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也曾年少也曾狂
作者:扣子      更新:2022-03-09 22:06      字数:22210
  人前,你摆出一副油盐不进的样子;人前,我摆出一副刀枪不入的样子;人后彼此的鬼样子,都交给对方兜住,好不好?
  欢美人离开帝都的第三天,我和路易获知白素月的死讯。我那刚刚明确了血缘关系的姐姐,举身赴了清池。她死在百里之外的京郊,被路易派出的耳目发现,送回了京城。路易厚葬了她,并从她的首饰盒里找到了一封小信,簪花小楷秀丽地表达了难下的决心。
  她说家仇难忘,但弑君难度太大,但刺杀皇子倒有胜算,可初次见着路易,人群中他是那样意气风发的少年郎,她忽然间就有些迷惑。可是恋人张子诚视皇子们为眼中钉,一定要除之而后快。
  张子诚死后,她已不想活,但为了他未竟的心愿,还是向路虎下了手。然而相处已久,她对路易亦有几分真心,既不想他为弟弟难过,又不能辜负九泉之下的爱人,报仇一事又已败露,小虎的蛊毒她又解不了,干脆一死了之。
  信的最后,白素月说,我做不到恨你,又做不到不恨你,一生蹉跎在无甚价值的复仇当中,死是最终的出路。
  我的姐姐白素月,她一衣带水,貌美如花,却只在这尘世活了17年。我合上信,问路易:“换个场合,换种身份与她相识,会不会爱上她?”
  他摇头:“我不喜下棋,也不喜听琴,我坐不住,她不是我想要找的人。”
  “哇哦,捕快大人为国为民,牺牲色相探案,胸襟好宽广!”
  他不怀好意地瞟瞟我的胸:“当然,谁像你一马平川。阿爷无大儿,木兰无长胸。”
  我气得猛捶他一通,直骂他无耻,他以诗回我:“攀花折柳寻常事,只管风流莫下流。”
  到了第七天,我们才收到了欢美人的飞鸽传书,他说已抵达风烟谷,身陷医书,相信不日即有收获。这些天,我每晚都去皇宫探望小殿下路虎,他还未醒来,一天比一天苍白,看得我泫然欲泣。路易要早一点告诉我,这蛊毒是白素月所下,我就能晓之以情动之以礼地劝她交出解药了,如果她不听我的,我就在茶水里下毒,互相克制,看谁先妥协。
  倪笑闹笑我异想天开,我跟白素月连一天亲姐妹都未做过,她凭什么听我的?制服不了你,也要让你难受一阵子,这才是那个团伙的训诫,她才不会就范。并且倪笑闹还帮我分析,像路易那样的人,要爱上他根本等闲,白素月的爱人在远方,又跟他朝夕相处,生出情愫也在情理当中。
  这位情感专家夸夸其谈,我打断道:“你和大皇子这一向可好?”
  路虎中蛊,宫中上下都很低迷。路人甲本在川南处理事情,也赶了回来,一边给小虎喂粥,一边有条不紊地向他的皇帝老爹汇报事项进展,作风强硬得让人乍舌。我不由得相信倪笑闹的那句话:“他啊,看起来谦谦君子,实则是个出手凌厉的狠绝派。”
  “腹黑”的真义原本如此啊……可我的路易殿下,可一点儿不腹黑呢,他是个很好很好的大顽童,和我相亲相爱,两老无猜。
  两老无猜这个说法是他说的,有回我后知后觉地发现我们之间甚至没有像样的表白过,比方说以诗传情,以花表意,他却说,表白是年轻人做的事,我俩加起来已是而立之年,要具备成年人的低调和含蓄。
  但我们一点儿都不低调和含蓄,每一天,都觉得已经足够美妙,两个人不可能更要好,但是到了新一天,又感觉比过去更好一点更亲近一分。连倪笑闹都嫉妒了:“那时还担心你要跟我抢大殿下,谁料你不想当我的情敌,是想当妯娌啊。搞不好还比我先嫁人,气愤!”
  我笑话她心切:“你不已嫁过吗?”
  白素月的绝笔信交由我保管,这是我和她在人世仅存的联系了。我跟倪笑闹说,她的悲哀,在于看不清真正想要的是什么,被际遇推到随波逐流的局面,背离了幸福。倪笑闹以她实际上26岁的心回答我:“敏感而脆弱的灵魂注定难以获得幸福,皮实些好。”
  皇后对此很赞同:“我年轻时,以为感情是很执拗的东西,相爱和分开,都搞得很惨烈。但到了这个年纪了,才晓得人要尽可能让自己待得舒服点,不碰什么、绕开什么、不问什么、不强求什么,都要有数。”
  这就是她对独处浅尝辄止的缘故吗?独处难免会叩问灵魂,但她已足够老练,对内心再不深究。这很安全,但……是不是会丧失了对感情的敏锐度?太浓烈的爱和安稳,是否不可兼得?我望着她:“我看过关于你的那本书。”
  她轻笑:“那是臆造。”
  真相或许只在她的心间,连皇帝也只能捕风捉影。我把目光转回到皇帝身上,他正在和路人甲商讨给皖南减免赋税一事。路云天是个很累的皇帝,每回看到他,我都会有错觉他是金子做的,无论在阳光或灯光中,他永远是一张金光烁烁的面容。这跟他的皇帝身份无关,实在缘于他是个好看的男人,好看,并且男人。
  欢美人也好看,但失之柔媚;路人甲也好看,但那是温净的好看;我自己的那个人就不说了,他比较明亮狷狂;而皇帝却是纯然阳刚的,江山在握,侠骨柔肠,又光芒万丈。
  倪笑闹说我缺乏父爱,有恋父情结,但也觉得皇帝比他的儿子们都迷人。好在路人甲胜在年轻,让她收住了觊觎公公的魔爪。
  我们的《寻秦记》已进行到第三季了,卖得挺好。但倪笑闹老认为剽窃他人作品太不光彩,就打上我的主意了,想把我和路易的情事写成书,但她把自己闷在家中才两天就宣告放弃,理由是太平淡了。既不跌宕也不波折,连个情敌都没有,让她无法洒狗血,煽不了情又不好笑,没看头。
  就连路易威胁她,她也死活不写,号称小说会因过分口水和无趣,而直接沦为扑街之作:“两个年轻人看对眼了,腻腻歪歪地在一起了,多不好玩啊。谁要看俊男美女晒幸福啊,大家只想看到他们怎么受苦。”
  可我和路易太顺理成章了,写出来会遭读者骂,说花了银子却看不下去,民愤的力量很可怕。路易受打击了,他个人感觉我们之间清甜温馨很是动人,但倪笑闹说,既没三龙夺嫡,又没身世之谜,既没二女争夫又没三男一女,连矛盾和误会都没有,太寡淡了。说着,哗啦啦地抖着《寻秦记》教育我们:“大家要看大起大落的传奇!不要看家长里短的生活,写不了写不了。”
  基于这一思想,她对自己和路人甲的发展信心十足。就我看来,他们是很谈得来,但那是战略伙伴的友善相处,可她却当成很有挑战性:“就算这会儿拉着小手情话绵绵了,咱也得绷着。恋爱就是个追求的过程啊,小说作者的使命就是拼命拉长这个过程,不然窗户纸一捅开,就得奔结局走了,还怎么写下去?子生子,孙生孙,子子孙孙无穷匮也,那是蠢材的写法吶。”
  我笑:“我不在乎当蠢材啊。”
  当晚路易摩拳擦掌想自己写一部属于我们的故事,书名他都想好了,就叫《春日宴》。我们初遇的夜晚,有琴声,有知己,有美酒,而我从灯光中走向他,这一幕无比像盛世夜宴,也像在漫长的冬日后,春风如期抵达。
  倪笑闹却又来泼冷水:“我生活的时代有部电影就叫《夜宴》,那是绝对的扑街大作!”笑得色迷迷,“淫者无敌啊,你们都爱‘宴’字,没人觉得这个字的构造十分淫邪吗!你写写看!”
  我在空中虚写了一个宴字,也窘了。倪笑闹哈哈大笑:“古人就这点出息,啧啧!这样就能当成大事了!”
  路易笑得更色:“在家里总比在外头好些,你说是吧,倪姑娘。”
  皇帝笑了说:“倪姑娘,你们那个朝代的人是怎么看待我们的?”
