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节葬
作者:
任宪宝. 更新:2022-02-04 14:25 字数:7535
【原文】 子墨子言曰:仁者之为天下度也,辟[1]之无以异域乎孝之为亲度也。 今孝子之为亲度也,将奈何哉?曰:亲贫,则从事乎富之;人民寡,则从事乎众之;众乱,则从事乎治之,当其于此也,亦有力不足,财不赡[2],智不智[3],然后已矣,无敢舍馀力,隐谋遗利,而不为亲为之者矣,若三务者,孝子之为亲度也,既若此矣。 虽仁者之为天下度,亦犹此也。曰:天下贫,则从事乎富之;人民寡,则从事乎众之;众而乱,则从事乎治之,当其于此,亦有力不足财不赡,智不智,然后已矣,无敢舍馀力,隐谋遗利,而不为天下为之者矣,若三务者,此仁者之为天下度也,既若此矣。 【注释】 [1]辟:通“譬”比喻。 [2]赡:足够。 [3]智不智:智力不足知道。 【译文】 墨子说:仁人为天下人考虑,和孝子为父母考虑是相同的。 现在孝子为父母考虑是怎样做的呢?说:双亲贫穷,就努力使他们富裕;人丁稀少,就努力使人口增多;家族混乱,就努力使之得以治理。对这三件事,也有因力量不足,钱财不够,智力不足,而才作罢。不敢有舍弃余力,隐藏谋略,放弃利益,而不为双亲尽力谋求利益的现象。像这富、众、治这三件事情,是孝子所为双亲考虑的,天下孝子就是如此。 即使仁人为天下人考虑,也是如此,说:人民穷困,就努力使民富裕;人口稀少,就努力使人口增多;民众混乱努力丟治理他们。对于这些事,也有因不足而停止的时候。不敢舍弃余力,隐藏谋略遗漏利处,而不为天下着想,这件事是仁人对天下的考虑。 【原文】 今逮至昔者三代圣王既没[1],天下失义。后世之君子,或以厚葬久丧,以为仁也义也[2],孝子之事也;或以厚葬久丧,以为非仁义,非孝子之事也。曰二子者[3],言则相非[4],行即相反[5],皆曰吾上祖述尧、舜、禹、汤、文、武之道者也[6]。而言即相非,行即相反,于此乎后世之君子,皆疑惑乎二子者言也。若苟疑惑乎之二子者言,然则姑尝传而为政乎国家万民而观之。计厚葬久丧,奚当此三利者?我意若使法其言,用其谋,厚葬久丧,实可以富贫众寡、定危治乱乎!此仁也义也,孝子之事也,为人谋者,不可不劝也。仁者将兴之天下,谁贾而使民誉之,终勿废也。意亦使法其言,用其谋,厚葬久丧,实不可以富贫众寡、定危理乱乎!此非仁非义、非孝子之事也。为人谋者不可不沮也[7]。仁者将求除之天下,相废而使人非之[8],终身勿为。 【注释】 [1]逮至:及至。没:通“殁”,去世。 [2]或:有的,有的人。厚葬:指葬礼隆重破费。久丧:长时间居丧。 [3]曰二子者:这两种人。 [4]相非:指相互不同。 [5]即:通“则”。 [6]上:通“尚”,崇尚。祖述:效法,遵循。 [7]沮:通“阻”。 [8]相废:废除它。 【译文】 到了往古三代圣王已死的今天,天下丧失了义。后世的君子,有的以厚葬久丧为仁、义,是孝子(应该做)的事;有的以厚葬久丧为不仁、不义,不是孝子(应该做)的事。这两种人,言论相攻,行为相反,都说:“我是上法尧、舜,禹、汤、文王、武王的大道。”但是(他们)言论相攻,行为相反,于是乎后世的君子都对二者的说法感到疑惑。如果一旦对二人的说法感到疑惑,那么姑且试着把他们的主张广泛地实施于治理国家和人民,从而加以考察,衡量厚葬久丧在哪一方面能符合(“富、众、治”)三种利益。假使仿照他们的说法,采用他们的计谋,若厚葬久丧确实可以使贫者富、寡者众,可以使危者安、乱者治,这就是仁的、义的,是孝子应做的事,替人谋划者不能不勉励(他)去做。仁者将谋求在天下兴办它,设法宣扬而使百姓赞誉它,永不废弃。