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作者:脸谱酱      更新:2021-10-25 11:17      字数:3133
  汤柯程跋一行人从树叶村出发后一直向南行进,五天过去了,他们穿过了荒镇外镇,来到了一处新天地,周遭人烟开始渐渐稀少,土地也变得贫瘠,俨然一片荒漠景色。
  “什么时候到啊?”汤柯身处一望无垠的荒郊野岭,举目不见城镇的影子。
  “我们已经到了。”机灵鬼戚情玩味地说。
  “什么?”
  “他说的没错,按照脚程来算,这里应该就是荒镇。”九宫看了看太阳,又向南方眺望,接着说:“不过没见到房子……是发生沙移了么?咦,那是什么?”
  远处有几个黄色的身影在地平线上移动,汤柯眯起眼睛,认出那是狼。
  “荒原狼,格外亲近血鬼,对人类有着莫名敌意。是一种凶狠的生物。”程跋说。
  “那怎么办?”看到那几只荒原狼渐渐靠近,何百合握紧了鞭子。
  “有我呢,怕什么?”斗兵是今天才开始和大家说话的,之前他一直在思考着什么,以至于茶不思饭不想,何百合一度担心他生了病。
  “我们这群人中,幸好还有一个‘血鬼’。”程跋笑呵呵地说。
  “不是一个,是半个血鬼。”斗兵严肃地纠正。
  荒原狼靠近了,虽然畏惧人类,但还是嗅出了斗兵身上熟悉的味道,在众人身边逡巡不前又不肯离去。斗兵伸出手,一只狼舔了舔那干涩的手心,对着斗兵呜呜嚎叫。
  “它说什么?”九宫问。
  “我狼语不是很好。”斗兵皱了皱眉头,仔细地观察荒原狼。那只狼低头嗅了嗅,然后眼珠一动不动地看着斗兵。
  “在下面?”斗兵跺了跺脚问道,而荒原狼回以一声嚎叫。
  “看来是真的发生沙移了。”程跋用八金烟枪向沙子里用力杵了杵,深入一半后似乎遇到了阻碍。程跋拔出烟枪说:“看来我们还得往前走。”
  斗兵遣散了荒原狼,众人继续前行。路上九宫给何百合和汤柯解释什么是“沙移”。
  “这片沙漠比数十个镇子加在一起还要大,而荒镇其实是所有沙漠中村落的合成。荒镇沙漠的沙子粗糙沉重,平时很少发生沙尘暴等天候,但是偶尔也会有飓风出现,这时沙子就会大规模移动,甚至可以掩埋房屋,整片沙漠只有一个地方地势高突永远不会被黄沙覆盖,其余村落则危险得多。我们刚刚路过的地方本有一片属于荒镇的村落,但是应该已经被沙子埋在地下了,大概要等上几年,发生下一次沙移时才有可能再次浮现。”
  “那里面的人呢!?”何百合担忧地说。
  “里面没人。”九宫说:“荒镇的人不会被沙子埋住的,在沙移发生之前,他们就会转移阵地了,而那也是我们正在前往的目的地——高丘。”顿了顿,九宫接着说:“高丘是小竹的故乡,把他的骨灰撒在那里应该是最好的选择。”
  “原来这是我们此行的目的。”汤柯明白了,并未能参与这一行动感到欣慰。
  “不仅仅。”九宫摇了摇头,神秘地说:“戚情在这里还有一些旧账要算,我们要替他讨个公道。我先考你个问题——你觉得这里为什么叫‘荒镇’。”
  “因为这里很荒凉?”汤柯不假思索地说。
  “所有没来过荒镇的人都这么认为,不过荒镇可并不荒凉,尤其是高丘,那里地势高,水土丰富,并没有受到沙漠的明显影响,因而聚集了荒镇大部分人口,贸易繁荣,人员密集,建筑华丽,文化昌盛,是许多外人慕名拜访的胜地。”九宫不无怀念地回忆着高丘。
  “那是为什么?”不知汤柯,连何百合也搞不懂了。
  “因为那里被沙漠保护,是天子都难以掌控的一处宝地。九宫说这里贸易通盛,那得多谢天下各路义贼、无数落难游侠、诸多冤案之徒,他们带着一身赃物来此兑换财宝,造就了这沙漠绿洲的一片繁荣。所以荒镇中的‘荒’字并非是指土地荒芜,而是说政治荒芜,没有天子的管理。”一直侧耳倾听的程跋如是说。
  “原来如此。”汤柯喃喃自语,心想这不就是个三不管地带,岂不是很危险。
  机灵鬼戚情显然才出了汤柯的想法,不失时机地说:“汤柯,你猜那里都是些什么人?”
