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5章 死亡的区分
作者:堂前雁      更新:2022-01-01 12:18      字数:3094
  打开那个小罐子,大头把罐子往常小旗脸前伸了伸,屋里没开灯,常小旗有些谨慎,问:“能看吗?”
  大头说:“当然能看了,只不过从来不让外人看,不是说隔行如隔山吗,每一行都有自己的秘密,肯定不能轻易被外人知道,这叫行业机密,常爷您尽管看!”
  常小旗用手机光芒照着,略微伸头,往下瞄了两眼,但见小罐子中趴着一只黑灰相间的虫子,有点像是土鳖,有的地方叫簸箕虫,观音虫,还有叫土元,蟅虫的,学名应该是叫做中华地鳖,常小旗小时候摸知了卖钱,白天没事干的时候,就去地里挖这东西,有人专门收,价格还挺高,有研究发现它可以治疗癌症,药用价值很大。
  不过,看着像土鳖,但肯定不是土鳖,跟土鳖还是有点差别的,只不过差别不大,好像这种模样的虫子,长得都差不多,常小旗说:“这是什么东西?”
  大头嘿嘿一笑,小声说:“魂。”
  “啊?”常小旗惊道:“这就是魂魄?”大头不是说自己也没亲眼见过魂魄是什么样的吗,怎么说这就是魂魄了。常小旗忙追问:“魂魄是这样的?”
  大头摊开手,说:“谁也没规定魂魄就得是虚无缥缈,飘来飘去的恶鬼呀,那都是电视里演的,不能是人家说啥样就啥样啊,电视剧里的台词很有权威性吗。”这话倒是把常小旗给说愣了,好半天缓过来劲,仔细想想,是这么个道理啊。
  “这是从哪里弄来的?”常小旗问道。
  大头将罐子口朝下,把虫魂倒了出来,那小爬虫在大头的手上,缓缓的蠕动着身子,它看起来跟蜣螂差不多,长着一对装饰性较强的翅膀,但它肯定是不会飞的,而且移动速度很慢,大头像是看着一间人间至宝,满眼都是爱恋之色,盯着虫魂说:“常爷呀,这虫魂,少说也有三十年的光景了,我爷爷专门给我准备的。”
  常小旗问:“怎么弄到的?”
  大头又是嘿嘿一笑,将虫魂放在了之前那个类似于小炉子一样的粗糙瓷片上,上边已经抹满了黑色的纸灰,当虫魂爬上去之后,大头将粗糙瓷片放在了茶几上,说:“不用管了,让它自己爬吧,它会告诉我们,哪里有魂。”
  这对于常小旗来说,那是相当的离奇了,可以说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这时候,大头坐正身子,双手放在了膝盖上,说:“常爷,不瞒你说,这虫魂很强大,是当年我爷爷出海的时候,与他同行的水手的魂魄。”
  “常爷你别慌!”大头赶紧摆手,说:“不是我爷爷杀了水手,是那个水手下海摸宝贝的时候,死在了水下,可能是贪了,摸的东西太多,要扔的话也舍不得,就一直抱着,结果是太重了,宝贝没捞出来,人也没上来。我爷爷下去救他的时候,他还死死的抱着怀里那一个包裹,瞪着眼睛不松手。”
  “等他快没气的时候,他才知道那东西是假的,是虚的,有再多钱,没命花还是不行的,就这,他都没松手啊,不过我爷爷还是尽力的去拉他了,可是拉不动啊。你想想人家一个在海边长大的水手,要论水性,那是没得比,平时都是数第一人的人物,偏偏就是在黄金面前被蒙蔽了双眼,人为财死啊。”
  常小旗问:“那是一包黄金?”
  大头嘬了一下牙花子,说:“可惜啊,那不是金子,是一大块铜,不过在水里看起来的时候,确实很像金子,很重的,少说几十斤,我爷爷把那个水手的尸体打捞了上来,他也没个家人,自小就是孤儿,我爷爷给他算了一下出魂的日子,就在他出魂的那一天,把他的魂魄弄了回来,他体格强壮,为人憨厚老实,就是太穷了,你知道啊,这穷人一看见钱,那就跟快饿死的人看见了水一样,你拉不住的。”
  常小旗点了点头,说:“是啊,我早些年也穷,其实对比你们也不算穷,父母做点小生意,多少有个零花钱,但相对于整个社会,我还是属于贫困人口,那时候我背尸也是不要命,自己一个人去湘西,背尸王,现在想想,当时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现在让我再去,不是说没那个勇气了,而是压根就没那个想法了。”
  大头颇有感触,忙不迭点头,说:“对,就是这意思,常爷现在有钱了,人一有钱,就开始胆小,你拥有的多了,牵挂的多了,你的胆量就会越来越小。”
  常小旗怔了一下,大头还想说话,常小旗摆摆手,示意他不要吭声。坐在黑暗中,常小旗这才想明白,为什么自己的背尸生涯,从最初的初生牛犊不怕虎,一人斗尸王,到现在的越来越想退出背尸,这一个心路历程的变化,皆是源于有钱了。
  如果没钱,一直很穷,穷的只剩下一条命的时候,那还考虑什么后路不后路的,命没了,下辈子继续,钱挣不着,这辈子到死都闭不上眼。而现在摆在他面前的,是一件比赚钱重要百倍的事情,那是一个男人的承诺。
  “你继续说吧。”
  大头有些癔症,但迟疑片刻,还是说道:“常爷,就说这虫魂吧,如果不是自愿抓回来的,那虫魂的作用就会小很多。”
  “还有这种说法?”
