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明朝的集权和裂变
作者:
朱立春 更新:2021-12-07 16:19 字数:460
第九章
明朝的集权和裂变
(1368年~1644年)
从1368年正月初四,朱元璋在应天府(今南京)正式建国称帝起,到1645年弘光政权覆灭,共278年,明先后经历了16个皇帝。明太祖即位后,又经过20年征战,统一了全国。疆域东北达日本海,西达哈密,北达乌第河。他在政治、军事等方面废除丞相制,集军政大权于一身,加强了中央集权。在经济上以恢复和发展社会经济为主要措施,为明代社会经济的繁荣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明成祖年间,明帝国达到了全盛时期,疆域最为广大。自正统朝(1436年)开始,宦官当权,吏治腐败,土地兼并加剧,内忧外患使明朝一落千丈,虽然有张居正、海瑞等能臣的支撑,但已是积重难返。阶级矛盾的激化最终导致了明朝的衰败灭亡。崇祯十七年(1644年),李自成领导的起义军攻占北京,弘光政权的延续政局不久即被清军推翻,宣告了明朝的彻底灭亡。总的来看,此时我国的科技已落后于西方。经济上的典型特点是我国在东南沿海地区零星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航海上的主要业绩是15世纪初郑和的7次下西洋,成为中国乃至世界航海史上的壮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