  倪笑闹的笑容僵住,不忍心地说:“在我们的史书上,没有你们这个朝代。”
  大家都愕住了,倪笑闹又说:“有夏朝,但那是远古时期,皇族姓轩辕,是我们的祖先。”
  我脑子转不过弯:“你来自我们的后世,说着同样的语言,但我们却不存在你们的历史中?”
  皇帝拍着我的头,笑一笑:“没关系的,丫头,史书中没有我们的踪迹,但红尘里我们来过。”
  身逢太平盛世,不易成就乱世情缘可歌可泣;出生友爱皇族,不易宫闱惊变自相残杀,我和路易被下了定论,只得默默地接受了彼此不过是人海中乏味的小男女这一事实。好在我们都挺想得通,险象环生愉悦了看官,但风平浪静愉悦了自己,对自私自利的人来说,关起门来过快活日子,才是最佳人生。
  但我还是认为我们也很精彩啊,也很九牛二虎才在一起啊,磨难也不少啊,这不还惦记着小虎的病情吗。傍晚时又收到欢美人的来信,他说大多数医书都记载“一寸相思”无解,只有一本极古老的书提了一句,说是需要白老虎的肝做药引子,雪豹的胆熬成汁,再辅以多味药草,或有一线希望。
  欢美人留在风烟谷搜集这些药草,让我们去留意白老虎和雪豹。我们将这封飞鸽传书传看了,谁都不在意“一线”二字。事情已到这一步了,任何方子都不能掉以轻心,当夜我和路易就商量好,天亮就出发,漫山遍野去寻找白老虎和雪豹。路人甲则通过他的生意往来,把消息散布给全国各地的商人,共同寻找。
  倪笑闹说路人甲办事很高效,果不其然。入夜时他就为我们备了一匹神骏和干粮若干。还请来了江湖上赫赫有名的捕快七爷,这位黑衣大汉个头不高,但生得孔武有力,一双眼睛极为清明。
  七爷的轻功一定很好,因为他走路无声,比落叶着地还轻,皇后给他备了甜食和酒,他端起一碗一饮而尽,迎视着皇后:“数年前,我追踪关西盗匪时,听闻祁连山脉一带有白老虎出没,但未经证实。至于雪豹,有人在云南边陲见过它们的行踪,我即日就出发去那里打探,靴子,你别太急。”
  他唤的是皇后的小名,想来也是一位故人。路易当即就和七爷敲定兵分两路,他去云南,我们去祁连山。皇后这才略微宽慰,吩咐我们先去休息,她还有话跟七爷说。
  我睡在客房,和他们只一墙之隔,但两人不过谈了一盏茶的功夫,即听房门一响,皇后送七爷出来。我估摸着七爷早已飞掠而去,皇后却独自在院中站了一阵,才转身离去。
  次日为我们送行的人不多,也就是皇帝皇后、路人甲殿下和准皇子妃倪笑闹。这个名头是她自封的,说是要讨点口彩,我问路人甲知道吗,她说他挺会装傻。我不忍告诉他,男人对你装傻,多半对你没想法,但又不便出言提醒,只好握着她的手,让她打好攻坚战。
  她和我执手相看,噗哧一笑:“来,唱首歌给你听!”说着就开嗓唱了起来,“我拿青春赌明天,你用真情换此生……”
  就要远行了,路易却打了退堂鼓,企图阻挠我:“主人,你真的要跟我去吗?天寒地冻,山长水远,你留下来和倪姑娘赚点钱不是更好吗?”
  “我不去,你真肯吗?”我斜他一眼,“你老受伤,我不能够放心。”
  “你不会武功,我也不能够放心。”他还在游说我。
  “家奴,你不会保护主人吗?”我抖抖袖子,喜不自禁,女装颇显繁琐,我换了身轻便的青色竖领男装,头发用缎绳束在脑后,也有几分潇洒的少年模样,我拍拍他,“如何?不比你差几分吧?”
  他慢吞吞地说:“哦,如果会骑马的话。”
  路人甲帮了我一把,我拉住缰绳上了马,毫无愧色:“不会骑马也能跟你平起平坐啊。”
  皇帝又笑我滑头,对皇后说:“夜明珠,这丫头比你还有趣。”
  我和路易共乘一骑上了路,当朝大司马秦鸽派了四名武功卓绝的侍卫给我们做帮手,远远地跟在后头。神骏到底是神骏,马踏流星,不出十日即赶到了祁连山脉。
  越往北走,路就越抖,人烟也稀少些,我们有过破庙篝火席地而卧的经历。路易搂着我说:“苦了你了。”我笑他,“你还当我是七公主?”
  他看着,忽然说:“你手上都是口子。”
  我看了看他,又看了看自己的手。这双手被他耻笑弹不了筝画不了画缝不了衣,却拿得了菜刀握得住镰刀挥得了锅铲。手掌不大,皮肤也不柔滑,是干过活的手,切菜啊洗衣啊剁排骨啊剖鱼啊,受伤惯了,有点小伤口在所难免。他眼中闪着心疼的光,把我的手圈住,放在他心口上:“那时我以为你是七公主,还想过,绿岛虽是小国,公主不该有这样的手。”
  当然,我不是七公主。她有双纤细的手,又白又嫩,常常让我帮她涂蔻丹,更衬得柔弱无骨。我不行,我的手很硬,又不软。可那样的手,是从不沾阳春水,每日用珍珠粉雪莲膏养出来的,她连袜子都有人帮她洗,或许有人认为这才是高贵的象征,觉得新奇并值得呵护爱惜吧。
  我笑着说:“手上有口子怕什么,心上没口子就行了。”
  肉身痛和心痛,谁更痛?我娘身子弱,常年病痛不断,忍受双重煎熬,可她爱的男人,伴着别人安睡。白素月说,我知道真相了,会后悔。是,严格来说,皇帝算是我的杀父仇人,但那样的父亲,我真的想要吗?我娘真的能够接受娇妻美妾一箩筐的男人?
  路易看着我,拥我入怀:“我不会做让你伤心的那个人。”
  “怎么这么爱说好听的?”
  “因为我爹老是不会说好听的,弄得我娘以为他另有所爱。我有前车之鉴,不可犯错。”他笑答。
  次日晚上宿在一户村民家中,这是山脚的一处普通北方村落,篱笆歪倒,窗纸微黄,屋内点着油灯。我们比四名侍卫早到半日,憨厚的农家夫妇拿出了他们的青稞面和烧刀子,说日头已冷,喝喝酒好驱寒。路易递给他们一些银子,他们推却:“听口音,二位不是本地人吧?我们不需要银两,这儿太空旷了,花不着。”
  这对夫妇已是40出头,膝下无子无女,世世代代生活在这荒袤的大山里。他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偶尔去隔壁家坐坐,谈谈收成和气候,日子过得乏善可陈。我马上就想起《寻秦记》项少龙穿越后,送了半块巧克力给偶遇的老农夫妇,他们都很开心,就从包袱里拿出几样小点心给他们:“吃吃看。”
  这些都是出行那天我的老板丁丁一大早送来的,他消息灵通,话也说得中听:“金银花,我听英子说你爱吃这几样,就都给你包了点。”
  我谢过了他,他若直接把这些折现多好啊,比起零食,我更爱真金白银。倪笑闹偷偷摸摸地说:“你都霸占了摇钱树,还在乎几个小钱?”
  “谁嫌钱多?”我反问。
  她啧啧道:“古人也这么想,天下大同啊。”
  村民夫妇果然很爱吃甜点,爱惜地分享这一块凤梨酥,舍不得多吃,你吃一小口推给我,我吃一小口推给你。路易看看他们,又看看我:“我们以后也会这么要好。”
  “我们现在就很要好啊。”
  半夜下起了飘起了鹅毛大雪,这儿的冬天比京城来得早些。我和路易睡在硬硬的木板床上,枕着稻壳灌的枕头,相拥而眠。但被子太薄了,他使劲把我往怀里搂,我还是冷得直哆嗦,到了后半夜,听到农妇敲门,路易开门一看,她给我们递了一只小小的瓶子:“刚烧了热水,让姑娘抱在怀里,别冻着。”又歉意不已道,“家中就两床被子,贵客还请不要见怪。”
  路易把热水瓶子塞给了我,我们抱着它,抖抖嗦嗦地说着话。他给我讲了好些大内秘史,但我最想听的,还是他大伯静王爷的故事,毕竟传说中,那是个比皇帝还俊逸的人,却死于绝症,如何不让人感慨。这么一想,倪笑闹的“畅销小说论”不无道理,若静王爷活到现在,可能不会有这么多人遥想他的风华吧。看得越多越平凡,平凡哪及惊鸿一瞥吸引人。
  大夏朝的皇族多半身患家族病,先皇只活了46岁,路易素未谋面的小叔死于少年,静王爷也只活了20来年。路易记事起,大伯就在生病,他顽劣好动,5岁时,爹爹把他送到大伯的宫殿里跟他作伴,想让他不那么孤寂。可大伯还是一天天冷了下去,在他生命的尽头,几乎是愉快地合上了眼,未留只言片语。
  大伯工古琴,精书法,擅围棋,一开始,路易很不情愿去大伯宫中,他很怕他会让他学这些。但大伯只喜欢把他抱在腿上,跟他讲各种各样的神话,都那么好听。路易自己倒心虚了,主动问他:“大伯,你为什么不教我识字?”
