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二章 单身狗的心理阴暗面积
作者:
七悦流火 更新:2021-10-26 07:02 字数:5282
庄越到曹家时,里面似乎正在讨论一件大事,那些声音不太熟,所以他迟疑了一下才走过去敲门,一边敲一边喊:“请问这里是曹燕家吗?”
里面的说话声太过激烈,大概因此忽略了他的声音,他敲了几下便停下手来,这时候他才隐隐听到,似乎在说嫁人什么的,心里咯噔一声:难道曹燕要出嫁了?这对象……肯定就是萧黎歌了。要是这样,他来得还真是时候,如果要抢亲的话,还来得及……唉,在想什么呢,现在想这些,是不是太晚了点,你可是牺牲自己成全他人的好人啊,你就好人做到底。
“你是?”
庄越正在胡思乱想间,随着“吱呀”一声,马丽花抱着小丽琳打开门,从里面探出脑袋,疑惑地打量着他。
庄越赶紧自我介绍:“我是曹燕的朋友,叫庄越。”
“哦,原来是庄老板,妹妹她经常提起你呢,我是她大嫂,快进屋坐吧,燕她怎么没去接你,害你自己找来。”马丽花热情地说着,招呼庄越进门。
庄越赶紧解释道:“我只是一时兴起,也没给小燕打电话,所以她还不知道。”
说话间,两人一前一后进了屋,房间也就那么大,还挤了这一大家子,庄越一个个看过去,很快看到了挨着坐在一边,一直牵着手的萧黎歌和曹燕,本以为自己早就认命了,这会看着,心还是微微地疼痛了一下,带很快就恢复如常,满脸含笑。
“燕,庄老板来了。”马丽花见曹燕跟萧黎歌还在那毫无反应,像是低声地说着什么甜蜜的话,便帮忙喊了一声。
“庄老板,你怎么来了?”
曹燕率先站起来,见庄越的表情略略有那么点不自在,意识到自己这话不太合适,还没顾上改口,却听萧黎歌抢着说道:“庄老板,你来得正是时候,我们正说着给你打电话,请你喝喜酒,这下就省了。”
“喝喜酒?呵呵,我不请自来了,我是不是来得太早了点?”庄越自我解嘲地说着,目光扫了扫房间里面,这是一间很简陋的房屋,或者还可以说是寒酸,真想不到,这样贫困的人家如今却暗揣着几百万的资产,飞出了曹燕那样的金凤凰,还有萧黎歌这样势力深不可测的人物……好吧,他承认这些其实都不是重点,现在的重点是,他肚子饿了,他们一个个叫着喜酒、嫁妆什么的,可是,酒席,酒席在哪里呢?
“不早不早,就这两天了。”庄越进门后,房间里各人已经停止讲话,一直注意着他,这会,曹长城已经搬了一根凳子过来,放到他身边:“庄老板,这么远过来辛苦了,快坐快坐。”
“谢谢。”庄越礼貌地答应一声,看着曹长城,正猜测他的身份,他已经从衣袋里掏出一盒烟来,抽出一支递上:“庄老板,抽支烟。”
“爸,你这烟……还是收起来吧,庄老板抽不惯这个。”
这个时候,曹燕跟萧黎歌已经一起走了过来,看到曹长城那包寒碜的烟,怕庄越想拒绝又为难,便先替他开口。
其实曹长城并不是抽不起好烟,而是早年穷习惯了,现在有钱了也舍不得花,而且,萧黎歌有给他买好烟,他平时都放在家里,遇上出门才带去显摆。
曹长城有点讪讪地看了曹燕、萧黎歌还有庄越,正考虑是不是要去拿自己卧室里那几条上好的私藏,正要收回手,庄越却笑着接过那只烟:“抽得惯,我什么烟都一样抽,谢谢伯父。”
“不谢不谢。”曹长城连声说着,一时也找不到话题,就退到一边,却舍不得走远。家里难得来一次贵客,他自然要好好听听他们说什么。
金秀芳则不然,一直暗暗地给曹长城使眼色,见他半天没反应,只好趁着曹燕和萧黎歌在那边坐下,跟庄越聊天,没人注意,才走过去将他拉到一边,低声责怪:“人家是大老板,你杵在那凑什么热闹,你这寒酸相,说话也没什么水平,等下丢了燕跟黎歌的脸,以后他们出去怎么跟人谈生意,别人都瞧不起。”
曹长城老脸一红,有些不服气地扭头看了那边一眼,见三人正有说有笑,犟着脖子说道:“我有那么丢人吗?再说了,他要瞧不起我们乡下人会自己来家里?”