假使仿照他们的说法,采用他们的计谋,若厚葬久丧确实不可以使贫者富、寡者众,不可以使危者安、乱者治,这就是不仁的、不义的,不是孝子应做的事,替人谋划者不能不阻止他去做。仁者将谋求在天下除掉它,相互废弃它,并使人们非难它,终身不去做。 【原文】 且故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令国家百姓之治也,自古及今,未尝之有也。何以知其然也? 今天下之士君子,将[1]犹多皆疑惑厚葬久丧之为中是非利害也。故子墨子言曰:然则姑尝稽[2]之,今虽毋法[3]执厚葬久丧者言,以为事乎国家。此存乎王公大人有丧者,曰棺椁必重,葬埋必厚,衣衾必多,文绣必繁,丘陇[4]必巨;存乎匹夫贱人死者,殆竭家室;[存]乎诸侯死者,虚库府,然后金玉珠玑比乎身,纶组节约[5],车马藏乎圹[6],又必多为屋幕、鼎鼓、几梴[7]、壶滥[8]、戈剑、羽旄、齿革,寝而埋之满意。若[殉]从[9],曰天子、杀殉,众者数百,寡者数十,将军,大夫杀殉,众者数十,寡者数人。 【注释】 [1]将:大概。 [2]稽:考察。 [3]虽毋法:虽毋,语助词,无意义。法:效法。 [4]丘龙:指陵墓。 [5]纶组节约:用丝锦、丝带捆绑。 [6]圹:墓穴。 [7]几梴(ting):几小桌子。梴,通“筵”,竹席。 [8]壶滥(jiàn):指各种用来盛水的器皿,滥,通“鉴”,大盆。 [9]满意若(殉)从:至于殉葬,死者家人愁苦郁闷情跟殉葬者一样。“满意”,当为“懑抑”,愁苦压抑。 【译文】 况且,兴办天下的利益,免除天下人的祸害,而使国家百姓得不到治理,从古至今,是没有的事。怎样知道是这样了呢?现在天下的大多大数士人君子,都很怀疑厚葬久丧是合乎利还是合乎害。所以墨子说:那么姑且来考察一下,现效法持厚葬久丧的人的观点,考察其后果。这里有王公大人家有丧事,说棺木的层次必定要多,埋葬一定要深,衣服必定要多,织品刺绣一定要繁杂,陵墓一定要大;普通百姓家遇丧事几乎要竭尽全部家产;诸侯有丧事然后死者遍身金玉珠宝,丝锦身,得车宝马埋于墓中,又必陪葬帷幕账幔、钟鼎皮鼓、茶几竹席、尿壶浴盆、戈矛刀剑、羽旄旗帜、象牙皮革,覆盖抢埋于墓穴。至于殉葬时,家人愁苦郁闷的心情和殉葬者一亲。说天子死了,殉葬的人则几百人,少则几十人;将军、大夫死殉葬的人,多则几十人,少则数人。 【原文】 处丧之法,将奈何哉?曰:哭泣不秩声,翁缞绖垂涕[1],处倚庐[2],寝苫枕块[3];又相率强不食而为饥,薄衣而为寒。使面目陷陬[4],颜色黧黑[5],平目不聪明,手足不强劲,不可用也,又曰:上士之操丧也,也扶而能起,杖而能行,以此工三年,若法若言,行若道,使王公大人行此,则必不能蚤朝[6][晏退,听狱治政使士大夫行此,则必不能治]五官六府,辟草木,实仓廪。使农夫行此,则必不能蚤出夜入,耕稼树艺。使百工行此,则不能修舟车、为器皿以。使妇人行此,则必不能夙兴夜寐,纺绩织纴。 细计厚葬,为多埋赋之财者也;计久丧,为久禁从事者。财以成者,[挟]而埋之后得生者,而久禁之[7]。以此求富,此譬犹禁耕而求获也。富之说无可得焉。 【注释】 [1]此句应为“哭泣不秩,声翁缞绖垂涕”。不秩,实为“不迭”。“哭泣不迭,”即哭泣没有时日,不能更换替代。翁,实为“翕”字,缞绖(ceindié):用麻布做成的丧服、丧带。“翁缞缞绖垂涕”,即哭泣时声音合而不扬,敛而不敢放,涕泪垂落于孝服。 [2]庐:守孝的草棚。 [3]寝苫枕块:睡草垫枕土块。 [4]陷陬(zou):指病态瘦弱的样子。 [5]黧黑:肤色黑而黄。 [6]蚤:通“早”。 [7]此句应为“财以成者,[覆]而埋之;后得生者,而久禁之”。 【译文】 处理丧事的方法,是怎样的呢?说:不分昼夜的哭泣住在草棚中披麻戴孝,卧草枕块,争相挨饿受冻。