俗。
“好的,请您稍等!”服务员笑笑,正要走,林峰想了想,却又招手叫住了她:“再加一只招牌烤鸭!”
服务员一愣,心说你吃得完吗,两只大鸭子啊?不过随后想想,人家也许打包呢,给家人或者同事带的呢?全聚德的烤鸭十分有名,这种事情常见得很,倒是自己想多了,当即笑笑,表示马上就到。
等了片刻,东西就上齐了,林峰一边喝酒,一边吃鸭,小紫本来在睡觉,闻见香味也从他的包里探出了头来,立马就跳上了桌子,林峰笑道:“少不了你的!”当即撕了一条鸭腿给这小东西。
小东西闻了闻,似乎很好吃的样子,连忙咬了一口,咂巴咂巴,不过旋即,立马“呸呸呸”,全部给吐了出来,还用小爪子擦了擦嘴,一脸愤怒地看着林峰。
林峰一拍脑门,不好意思,忘了你不吃肉了!不过你不吃肉干嘛对这烤鸭表现得如此有兴趣啊?当即再次冲服务员招了招手。
“先生,请问还需要什么吗?”服务员走了过来,眼睛一瞟,马上就被桌子上漂亮的紫色小松鼠所吸引,赞道,“哇,好漂亮啊!”当即就要伸手去摸。
小紫这家伙也是个会顺竿往上爬的,当即紫光一闪,就到了对方的手臂上,漂亮服务员十分开心,立马就将小东西抱在了怀里,用手抚摸它的头,小紫被女服务员的两只傲人****挤压,竟然一脸享受的表情!这小东西,林峰撇撇嘴,心中腹诽,你怎么不钻人家衣服里面去啊!
“服务员,你这里有没有松子,或者其它坚果,我这个宠物要吃!”林峰淡淡笑着说道,却是趁服务员不注意,狠狠瞪了这个“好。色”的小家伙一眼。其实,他倒是冤枉小紫了,小紫是松鼠,对人类美女不感冒,只是觉得软软的比较舒服而已,并没有那方面的心思。要是一头雌松鼠,它可能更有兴趣一些。
“有有有,松子有的,我马上去拿啊!”服务员依依不舍地将小紫放在了桌上,然后去拿松子,她跟其她的女服务员一说,其她人也立马叽叽喳喳,凑了过来观看,却被大堂一名经理瞧见,板着脸走过来,声色俱厉地喝斥:“叽叽喳喳像什么样子,现在是上班时间,你们还想不想干了!都赶紧的,快去干活,别在这里打搅客人用餐!”
服务员们“讪讪”离开,那名大堂经理随后又冲林峰说道:“这位先生,对不起,那些员工不懂事,打搅了。”
林峰笑道:“不碍事。”当即喝酒吃东西。
那名经理微微躬身,转身就走。
很快,先前那名服务员就送来一碟开口的大松子,个大肉多,香喷喷的,小紫高兴得立马在桌子上美滋滋地嗑了起来,一边嗑,还一边发出一种轻微的欢快的叫声,好像在唱歌似的。林峰不禁有些羡慕,这没心没肺的小东西,一点点松子就能乐成这般模样。
好在林峰靠窗,小紫又被他身形挡住,虽然偶尔有客人发现,也没有引起太大的关注。再说,现代社会,养宠物的人多得去了。比如前几天,林峰就在街上看见过,一个十分漂亮的小姑娘,光洁的胳膊上竟然有一头绿色的蜥蜴爬来爬去。
“嗯?有人在窥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