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人生若只初相见(2)
作者:
姽婳 更新:2022-02-06 12:03 字数:2688
孟川得知常洛已经和凌榛榛到校门外的“心心水吧”聊过天、吃过肯德基、还看了几部先锋文艺片,不禁露出嫉妒的表情,跌足慨叹,“你赢了!你这一个一顶九绰绰有余。这个凌榛榛不是凡人,人家可是新任校花呢!”
常洛嘿嘿傻笑。心里充溢着快乐的感觉。
邹兰恼了,把一个卡通枕头扔在孟川脑袋上,“什么一个顶九绰绰有余?你把话说清楚!”
孟川赶紧笑嘻嘻地说,“数错了。是一个顶八。至于你,试问这整幢男生宿舍,谁不知道你邹兰就是我孟川今生的克星啊——哎哟,我是说真命天子!”他终于搞定了第八任女友,这些日子和邹兰大摇大摆地出双入队,一副滋润的样子。当然,实际上是第八任终于玩够了三人纠缠游戏,主动踹了孟川心满意足地投向一个体育系男生的怀抱。
电话铃响起来,常洛冲过去接起来。凌榛榛在电话那头说,“洛子,我下课了,在‘心心’门口等你喔。”常洛大声说“好”,操起洗脸盆里泡着的一束包扎好的玫瑰,小心翼翼地抖了抖水,飞快地冲了出去。
凌榛榛美得很纯,像一朵小小的莲花,仿佛不带人间烟火气。正是他苦苦寻觅的那种女孩子。在大学这个地盘驰骋情场两年有余,终于找到一个像这样的。实在挺不容易的。
这一天,他和凌榛榛已认识三个月,送她的玫瑰已到第一百朵。常洛严肃地说,“做我女朋友吧。”凌榛榛垂下眼睑喝西瓜汁,睫毛很长。玫瑰衬得脸颊雪白。玻璃橱窗外,一对对校园情侣牵手走过,脸上的笑容令人羡慕,可是……她轻轻说,“不要。以后再说啦。”
常洛失望地嘟囔说,“为什么啊?川儿他们都以为我已经得手……咳咳,我是说,我们经常出来玩,别人都以为我们是男女朋友了。”
凌榛榛露出一个小小的洁白的笑容,站起来说,“我们去图书馆好不好?”
事情的艰难实在出乎常洛的意外。他一向对自己的魅力深具信心,以为凭借自己玉树临风的外表和柔情浪漫的招数,足以令世间任何女子难逃“魔掌”。然而,这个看起来温柔顺从的凌榛榛,却如此难以搞定。
常洛明明觉得,她是喜欢和自己一起聊天、散步,看自己踢球,或者就是静静呆在一起的。可是无论如何,她都不肯正式答应和他交往。每次他把气氛烘托到温馨浪漫的顶峰,深情款款地要求她做自己的女朋友,她都会摇头,褐色眼眸呈现出碎玻璃般的忧伤。她总是说,“我觉得,我们还是做普通朋友比较好。”
从常洛出生以来,还没有一个女孩子让他花费那么多心思追了那么久都追不到。受挫反而激起了他强烈的征服欲,于是发起了一轮轮猛烈汹涌、花样百出的攻势。但他越是如此,凌榛榛就越是摇头。这使他的自尊心受到空前的打击,受尽煎熬,满心委屈。
时间一拖而过。毕业就这么轻易到来。
学校里的大四学生,在告别校园的凄凉和憧憬未来的忐忑双重心情的折磨下,把毕业前夕当作人生的一个间隙,成群结队地彻夜狂欢,酗酒闹事。
常洛一想到从此以后将和榛榛擦肩而过了,心中就满是苦涩和愤怒。于是积极投身于班级、团体、寝室、老乡会组织的各种告别活动中,大口喝酒。在此以前,他从不知道自己的肚子里居然能灌进这样多的酒精。
在一次聚会中,他抓住每一个认识或不认识的人喝酒,直到嗓子刺痛,头痛欲裂,小饭馆里的天花板和桌椅都在摇晃。
“洛子,你不能再喝了……我们送你回去……”他困难地认出是孟川和邹兰,于是口齿不清地挥手说,“我没事!”
