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8章 苏悦告状
作者:小猪柔柔      更新:2021-12-22 05:13      字数:2147
  经过了这次的宴会后,蓝溪的名声也彻底在京城贵族圈里传扬开。
  尽管喜欢她的人还是不如厌恶她的人多。
  但这样的局面已经是很不错了,蓝溪对此却丝毫不在乎,参加完宴会往外走的时候,洛御凌亲自搀扶着她。
  蓝溪其实不需要他搀扶,但也知道这是洛御凌在给她长脸,是在提高她的地位,于是便默认了。
  两人走到了马车边,刚要上车,忽然从远处冲过来一个女子,风风火火的撞到了蓝溪的身上。
  然后惊呼一声摔倒在地。
  蓝溪惊讶的看过去,女子抬起头可怜兮兮的说道:
  “抱歉,实在抱歉。后面有人追我,我不是故意的。”
  蓝溪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衣服,已经脏了,但是洗洗就干净了,没什么要紧的。
  于是挥了挥手:“没事的,你走吧。”
  女子见状站起身,连连感谢,一溜风消失在了众人的视线中。
  蓝溪在洛御凌的搀扶下上了马车,把车启动赶奔刑王府。
  当马车走起来后,蓝溪缓缓低下头,从袖子里拿出了一张纸团,将纸团展开后,上面写了几个字:
  “救救我。”
  在这一行字的后面还有一行小字,留下的是一个客栈的名字和房间号。
  洛御凌看到了蓝溪的奇怪举动,忍不住看过来:
  “怎么啦?可有哪里不对劲儿的地方。”
  蓝溪将手里的纸条递给了洛御凌,洛御凌疑惑的接过来,看了看,眉头拧了拧。
  “我让地狱过去看一看。”
  蓝溪摇头:“不用了,我亲自过去吧,她既然亲自来找我,一定是有天大的冤情。左右现在闲着也没事。”
  洛御凌点了点头,于是便通知车夫换地方转移方向,朝着那客栈去。
  蓝溪到了客栈的时候,客栈里依然一片繁华,此刻天色微微有些发黑,正是人来人往的时候。
  若是再黑一点,恐怕大多数人都要准备睡觉了。
  蓝溪下了马车,扯着洛御凌消失在了人海中,临下车之前吩咐马车到街道的尽头去等着,这里车水马龙的,人太多很容易引起别人的注意。
  蓝溪并没有马上进入客栈里,在这附近转了转。见周围的确是没有什么人注意,这才迈步进入了客栈。
  当她到了房间门口的时候,忽然扭回头问向旁边的洛御凌:
  “我们是坐着马车回来的,速度很快,她应该没这么快回来吧。”
  洛御凌想了想点头:“好像是,其实你不用这样着急,明天再来也行的。”
  蓝溪摇头:“不行,我是担心自己明天过来已经来不及了,那不如我们先进去等着她回来好了。”
  洛御凌笑了笑:“好啊,你怎么说都好。现在的他十分宠溺蓝溪,只要是蓝溪说出来的,他都会答应。”
  于是慎刑司的司行长和老大就这样撇下所有的事情,钻在了客栈一个小小房间里等着留下子条那人的出现。
  夜色降下来,一轮明月缓缓升空,外面也渐渐归于平静。
  差不多快到子时的时候,外面才想起了脚步声,接着有人推开房门走了进来。
  当那人点燃蜡烛时,一眼瞧见了坐在床上和桌子边的蓝溪与洛御凌。
  那人吓得惊呼一声,手里的火折子差点掉落地面。
  洛御凌急忙过来将她拦住。
  别惊慌,白天就是你塞给我们纸条了吧,我们是照着你的纸条过来的。”
  苏悦点了点头,脸色还有一些苍白,但已经明白是自己的纸条引来了两人。
  她没有理睬洛御凌,而是到了蓝溪的面前,扑通一声跪倒在地。
  蓝溪疑惑地看向了她,却没有上前将她扶起来,她知道,苏悦这样做一定是有很重要的事请她帮忙。
  果然苏悦低声说道:“求求你,救救我。”
  蓝溪抿唇说道:“究竟是怎么回事?你慢慢说。”
  接着苏悦便将自己的情况以及离开了村镇,莫名其妙被通缉的事说了出来。
  蓝溪听她说完后,扭回头看上了旁边的洛御凌。
  洛御凌皱眉道:“这案子不归我们慎刑司管,我不大清楚,应该是刑部那边的事儿,一下子死了这么多的人,当地的县令也是没办法管的,肯定要将案子上交到刑部。”
  “八成是刑部那边下达的通缉令。”
  洛御凌的话,蓝溪明白了,言外之意就是说,这个案子我们管不了,必须要找刑部的人。
  毕竟慎刑司和刑部分属两个部门,不可能因为一个案子就来指手画脚的。
  “那没有别的什么办法吗?”
  蓝溪问道。
  洛御凌看了苏悦一眼:“你有什么证据能够证明你不是凶手。”
  苏悦摇头:“我无法证明,正是因为我无法证明,所以我只能来找你们,我猜凶手应该就是我的夫君唐阎。”
  “但我同样没有证据证明是他所为,而且他人现在在哪里我也不清楚。”
  “我可以用我的性命以及我的后代子孙发誓,梅家村的命案与我没有丝毫的关系,我真的什么都不知道。”
  蓝溪叹息了一声,上前将她搀扶起来,低声说道:
  “现在的问题是,这案子不归我们管,若是我们过去指手画脚,只会让问题变得更加糟糕。”
  苏悦一脸迷茫,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这时旁边的洛御凌忽然说道:
  “其实也还有一个办法。”
  蓝溪和苏悦都齐齐的看向他,不明白他要说什么。
  “如果你敢去告御状,这案子我就能想办法要过来。”
  听到告御状三个字,蓝溪的脸色一下子白了。
  按照熙木皇朝的律法,若是想要告御状,就要敲响鸣冤鼓。
  这鸣冤鼓就放在皇宫的门口,任何一个人过去都可以将其敲响。
  但不同的是,敲响鸣冤鼓的人,必须要承受30鞭子的刑罚。
  不然若是谁都去敲鼓,那皇上以后的日子还要不要过。
  光是处理这些琐碎的事都会烦死。
  要知道这30鞭子的刑罚可不是普普通通的鞭子,而是那种带着倒刺的,滚上了辣椒水的,一鞭子下去就能让人皮开肉绽,生不如死。
  若是30鞭子下来,人基本上就会挂掉了。
  所以几乎没有谁愿意用自己的性命去告御状的,能不能告下来倒还其次,自己的小命铁定是要丢在里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