  大伯笑了:“人生识字忧患始,我半生潦倒,一事无成,不就在于所学的皆是附庸风雅的东西吗?”
  学习要靠兴趣,任何时候都不晚,所以大伯只给路易讲故事,连兵法和史实都深入浅出,通俗好懂。在他客居在人间的最后三个月里,他瘦成了一张纸,用餐极少,一双眼更是清湛,亮得像白瓷和酽墨,对世间万物都不求不问,也无所要托,一如他平生待人以男人的友谊,如水湛然。
  大伯很安然,对自己的死期有种自知,最后那日,他让路易去给他取些梨花白来,他数月未喝它了,很想念。路易匆匆地去找皇后,一家人被惊动,全来了。那日大伯已衰弱得连琴都弹不了,他的妹妹海棠公主和驸马槟榔流着泪合奏《广陵散》给他听,他却恬静地笑着跟皇后说着话:“这酒有些冷了,帮我暖一暖可好?”
  那天落了极大的雨,皇族们围在大伯的宫中,当庭架着炉火,把酒坛靠在一旁煨着。那么烫,大伯却还觉得冷,紧紧地抱在怀中,一坛冷了,又换一坛,皇后哭得不成样子了,去抱住他,靠在他肩头直哭。大伯跟她说:“这酒真暖,闻着它的香去死,我就一点都不冷。”
  然而他咳血,一大口又一大口,黑衣被染得暗红。路易说:“我守了大伯三个时辰,直到日落。”
  大伯没有临终遗言,就那样咳着咳着,胸口起伏得厉害。他一张脸白得透明,目光都散了,手也在不停抖,呛出很多血来,最后头一歪,抱住路易的手臂松开滑落。可他始终在勉力笑着,对大家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不要哭,我所爱的都在身边团聚,我不空虚。”
  大火烧得旺,梨花白也正暖,一坛接一坛的,烤得暖哄哄的,即使当所有人再也感觉不到他的呼吸。
  即使天空放亮,也无人理会,觉得只要酒正暖火正红,他就还没走。
  只要酒正暖火正红,他在黄泉路上就不会冷。
  大伯故去后,皇后再也不亲手酿制梨花白。那年虬髯大伯的夫人绿袖还活着,送了一幅挽联过来:“闲过信陵饮,纵死侠骨香。”她对皇后说,“他明明没习过武术,人又文弱,却像个铮铮侠客。”
  路易记得绿袖告辞后,娘对爹爹说:“有一年我和大哥在夜里谈话,他说他爱过一个女子,天真稚气,有种倔强的清新质感,像个穿绿衣裳的小花仙。但他们不能在一起,我问是谁,他也不告诉我,只一味说不能够在一起。日后我再问,他却绝不多言,莫非正是绿袖?”
  皇帝就看着皇后,帮她抹去眼泪,慢慢地说:“他不说,那就让听他的。”
  我知道他爱的是谁。终其一生,他都对他爱的女子缄口不言,只因惟有如此,才保全了她的天真和稚气。
  她若知道了,就要不快乐了……可她是那么一个明丽快乐的、心底无垢的人呢,他哪里会舍得让她知道?
  拼今生,对花对酒,为伊泪落。还好,她永不得知,这会是个永恒的秘密。即便,连她的夫婿也全然洞悉,但他绝不告诉她。
  当我告诉路易我的想法,他一怔:“是我娘?”转念一想,“是我娘。她跟我说过,第一次见着我大伯,就认为他是仙人,什么话都愿意跟他说。连跟我爹爹闹别扭了,恨不得老死不相往来了,还是视我大伯为至亲。她几乎每天都会看看望大伯,她走后,大伯会坐在窗前静默良久。”
  我是洞若观火、眼力如电的金银花呢。可一想到静王爷,我心头一阵悲哀:“病痛缠身,又是苦恋,大伯真可怜……”
  路易默然片刻:“遇见我娘之前,大伯一定很寂寞;遇见我娘之后,大伯似乎更寂寞。”
  在凄寒的客途中,我深深地拥抱了他:“如果有一天,我让你感到寂寞,一定要和我说。”
  他愣了一下:“为什么?”
  “就算你要离开我,也只管直说,我只要你快活。”我想过,我的他贵为皇子殿下,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却也会有忧思和落寞的神色,究竟是为什么。到今日我才知,他钦慕着他的大伯,他有过清寂的童年,他懂得什么是寂寞。
  “傻。”他拍着我的背,拍了一下,说句傻,又拍了一下,还是说我傻,最后他说,“我的人生不是为了变故而存在的,人又懒,才不会中途换人,我也不认为还能找着第二个你。”
  我窝在他的怀里问:“我有这样好?如果有第二个呢?”
  “你是金银花,这是你最大的优点,别人不是金银花,这是别人最大的缺点。”他亲一亲我,“换人不会感到痛吗?我的人生是用来消遣的,不是用来受苦的。”
  他深植我心间,已长成我身体的一部分,要连根拔除,将谈何容易。是,我也怕痛,我是知进退,懂取舍,知道什么不能争,也知道什么不争就能得的金银花。你不换人,我也不换人,热热闹闹地、暖暖和和地,向着你许给我的未来走。
  亲爱的,你提着灯笼照亮了千条路,我选了一条就跟你走得义无反顾。
  在静王爷清艳而迅忽的一生里,在云天茫茫的雪夜中,我和我的爱人许下了三生,深觉找着了彼此,是此生最大的幸运。
  这一霎酩酊又怅惘,是我14年中初识的最深的温柔。
  告别这家农户,我们继续赶路,除了四名侍卫,大司马秦鸽派来的大部队也已陆续赶来,众人将沿路的山头一寸一寸地翻过,仍然没能找到白老虎。
  进展全无,路易不免急躁,拉开黑色大氅让我钻到他怀中取暖,烦闷道:“黄老虎倒找着好几只,可有什么用呢?”
  “骨头炖汤,肉烧着吃,爪子给小孩子玩。”我见侍卫们都坐得近,就凑近他的耳朵道,“虎鞭给你泡药酒。”
  他且笑且拍我一下:“才14岁,怎么比倪笑闹那个小寡妇还色?”
  我假意叹着气:“哎……绿岛王宫全是老宫女啊,我每晚都有一个色故事可听,有时两个。”
  就这么打着气解着压,我们到了祁连山南麓。山谷中人很少,又是冬日,寒风刮在脸上生疼生疼的,我又有点伤寒迹象。路易找人给我搭了个帐篷,自己带着人去找药引子白老虎,把我留在帐篷里看书,又派了两名侍卫守着我。
  他是个坐不住的人,我也是,闹着要跟了去,他哄了半天:“风太大,你若病了,我们就得耽误行程,小虎就多一分危险,你不是天天惦着那孩子吗?”
