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23.浮世 · 天君之死(一)
作者:
百里卓川 更新:2021-10-25 06:12 字数:3260
第七天·天马驿
天马驿最初确实是用来养马的,准确的说应该是用来养军马的。据说在盛佑家还是武家的时候,这里是一片极好的草场,而天马驿就是这片草场上的军营。这里出的马脚程好,体力壮,一度是盛佑家在乱世里纵横捭阖最依仗的资源之一,于是这片土地被圈成了军事重地,天马驿也就驻扎了不少的军队。
“这些房子最初可是堡垒~”天马驿的老板娘总是这么跟来往的客人们炫耀着,她用她那粗壮短小的手指四处乱指,“墙是石头砌的,为了保证那些高耸塔楼的稳固,这地基夯的有多牢实?你们看看!”
老板娘夸张的跺一跺脚,过分丰腴的身体因为用力的动作晃动起来,倒使她自己要费些心神才能稳定住体态,这个时候她会喘几口气,继续坚持说下去,“所以我这地方才这么防潮,才能找到那么多上好的石材,来铺这地板。这在仙缘村那个小客栈可是没有的噢!别说它没有,就是仙缘村那个祭堂里都是没有的呢!”
老板娘一直是这样招揽生意的。不管天马驿最初是否是个有堡垒的军营,在她盘下这个地方的时候,已经是一处荒弃很久的废墟了,草场变成了矮树丛生的荒野,若是站在废墟里把眼光投远些,更是能看到密密匝匝的树林重叠出的昏暗,缝隙里的空间别说是马,就是头驴也实在不好在里面穿梭。所以不管以前这里是否出过天马,现在都已经不再是个养马的好地方。
可老板娘却看中了这里别的妙处:歇脚的驿站。
“你们这些南来北往的客人,为什么又要多走半天脚程去仙缘村?来我这里吧!好好休息一下,再赶上两天马程,甚至要是你们的马好,能赶得上军队的行进,一天的军程就到了夏云城,何苦在那个穷乡僻壤受苦?划不来的!就在我这里住吧!”
老板娘起初就这样在大路上吆喝,热情的贬低着仙缘村那个小客栈的不便,想尽办法的要把客人拉进他的天马驿。甚至在刚刚开始的时候,因为她把自己全部的家当都压在了这片废墟上,害怕血本无归,而总是领着人,站在道路的中央用尽力气的拦截来往的车马,她肥大的身形和蛮横的习气不止一次让驾车的马夫倒吸冷气,怀疑她是个拦路抢劫的贼婆娘。
但很快,老板娘就发现她这样的举动实属多余,天马驿旁的这条大道就像她最初预料的一样,实在算是可以让大把的钱财流到她口袋里的捷径。
天马驿外面的这种大道被称为通衢,是中洲商旅路上行驶的主干线。虽然年代久远,但不知为什么却并没有过多的损耗,并不像世家和自治城市修的官路那么需要维护,因为这些通衢并不是按照世家势力而是地利便捷修建的,所以就成了中洲最繁忙最受人喜欢的道路。尽管有些世家很不满意这些道路就这么无理的穿过他们的领地,但通衢固有的某种并不为人所知的古老,却让这些有势力因而也有些眼界的世家们默认了它的存在。
天马驿就位于横跨中洲东西的通衢:日行的旁边。在它东面一天的马程是著名的仙山:无住山,在那里有另一条南北向的通衢:望朔与日行交汇。而往西不到两天的马程是出了名的繁华大城:夏云,往北沿着盛佑家的官路,也只需两天半的马程,就能到盛佑家的祖地:悬碑谷,那里可是中洲最大世家的核心领地,虽比不上大城市的忙碌,盛佑家的威望和权势,却也足以使悬碑谷成为人流聚散的来往之地。
“就这么好的地方,那仙缘村的人起初就是看不到!真是瞎了眼!”当天马驿的繁华已经堪比一处集市的时候,老板娘终于把自己心里的洋洋得意一吐为快了,“他们以为这地方四不沾,好像离哪里都有点远,却不知道就是因为缺那么点路程,就得休息!懂不懂?”