说得振振有词、底气十足,但到底还是有所顾忌,声音压得很低。
虽然觉得曹长城的话还是有点道理,金秀芳嘴上仍是不肯承认的,气鼓鼓地说道:“那你去,你去,多出些洋相。”
金秀芳说着,一扭头,招呼正目不转睛地盯着庄越,脸上笑眯眯的张爱兰:“妈,你去帮我烧火,客人来了,得赶紧做饭,也不早了。”
“好,烧火,烧火。”张爱兰嘴上这样应着,但目光仍旧留恋是看着自己的孙女、未来孙女婿,还有庄越,他们聊些什么,她听得不是很明白,可即便不明白,她还是很想听。
金秀芳暗叹了一口气,向着正一起逗丽琳的马丽花和曹树林走过去:“树林,你去地里弄点新鲜菜来,再抓个鸡杀了……就抓那只……最大的公鸡吧。”
“嗯嗯。”曹长城应着,摸了摸丽琳的小手,甚至忍不住还亲了她的小脸蛋两口,才转身走开。
“去,又搞得一脸口水!”马丽花对着曹树林的背影,嫌弃地说了这句,换来他回眸一个寒意森森的笑容,那神情俨然表达着:你再说信不信我亲你!
金秀芳可顾不上看这些热闹,赶紧向灶台那边走去,见曹长城已经自觉地坐在土灶边生火了,心里顿时舒坦了些。
“妈,用电饭锅和电磁炉嘛,那样快点,省事些。”马丽花抱着孩子过来提醒。
“用那些呀……也不知道,像是听谁说,城里人就爱吃柴火做的饭。”金秀芳迟迟疑疑地说道:“要不你去问问燕,我也怕烧火把客人熏到了。”
马丽花随即过去暗暗询问了曹燕,得知庄越喜欢吃土灶做的饭后,就把钥匙给了她,叫她带庄越去他们屋里聊天。
本来觉得去朱颜斋更好,但天色晚了,还是近点的地方方便些,曹燕略一思索,便接了钥匙,让萧黎歌叫上庄越一起去曹树林和马丽花住的房子。
“萧老弟,你这戒指怕没有上千万买不到吧,这款式,还有钻石的材质……啧啧,真是一掷千金只为博美人一笑啊,也难怪我这样的人会到现在都还单着,这钱我出不起,也舍不得出。”
三人刚在曹树林和马丽花的屋子里坐下,庄越就眼尖地看到了曹燕手上的戒指,连连咂舌。
“没有,没那么多,庄老板没细看,这钻石是仿真的,你以为的那种,我可买不起。”萧黎歌稍稍有点不自在地应道。
庄越略显失望地摇摇头:“萧老弟,我把你当知心朋友,可你到现在还对我藏着掖着,太不够意思了吧。不过,跟你称兄道弟,也是我高攀了。”
“庄老板误会了,我不是那意思,我并非存心瞒你,而是之前还不适合宣扬,现在既然说到这了,我就如实告诉庄老板也没关系。不知道庄老板知不知道做稀颜集团?它就是家父跟几个叔伯一起创建的……”萧黎歌觉得现在已经没有隐瞒的必要了,而且这里也不担心被外面的人听了去,索性将自己的来历娓娓道来。
“原来你是!我虽然不用化妆品,但稀颜集团这么知名的企业,我还是知道一些的,难怪我一开始看到你就觉得你的出身不一般。”庄越略显激动地说道。
而这时节,曹燕已然走神,一直看着萧黎歌,眼眶升起一团雾气。
尽管萧黎歌一再推辞,她还是对庄越的判断深信不疑。与其说是相信庄越的眼光,更不如说是相信萧黎歌但凡给她的,就是竭尽所能最好的,她现在很想知道,她今天开玩笑说打算把戒指拿去卖几万块时,他该有多无语。
她感动于萧黎歌对她的这份心思,同时更替他心疼和担忧,他现在应该很需要资金吧?一个戒指就花掉了这么多,那他哪来的资金做其他事?