  我想想也是,就乖乖地留在帐篷里等他们回来。两名侍卫也被我招呼进来一起坐,但我们不熟,没话说,相对难堪了一会儿,我打发他们追上大部队去找白老虎,多两双眼睛搜寻总不是坏事。
  风极大,帐篷不着力,被风吹得哗哗直响,我爬起来拖着它,想换个背风的山坡。但这一处太空旷,四野无人,我就拖着它走了很久。倪笑闹说过“生命在于运动”,我发现,走动确实没那么冷了,出了一身透汗,头也不大晕了。
  大约走了大半个时辰,我忽然在山谷的另一边看到了湖泊!蓝天下,湖水是湛蓝的,像我阔别多时的绿岛,我从小看熟的海面,也是波光粼粼,蔚蓝如晴空。我高兴了,把帐篷支好,跑去湖边洗手。
  随后,我看到了一幅画,不,也许是一首歌。倪笑闹总是哼哼的,跟我眼中这一幕丝丝入扣,绝不走样:“她长发洒银枪,雕翎戎装,闭目身半躺,腰中酒凉。”
  小舟穿浪,缓缓地向我行来。舟中女子扬起月牙儿形状的酒囊饮酒,风前水边,她的姿势悠然,看起来自信又美好,我不由一呆。
  舟行碧波,她人已近,以我眼花缭乱的速度飞身跃落,落在岸边。她行动时有清亮的金属相击的声音,我定睛一看,她手中长剑上已稳稳扎住了两条银色的鱼,鱼尾摆动得水花四溅,竟还是活的。
  她穿藏蓝的衣裳,蹬黑色长靴,生得云鬓花颜,却打扮得很硬朗,侠女就是她这种吧。我见过最美的女子是皇后和白素月,但她竟还在她们之上,举手抬足极有风情,又浓艳又袅娜。哪怕是剖鱼烤鱼这类琐事,都被她做得活色生香,叫人只顾呆看。
  总之这是个十分美貌的女子,甚至是英俊的。见我望她,她熟练地把架在树杈上的鱼翻了个面,细细地洒上盐,闲然自若道:“小姑娘,一会儿尝尝?”
  她的语声悦耳,像清水白莲绽放,我自告奋勇地蹭过去:“我是厨子,我很会烤鱼。”
  她弯了唇角,笑出一口晶莹白牙:“很会这个词,用得很妙啊。”
  我的确“很会”啊,为何要谦虚?就像有一次我跟路易说的:“就没见过你这样自恋的人,美而不自知才是美德!”
  他说:“人人都赞美,我能不知吗?”
  他若不是皇子,也是个丽质天生的人,在观者的褒奖中长大,要他装糊涂,真有点难。我想着他,一边烤鱼一边说:“姑娘的装备很精良啊,油盐胡椒辣椒粉一应俱全。”
  “咳,这可是江湖人的好伴侣。”她站起来,双眸中有柔和光线,长剑的银光晃动我的眼。想来是绝好的杀人利器,她却只拿来捕鱼,真是恣意。
  我把鱼烤得金黄焦香,撕下一小条尝了尝,递给她:“依我的口味,咸淡刚刚好,姑娘,你吃。”
  “姑娘?”她笑声如春雨霖铃,“小姑娘,我的年纪,可比你娘亲还要大。”
  “不可能!”我肯定道,“我娘30好几了!”
  “唉。”她故意把脸一沉,装得很苦恼,“我41岁了。”
  我结结实实地惊异了,皇后的容颜已比实际年纪年轻不少,但已一看就知是妇人了,她却仍宛如少女般的明媚。见我不信,她凑得近些,指着自己的脸说:“看这里,这里,还有这里,全是皱纹吶。”
  “没皱纹不就是妖精吗?”我想起英子说欢美人是凤凰精,哎,我想他了。
  我的手艺并不浮夸,她一尝即赞:“好吃好吃!我从未烤过这么好吃!”
  路易说我这人实心眼,喜欢谁了,就想做菜给谁吃,半点没错。她一夸我,我就更开心了,指手划脚地说:“若有锅就好了,我可以做西湖醋鱼。奶汤鲫鱼我也很拿手,我能把它熬得像牛奶一样洁白。”
  她拿剑挑给我一条鱼:“你也吃。”
  鱼是我14年来的粮食,哺育我长大,物极必反,我吃得太多,完全不想碰,摆手不止:“你吃你吃,我不吃鱼。”
  她笑:“不吃鱼还会烤得入味又鲜美?”
  “做厨子的本能啊。”我瞥着她的剑,“相信你也不杀人,但恶人来了,你也会杀得湖光山色。”
  欢美人连杀人都写意从容,这么个妙人儿也不会差到哪儿去。我本想说“良辰美景”的,但被倪笑闹知道,准要笑我太“暴力美学”,遂作罢。
  我给她讲解了如何把鱼烤得好吃的要诀,又从帐篷里摸出了一瓶椒盐送她。打定主意要跟路易闯江湖时,我准备了不少佐料带上。作为回报,她赏了我几招武功,我照猫画虎地学着,又是一身汗,伤寒见了新科侠女很害怕,畏手畏脚地跑了。
  吃饱喝足,我们坐下谈天,她问我何以来到此处,我简略地说了说小殿下路虎的病情,她双眼忽地一闪过,颔首道:“是她的孩子。”
  “她?”
  “路虎,不正是夏朝皇后薛十九的幼子么?”阳光里,她的笑容美丽绝伦,“那孩子叫小虎?他有救了。”
  我大喜过望:“你有解药?”
  “不,我知道白老虎在哪里。”她反手一挑,以剑为笔,在地上画下详尽方位图,“此去西行70里,翻过桦树林,绕过三处村落,再趟过这条河,丛林深处确有白老虎出没,两个月前,我亲眼见过。”
  “太好了太好了!”我激动得想扑过去抱她,“我即刻就让人飞鸽传书给皇宫报喜,皇后一定会高兴得直哭。”
  “哭?她可不是个好哭之人哪。”她洒然一笑,“你是她的谁?儿媳妇?女儿?”
  我羞于说出“儿媳妇”三字,小声道:“以后是女儿,喊她为娘。”
  她长笑:“谈起厨艺很直率,承认是儿媳妇就害羞了?”
  “当然,厨艺是自己的,永远是自己的,儿媳妇可说不准。”
  她凝望剑锋若有所思,忽侧头看我:“你倒像是我女儿……不过我不会有女儿。”
  “为何?”
  天空高远,疏云清淡,她说:“我只为我自己活着,不多不少。”
  突然间我知道她是谁,皇后说自己的师姐无牵无挂,四海为家,那么,就该是她了,英子幼年的遇见,皇后的故人。我望着她说:“皇后有天谈起你,说如果像你一样,会不会睡得舒心些。可她又想,这么多年羁旅天涯,你会孤独。”
  她的双目净若琉璃,轻笑一声:“孤独?每个人最后的归宿和命运都是孤独。你回宫告诉她,我孤独,但不孤单。”
  我理解不了:“有区别吗?”
  “天大地大,怎会孤单?一朵花一朵云都会陪伴你,你不会孤单。”她移开目光,投注在湖面上,“她和皇帝生活得很好吧?”
  “好。”我没想好要不要告诉她,我觉得皇后心有缺憾。
  她眉头微挑:“哦?终于懂得平衡自己的人生了?”
  我迟迟疑疑地说:“只要天色不好,她就爱发呆。”这是我观察出来的,我发现,除非天上挂着明晃晃的大太阳,否则无论落雨或阴天或下雪,她都随时随地在发呆。
  “她啊,最爱的还是她的青梅竹马。她爱他可比爱皇帝多,但她没机会说给他,他也永远都不知道。”她说出了英子百思不得其解的皇帝和皇后的情事真相,“她不会让自己的心承认吧?”
  “如你说,她大约是想平衡自己的人生。”我凝望着她,她的侧脸真美,“我的朋友倪姑娘说,活得太明白,会阻挠幸福感。
  “自欺可是要对自己下狠手的,你做得到吗?那得多强硬的一颗心啊。”她又笑,这可真是个快快乐乐的人,难怪能保持容颜的不衰,我娘终日愁眉苦脸,老得飞快。
  我坦诚地问:“你会孤独终老吗?到那时会后悔吗?”
  “孤独终老不好吗?”她反问我,“就因为我不嫁不育?小姑娘,不是每个人都需要感情的。女孩子本身都是有些神性和仙气的,但感情会让她们变成大怂包。”
  “你受过打击?”她这么美,性情又好,也有男人舍得离开她?
  她站起来,长身玉立,将剑持在手上:“有人天生凉薄,有人天生长了六根手指头,有人天生喜欢书画,而我天生不向往感情。”
  “啊?我从没见过有人绝爱,即使命格孤绝。”我不能相信她从不对感情抱有期待,“你没碰过很好很好的男子吗?”