使自己面目消瘦,肤色黑黄,耳不聪,目不明,手足无力,无法做事。又说:上流士大夫办理丧事,需要搀扶才能站起,拄杖才能行走,这样共持续三年。如果效法这样的言念经,奉行这样的做法行丧其的王公大人必定不能按时处理政事,士大夫行丧,就必不能治理政务和众多官府的事情,就能开荒拓地,充实粮仓。如让农人行丧,就必定不能早出晚归,耕作种植。如让百工如此行丧,就必定不能修造车船,制作器皿了。如让妇女如此行丧必不能日夜操劳纺线织布。 细算厚葬的花费,是多多为死者埋葬财物;计算久丧的后果,是人们工作的长久荒废。财物已经创造了却覆盖在墓穴中掩埋了;之后就让人得以生存的工作也被长久禁止了。用这种方法求富裕,就好比禁止耕作却追求收获啊,厚葬久丧可富裕的说法不可行啊。 【原文】 是故求以富家,而既已不可矣,欲以众人民,意者可邪[1]?其说又不可矣!今唯无以厚葬久丧者为政[2]:君死,丧之三年;父母死,丧之三年;妻与后子死者[3],五皆丧之三年[4]。然后伯父、叔父、兄弟、孽子其[5];族人五月[6];姑姊甥舅皆有月数,则毁瘠必有制矣。使面目陷,颜色黧黑,耳目不聪明,手足不劲强,不可用也。又曰上士操丧也,必扶而能起,杖而能行,以此共三年。若法若言,行若道,苟其饥约又若此矣:是故百姓冬不仞寒,夏不仞暑,作疾病死者,不可胜计也。此其为败男女之交多矣。以此求众,譬犹使人负剑而求其寿也。众之说无可得焉。 是故求以众人民,而既以不可矣,欲以治刑政,意者可乎?其说又不可矣。今唯无以厚葬久丧者为政,国家必贫,人民必寡,刑政必乱。若法若言,行若道:使为上者行此,则不能听治;使为下者行此,则不能从事。上不听治,刑政必乱;下不从事,衣食之财必不足。若苟不足,为人弟者求其兄而不得,不弟弟必将怨其兄矣;为人子者求其亲而不得,不孝子必是怨其亲矣;为人臣者求之君而不得,不忠臣必且乱其上矣。是以僻淫邪行之民,出则无衣也,入则无食也,内续奚吾,并为淫暴,而不可胜禁也。是故盗贼众而治者寡。夫众盗贼而寡治者,以此求治,譬犹使人三睘而毋负已也。治之说无可得焉。 是故求以治刑政,而既已不可矣,欲以禁止大国之攻小国也[7],意者可邪?其说又不可矣。是故昔者圣王既没,天下失义,诸侯力征,南有楚、越之王,而北有齐、晋之君,此皆砥砺其卒伍,以攻伐并兼为政于天下。是故凡大国之所以不攻小国者,积委多,城郭修,上下调和,是故大国不耆攻之。无积委,城郭不修,上下不调和,是故大国耆攻之。今唯无以厚葬久丧者为政,国家必贫,人民必寡,刑政必乱。若苟贫,是无以为积委也;若苛寡,是城郭、沟渠者寡也;若苟乱,是出战不克,入守不固。 此求禁止大国之攻小国也,而既已不可矣,欲以干上帝鬼神之福,意者可邪?其说又不可矣。今唯无以厚葬久丧者为政,国家必贫,人民必寡,刑政必乱。若苟贫,是粢盛酒醴不净洁也;若苟寡,是事上帝鬼神者寡也;若苟乱,是祭祀不时度也。今又禁止事上帝鬼神,为政若此,上帝鬼神始得从上抚之曰:“我有是人也,与无是人也,孰愈[8]?”曰:“我有是人也,与无是人也,无择也[9]。”则惟上帝鬼神降之罪厉之祸罚而弃之[10],则岂不亦乃其所哉! 【注释】 [1]意者:即“抑或”,或者的意思,下同。 [2]为政:管理政事。 [3]后子:即嫡长子。 [4]五:“又”字之误。 [5]孽子:次子。 [6]五月:指服丧五个月。 [7]春秋时有不攻居丧之国的说法。 [8]孰愈:哪种情况好。 [9]无择:无区别。 [10]厉:灾难。 【译文】 所以,(用厚葬久丧)要使国富家足,既已不可能了。而要以此使人民数量增加,或许可以吧?(然而)这种说法又是不行的。现在以厚葬久丧的原则去治理国家,国君死了,服丧三年;父母死了,服丧三年,妻与嫡长子死了,又都服丧三年。