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六十二章:魂飞魄散
作者:
修真无门 更新:2021-10-27 03:32 字数:1999
方寻暗道一声不好,随即加大了灵能的输出,右手掏出了镇尺后,急速运转虎步向前猛攻,同时他又阴阳之力分出一缕观想起猛虎之灵来!
短短的十分之一秒不到的时间,方寻接连做出预判,真的不可谓经验老道。
“哼!打畜生和打人一个道理,兵不厌诈!看你这个猖狂的家伙还怎么作妖!”方寻心底暗暗道。
只见他的身体被一只吊睛白额的老虎给覆盖,老虎朝天一声怒吼,似乎要一口把眼前的敌人给撕成碎片。
虽说这只老虎身形虚幻,看着不真切。但其凶猛的姿态与神情,却让张小飞为之动容。
“合神!你一个小小的散修竟然会合神秘法!难不成你是合神宗的弃徒?仄仄,无论你是弃徒,还是首徒,今天就永远给我留在这里吧!”
正在观想猛虎的方寻根本不顾理他,瞬息间就到了张小飞跟前,大爪子用力拍向他的脑袋,似乎要把张小飞的脑浆给拍出来!
“哼!”张小飞见方寻不理他,反而直接攻向自己,他连忙鼓起全身灵能一下把墨麟匕首暂时震开后,抬手举起拳头就迎向巨大的虎爪!
碰。。碰!两声响声传来,只见张小飞被虎爪一下拍到背面的空气墙上,接着趴在了地上。
方寻那边则被震退七八米,若不是虎爪死死的抓紧地面,他的整个人也会被巨大的反震的力道给弹得七零八落。
“咳咳,真是,哈哈,我承认小看你了。”张小飞站了起来,气喘吁吁道,脸色变的无比狰狞。
“是吗?你是不是觉得有点晚了?”只见方寻心念之力再次次激发,原本停在远处的墨麟匕首又一次裹着黑红色的剑芒,狠狠刺向刚站起来的张小飞。
“该死,我看你是不见棺材不落泪!”张小飞见方寻的攻击不停歇,不禁发狂起来。
殊不知之前是谁一直逼着方寻下跪,想必这就是飞扬跋扈的修二代所秉持的理念把,我可以欺负你,但你坚决不准伤害我一丝毫毛。
蚂蚁尚且偷生,何况是在获得试练塔之后的方寻?他已经不是刚从北京回来的落魄小子!
“大悲神力,给我现!”张小飞不顾后背寒芒,只见其大喝一声,一股金光从他身体里穿透而出!
一尊圆脸佛陀自金光而生,只见这位佛陀含笑而目,嘴吐莲花,身伴华光妙音。
时间仿佛静止,墨麟匕首停在远处一动不动,就连其剑身上吞吐的光芒也被凝固,金光笼罩的范围似乎形成了一个独立的空间。
方寻在一边看的目瞪口呆!这是他平生第一次看到如此异象,之前所接触的打斗和术法皆是由灵能与力之变之间的相互运作。
但眼前的这个他也认不出是什么的佛陀,似乎超过了他之前对修行界的认知!
佛陀的面部渐渐变成张小飞的模样,接着又变成一红脸罗刹!金光也变成血红之色。
“你以为只有你会合神吗?你那种垃圾合神在我面前根本不够看!去死吧!!”罗刹一脸残忍道。
随着张小飞的行走,罗刹也跟着走动,其手中生出一把人骨而成的白骨鞭。
“碰”墨麟匕首从背后刺向罗刹,但无论方寻怎么用力,均无法破开其防御,看着落差越走越近。
只见罗刹轻轻挥动了一下白骨鞭,此鞭竟自主的朝方寻抽了过去,所到之处岩浆崩裂,鬼相乱出,异象惊人!
方寻自然知道这些都是灵能所显化,但太过真实让他也难以分辨真伪,这说张小飞的所施展的灵能,已经被重新组合成一种方寻不曾知道的物质。
就犹如之前那把青铜长剑,经过重新组合的灵能里夹杂着力之变的气息,让方寻不得不觉得,这是远超过二变的极限能力,三变的妙境!
他自然不知道这个幻境是禁止出现三变的力量,如果出现则会很快破碎,主动停止。
这些内阁弟子所接收任务时,说的一句很明白了。
第一点,是要在进入幻境后给闯关学员讲解。
第二点,如有已经度过换身境,成功踏入灵师的弟子,是禁止使用三变强度的力之变,以及各种灵身才能使用的妙法及灵能强度的。
第一点还好,如果没有讲解也不算太违规,但第二点如果违规并对学员产生很大伤害的话,会被视为任务失败,不但扣除奖励还要倒扣十倍的奖励额,如对学员造成不可弥补的伤害,则会直接被内阁重罚,甚至从众生阁除名!
此刻张小飞哪还顾得住这么多,他是拼着被重罚的风险,也要把方寻的灵体给斩灭,让他永远变成生不如死的植物人!
此刻施幻者已经检测到方寻所在的幻境,有超出二变巅峰的力量出现,幻境已经开始自动解除,但解除的时间可比不上骨鞭的速度。
方寻也顾不上这么多了,眼前的骨鞭他无论怎么躲,似乎都逃不过骨鞭的攻击范围。
无奈之下,一只巨大的鳄龟从方寻身上浮现。
鳄龟嘶吼一声,似乎看出眼前白骨鞭的威能,其背上爆发出耀眼的白光,龟壳上的纹路清晰可见,只见鳄龟张起布满獠牙的大嘴,主动冲骨鞭咬去!
骨鞭催枯立朽般直接把鳄龟的头部打烂,接着看似坚硬的龟壳似乎也不堪一击,龟壳直接被打烂!
在打穿鳄龟后,白骨鞭毫不留情地直接抽到了方寻肩膀和胸上。
“你敢!?竟然破坏试炼!你活的不耐烦了!”一道声音似乎从极其遥远又近如耳边的地方,传入他的耳朵。
“滴,检测到试炼者无法承受的攻击,试练塔进行对试炼者方寻保护,滴符合程序,启动保护。”试练塔的声音在方寻意识陷入黑暗前,终于发出声了。
“擦。。。这次怎么这么慢。”随即方寻陷入昏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