  比方说,像皇帝那样的,比方说,像路人甲那样的,比方说,像虬髯大伯那样的……都会令她改变吧。
  “碰到过。”她说。
  “后来呢?”我问。
  “干嘛要后来?”她高贵地说,“后来就是民女嫁给了皇子,生了三个孩子,却不能全心快乐。而我的记忆里,誓言从不兑现,所以永远鲜艳。”
  “是没有人好到让你愿意冒险,试一试吧。”
  “小姑娘,我很偏执,别同我多说啦。你是聪明人,惜福就好。”她身量很高,欠欠身摸我的辫子,“我们人各有志,所以人各有命,再见。”
  风微云渺,她这就要告别了,我忽然感到舍不得。有些人有些事,只是一面之缘,却让我一生不可相忘。这个内心清高但是非常随和的侠女,让我有相逢在梦中的疑惑,追上她,问道:“你叫什么?”
  回皇宫问皇后就知道了,但我多想听她再说说话。她侧身回望,像咫尺天涯的绝艳之花:“很久以前,他们叫我老十一。”
  天色幽蓝纯寂,她划舟远行,衣袂飘摇的背影消失在湖水深处。四周极静,我跌坐在地上,连我都对她一见倾心,难舍难离,那些为她动情的男子,将来要找着能超越她的女子该多难,余生势必只在走下坡路了……
  她说她叫老十一。十,像一个肩上扛着剑的人,一,是她脚下的笔直大道,不偏不倚,淡定舒达。同样人到中年,同样云英未嫁,她和我娘截然不同。她生性无拘无束,心灵强大到不落窠臼,证明了好多人脑子里以为天经地义的东西是毋需存在的。是,倪笑闹说得有道理,敏感而脆弱的灵魂难以得到幸福。
  路易找着我的时候,我还呆坐在湖面,回想她的一笑一颦,魂不归位。最动人的女人就是老十一这类吧,让男人想入非非,使女人念念难忘。这辈子我都做不成她了,我跟路易抱怨着:“起初我的梦想是侠女,都怪你窜出来了!”
  “起初我的梦想是侠客,哪怕一生流水,孤星入命。”他刮刮我的鼻子,“而今觉得,能与这娇媚小妻相守到老,烟桥画柳,平和安逸也挺好啊。”
  我不成器,每每被他的花言巧语哄得晕头转向,本想卖个关子也没藏住,一五一十地通报了老十一教给我的路线。他喜逐颜开,热情洋溢地建议:“我们喜上加喜吧!”
  “什么?”
  “成亲!”
  在兄弟横祸的关头,在荒山野岭的地方,我的殿下昏了头,不合时宜地想许我一个婚礼。我骂他:“娶我,会这么便宜吗?”
  他深刻地凝视着我,眼中有晶亮欲滴的东西在流转:“前方有险途,你怕吗?”
  “怕什么,要活一起活,要死一起死。”
  “好啊,生死都作一处想。”他向我一笑,从怀中摸出一方红巾,抖开给我看,“方才在山脚下,看到有人成亲,我把新娘子的盖头要来了。”
  “你触景生情?时机多不对。”
  他抬头望了望浅白色的月光,眼色温存:“记得吗,我说过要补你一场风风光光的洞房花烛,今晚就来补上。”
  “风光吗?”心头很甜,仍要挤兑他。
  他轻拍我圈住他的胳膊:“天当被子地当床,四周寒风哗哗响,盛大又别致,你还想怎样?”
  “好吧。”我说,“那就来吧。”
  然后他拉着我的手,握得好紧,我们对着月亮跪倒,他轻声叫着我的名字:“金银花……”
  我侧过头,他把红盖头给我盖上,我的眼前就只剩下一片喜洋洋的红色,他的脸影影绰绰的,又喊了一声:“金银花……”
  “嗯?”
  “你可真好骗。”他说。
  我的心在这时猛地沉落,这才闻见了盖头上的渺渺药香。我拼命扯下盖头,但已来不及,药香扑面,像极辽远的花,幽幽地送来香氛,他的声音如在水波中荡漾,飘飘忽忽地:“嘿嘿嘿,是迷香哦……”
  混沌感排山倒海而来,比最软弱的困意还要让人睁不开眼,我手一松,陷入了深度的沉睡中。
  醒来已是三天后,我被他背着,吃力地走在陡峭而泥泞的山路上。我想动弹,这才发觉他把长衫搓成绳,将我和他绑在一起,我背上还滑稽地绑了一只盾,像只笨拙的乌龟。
  山脊极薄,我揉眼望前方,在雨雾中,像鲫鱼背一样,薄得几成一条线。再回望身后,侍卫们都以剑开路,折一根树枝当拐杖,颤巍巍地行走着。
  万仞高峰夹一小径,两侧深渊乱石穿插,如怪兽獠牙巨口,我拧着路易的耳朵:“好啊,暗算我!”
  他一躲,脚下一滑,踢起一块小石头,当即滚落山崖,替我们送了命。我吓白了脸,不敢妄动,附耳道:“放我下来,我自己走。”
  他不依:“负重才能维持平衡,你懂吗?”
  “侍卫们可都没背谁。”我心一凉,忙回头看,本应有二三十名侍卫,可这么一数,只剩不到十人!有的人脸上手上腿上还有伤!血污累累,不辨服色,看见他们身上的血污伤痕。数百双眼睛在曙色中闪闪烁烁,或凶光嗜血,或疲惫迷茫。
  我心一咯噔,慌乱地去摸他的脸,“你没事吧?”
  “哟!”他的语声带着笑意,“只关心我的脸?”
  “你的胸有什么摸头?”
  隔得近的侍卫压抑着低低笑,我扭头瞪他:“还有人呢?”
  “废话真多啊,看来,迷香下得还不够猛啊……”路易懒洋洋地说。
  劲风猛烈,峰前积雪挟势而来,当走过了这段左边悬崖右边深湖的险路,我才被路易放下来。这儿是一片平地,地面湿漉漉的,侍卫们先后到了,累得往地上一瘫,从包袱里掏出干粮分着吃。
  我又问:“人呢?”他还好,除了右腿上有条长口子,一切正常。可还有些侍卫,去了哪里?
  我们和幸存部众分享着干粮和水,他沮丧地告诉我,这三天又碰着一帮恶徒了,是张远忠的余党,跟踪到此,进行最后的疯狂反扑。那帮人祭出的全是不要命的杀招,刀剑上淬了剧毒,还用上了迷烟和火炮一类的下三滥玩意,侍卫们尽心护主,虽将敌寇一一击毙,却也死亡过半。
  就当我和老十一烤鱼时,他们已在山下和贼人交上了手。虽摆脱了纠缠,但他知道,深山中还有数双邪恶的眼睛在盯着我们,接下来又要走一段险要的长路,我又不会武功,难免碍手碍脚,会分了他的心,就不得已迷晕了我。
  这便是他说的“生死作一处想”了,他背着我,和敌人交战,和恶劣征途交战。我心头一暖,只觉开阔,从此以后,人世风霜江湖冷雨,都有他在,我不由喉头一哽:“为什么,为什么会对我这么好?”
  他贴着我的耳朵,腻道:“我想让你知道,你被人那么深爱着;我想让看到的人都羡慕你,因为很多人去爱人,是给不了这样的。
  我了然:“迷晕我,是你怕我醒着,会以命护命对不对?”
  “你不一向自不量力吗?”他塞给我一块牛肉,“向来是忠仆救主,哪有主救忠仆,再说我是男的。”
  “最后这句才是重点吧?”我又拧他的耳朵,“居然拿盖头迷晕我!拿婚姻当儿戏!该打!”
  他没奈何,手一摊:“还有更好的办法吗?一拳头打晕你?”
  “你可以给我送花,它很美,我一嗅,不就……”
  他笑着摇摇头:“如果你能在这深山找到一朵花,请你把它送给我。”
  老十一指点的丛林其实遥远,又或许是冬日天气太差,天空时常蓄满风雷,雨夹雪,又混杂着冰雹,到了第五日,我们才停在一处名叫宁水村的小村落。
  这儿比之前停留的村庄要富庶多了,家家户户都是篱笆院落,门口挂着红辣椒和苞谷,典型的北方人家。我们一行有12个人,就分散住下了,我和路易住在最西头的丁大才家,他家有五口人,八十高龄的老母亲,一双憨实的儿子,以及大才夫妇,住在宽敞的大瓦房里,顿顿都有白米面和肉吃,比起我们这一路见过的农户的生活都要富足得多。
  路易和大才拉着家常,皇子殿下这次微服出行也肩负着收集民情的重责,别看他一手臭字,也被我偷偷瞧见一有闲就往本子上记录着什么。我偷看了几眼,全是沿途的所见所感,密密麻麻地写了好多页。我和大才妻磨着糯米,跟她分享厨艺,她尤其爱听我讲授做鱼的理论,北方人对鱼显得办法不多,但炖肉是他们的特长,我们指点着彼此,其乐融融。
  吃过晚饭后,路易对我说:“这雪落得大,估摸着这一二日还上不了路,我们去村东林家走走?他是宁水村的致富带头人,我想见见他。”
  “林?这里的人不都姓丁吗?”