一个家伙走过来,不怀好意地端了满满两杯啤酒,“咱们来干一杯吧!你已经撂翻我们寝室三个兄弟了,现在我也来见识下你的酒量!”
常洛乜斜着眼瞅他,挥胳膊把孟川挡到一边,把两杯酒“哗”地各倒掉半杯。整个小饭馆里一下子安静下来,大家看着常洛把一瓶新开的白酒,汩汩地倒进两个空了一半的啤酒杯。兑成浅黄的两杯酒,摆在桌子中央。常洛说,“不多说了,一人一杯干了!”说着抄起一杯就往喉咙里灌,心想我玩儿死你。
一股巨大的热流直冲脑门,眼睛耳朵仿佛充血得要爆开。常洛忍着剧痛展示自己空空的杯底,眼前模糊,依稀看见对面那人脸色煞白,弯腰呕吐。于是心满意足,咚地一声倒下去。
睁开眼睛时,四周一片白。常洛依然觉得头痛,而且身体异常虚弱。
“洛子,你终于醒了。”一个声音哽咽着说。
常洛费力地转过头,看见凌榛榛红着眼眶,惶急地守在床边。
凌榛榛说,“是川儿送你到校医院来的,医生说是肝昏迷。”
常洛闭上眼睛不说话。一见到她,心里的失望难过就又升腾而起。
凌榛榛轻声埋怨,“怎么喝那么多酒啊?”
常洛突然发火,“你走吧!你根本就不在乎我,还来看我干什么?”
凌榛榛吃了一惊,“我当然在乎你,你不知道刚才我有多担心……”
常洛挣扎着坐起来,一阵眩晕使他眼冒金星,但他却大声说,“你在乎我吗?那你为什么一直不肯接受我?你今天就给我一句话吧:你到底喜不喜欢我?”
凌榛榛清丽的眼睛大大睁着,惊慌窘迫。看样子再逼一下就要涌出眼泪。
可常洛对此视而不见,只是冷酷逼供,“快说,你喜欢我吗?”
凌榛榛低头说,“我……我……”“我”了很久,就是怎么等都没有下文。
常洛黯然点头,“我明白了。你从来没有喜欢过我,你只是不忍心直说,才陪着我玩儿。”他面容苍白,胡子拉碴,神情忧伤。和以前神采奕奕的模样判若两人。
凌榛榛连忙摇头说,“不是这样的。我早就……早就……”
常洛精神一振,“你早就怎么样?”
凌榛榛垂下眼帘,咬着嘴唇,显然是在迟疑。
常洛急了,一把抓住她的肩头,“你不知道我很爱你吗?你怎么忍心这么折磨我?”一牵动手臂,输液的针管歪了,手背流出血来。
凌榛榛的眼泪蓦地冲出眼眶,急忙按住他,“难道你看不出来,我也是很爱你的吗?”
这句话仿佛天籁。常洛欣喜若狂,立刻把榛榛紧紧抱进怀里,“傻丫头你怎么不早说。”他用了两年时间,才真正追到凌榛榛。他用力拥抱她纤细的小小身体时,感动得几乎想要落泪。“我一定会用一辈子来好好爱你,呵护你。”他在她耳边说。
凌榛榛轻轻闭上眼睛,“其实第一次见到你,我就已经喜欢你了。”女人往往是在最初的一瞬间就已做出决定。即便经过貌似谨慎的长久考量,最终仍会回到最初的决定。听从内心的召唤,是女人的天性。
常洛问,“那为什么你总是拒绝我?”
凌榛榛淡然一笑,美丽的眼眸中掠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忧虑。
常洛一直以为她起初的拒绝,是出于清高或者是羞涩。但直到失去她后他才真正明白,凌榛榛并不是故作姿态,而是在迟疑。她有着惊人的直觉,可以看清爱人的真心。她希望能等到他付出真情而不是被征服欲激励的那一天,再接受他。
但她终究还是心软了。或者是当爱情来临时,她也无力抗拒。
当常洛回首往事的时候,也不明白当时迷恋的到底是凌榛榛非凡的美貌,还是真的有无论发生什么都会守护她的决心。当爱着的时候,什么理由都不重要;但爱何时消失,理由却很重要。只是当时,他并不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