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章 乌干祜族
作者:堂前雁      更新:2022-01-01 12:14      字数:3160
  这话倒是给常小旗问懵了,他又快速的翻阅了一遍,还是反问道:“这不是死尸是什么?”
  龚伟笑道:“这就是我所说的,世上没有精通天下所有文化的圣人,恰巧,鄙人多少了解过这照片上的东西。”
  “这不是死尸,这是棺材。”
  “棺材?”常小旗瞠目结舌,音量也有些大了,张海蓝也想过来一探究竟,常小旗摆手道:“你忙你的就行。”
  这就重新拿起照片,一边看,又问道:“这是棺材?”
  龚伟说:“常爷,您要转换一下概念,人体为何不能是棺材呢?”
  话说到这里,常小旗想起了一件令他非常恶寒的事情,就说这背尸行当里,曾经有人下到墓葬里,原本是想背出墓主人,但一看那陪葬的侍女,竟貌若天仙,且千百年来肉身不腐,那可真是犹如美人小憩,他就动了歪心思,想把这尸体也给背出去。
  结果,在背着那侍女离开墓穴时,侍女的脑袋忽然点了一下,就像是瞌睡犯困似的,往前栽了一下,说巧不巧,侍女粉红的嘴唇,撞在了背尸人的后颈上,可能是冲击的力量有些大,撞这一下把嘴唇都给翻开了,牙齿磕碰在了背尸人的脖颈上。
  当时这背尸人也没在意,就背着侍女离开了墓穴,忙活完这一切,还没等到背尸人回到家中,也就踏着星月赶路之时,就觉得身上有点痒,但是哪里痒,他又无法精准的找到。
  只得东挠一下,西挠一下,老半天也没找到那股瘙痒的劲,到底是出在哪,这种隔靴搔痒的感觉,真是要急死人,他实在是忍不了了,就见旁边有一条小河,这就脱光了衣服,跳进冰凉的河水之中。
  也是这干背尸人的,艺高人胆大,不怕什么危险,本以为跳进这冰凉的河水之中,凉水这么一激,甭管哪里痒,也都瞬间制住了。
  可是跳进河水之中,身上那股痒劲还是控制不住,他恨不得用指甲挖烂自己的皮肉,双手揪住头发用劲的拽,死活找不到哪里痒。
  最开始这一点点的痒,一直蔓延到全身的痒,他实在是忍不住了,指甲大力的抠挖皮肤,谁知在挠着肚皮的时候,一用力,那皮肤竟像是被抓烂的皮球,瞬间破了皮,从里边流出一团团类似于饭团似的的东西,映着月光细看,里边竟然密密麻麻的全是白色的虫子,再看他的肚皮里边,浑身都充满了这种白色的小虫,疯狂的蠕动着身躯,吞噬着他的皮肉。
  再后来,也就没有后来了,这人死在了河水里,他皮肤裂开时,整条小河的河面上都漂浮着一层白腻的虫子。
  这就是那侍女体内下的痋虫,以肉身为母体,以血肉为营养,杀人养虫,最后那层皮就是困住痋虫的关键,在吃光了母体血肉之后,如果没有新鲜血肉,痋虫会迅速排卵死亡,而这虫卵能在尸体之内保持多年不死,一旦接触到了恒温,接触到了新的营养,就会像鸡蛋那样孵化出来,只不过这个孵化过程极其之快。
  人体的温度那是细菌的天堂,人体内的大肠小肠之中本身就有许多细菌,再与这种痋虫相接触,那实在是火上浇油,加速死亡。
  若说这个,有点天方夜谭,那在自然界,倒是有一个真实的案例,也是许多人所熟知的一种生物。
  蟑螂。
  众所周知,蟑螂的生存强度可谓强大到一定程度了,这是核战过后都能生存下来的物种,许多蟑螂在接触到灭蟑药的时间过久之后,也会逐渐进化出耐药性,这也是难以根除蟑螂的原因之一。
  但在自然界,也存在着类似于痋虫杀人之术的高手,就是翡翠黄蜂。
  翡翠黄蜂捕杀蟑螂之时,会将毒液注入蟑螂大脑之中,而后将蟑螂拖回洞穴,在蟑螂还活着的时候,在蟑螂体内产卵,幼虫会进入还活着的蟑螂体内,然后这些幼虫会从内到外把蟑螂吃掉。
  因为蟑螂在没有头的情况下也依然可以存活,它体内有一种叫hison的高蛋白合成激素,可以源源不断的自动合成有机物。
  这就为幼虫提供了营养,使幼虫得以从内吃到外,逐渐成长起来,看起来与痋虫之术颇为相似。
  所以,当龚伟说起这些照片上的死尸,都是棺材的时候,常小旗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这件事。
  他问道:“这些尸体都是拿来培养痋虫的吗?”