  “小偷?强盗?游侠?商人?”汤柯想不出还有什么。
  “嘿嘿嘿,可没你想的那么简单。”戚情对闷头赶路的斗兵努了努嘴。
  “血鬼!?”汤柯失声。
  “没错,那地方的人七成都是血鬼。”戚情坏笑道。
  “不用担心。”九宫最讨厌戚情的两个人格,一个是色鬼,另一个便是机灵鬼。她没好气地瞪了眼戚情,对汤柯说:“有荒镇之王管理,高丘不允许发生人与血鬼间的冲突。有仇有怨,大可去沙漠中自行解决,却不能在高丘流血。所以高丘也是许多人的避难所,许多人在里面生活一辈子也不愿出来。”
  “与其在那里生活一辈子,我宁愿死在外面的沙漠。”斗兵回头和汤柯说:“高丘生活成本极高,唯一的生意就是买卖,如果在那里呆一辈子,终将耗尽财富穷困而死。”
  “我明白了。”汤柯若有所悟地说:“这里与其说是避风港,不如说是一条死路。”
  “没错。”斗兵笑容隐去:“不过总有一些人在高丘站住了脚,自以为能永远逃离灾祸。”
  “?”汤柯这就不懂了——难道不是这样么?
  “荒镇之王的包庇是有限度的。每个人都可以从荒镇之王那里购买三个派遣令,而只要有了一个派遣令,我们就能将一个人带出高丘。”戚情隐隐收束机灵样,一丝凶恶相浮现在面容之上,“汤柯,你斗兵大哥在那里吃过亏,说什么也要报仇雪恨的。那派遣令,第一次买要便宜些,只要一千两黄金。”
  “本来还差点。”斗兵说:“因为程跋用一百两黄金赎回了八金烟枪。但在苦茶村的大战中,戚情可是捞了不少牙银。这样算来,差不都够买那个畜生的狗命了。”
  戚情嘿嘿一笑,拍了拍鼓鼓的腰包。
  汤柯心想,这些人钱财放在一起用,关系亲密可见一斑。一行人继续行走,此时太阳毒辣,空气干燥,汤柯头上蒙着一块纱布以图阴凉。远处烟尘弥漫,似乎有商队再跑,过了一会,果然见到十来匹骆驼奔驰而来,几个华丽雍容的马车轮子加了宽,在沙漠上也不至于陷落,在汤柯身边呼啸而过。
  “这样的骆驼队还算是小的。高丘的人为了活命,只要是自己急需的东西,什么样的价格都可以接受。”九宫说。
  “他们都是高手吧?”何百合说。
  “是的,没有两下子的人不敢来这种地方。就连你们的程跋大哥在高丘也不敢造次。”九宫毫不避讳地大声说,而程跋置若罔闻。
  “哎……”何百合叹口气:“什么时候我能像九宫姐姐一样厉害呢?”
  “不要急,我在你这个年龄的时候还没出过家门呢。”
  “啊?”
  “对啊,我那时候可是大家闺秀!哈哈,没想到吧,那时候不知有多少人上门提亲呢。可我爹死脑筋,挑来挑去就是不满意,最后没把我嫁出去他就死了。哎,如果我爹还活着,我现在应该还是个黄花老闺女吧!”九宫提起老爹,脸上浮现出怀念的神色。
  “怎么会,九宫姐姐这么漂亮,一定早就嫁出去了。”何百合甜甜地望着九宫凌厉但不乏美艳的脸庞。
  “姐姐那时可比现在美多了。”九宫一提从前似乎浑身来劲:“那时候连和尚见了姐姐都要眼睛发直呢。有那么一个和尚,见了姑娘那颗秃头整个都红了,你说好不好笑?”
  “哈哈,那个和尚现在怎么样了?”何百合笑出声来。
  “现在他还俗了,不过对姐姐已经没有兴趣了。你说奇不奇怪,做和尚的时候动了凡心,当俗家弟子时却心无旁骛。”九宫笑着说。
  “那还真是一个奇人。”何百合竟有些想看看那个人。
  汤柯听不下去了。他早注意到刚刚还缓步的程跋突然加快了脚步,心里知道九宫讲的故事和程跋脱不了关系。九宫开玩笑也就算了,何百合也跟着嘻嘻哈哈,这要是事后知道了何百合恐怕要后悔死。
  “看,老鹰!”汤柯指着天空,吸引了何百合的注意力。
  “哇,好大的老鹰!”何百合顺着汤柯手指望去。
  “那是秃鹫。”九宫用手遮着阳光望去,“荒镇之王也养了一只秃鹫,不过好像没有这只大。看,它要降落了。”
  那只秃鹫向一处嶙峋乱石落去,等又走了几步,汤柯才发现那里不是乱石堆,而是无数个由于离得太远而显得像石头的房屋。视野渐渐容纳进一方古城,喧闹的人声隐隐传来。无数骆驼队在古城外聚集。小如蚂蚁的人影四下走动,似乎急着要进城,却无法从相对窄小的城门一拥而入。天空中秃鹫盘旋,似乎有人在用食物加以引诱,汤柯突然希望自己是一只秃鹫,这样才可以好好看看这恢宏壮观的座高丘古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