真是个让她心疼的“败家”男人,要不是庄越说,她顶多就认为价值十几万,他现在真的是倾尽所有了!
她本来想等晚些时候再说的,但现在实在按捺不住,将戒指从手上取下来,极力稳住情绪,用平常的语气说道:“这么贵重的东西我戴着怕坏了、丢了,压力太大,你拿去退了,给我换个便宜的,那种夜市上几块钱的就成。”
“上面有刻字,不能退了,而且就算能退,得扣几十万,安心戴着吧。”萧黎歌知道曹燕心疼了,早已想到了用这话堵她。
听萧黎歌这样说,曹燕顿时就傻眼了,几十万!她现在是肉疼了。
庄越此时觉得这祸都是自己惹的,好好的一件事,再闹下去,弄僵了可不好,赶紧出声解围:“小燕,这是萧老弟的一片心意,他钱也出了,心血也费了,你好好接受,才是对他最大的认可。你这求婚戒指退来退去可不吉利。你担心他现在资金紧缺是不是?现在知道了他的来历,我也知道你的顾虑不是没道理。他不管是拉拢股东,还是收购股票之类,还有运作别的事,都需要大笔资金,但他既然在这样做,总有解决办法。要是有需要,我这里也还有些资金,可以借给你们周转一下。而你自己手上,不是也有去年的分红吗?”
其实最后那话,外人并不适合说,但庄越相信依曹燕和萧黎歌的感情,她不会吝惜任何,只是现在情急忘了,需要点拨一下。
曹燕果然立即就被点醒了,心里顿时有些愧疚,看着萧黎歌说道:“对不起,我不该说那些话。我现在手上除了入股养殖场,还剩将近一百万,那其实,也是我们共同的财产,等下我拿给你,你要是不收,我就把戒指退给你。”
说了这句,她见萧黎歌眼神一暗,想到庄越刚刚那句求婚戒指退来退去不吉利,赶紧改口:“我说错了,不管发生什么事,我都不会退你的求婚戒指,你这辈子只能是我的。”
听到这句,萧黎歌的脸上明显转好:“这才乖,再跟我纠结这事,我……。”
这女人是越来越彪悍了,但是没办法,谁叫他早已爱上了呢,可是,他也是有脾气的。
“你怎么样?现在就找好备胎了?”曹燕的目光锁定萧黎歌,眼中威胁满满。
萧黎歌立即就败下阵来:“我其实是说,你要再纠结,我就去买个更贵的。”
“你敢!你再买我就不嫁了!”曹燕急了。
“你们两个秀恩爱,能不能先考虑一下本单身狗的心理阴暗面积?”庄越表示实在听不下去了,决定起身出门,给他们腾地方,他们俩能不能不要连吵架都吵得那么甜甜蜜蜜、爱心满满啊!
“我们错了。”刚刚还“剑拔弩张”的两人,对视一眼,默契地说道。
“哼,我不想再听到这个话题,麻烦你们说点别的。”庄越无比傲娇地说道。
庄越难得耍次性子,萧黎歌跟曹燕自然迁就,然后扯了些有的没有,但没说几句,又绕到了结婚的话题上。
庄越觉得,他这次根本就是被魔神牵引,上门找虐的,他在心里憋了口气:你们秀恩爱是吧,等哪天,我很快就找一个,到时候比比谁更能秀!