然后伯父、叔父、兄弟、自己的众庶子死了服丧一年;近支亲属死了服丧五个月;姑父母、姐姐、外甥、舅父母死了,服丧都有一定月数,那么,丧期中的哀毁瘦损必定有制度规定了。使(自己)面目干瘦,颜色黝黑,耳朵不聪敏,眼睛不明亮,手足不强健,因之不能做事情。又说:上层士人守丧,必须搀扶才能站起,拄着拐杖才能行走。按此方式生活三年。假如效法这种言论,实行这种主张,则他们饥饿缩食,又象这样了。因此百姓冬天忍不住寒冷,夏天忍不住酷暑,生病而死的,不可胜数。这样就会大量地损害男女之间的交媾。以这种做法追求增加人口,就好像使人伏身剑刃而寻求长寿。人口增多的说法已不可实现了。 所以追求使人口增多,既已不可能了。而想以此治理刑事政务,也许可以吧?这种说法又是不行的。现在以厚葬久丧的原则治理政事,国家必定会贫穷,人民必定会减少,刑政必定会混乱。假如效法这种言论,实行这种主张,使居上位的人依此而行,就不可能听政治国;使在下位的人依此而行,就不可能从事生产。居上位的不能听政治国,刑事政务就必定混乱;在下位的不能从事生产,衣食之资就必定不足。假若不足,做弟弟的向兄长求索而没有所得,不恭顺的弟弟就必定要怨恨他的兄长;做儿子的求索父母而没有所得,不孝的儿子就必定要怨恨他的父母;做臣子的求索君主而没有所得,不忠的臣子就必定要叛乱他的君上。所以品行淫邪的百姓,出门就没有衣穿,回家就没有饭吃,内心积有耻辱之感,一起去做邪恶暴虐之事,多得无法禁止。因此盗贼众多而治安好的情况减少。倘使盗贼增多而治安不善,用这种做法寻求治理。就好象把人多次遣送回去而要他不背叛自己。(厚葬久丧)而使国家治理的说法已是不可实现了。 所以追求使刑政得治,既已不可能了。而想以此禁止大国攻打小国,也许还可以吧?这种说法也是不行的。从前的圣王已离开人世,天下丧失了正义,诸侯用武力征伐。南边有楚、越二国之王,北边有齐、晋二国之君,这些君主都训练他们的士卒,用以在天下攻伐兼并、发令施政。大凡大国不攻打小国的缘故,是因为小国积贮多,城郭修固,上下和协,所以大国不喜欢攻打它们。如果小国没有积贮,城郭不修固,上下不和协,所以大国就喜欢攻打它们。现在以主张厚葬久丧的人主持政务,国家必定会贫穷,人民必定会减少,刑事政务必定会混乱。如果国家贫穷,就没有什么东西可以用来积贮;如果人口减少,这样修城郭、沟渠的人就少了;如果刑政混乱,这样出战就不能胜利,入守就不能牢固。 用厚葬久丧寻求禁止大国攻打小国,既已不可能了。而想用它求得上帝、鬼神赐福,也许可以吧?这种说法也是不行的。现在以主张厚葬久丧的人主持政务,国家必定贫穷,人民必定减少,刑法政治必定混乱。如果国家贫穷,那么祭祀的粢盛酒醴就不能洁净;如果人民减少,那么敬拜上帝、鬼神的人就少了;如果刑政混乱,那么祭祀就不能准时了。现在又禁止敬事上帝鬼神。象这样去施政,上帝、鬼神便开始从天上发问说:“我有这些人和没有这些人,哪样更好呢?”然后说:“我有这些人与没有这些人,没有区别。”那么,即使上帝、鬼神给他们降下罪疠祸罚而抛弃他们,难道不也是应得的吗? 【原文】 故古圣王制为葬埋之法,曰:“棺三寸,足以朽体;衣衾三领,足以覆恶[1]。以及其葬也,下毋及泉,上毋通臭[2],垄若参耕之亩[3],则止矣”。死则既已葬矣,生者必无久哭,而疾而从事,人为其的能,以交相利也。此圣王之法也。 【注释】 [1]恶:尸体。 [2]臭:尸体腐烂的气味。 [3]垄若参奈之亩:指坟高三尺。 【译文】 所以古代的圣王制定埋葬的规则,说:“棺木厚为三寸,足以使尸体朽烂;衣服三件,足以覆盖尸骸。等到下土埋葬,向下不要深过泉水,向上不要散发出腐臭气味,坟高三尺如此就可以了”。死者已经埋葬了,生者恢复常态而要尽快去努力工作,做各人的本职工作交相谋利。这是圣王的法则。 