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二章 土兵阿瓜
作者:
终南道 更新:2022-02-26 18:59 字数:3176
秦颂的字,谈不上名动天下,但也绝对不丑。
非但不丑,经过这几年的不断适应和练习,他的字已经隐约有了自己的笔锋和风格,虽然不至于成宗立派,但落在识货的人眼中,也算得上赏心悦目,值得收藏。
有句话叫做“字如其人”,毛笔书法就是拥有如此不可思议的魔力。
秦颂自幼受到了良好的家庭教育,一直使用毛笔书写,这便给他打下了基础。等到现在的秦颂接管了原来的身体,他的气质和精神面貌发生了彻底改变,然后再经过数年的磨炼,运笔书写时便有了一股气吞万里如虎的磅礴气势。
这种气势,便是书法的魂魄,也是真正与众不同的地方。
赵逵当初没有见到秦颂亲笔书写的《正气歌》,心里一直引为憾事,如今终于逮住了好机会,所以便大胆向秦颂求字。
秦颂得知赵逵的要求之后,有些郁闷,合着刚才说的口干舌燥,还不如直接给赵逵题两副字更有效果?
兄弟,你将来可是赵构钦点的状元啊!你那毛笔字写的也不比我差多少嘛,至于顺眉低眼的向我求字嘛?
虽然略有郁闷,但秦颂也有些得意,能让赵逵这样的蜀中后起之秀恭恭敬敬的口称先生,说明自己的感召力正在直线飙升啊!
赵逵在一旁研墨,秦颂挥毫,将他刚才无意之间冒出来的两句诗写了下来。
实际上,秦颂只觉得这两句话很有道理,所以记得很清楚,但却不知道两句话都有出处,而且来头不小。
“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出自后世的名著《红楼梦》第五回中的一副对联,意思是:明白世事,掌握其规律,这些都是学问;恰当地处理事情,懂得道理,总结出来的经验就是文章。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出自南宋爱国大诗人陆游的《冬夜读书示子聿》,意思是:从书本上得来的知识,毕竟是不够完善的。如果想要深入理解各种道理,必须要亲自实践才行。
《红楼梦》是曹雪芹的心血之作,更是华夏文学史上一座令人仰望的丰碑,老曹虽然不是以诗文闻名后世,但他在《红楼梦》这本书中写的诗词,许多都是不可多得的精品。
陆游是南宋时代与辛弃疾齐名的大诗人,他们还没有出生,秦颂这几年“偷”诗文,全靠辛弃疾和陆游两位大才。
以秦颂的身份,对赵逵和一群刚刚从书院中出来游学历练的学子说出上面这两句话,非常恰当,更重要的是在他之前,没有人说过。
如果仅凭秦颂的字,未必会让赵逵如此热切,人家看重的可是他的亲笔首书啊!
就算秦颂的字比现在的水平差一些,就凭这两句不可多得的妙句,也值得收藏。
待到两副字上面的墨迹变干,赵逵便捧在手上,急冲冲的跑回众学子居住之处,让大家共同观赏。
“先说好啊,你们只能围观欣赏,不准上手触碰!谁要是弄坏了这两副字,赵某跟他势不两立!”
“赵兄,你别护那么严实啊,让我们靠近一点嘛。”
“赵兄,你得了秦长史两副墨宝,咱们能不能打个商量……”
“不行,这两副字我要裱起来当做座右铭,你们说什么条件我也不换!有本事,自己去向秦长史讨要!”