  “大才说,他是异乡人,但在这里生活多年,也入乡随俗了。”
  门外雪花如云似雾,像苍茫往事直扑满怀。我和路易牵着手,并肩走向林家。我听到身边人对我说:“那么多年,我想遇见的人,就是五个字,相伴到天边。”
  “多好,这个人恰好是你。”我紧一紧他的手,“殿下,你我其实应当庆幸。”
  林家很好找,大才说,门口挂了狐皮的就是了。我们只走了两柱香时辰,就到了他家门外。篱笆虚掩,落满了雪,屋内有灯光,路易拉着我,叩响房门。
  房中传来隐约的脚步,门开,风来,油灯下是一个英俊不羁的年轻人,脸上浮起惊讶神情:“二位是?”
  深谷落满大雪,苦寒北方天地朔朔,风声贯耳。路易说:“我们来拜访你的父亲。”
  大才说过,致富带头人名唤铁匠,年过四十,必是这年轻人的父亲了。年轻人笑,将我们迎进屋:“我父亲住在山里,很久没回来了。二位想必远道而来,不知何事找他?”
  这年轻人面容粗犷慨然,不想出口却很斯文。我望着他的脸,一直以来见过的美男子都是偏文气的贵族公子,从未有一人如他,面孔俊朗,但洒脱如烈火纷飞。想来只有山林之中,才会有这类鲜活的野味吧。
  两个男人说着话,我转脸打量着屋内家陈,都是结实的木制品,镂刻着精美的花纹,桌上有一支笛,墙上挂着各式兽皮,无声地说明着这是一家猎户。
  我被立柜上的古老雕花吸引,蹲下来欣赏,年轻人笑了一笑:“是上古文字,我父亲刻的。”
  “大才说,他是个铁匠。”路易道。
  名叫长青的年轻人给我们沏茶:“早年的事了,自我母亲过世后,父亲把他的手艺传给了他的徒儿,就再不打铁了。”顿一顿,又说,“父亲的手很巧,这屋子里的家什都是他亲手打制。”
  我抬头望墙上那匹火红的狐狸皮,忍不住伸出手轻轻地摸了摸,好柔软:“他还是个猎人?”
  “我们都是。”长青有一双明锐藏锋的眼睛,我想当他猎狐时,出手将如惊风骤雨。
  路易本就是为捕捉白老虎而来,很愿意和猎户青年探讨一二。长青起身,从墙壁上取下弓箭和一柄玄铁剑:“我正打算出门一趟,不妨随我来。”
  门外几声零落犬吠,风雪正大,路易掌灯,光焰在风中抖索得极柔弱。长青一笑,摁摁腰间箭袋,只道:“跟上我。”
  说罢,他奋身斜掠,路易拉着我,夺路急追,竟始终差他数步之远。路易的轻功我见过,连欢美人也笑他:“太贪玩,只学会了轻功好逃命。”不料仍跟不上长青,在狂乱的山谷大风中我问他:“是我拖累了你?”
  “是他轻功卓越难测,颇具神威。”
  越往深山里走,风声越大,枯枝断走败叶狂翻,铜钱大小的雪片倾巢而落,八荒苍莽,走兽四散。
  天空低沉得几欲迎头压下,长青双目炯炯,剑势如狂,势如疾电,我只觉他手一扬,剑华凛冽,乘风御电而去,在空中圆弧轻转,瞬息就猎杀了一只雪中仓皇奔跑的玄狐。
  以剑为箭,须臾得手。我奔过去拾起还温热的玄狐,扬声朝长青喊道:“只洞穿了心脏,伤口好小!”长青露出笑意:“完整的狐皮才卖得出价钱。”
  随后他搭弓怒射,双手连展,箭光如雨后长虹,相隔约十余米的两只豹双双应声倒地,伏尸于野。我和路易目瞪口呆,这箭术也太神了吧!皇帝路云天箭术卓越,百步穿杨,这顶多二十出头的年轻人的功力竟亦是匪夷所思的惊人。
  一只鹞鹰在半空盘旋,一声长唳,落上长青左肩。它的左脚绑了小小的瓶子,长青打开,抽出一张小纸条,略略看了,抱歉地对我们说:“父亲将在山里度过整个冬天, 这些时日都不回了。”
  我和路易都很失望,走回宁水村时,我缠着长青东问西问,他说自己的功夫都是父亲教的。小时候,父亲为他请来先生教他认字读书,但他对武学更有兴趣,常常折柳为剑,一通乱比划。父亲就无奈地笑笑,给他刻木剑和小弓箭。
  路易接口道:“小虎也是这样,爹爹带我和大哥去山野打猎玩耍,他也兴致勃勃跟了去,飞跑着捡爹爹杀死的猎物,看到它们的死状却又伤心极了。以后我们就只射伤它们,由他带回去给它们疗伤豢养放生。”
  小殿下路虎从小就是个善良的孩子,但他才9岁,他尚不能懂,在山野遇见的弱小生物是理所当然,但在小巷出现的受伤小兔子,那是叵测的灾难。
  快走到林家时,路易对长青说:“等我们办完事,再登门拜访可好?像你和你父亲这样的人,不该埋没在深山之中,我……”
  长青微一拱手:“公子过誉,愧不敢当。”他深明轮廓毫不比路易失色,清亮双眼,黑发与青衫,断不该是困守山中之人。
  路易又说:“我爹爹对我说,御剑之道,最难是自御心神,你却出神入化,世外高人。”
  我了解此人,不被折服,绝说不出褒扬至此的话,长青却淡然一笑,扬起头,看着渐亮的天空和渐暗的星星,声音镇静低沉:“我尽所能,不过是期望自己配当他的儿子。”
  路易一震,回丁大才家的路上,他说他也希望能成为爹爹心目中的儿子。路人甲对诗词歌赋书画琴棋有一套,小虎则专注园医星相医卜,他素不喜这些,对刀法拳经剑术的天分都有限,他惟一能做好的,就是为爹爹东奔西走,处理各地棘手政务,体恤百姓忧乐,以及摧垮将张远忠这类复仇团伙。
  在最初时,那些微不足道的成就让他名望扶摇而上,但爹爹为国事万般操劳,时有仁政颁布,他才发觉,哪怕再过5年,他也跟不上爹爹的思维,更妄论真正分忧。我凝眸看他,将他抱一抱:“爹爹让你想成为更好的自己,你也让我不想只当个‘还可以’姑娘。我想把生活过得好一些,跟你一起过得更好一些,好到天上去,飘飘欲仙,漫步云端。”
  我们紧紧抱拥,在宛如泼墨的天色下。黎明前的最黑暗,也不过这般。
  大雪封山行路难,我们在宁水村困守了三日三夜。所幸来自皇宫的飞鸽传书说,槟榔姑父一行已和七爷会合,捕获了雪豹。欢美人配制的草药也托人送到宫中,小虎的病情还算稳定,现在万事俱备,只等白老虎了。
  我问道:“欢美人临行前,跟你说了哪些男人话题?”
  路易难能可贵地腼腆了一下:“他说你是八面威风的小兽物,内心别有天地,让我待你好。不要似他,当时没有办法,后来失去机会。”
  我哽住:“我很想他,他何时归来?”