【原文】 今执厚葬久丧者言曰:厚葬久丧,果非圣王之道,夫胡[1]说中国之君子而不已、操而不择[2]哉? 子墨子曰:此所谓便其习,而义[3]其俗者也。昔者越之东,有輆沭[4]之国者,其长子生,则解[5]而食之,谓之宜弟;其大父[6]死,负其大母[7]而弃之,曰鬼妻不可与居处。此上以为政[8],下以为俗,为而不已,操而不择,则此岂实仁义之道哉?此所谓便其习、而义其俗者也。楚之南,有炎人国者,其亲戚[9]死,朽[10]其肉而弃之,然后埋其骨,乃成为孝子。秦之西,有仪渠之国者,其亲戚死,聚柴薪而焚之,熏上[11]谓之登遐[12],然后成为孝子。此上以为政,下以为俗,为而不已,操而不择,则此岂实全义之道哉?此所谓便其习、而义其俗者也。戎以此若三国者观之,则亦犹薄矣;若以中国之君子观之,则亦犹厚矣。如彼则大[13]厚,如此则大薄,然则埋葬之有节矣。故衣食者,人之生利也,然且犹尚有节;葬埋者,人之死利也,夫何独无节于此乎? 子墨子制为葬埋之法,曰:棺三寸,足以朽骨;衣三领,足以朽肉。掘地之深,下无菹漏[14],气无发泄于上,垄足以期[15]其所,则止矣。哭往哭来,反,从事乎衣食之财,佴乎祭祀,以致孝于亲。故曰子墨子之法,不失死生之利者此也。 故子墨子言曰:今天下之士君子,中请将欲为仁义,求为上士,上欲中圣王之道,下欲中国家百姓之利,故当若节丧之为政,而不可不察此者也。 【注释】 [1]胡:通“何”。 [2]择:通“释”,舍弃。 [3]义:宜。 [4]輆沭:古国名,相传在今浙江东部。 [5]解:剖解。 [6]大父:祖父。 [7]大母:祖母。 [8]政:通“正”,指法则。 [9]亲戚:指父母。 [10]朽:剐,剔肉。 [11]熏上:烟火上窜。 [12]遐:通“霞”,指天。 [13]大:通“太”。 [14]菹漏:沮,通沮湿。菹漏,渗湿之意。 [15]期:即示字的讹写。 【译文】 现在持厚葬久丧观点的人说:厚葬久丧,如果不是圣王的大道,那为什么中原的君子们延用至今,不肯废止呢? 墨子说:这是因为他们固守当地习俗。过去在越地东部,有一国叫輆沭,人们的长子出生后就剖开吃掉他。说是有益于弟弟出生;他们的祖父死了,就背起祖母扔掉,说不能与鬼的妻子共处。这样的事上面当做规则,下面当做风俗,世代延续,那么这难道是仁义之道吗?这就是安于其习俗、而认为适宜啊,楚国南部,有个炎人国,国人的父母死了,就剐取他们的肉扔掉,然后掩埋父母的骨头,于是就成为孝子。秦国的西南面,有个仪渠国,国人的父母死了就聚集柴火去烧掉他们尸体,烟火上窜就称为是登天,然后就成为孝子。这样的事上面当做规则。下面的人当做风俗,实行不止,坚持而不舍弃,那么难道是在实行仁义之道吗?这就是安于其习俗,而认为是适宜啊,如果拿此三个国家的丧葬,来看厚葬久丧,那么这也还是很淡薄的;如果拿此三个国家的丧葬,来看厚葬久丧,那么这也还是很淡薄的;如果让中原地区的君子们来看,那么这已经是很厚的孝道了。像那样的就厚重,像这样的就淡薄。那么埋葬的法则应该有节制啊。从利益出发所以活着的时候对于吃饭穿衣要节制,那么死后的埋葬为何不知道节制呢? 墨子制定了埋葬的规则,说:棺木厚三寸,足够使尸骨朽腐;衣服三件,足以让肉体腐烂。挖掘墓穴的深度,向下没有泉水渗透到,向上腐尸的气味没有散发到地面。坟地足够让人识别,就可以了。哭着去送丧,哭着返回就接着去从事衣食财物的生产,使有利于祭祀鬼神,以此对双亲尽到孝道。因此,墨子的丧葬之法顾及到生者与死者两方面的利益。 所以墨子说:“现在天下的士君子,内心确实想行仁义,追求做上士,上想要符合圣王之道,下想要符合国家百姓之利,所以就应当对以节葬来行政的道理,不可不加以考察。”就是这个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