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八章 郁闷的阎王
作者:
文盲小书童 更新:2022-02-10 00:21 字数:2486
“你被悬赏了,赏金五千万美金。”
坐在舒服的沙发上,阎王整个人瘫成了一个大字。
还是这里舒服。
手机有信号,有沙发,有美妙的食物,还有养眼的美女。
当然,更重要的是,他不再需要提心吊胆,而且还可以让别人提心吊胆。
他最喜欢的事情就是打电话给他的目标,告诉他被悬赏了,而他就是接下悬赏的杀手。
全世界有七十亿人,这里面有多少杀手?
而他,是最顶级的杀手之一。
“神经病!”对方显然是个狠角色。
阎王笑了,一边吐着烟雾一边淡淡地说:“约翰道格,表面身份是华尔街的高级人士,实际上却在做着拐卖非洲妇女的丑事。还精通四国语言,厉害,果然厉害。”
“你到底是谁?!”对方显然有点相信了。
阎王咧嘴笑了,淡淡地说:“我说了,我是个杀手,你的赏金是五千万美金,要死的。我给你发个账号,打个一亿美金吧,我就放弃这个任务,不然,你就等死吧。”
“到底是谁……我出双倍,你给我干掉他!”
“呵呵。”阎王挂了电话,然后把他的账号发短信过去。
这生活简直就是享受。
当然,通常他这样的威胁都不会起到多大的作用。
所以,他还会有后续的动作。
通常就是直接过去,先打电话告诉对方自己会怎么对付他,然后就真正实行。
对方怕了,就会给钱。
他就会再等上几天,再次打电话过去狠敲一笔。
折磨人,他很有一套。
而且乐在其中。
空手拧开了一瓶啤酒,狠狠地倒了一口,“那些家伙,在那个穷世界打生打死,真是脑子有坑了。”
之前之所以去那边,其实也就是好奇。
像他这样有身手的人,好奇心一向都很重。
不过走了一趟之后,他觉得那边还是太差劲了。
看看而已,就当是旅游了一趟。
要他生活在那个世界,还不如死了好点呢!
那有什么意思?
楚风走了,林暮瑶还在。现在的问题是,是不是应该去看看她呢?
当然,最重要的是,静海那边的传送门都被炸了。而且在一天时间之内其他的传送门也会被炸。
那路就断了。
虽然跟楚风算不上朋友,但至少也不算敌人,大家还联手对付过敌人。
反正也没什么事,去看看林暮瑶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事嘛!
所以他一口气喝光了啤酒,换上了一套西装,还照了照镜子。
自我感觉非常良好,至少不会吓到林暮瑶。
这就出了酒店。
刚要在酒店门口打车呢,就看到一辆轿车停在了门口不远。
车门开处,走下来的是一身黑色西装的言墨。
言墨的伤势早就好了,不过这时看样子心情有点不好。
两人这一见面,阎王嘿嘿笑了一声,还打招呼:“言大公子看来心情不错啊!”
言墨瞪了阎王一眼,右手一握拳,气息猛涨。
这吓了阎王一大跳,不由自主退后了两步。
“你……要死啦?”
阎王当然震惊于言墨竟然成为了一个修士。
现在路都要断了,这言墨不是要死就是要疯啊!
当然,很有可能是先疯后死。
难怪他心情不好呢。
阎王心里不禁想:这言大公子不会是来找我的麻烦的吧?
他仔细想了想,觉得自己的做事风格果然很容易招惹仇恨。
先是对付楚风,后面又对付沈剑秋和科学家,再后面又对使者。
总之就是两面三刀。
“上车。”言墨冷冷地说。
“我要是不上呢?”阎王笑着问。
“车里那位说了,你要是不上,他会追上你,然后打断你的腿,再把你塞进后备箱。”
“呀,口气好大啊?谁这么牛啊?”阎王眯眼看了一眼车里,没看到有人,也没感应到气息。
不过他已经准备脚底抹油了。
“是我。”车里响起了一个平淡的声音。
阎王撒腿就跑。
真是怕什么就来什么。
这次真的是遇到一个疯子了。而且是个了不得的疯子。
他当然听出了那是谁。
那是公孙不蠢!
这家伙不是消失了吗?不是要见识见识这个花花世界吗?
龙组满天下都在找这个家伙,现在倒好,竟然无声无息地回静海来了!
而且一来就找上了他。
阎王心思转得飞快。公孙不蠢找上他,肯定没什么好事。
他的速度飞快,转眼之间就跑出了上百米,然后就感觉到前方一股杀气扑天盖地而来,抬眼一看,正是公孙不蠢正似乎非笑地在前方等着他。
阎王立时转向。
然后他就感到身后一股劲风袭来。
立时站住举起手,“投降!投降!”
公孙不蠢的手离阎王的脖子只不过五寸而已。
“喂,能不能有点骨气?跟我打一架,我也好把你的手脚打断,再然我再发发善心,给你医好。”
阎王苦笑着说:“免了,有什么事,直说吧。”
“哦,其实也没什么大事,原本我就是想打你一顿,再把你医好,再打你一顿的。”
阎王:“……”
言墨呼出一口气,“上车吧,还等什么呢?”
阎王也很绝望啊,还等什么呢?当然就是上车啊!
上了车之后,公孙不蠢就瘫在后座上,阎王坐在他身边感觉有点紧张。
但是前面又有言墨,那家伙也是个修士了。
这两人给他的压力都很大。
他甚至都有点想提议干脆让他去后备箱躺着得了。
言墨开车,三人一时都一言不发。
阎王终于还是有点忍不住,小心翼翼地问:“这个……找我到底有什么事?”
公孙不蠢淡淡地说:“没事,就是看看你到底长什么样。顺便带你去开开眼界。”
“去……去哪里开眼界呀?”
公孙不蠢终于坐正了,掏出烟点上一根,吐出一口烟才说:“还能是哪里?当然是我的家乡了。好不容易过来这边一趟,我总得带点土特产回去不是?”
阎王:你带的土特产就是我吗?我堂堂顶级杀手,竟然成了你嘴里的土特产?
“原本还想抓几个科学家过去的,但那些家伙身子骨太弱,而且带着也不方便,所以就打包了一些资料带过去了。”
阎王的心脏有点受不了了。
看得出来,这公孙不蠢的野心很大。
所谓“打包一些资料”,说不准在他的身上就带着几台电脑,把能搜集到的科学资料都装了进去。
为什么找上他?
显然是因为他去过那边。
而现在要去找的是谁?
不用看这车的前进方向,阎王都已经猜出来了。
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林暮瑶。
因为林暮瑶也去过那边。
公孙不蠢忽然笑了:“你说那两千人在那边打成什么样了呢?说实话,我很期待呢!不过,对于那个老头的行事作风,我是深恶痛绝的,我才来几天?就把我的后路都断了。打又打不过,只能干瞪眼,没办法啊!”
言墨更是想死的心都有了。
跟随公孙不蠢去那个陌生的世界?他以前是不太想的,去的话至少也要带上大部队。
但现在时不我待,因为再不去,以后就去不成了!
那结果就只有一个,他会先疯后死。因为在这个世界,没有灵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