庄越的怨气,直到吃晚饭时才得到缓解,看着一桌子美食,好吧,其实跟他酒楼那些菜式相比,完全入不了眼,可关键人家这土菜才是最健康、纯正的,外面买不到,所以,他干脆不顾形象,大快朵颐,化悲痛为食欲。
见庄越吃得起劲,曹家所有人都很高兴,因为这说明人家大老板、城里人,不嫌弃,这吃法,是给你面子啊。
席间,曹长城殷勤劝酒,尽管有曹燕帮忙拦着,但还是喝了几杯白酒,他酒量原本不错,但这酒是曹长城在本地打的很地道的白酒,一顿饭下来,多少带了些醉意。
晚间,萧黎歌回朱颜斋睡,曹燕这时候自然不便一起去的。萧黎歌不想他们的二人世界有人进入,将庄越安置在了跟朱颜斋相邻的幸运居,那里的房子内部已经装修好了。
两人聊了一会,萧黎歌便告辞了。
在他走后,庄越的酒意消散了不少,躺到床上,不知道为何,竟然有些辗转难眠,百无聊赖,想到白天的事,便起身拿起单反相机看照片,看到伊莲的照片时,心中一动,好像就在不久前,心里不满地说要找个人跟萧黎歌他们比秀恩爱时,脑袋里一闪而过的那张脸庞就是她了。
转过这个念头时,他又开始自嘲,想什么呢,一把年纪了,什么女人没见过?你竟然喜欢这种单纯的小可爱?还搞一见钟情?要是被人知道,不得笑死你!
肯定不是喜欢,只是有好印象而已。
即便是喜欢,也就是人们对于美好事物的本能感觉,跟男女之情不相干的。
看完照片,狠狠纠结了一番,困意来袭,庄越也懒得深入想下去了,倒头便睡。
庄越这一觉睡得格外香,然而正做美梦,就被曹树林给叫醒了,挣开惺忪的眼,看到外面才蒙蒙亮,心里不太愉快。
曹树林赶紧解释,因为他们全家都准备去城里购物,好好逛逛,早饭很早就煮好了,怕冷了,而且客人在不好自己先吃了,才将他叫起来,让他吃完回头继续睡,中午让马家姐妹来给他做饭。
庄越记起,昨晚听萧黎歌说大家商量的意思是他们先不用办婚礼,等方便的时候再办,但今天要去城里采购点衣服,然后买些菜,至亲的人聚一下,好好吃一顿庆祝庆祝的,萧黎歌还特别邀请他留下,这时候,他自然也不便走的。
想定,庄越便答应一声,起床吃早餐。
为了避免庄越寂寞,萧黎歌早早给诸葛亮打了电话,让他过来帮忙陪一下,得知这点,庄越欢呼雀跃。
等曹家人都出了门,他按捺不住激动的情绪,决定去后山走走,在路上等待诸葛亮,他正好有太多的问题要跟他请教。
庄越在山上悠闲地走着,边走边欣赏沿途的风景。
他正心旷神怡的时候,突然有“汪汪汪”的狗叫声响起,心里一惊,抬眸看去,发现前方有一只大黑狗正一边叫着一边往这边奔过来,顿时冷汗直冒,正准备撒腿就跑,却听随着一声“黑万!站住!”的呵斥声响起,伊莲从一个小山坡后面走出来。
庄越心里一阵欢喜,却无暇去分析这欢喜到底是为了有人救援还是因为又看到了伊莲,扬声问道:“莲儿,这狗是你的?”
“算是吧。”伊莲笑着应了这句,见黑万还是在庄越附近盘旋,不肯离去,而他的神色多少有些紧张,便走过去挡在他的面前,急着安慰,脱口就是一句:“庄哥哥,别怕,我保护你!”
“……”庄越想说,我人高马大的,还要这样一个小姑娘保护,脸都丢到姥姥家了,可是,这个时候,他承认,还真需要她的保护。
“庄哥哥,你怎么了,你不会是被黑万吓呆了吧?放心吧,有我在,不会让它咬你的。”
见庄越好一会不说话,就那样看着自己,眼中流露着看不懂的情绪,伊莲有点担心。
“莲儿,谢谢你。”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庄越借着开玩笑掩饰:“我刚才在想,你出现得真及时,就像天神,不,天女降临一样。”
好吧,实话是她刚刚说保护他时那认真又可爱的表情,害他看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