  谁知龚伟又摇头,笑道:“常爷,这世上能够培养痋虫的活体,那太多了,南疆区域,古时遗留下来的痋虫尸体数不胜数,但那些都屡见不鲜,而我所拍到的这些照片,这些棺材可就不一般了。”
  常小旗道:“老龚,你就别卖关子了,我是个文盲,没读过几年书,也不了解那么多江湖异闻,你想说什么,直说就行。”
  龚伟点头,道:“其实,这些都是人皮棺材。此乃南疆异域文化中的一脉分支,我所说的南疆可不是新疆中的南疆,而是南边疆域。”
  “恩,你继续说。”
  “这人皮棺材,是一人套一人。我查过这方面的资料,那异域民族正史之中没有资料记载,倒是民间杂谈中被译为乌干祜族,分布地域非常广泛,东南亚大多数国家都有其踪影,在国内的记载,据说是分布在澜沧江下游西岸。”
  “按理说分布这么广,应该是个古老且壮大的民族,但事实上,很少查到这方面的资料,甚至有人怀疑其真实性,以为只是民间杂谈而已。起初我也不信,后来查证到这些资料之后才知晓,他们从不与外界联系,族人分布广的原因都是因为不聚群,不抱团,各自为营,虽在南疆,却如游牧民族一般,居无定所,故而分布区域极为广泛,但却没流传出什么文化色彩。”
  “他们的丧葬文化也十分特别,就拿图片上的来说,常爷您是不是看这照片有点模糊不清?”
  常小旗点点头。
  “那是因为,每一具尸体的外面,还套着一个完整的人皮。”
  “噢!”常小旗点点头,重新看向照片,这才恍然大悟,怪不得总觉得这些尸体的脸上像是敷了一层面膜,而且是一层极不和谐,大小不配套的面膜,敢情是死尸的外面还有人皮。
  “我这么多年寻找异域书籍,一直在查找他们的丧葬文化,他们认为,人死之后会有魂魄,而这魂魄到了阴间,会遇上层层剥削,那些小鬼得给钱打点,判官也得打点,阎王也得打点,这一路走下来,若是稍有不顺,打点不到位,那就别想投胎了。”
  “他们觉得地府里的恶鬼也是不少的,投胎就像生孩子一样,有人投了,就得有人死在地府,故而,他们族内有一个非常令人恐惧的习俗。”
  “什么习俗?”
  “族中女子,若是一人同时产下两个孩子,不论男女,必要杀死一个,剥下人皮,为另一个孩子做成衣服穿。”
  常小旗眼珠子都差点从眶里瞪出来了,他愣了半天,咽了口吐沫,道:“虎毒尚且不食子,这……这也太愚昧了吧!”
  龚伟摇了摇头,说:“常爷,我们生活的时代,那是科技迅猛发展的时代,讲究人性,讲究人权。可在他们那个远古时代呢?大家什么都不懂,打个雷都以为是老天爷发怒,他们心智未开,自然会迷信这些东西。”
  “我研究过这方面的心理,我觉得他们这样的做法,不外乎当时的大环境,古时生产力低下,就算是和平年代,正常人的寿命也就是个三十多岁,若再遇上天灾人祸,战乱连连,那想把一个婴儿养活成大人,是很有难度的,饥饿,疾病,战乱,意外,能躲过这所有的东西而长大成人,很不容易的。”
  常小旗吧嗒了一下嘴,虽有些唏嘘,但还是点头表示认同。
  “而他们信奉的就是以命换命之说,他们觉得,族中女子生下一个孩子即可,这是正常的繁衍生息,可若同时生出两个孩子,这是不祥的预兆,一个孩子就很难养活了,同时生出两个,那怎么行?”
  “所以,为了保证一个孩子必须存活下来,那就得杀死另外一个孩子,站在迷信的角度上,这叫以命换命,站在现实的角度上来说,或许有点残忍,但多少有点道理,少一个孩子就少一份粮食,就少一份操心,少一份牵挂,不用付出更多的精力。”
  这理论,多少有点优胜劣汰的意味,常小旗问:“那如果生出的是龙凤胎,一男一女,杀谁?”
  “这自不必多说,在生产力低下的时代,自然是杀女留男。”
  常小旗摇摇头,不知道该说什么。
  龚伟笑着拍了拍常小旗的肩膀,说:“看得出来,常爷是一个多愁善感,重情重义之人啊,鄙人很欣赏常爷的为人。”
  “接着说。”常小旗揉揉额头,靠在了沙发的靠背上。
  龚伟又说:“古人迷信,自有迷信的道理,他们这么做,也有这么做的道理,在他们的丧葬文化中,人皮棺材大行其道,而在这人皮棺材之中,就有我想要的东西。”
  “当然,也有常爷想要的东西。”
  “说来听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