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先自爱才能平等爱人
作者:任宪宝.      更新:2022-02-04 14:53      字数:1642
  “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这是一个千古不变的道理,也是平等待人、获得友谊最基本的出发点。
  唐朝时期,百丈怀海禅师在洪州(今江西南昌)开元寺继承了马祖道一的衣钵,进一步完善了僧众平等劳作、自耕自种的各项制度,用之以解决寺院衣食问题的“百丈清规”。
  按照这一清规,寺院中所有的僧众都必须参加耕种劳作,才能有饭吃,即便是作为住持和尚的百丈怀海禅师也不能例外。
  直到晚年,百丈怀海禅师仍然严格地履行着平等劳作的清规。其他僧众见他年事已高,身体虚弱,不忍看他再去与大家一块儿劳作,于是就把他的工具藏了起来。
  百丈禅师因为找不到自己的工具,一天没有进行劳作,他也就因此而一天没有吃饭。
  他说:“众生平等,我岂能坐享其成,劳作他人。我一日不作,一日不食。”其他僧众没有办法,就只好把工具还给了他。
  这就是历史上流传已久的关于佛教平等观念下的一个故事。平等观念作为大乘佛教的核心教义之一,主要渗透在以下三个基本方面。
  一是“是法平等”。是法平等,也就是说无论何种宗教,何种教派,它们在教义和教理上都没有高下之分,一律平等。也就是说,任何宗教和教派的教义和教理,都有着其自身合理性的一面。就此观点而言,佛教可以说是最不抬高本教、也不贬低他教的一种宗教。不像其他的一些宗教,动辄就贬低、排斥乃至打击其他宗教。佛教自创立以来和流传之后,无论历史上的奉教兴衰浮沉,却都从不如此对待他教。
  对于其他宗教来说,佛教最多也就是以外道相称之,却从不把其他宗教视为异端或者邪说。即便是在教内,大乘佛教虽然也会把声闻乘称为小乘佛教,但也绝不会排斥打击。佛教在中国的千百年来的传承史,也最能说明佛教的这种是法平等精神。
  佛教自汉朝传入中国以后,儒、道、佛三家既开始了相互冲突,又相互融合,彼此之间各有各自的兴衰浮沉。但就佛教而言,无论是处在冲突之中,还是处在融合之中,也无论是兴衰沉浮,乃至就是遭受“三武灭佛”这样的沉重打击,佛教也总是以是法平等的那种平等、宽容、博大和开放的精神来对待儒教和道教,而从未出现过儒教与道教那样强烈的排他倾向。追究其原因在于,除了佛教为外来宗教,必须更深、更多地依赖本地文化之外,还在于佛教本身所具有的这种开放、兼容的是法平等的宗教文化精神。
  二是众生平等。众生平等也就是六道中的众生一律平等。佛教中所说的六道众生,泛指社会之中的一切生命形态,其中也包括沦落到阿修罗道、饿鬼道乃至地狱道的那些凶神恶鬼,当然还包括那些处于畜生道的牛羊犬马、虫鱼禽兽等一切动物。出于这个原因,无论是佛教的大乘和小乘都把戒杀生作为五大戒和八大戒中的一大戒。
  三是人人平等。人人平等就是不论男女,不论僧俗,不论贵贱,也不论贫富,在人格上人人都是平等的,绝没有高低贵贱之分。
  正是因为佛教本身所具有的这种强烈的人人平等观念,所以即便是在佛教传人中国之后,沙门僧人在朝见帝王时也是不行跪拜礼的,只是双手合掌致意而已,以此举来恪守佛教的平等观念。同样还是因为这一原因,即便是曾贵为王子的释迦牟尼在僧团内部,也不会自视清高,也不过只是一个精神上的领袖和教主而已,绝不搞任何的特权。在日常的生活之中,他也与其他僧众一样,行乞自食。
  如同唐代高僧百丈怀海禅师,无论是作为寺院领袖的住持和尚,还是初入寺院的小沙弥,都能做到僧众在身份、戒律、人格、寺务、衣食、住行、劳役等方面的一律平等。即使是身为寺院精神领袖的住持和尚百丈禅师,也毫不例外,也绝不会去搞违反众生平等教义的特权。
  这就是对大乘佛教中的平等观念和平等精神的最好实践。教义不以本教为中心,是法平等;众生不以人类为中心,而是众生平等;人不以身份、地位等的差异而有所差异,是为人人平等。
  没有平等待人的观念意识,就不可能与他人建立良好的交往关系。那些不懂得尊重对方的做法,都不会产生良性的交往效果。平等待人,尊重他人,是获得他人信任的起点。人人都应该以一种平常心去看待和对待世间的众生,先自爱,才能平等地爱别人。释迦牟尼就是这样做的,故而他才得到了众人的尊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