  大头一歪头,说:“当然有了!”他凑近了点,小声说:“这玩意就跟上床一样,强行的,跟自愿的,那感觉能一样?”
  常小旗吭哧一声就笑了出来,大头也跟着笑,他说:“那个水手身体素质很棒的,而且自愿成为我爷爷的虫魂,这虫魂养了三十多年,我也就用过三四次吧,平均算下来的话,十年用一次。毕竟现在这时代,太平盛世,人人吃得饱穿得暖,谁还搞这些有的没的。”
  “你跟奎爷怎么认识的?”常小旗问道。
  大头说:“这个啊,说来话长,也不算长,奎爷认识我爷爷,我听我爷爷说,在他很小的时候,他第一次遇见奎爷,奎爷看起来就是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我爷爷活了七十多岁,已经死了,我现在都快三十岁了,我前两天见着奎爷,他看起来还是一个六十多岁的人,你说奎爷到底多少岁啊?他怎么不会变老,像他那么有钱的,是不是一直在用顶级的护肤品?”
  常小旗说:“这就是隔行如隔山了,你不了解奎爷,不知道他的底细,他会死,但不会老。他的衰老可以说是永恒不变的,也可以说是一夜之间就会物是人非的,不好说。”
  大头嗯了一声,说:“我小时候,爷爷带着我拜访过一次奎爷,留有地址,前几天奎爷联系上我,问我爷爷还在不在,我说早死了,他就问我还懂不懂黥骨之术,我说懂,他就说让我来一趟。”
  说着说着,大头忽然用手指在那个瓷盘上,说道:“常爷你看!”
  虫魂在涂满纸灰的瓷盘上,爬出了一个古怪的图形,有点像是降魔杵,但太抽象了,你说它是擀面杖也能说得通,但其中生出来许多小道道,不是门内人就看不懂了。常小旗问道:“怎么说?”
  大头指着瓷盘上,被虫魂爬过之后的图案,那些地方的黑灰都被爬虫推到了旁边,他说:“你看,虫魂的本事,就是可以感知以它为中心,一大片区域的灵魂,这被推开的一大片黑灰,就是它的感知范围了,其中那些生长出来的小尖刺,都是一个个要往外跑的灵魂,说白了,就是人死了,刚死的时候,他的魂魄肯定是想到处看看的,要冲破他们原本生活的区域,但最后还是要回来。”
  “你看西南方向这个,刺最大,说明这个魂魄最有力道,又或者是怨气最重,这样的灵魂抓回来,用于黥骨,护佑能力越大,只不过抓的时候可能有难度。”听大头指着瓷盘不断的说着,常小旗这才看懂,这可不是个电磁炉,这瓷盘看起来做工粗糙,但上边有很多刻度,还有方向标识。
  “常爷,从这里算,西南十五里左右,你知道那是什么地方吗?”
  常小旗抬头,往西南方向看了一眼,说:“那地方是我老家的方向,出了外边的涵洞,就是一个镇子,再往西南走,那就算是乡下了,有一条河,河流不算大,但也不算小,那条河自西北往东南方向流动,有一个老校区,以前有女学生在宿舍上吊过,不过那都是二三十年前的事了,大概位置就是那里。”
  一听常小旗这么说,大头顿时来了精神,说:“常爷,这就对了呀,那地方怨气极深,而且你想想,那可不是住宅区啊。”
  “什么意思?”常小旗皱起了眉头。
  大头神秘兮兮的凑过来,说:“凡是正常的生老病死,都在哪?要么死医院里,要么死家里,那都是一般的,凡是死在野外的,尤其是自寻死路的,那算是横死,怨气极深!”
  “常爷,收拾下,今晚我带你抓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