  路易缓缓摇摇头,看看窗外飞雪,把视线转到我脸上,拉着我的手,诚挚地说:“欢叔说过,众生皆苦,无情不孽,但我会待你好。”
  我脑中轰响,泪眼迷朦。我的殿下,也许我们的故事真的不好看,让人只想打瞌睡,痛骂一平到底、波折不起,但事实上,我们经过了如此漫长的时间才走到这里。
  如果他们不喜欢,那是因为,我们的故事里,没有他们的渴望和向往。如果他们不爱看,那是因为,诉说的人儿心头很乱,她相思刻骨,语无伦次,千言万语,心念全失。
  第四日,我们和丁大才全家道别,向丛林挺进。到了次日,就看到了老十一说的那条河了,我顿时充满了力量,浑身鼓劲,指挥着侍卫们砍木头造小船。绿岛生涯不是白过的,我和小伙伴常常扎些筏子,飘到大海中央戏水晒太阳,这下派上了大用场,证明寻虎团成员金银花不仅是随队家属,还是能起到一点作用的。
  怎奈此处甚荒凉,树木瘦弱枯败,只能勉强扎了几只不甚结实的小舟。所以我们划得很慢很谨慎,我和路易的小舟在最前头,侍卫们的惊呼此起彼伏:“漏水了!”
  “再绑绑,慢点!”
  一路有惊无险,划了许久,天色已有些明昧,我直起身捶捶背,刚松口气,小舟一颠,竟像是路遇险滩!水流激烈波荡,在起伏的水面上,路易立着船桨不知所措,我急急向他跑去想教他如何稳住船身,却被树枝上突起的关节一绊了,摔在船上。
  水声欸乃,路易焦急地跑过来,船身陡然一扬,他脚下一滑,翻落水中。
  我被吓得肝胆欲裂,随之跃下。
  深冬的水流冰冷刺骨,像万根钢针插进身体,但我不去管它。这一个突如其来的浪头太猛,掀翻了好几只小舟,侍卫们在水中扑腾,还不忘来救路易:“殿下,殿下在哪儿?”
  路易在水中浮沉,呛了口水,咳个不停,双手紧匝住我,像抱着一根救命稻草——他不会游水?旱鸭子一只?我不顾一切地扯着他,在他沉入水底之前。耳边就是他的脸,大量气泡噗噗地冒起,这个笨蛋,不懂憋气吗?
  这水极深,侍卫们也被陷在漩涡里,一时赶不到近旁。我急急地捏住路易的鼻子,他呼吸不上来,双手无力地击打着水面,狼狈万分,我一急,嘴唇贴上他的,渡了一口气给他,他这才渐渐地恢复冷静,被赶过来的侍卫们七手八脚地扛出水面。
  我竭尽全力地爬到岸边,再也支撑不了,躺倒在地。这是我听到一声喊:“是条大黑鱼作乱!”
  这么艰险差点没命,原来只是一条鱼路过啊!人命有时关天,有时又脆薄得不堪一击。我无力地挥挥拳:“杀了它!烤着吃!”
  刚一抬头,躺在一旁的路易欺身过来,双唇直接堵上了我的嘴,放开才道:“刚才亲得不尽兴。”
  ……那能算是亲吗!殿下你几时能做点符合时宜的事情?还有,你居然不会游水啊,哈哈哈哈哈乐死我了,我缓过劲了,支起胳膊去看他,凌乱湿透的领口紧紧贴着身子,漂亮的锁骨和胸口悉数暴露在外,看得我喉咙干涩。他晶瞳发亮,悠悠笑:“我见青山多妩媚啊……”
  我愣住,被他点醒,一看自己,衣衫湿嗒嗒,全贴在身上,好不狼狈。包袱也落水了,虽被侍卫们抢救回来了,但全都浸湿了,换无可换。好在还能就地取材,烧上一丛火,边烤鱼边烤衣裳。
  这条大鱼被我们吃了好几顿,因为这条河实在有些长。
  千辛万苦到达丛林,已是我们离开皇宫的第21日了。但就算路易和10名侍卫日夜搜寻,竟仍未发现白老虎的踪影。可老十一说她见过不假,恐怕还需将这一大片广袤的丛林翻个遍才行。
  丛林树木遮天蔽日,雾气弥漫,木叶森森,稍不留神踩下去,就陷没沼泽,吞噬人的性命。这是我们一路经过的最险峻的所在了,像阴森的幽冥地府,百里无人,与世隔绝。
  我们的帐篷搭在参天大树下,蚊虫毒瘴遍地皆是,夜晚更时时听到狼嗥,万山回音。路易担心我害怕,总是枕剑而眠,在睡梦里也抓住我的手不放。我问:“是你怕,还是我怕?”
  “我怕。”他嬉皮笑脸。
  但我知道他心绪不宁,在丛林待了三日了,白老虎却还遍寻不获,他整夜难眠,焦灼得嘴角冒出了燎泡。我就陪他整夜枯坐,或击水长涧,穿梭山林。到了第四日下午,侍卫们匆匆来报,说在丛林南面,有一座坟,坟前立有方石,石上浅浅刻了一行小字,这说明此地尚有人踪。
  于是我们一行都赶了去,如果确有人在此居住,他应会清楚白老虎的所在。走了颇久,我们才来到那座孤坟前,让我惊讶的是,墓碑上并无死者姓名,只在左下角刻了小小的字:一般离绪两销魂,马上黄昏,楼上黄昏。
  没头没尾的一句词,却无端地引人悲伤,它太像一个爱而不得的悲剧了,他策马而过,她独倚危栏,各有各的穷途末路。我们围在坟边席地而坐,但直到天已暮,也无人前来。路易抚了抚墓碑,哑着声说:“不知怎的,它让我想起了大伯。”说着拾起一块小石头,也刻了一行字。
  我凑上去看,他写的是,少时狂歌凌云志,暮年残灯黄昏意。这个人总和我说,他不学无术,不喜诗词,到眼下我想,他只是不把那当回事。对仗虽不够工整,但寥寥数字,已可呼应墓碑上那句词的意境。
  树枝影子在风中晃动,这两行字,像孤清的绝笔,我盯着它们看了许久,心头凄凉得像看到一群白衣服的小人儿在月光下跳着舞。路易把石头丢远,拉过我的手:“走吧。”
  他的大伯静王爷被安葬在皇陵里,他去祭拜会被当成隆重之事,反不如一座千里孤坟更能寄予哀思。他想要的,或者就是随时随地想念大伯时,就能坐在坟头跟他说说话吧。而我的难过,源自阿成全家,他成了孤家寡人,全因那一只兔子,我再好心,也还不了他一个父慈母爱、妻贤儿乖的家庭。可我能向谁说?连始作俑者都赎罪赴了死,而她竟是我的姐姐,虽然我们不曾相认。
  人生原是微渺,但能与心上人共枕眠,何尝不值得珍惜。我把头靠在路易肩上:“倪笑闹说,她的朝代有一部话剧,起始的第一句即是,黄昏是我一天之中视力最差的时候。而我觉得,黄昏这个词,本身就很伤心。我娘总在黄昏时待在海边,一待就是半宿。那时我不懂,现在我懂了,却离她万里之遥。”
  “将来把她接来与我们同住,我会待你的亲眷如我的家人。”
  我们在回去驻地的途中,遇上了长青的父亲。他自是有别的名字,却只让我们喊他铁匠,他说自27岁后,人们都只这么称呼着他。
  直到多年后,我仍难忘他留给我的最初印象,深植在心,再难磨灭。
  那夜天上有白晃晃的月亮,夜风狂烈,他自树影中飞掠急行,张弓驰猎。夺目黑箭去势诡奇,猎豹四窜,慌不择路。血光四溅之际,他倏然止步,提起猎物时,眉间的忧色温华。
  惊弦石裂,山林之神莫过于此,我不能不敬慕他,如敬慕皇帝路云天。
  路易眼睛一亮,朗声道:“阁下可是长青之父?”
  他是从他的身手看出端倪的吧,那人闻声侧头看过来。我们和他离得尚远,我只望见他一袭深蓝旧袍,身材高大修长,戴一顶黑色斗笠,只隐隐可见轮廓英挺。
  他走近了些,路易大步迎去,又道:“马上黄昏,楼上黄昏?”
  天空高远,月光洒在那人的蓝衫上。我这才看清他的五官,如刀斧雕琢般坚毅,和长青确实相似,但无疑比他更英气冷峻,奇伟如天神。
  我看得极清楚,当路易走向他时,他锐利双眸霍然一凛,目光在他脸上微微一停,然后展眉一笑:“原来是长青的朋友。”
  他的声音静若秋澜,极沉稳,却也好听,素洁衣衫不染飞尘。后来我们就在他的木屋里烤着火,说着话。每临深冬,他都会来这里一住多时,打猎为食,融雪为水,直至春暖花开。路易向他打听白老虎的下落,他也给予了确定:“见过的,但偌大丛林恐就这一只,还需细细盘寻。”
  路易急:“但时间不等人。”
  “哦?小易有用途?”