“嘿嘿,我们可没有你这份面子,还是先挣个表现吧。”
从这天开始,赵逵的七名学友便在保靖军中开始了历练。秦颂出面,与吴磷和芦迁进行商量,给赵逵和另外七名学子同时安排了军中和衙门的职差,准许他们两头跑,文武兼顾。
时间转眼到了四月,正是初夏时节。
阿瓜跟着大队伍行走在有些晒人的阳光下,虽然已经汗流浃背,但却不觉得辛苦和劳累。
负责带领他们这一队的头领已经说了,今天要进行大比,成绩优秀的中队,不仅可以得到酒肉奖励,更为关键的是还会被吴将军亲自召见,然后从中选出一些人担任伍长和伙长。
阿瓜没想过自己能否被选为伍长或者伙长,他就想让自己的队长高兴开心。
当初,队长带着几十个手下来到柰鹄部落,然后住在寨子里面,说是要从寨子里挑选一些男丁参军。
阿瓜是柰鹄部落身份最卑贱的奴隶,他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因为当初他是被人当成战利品从别的部落抢回来的。
从开始记事起,阿瓜就活在被人辱骂、鞭挞和饥寒交迫的悲惨生活中。他不敢有任何的反抗,因为他知道自己的生命捏在别人手中,若是因为反抗而惹怒了别人,部落里面任何一个人都可能要了他的命。
阿瓜能够在如此恶劣的生存环境下面长到十五岁,还没有被冻死、饿死、病死,或者被打死,不得不说他的生命力还真是顽强。
当莫孜头领宣布在寨子里面挑选年轻的精壮男丁充实部落的武装力量时,阿瓜连围观的资格都没有。他长得如同瘦柴一样,虽然个子不矮,但因为出身的问题,谁都不会信任他的。
部落里面选人结束后不久,队长就带着他的小队进驻了柰鹄部落。
队长是个不苟言笑的魁梧壮汉,他的眼睛似乎比部落上空盘旋的苍鹰还要锐利,虽然语言不通,却能轻易看透部落里面每一个人的心。
他带着人在部落里面耐心的观察了几天,然后从羊圈里面把阿瓜给拎了出来。
队长给了莫孜头领五贯钱,买下了阿瓜的人身所有权,当时阿瓜还不明白这意味着什么,直到他被带回汉源城,加入了军队。
阿瓜对现在的日子很满意,虽然每天队长都会变着花样来“折磨”大家,但每天能吃三顿饱饭,而且还有肉和蛋。
住惯了羊圈,吃惯了猪狗食的阿瓜,一开始睡大通铺的时候,还不习惯,动不动就滚到了铺下面,然后蜷缩成一团,躲在门后的角落里。
阿瓜还记得刚领到新军衣时,他和一个伙的另外十一个人有多么开心。
阿瓜还记得刚开始站军姿时,那种全身的骨头里面似乎都有虫子在啃噬的难受感觉。
虽然很辛苦,每天都可能会挨几下队长的大脚板,或者是细毛竹抽屁股的惩罚,但阿瓜从来不会叫喊,因为他觉得这样的惩罚实在是太仁慈了。
阿瓜不知道的是,他在军营中已经渡过了四十多天,接受了在这个时代最为先进的新兵入伍训练,虽然迄今为止还没有开始练习使用武器,但他跟普通的老百姓已经有了区别。
这种区别,烙印在灵魂深处,虽然短时间内看不出明显变化,但却会影响阿瓜的一生。
阿瓜的队长,是最早加入复兴军的一批关陇农民,他的名字叫做李大勇!
除了秦颂和天云寨内极少数几个人,没人知道李大勇的真实身份。
保靖军的前身是武休关内被筛选出来的五千南归降兵,而当时负责筛选他们的主要负责人就是秦颂。
为了保证对这五千人的掌握,秦颂当时采取了一些手段,其中最重要的便是将少量复兴军的骨干掺入到这五千人当中,成为秦颂的眼线和耳目。
金国人想在南归的宋军降兵当中安插奸细非常困难,因为他们遇到了秦颂这样一个“变态”。秦颂往这些人当中安插自己的耳目时,可以做到毫无痕迹,除他之外,谁都无法察觉。
因为他掌握着所有人的档案!
只要从源头作假,把一些人的档案悄悄的进行调换,安插自己人的事情便可以做到天衣无缝。
李大勇便是李香灵的哥哥,也是李长顺的侄儿,他从家人遭难后,便开始追随秦颂,经过这几年的锻炼,已经褪掉了当初冲动易怒的毛病,如今在保靖军中成为吴磷赏识的底层军官。
李大勇当初之所以把阿瓜从羊圈中提溜出来,是因为他发现阿瓜其实很聪明,他懂得如何隐忍,在极端不利的生存环境中让自己活下来。
战场上,真正的强者都是活得最久的人,阿瓜或许适合战场。
经过三十多里的急行军,李大勇带着他的中队第一个赶到了指定的集合地点。
吴磷和秦颂已经站在临时搭建的木台之上,他们看着沙漏,计算着陆续冲到集合点的各个中队花费的时间。
当最后一个队伍赶到旗台下方时,吴磷冲秦颂微微颔首,表示自己对于这样的集结速度非常满意。
最后赶到的中队,虽然用的时间多了一些,但他们行军的路线要比别的中队远了几里,所以整体来看,二十个中队的训练水平基本上保持一致。
吴磷开口训话,声音雄壮而激扬。
“诸位,你们刚才已经通过了保靖军的初步考核!接下来的一个月,全军驻扎山中,接受实际使用武器的训练!按照你们刚才的表现,今天晚上全军加餐,吃肉喝酒!”
台下站得整整齐齐的二十个方队,同时发出怒吼之声。
“保靖军万胜!”
吴磷训话完毕,长史秦颂宣布了表彰奖励的名单,接着又宣布了提拔一百名土兵成为伍长和伙长的命令。
阿瓜因为入伍后训练认真,表现优秀,被提拔为伍长,从此可以管理五名土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