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八十章 就让我随你去
作者:
翩然烟雨中 更新:2022-02-06 22:24 字数:2177
我都挺看不起自己的,真的太狼狈了。
就像个手足无措的小孩子,哭得鼻涕泡都出来了。
我觉得不应该是这样的,真的不应该!
在李宇想要弄死我的时候,我没有哭;
在何琳出卖我,让我像狗一样被监禁,像狗一样被羞辱,甚至差点丧命的时候,我没有哭;
在弄死李刚后我面对良心的谴责和未来的担忧,我没有哭;
在看守所我差点没命,经常没事就被往死里一顿毒打,我也没有哭。
为什么我就突然哭成这幅煞笔的模样了呢,让自己都感到厌恶?
我想,是因为在意。
那种在意已经超越了一切,让我几近癫狂,快要丧失理智。
我狠狠抹了一把脸,几乎是眼泪鼻涕一把抓,手上和脸上都弄得黏糊糊的,很脏。
必须强调一次,我是个处女座。
这种手上和脸上的触觉,一度让我想吐。
妈的,老子怎么能这么恶心?!
“不行!”
我咬着牙,强撑着酸痛乏力的腿站了起来。
电话铃声又一次响起来,我又一次将它掐断,并且直接关机了。
为什么会有“我想静静”这句话?
因为人是情感动物,总会有难以承受,需要像小狗一样默默舔伤口,自我疗伤的过程。
我现在就想静静。
而谁要是现在开我“静静是谁”这种玩笑,我说不准真能把他往死里捶。
我茫然地走在大街上,到小商店拿了包纸,那个收银员都很怕我的样子,神色特别诡异。
我没有在意,擦了下手和鼻子,走向了最近的垃圾桶。
记得曾经有一次,我似乎情绪过激把纺专的垃圾桶踹翻了,然后自作自受,回去又把它给装好了。
现在我干不出那种事了,哪怕难过到一度想死。
我突然觉得自己蛮可笑的。
不是总裁吗,拥有大家都应该羡慕向往的身份和生活。
为什么离开了家,离开了公司,在蓉城却连个朋友的家都去不了?
走着走着,我看到了一家酒吧。
我在门口稍微迟疑了一下,想到陈安琪荒唐地喝酒闹出的破事,鬼使神差地就走了进去。
“先生你好,请问要喝点什么?”女酒保向我躬身询问。
“威士忌。”我毫不犹豫道,心完全没和身体在一起,几乎是想到什么就说了什么。
“好的,先生稍等。”
女酒保似乎也兼职调酒师,手脚麻利地为我调和上一杯威士忌。
加了冰块,也加了汽水和两片柠檬。
“五十。”她将酒杯推向了我。
我刚想拿出手机付款,突然想到可能又会接到电话,便摸索出了现金。
嗯,现在都流行微信和支付宝付款,我身上竟然只有一百现金。
行吧,喝两杯总没问题。
我递过钱,酒保找了我五十,我端着酒便走到了酒吧一个小舞台下面。
我不太了解酒吧,也不想过多了解,但就从各种环境也能看得出来,这应该是个“清吧”。
不乱,不嘈杂,有个抱着民谣吉他的中年人,在缓缓地拨弦唱歌。
我喝了一口威士忌,那股劲道简直让我感觉食道有一道火线向下蔓延。
呛得我直咳嗽,眼泪又一次涌了出来。
半杯下肚,我终于明白了,什么叫“借酒浇愁愁更愁”。
诗仙酒仙李白,他说的话果然是有一定道理的。
老子越想越难过,越难过越想喝,越喝越难过,似乎陷入了一个恶性循环。
甚至连陈安琪烂醉躺在床上,江安宁缓缓压在她身上的画面都蹦了出来,挥之不去!
酒意很快上来了,我看着台上的歌手,毫无形象地说道:“会弹《越过山丘》吗?”
“会,你要听吗?”歌手愣了一下,随后回道。
“不,我要唱!”我说着,直接向台上走去,一时间不知道多少人惊讶地看着我。
歌手都呆了。
然后我把他拽下了话筒前面,对他说道:“你弹。”
全场鸦雀无声,估计不知道我是什么操作。
但即便如此,歌手还是弹起了吉他。
二四拍的歌,他用的g调指法。主歌弹分解和弦,副歌扫弦,加强递进感和感情表现力。
“就让我随你去,让我随你去。
回到二十岁狂奔的路口,做个形单影只的歌手。”
我借着歌曲抒发着一腔的负面情绪,全部放在了嘶吼之中。
其实音唱高了,我知道。
但谁在意?
“就让我随你去,让我随你去。
逆着背影婆娑的人流,向着那座荒芜的山丘,挥挥衣袖。”
我不知道别人听起来怎么样,反正我是给自己整哭了。
人矫情起来还是很可怕的。
我甚至都想像歌里那样,回到二十岁的路口,做一个形单影只的歌手。
可二十岁的我,如果真在山丘那头相遇,又会不会问我是否过得幸福?是否和陈安琪在一起了,过上了他想要给陈安琪的生活?
如果真能见面,我要对他说一句对不起。
我完成了你出人头地的梦想,但我想,你一定会很难过,觉得事情不应该是这样的。
二十岁的我,肯定不会想到我能成为总裁。
但他也肯定想不到,那些年少美好的恋情,在婚姻中、在现实中,被风雨吹打得千疮百孔。
一首歌唱完,我擦了把眼泪,总感觉自己像是感动了自己,其他人却在看笑话。
但出乎我的意料,沉默过后,是满堂的掌声。
其实我唱高了,情绪溢出过多,连一点技巧都没有讲。我本就是一个ktv八十多分的水准,在唱自己而已。
可有时候打动人的不是技巧,刚好是最真最简单的情绪表达。
“谢谢。”我说了一声,拒绝了所有人让我再唱的请求。
一杯威士忌喝完,向人讨了解酒药,吐了。
两杯,再吐,再喝解酒药。醉醺醺的上了台,唱了首李宗盛的《山丘》,那句“还未如愿见着不朽,就把自己先搞丢”,又让我想到了二十岁的自己。
他一定挺失望的,或许还会觉得我没用。
是啊,那时的海誓山盟情深抵死,又怎么会相信有什么能打垮彼此?
三杯威士忌下肚,我又一次吐了。
但这一次,我觉得好像不太对。
痛。
至死方休一般的痛。
我颤抖地看向厕所外的洗手池,看到了一滩猩红。
旁边的女生直接尖叫一声:“有人吐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