  路是国姓,路易就自称小易,长青的父亲也便这么唤他。他急迫地说:“我弟弟为奸人所害,需要白老虎的胆作药引。我等已离宫……已离京数日,时不我待。”
  长青的父亲话语不多,只默默听着。他黑眸似深夜,锁住了光阴和倦意,静静地看着路易,只说:“别急,我们一同想想办法。”又望了望我,“今夜将有暴风雪,你等就在小屋里歇着罢。”
  他的木屋里最多的就是酒,我们三人就一人一坛,长夜对饮。路易未见得爱下棋,但见他有一副极玲珑的棋,还是搓搓手:“伯父,手谈一局如何?”
  于是当他们对弈时,我从架上抽出一册书作陪,长青的父亲看了我一眼:“姑娘和小易情深意笃呢。”
  路易最爱听好话,搂一搂我的肩:“我最听主人的话。”
  长青的父亲望向他:“主人?”
  “是啊,我的人生她做主。”
  我心如沸,好想亲他一下,却只拿了书拍他的头:“快下棋!”
  我看不懂围棋,有一搭没一搭地看着书,更多时候在看长青的父亲。路易的棋艺大概不怎么样,先前还下得利落,慢慢地就越来越棘手了,每落一子,都要想半天。这抓耳挠腮的样子可不怎么好看,我就把视线转到长青父亲的脸上。长青已是个好看的男子了,他的父亲竟比他还出色些,尽管已在四十开外,鬓角已有几丝白发,却一点都不损风仪,可想年轻时该多有味道。
  我望了他太久,长青洒脱不羁如烈火,他的眼眸却似凝结的火,尽管已面容沧桑,却连愁绪都是明净的,微光烁然。当路易在思考如何落子时,他会饮着酒,安详地等着他,目光一直停留在他的脸上,如云水般温柔。
  那样的眼神,像在看着情人。烛光下,我将这一切尽收眼底,因为感到怪异而心惊肉跳。我是见过这样的眼神的,当我娘望向邻人家和睦夫妻时,神气就是如此向往,恋恋难舍,却又明知无望地怅惘低回。
  他……在望着谁?他透过路易,在望着谁?他眼里的神情就好像已失望了一生,才终于换来了这么一小阵子的欢喜,所以才能深成这个样子,亮成这个样子。一霎时我热泪盈眶,为这苍凉男子眉梢眼底闪动的眷念。
  这世间有这么多情意相仿的男子,但我的爹爹,偏生不是其中的一位。我总是在旁人的故事里,为我娘落着泪。而当初,我根本是在厌弃着她,是相看两厌吗?却在分离后,想一一拾起,拾起迷离过往中全部可爱和不可爱的细节。
  这一刻我发觉,即使我能将整个世间抛弃,但远在绿岛不可相亲不可相见的娘亲,我永不能真正离开。
  我永不能。
  我不是哪吒,我没有莲叶身,我的肉身,拜她所赐。
  我永不能淡漠她。
  倪笑闹说过,她无时不刻在想念那一世里的双亲,虽然他们相处不算融洽。但大多子女都是这样吧,跟父母在一起时,嫌烦,不在一起时,又会念想。总要到自己为感情受了苦,为生计操了心,才会明白,惟有父母才会给自己带来最大的安定和力量。
  无论怎样,有一个地方,是回得去的,是可以松松爽爽地睡个好觉的,是可以一觉醒来,有好菜热汤在等着你的。
  在见过苦头后,在吃过苦头后,我们才能和父母和解。我把头埋在书页里,偷偷地哭了。
  既得长青父亲出手相助的承诺,路易睡得很安心,我却辗转难眠,干脆蹑手蹑脚披衣起床去看雪。
  堂屋竟还亮着灯,那个人还没睡。
  地暗天昏,世间只这盏油灯,满目萧条里坐着一个人。见我出来,他问:“睡不着?”
  “你不也是?”我挨他而坐,低声道,“我知道你是谁。”
  他怔一怔,眼中现出难得的惊疑。其实是可以猜到的,他看的不是路易,那就是在看一个和路易长得相似的人,这样的人并不多,也就是路家三个男儿,他们的父亲,以及……母亲。
  他看的,是路易的母亲。
  即使分别后,他们终生未再见面,她也活在他的心间,永远娇艳,并随岁月流失而日渐鲜明。我不禁想起关于他们的故事,他是她的大师兄,青梅竹马十余年,后来她离开他去远行,巧遇了皇子路云天,并爱上了他。但她终是回到了大师兄身边,本也可举案齐眉,白头偕老,然而大师兄日复一日地发觉,她忘不了路云天,于是,他捏造了自己不爱她的谎言,远离了她,成全了她和路云天的相守。
  这就是皇后前半生的故事,它引得文人墨客纷纷以此为题,作诗为文,编排成戏剧,在世上流传。然而没有人知道,或许她的至爱仍是大师兄。但她已不可左右摇摆,一逃再逃。因此她承接了命运给予她的安排,再不违逆。
  “她的孩儿,长得像她。”
  我叹息,当他看见路易,必然有疑真似幻的感觉吧,蓦然惊喜后,他会感到神伤吗。即使他再像她,他也不会是他远归时,站在梨花小院里等着他的小师妹。
  “生病的那个小儿子更像些。”我说。
  这么多年啊,弹指即逝,旧言总轻负。片刻后,他问:“她好吗?”
  睽违经年,或许自他放手那一刻,他们今生都不会再相逢。他想说的话一定很多,但最终,能问的也不过是这一句,她好不好。
  分别后,他们再也没有见过面。她留在了京城,他退至荒野,将自己逼成毫无退路。只因他爱她太深,惟恐再见就会临阵动摇功亏一篑。我给他斟了一杯酒,低问:“这般痛断决绝的舍弃,你给自己还剩了些什么?”
  我知道,再多的酒,也解不了他的忧。门外狂风突然停歇,他垂头望我,静淡一笑:“回忆。”
  “靠回忆过活,很吃力。”我娘就是最好的例子,我说,“这么多年来,你该捱得多辛苦。”
  他仍望着我,淡淡地说:“不辛苦。她要我好好活着,那我就好好活着。”
  “可你……”我失声道,“离群索居,你对自己何其忍心,算什么好?”
  他笑了一笑:“我试过,不可能更好。”
  烟雨一蓑嚣尘满面,他坐在椅中的姿影瘦削孤寂,我怔怔凝视,不觉间落下泪来。他把手抚上我的头顶,语气平和:“别难过,等你大些就会知道,如果所爱是值得之人,即使分开,你也不会太难过。”
  我缓缓说:“可你为了她,连皇位也不争了。”他本是前朝太子,复国是自幼被告知的祖训,历经几代人的操劳,到了他,眼看胜利在望,却被他放弃。他摇头,眼中坦然望我,“不是为了她。百年基业,兴衰自有因缘,太执着于恩怨,百损无益。”
  白素月一众若有他想得明白,哪会惨淡收场?皇帝从未赶尽杀绝,除却财产充公,还为他们留下房产,尚有栖身之地。为一己私怨,就号令众人生死追随,又何忍于心?
  我站起来,低头望着他,问:“那座坟,是谁的?”
  他移开目光,转向灯火,清晰地说:“那座坟,不是谁的。”
  我泪如雨下,那座坟,是属于将来的他的。而皇后是个多幸福的女子,有那样好的男子陪伴身边,有这样好的男子至死不移。而我,我不想使任何人伤心,我只要我那一个,不吵架,也不分开。
  我要让他知道,我值得被他爱一场。
  世间情侣,有多少活在心上,却不在身旁。而我竟是例外的,一时间,我心里是从未有过的安然和知足,想跑去路易身边,想告诉他,我再无惧怕和犹疑,我愿意——全身心地投入和爱。
  我们的爱,应当对得起我们辛苦遭逢的人生。
  此生我不曾再见过长青的父亲。我们只是在两天后的清晨,自帐篷看到白老虎的尸首,摸一摸,尸身尚热。
  雪地里有一行脚印,证明他来过,但不出数米,已被新雪覆盖。有眼尖的侍卫发现雪地有浅浅血迹,或许是人的,或许是虎的,但小木屋长门深锁,已不见他的身影。
  旷野沉沉,孤坟犹在。深雪似梨花,一夜白头。
  他提灯走过荒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