她一边说,一边用力的敲着桌子,似乎认定了听她话的人一定看不透她独到的眼光,傻乎乎的不知道她说什么,“没错呢!日行和望朔的交汇口是个好地方,可那里是无住山!在仙山脚下能找个将就歇脚的地方就不错了,谁敢在山外山的脚下开天马驿这样的客栈?疯了?所以人们就得往这里来,可你看看仙缘村的那些土包子!他们竟然就把客栈开到离通衢还有半天路程的自家村口!从天马驿往东南到仙缘村——这条路连官路都不是呢!哎呦我的中洲呦~,有几个肯花钱的老爷会去那里?那可是小半天的马程!那些有好马好车的达官贵人们,咬个牙,让车夫在马背上狠命的多抽几下鞭子,一天半都可以赶到夏云了!谁在那破地方休息?”
“可舟车劳顿别说有钱人,就是你们!你们!你们想要这样的旅行?”
老板娘在乱扯这些的时候,一定是在天马驿的外堂,那里大多是车夫与行脚歇息的地方,这些仆役和穷苦人在这里要些廉价的酒食,有滋有味的听着她吹牛,并时不时醉眼迷离的跟着起哄:“不想啊!谁想?谁想?谁想那就是——呃——孙子!”
每当听到这些,老板娘总是很满意的点着头叉着腰,扫视着满嘴酒臭,不懂规矩大声喧哗的这些下等人们,隐隐的透出一股将军检阅军队的庄严。她一点都不讨厌这些人,因为她起初根本就没想到过这些人也会来住他的天马驿。
起初,她手上的钱只能用来做上房,依着曾经的地基,找到最好的位置,从地面上筑起只有一层的木楼来,飞檐绿瓦,漆上大红的墙面,看起来既富贵又典雅(起码它是这么认为的),再圈出一个巨大的庭院,可以停放豪华的车马,旅途上仆役与主人一间大屋里住个里外也是正常现象,实在脏苦的杂役,院边的侧屋甚至柴房也容得下他们。老帮娘真的没想过去赚这些穷苦人的钱,那时候她认为他们一定会为了省钱而去挤仙缘村的那个小客栈。
可没想到生意的红火远远超出她的预料,楼加盖了两层,庭院扩大了一倍,却仍然不能满足日益增多的旅客。老板娘一咬牙,又从仙缘村和盛佑家那里盘下来剩下的废墟,把这里建成了夏云城外最豪华最大的驿站。
不光是最豪华,还是最大。那服务与来往的穷人就变成了有利可图的事情,圈一个外堂,几个人乃至十几个人挤一处用木板勉强隔出来没有密封的“间室”,供应劣等的饭食酒菜,算下来赚的竟然也不错!这些穷苦人,没有礼节,更不需要小心伺候,老板娘时不时的和他们在一起扯淡,反而获得了意外的满足。
这一天,带着同样的好心情,从外堂出来,老板娘穿过回廊走到中庭。在踏入中庭之前她整了整衣冠,小心的闻了闻自己身上有没有沾染上外堂里不好的气味,确定一切正常后,这才满脸堆笑的走了进来,这里面可不比外堂,自己的腰要弯一些,步子要迈的碎一些,语气也需透着奉承的随和,谁让这里的旅客非富即贵呢?赚他们的钱,规矩是最重要的。
“肥猪!给我过来!”一个男人的嗓音,聒噪的像个鸭子。
“来嘞!”老板娘急速的走向一处圆桌旁的几个人,那是雅座,周围立着翠绿色的屏风,她走的太欢快,差一点把屏风都撞倒了,“大爷您有什么吩咐?”
“学狗叫!”那声音拔高的破了嗓子,就像鸭子溺了水。
“您真是太抬举我了!”老板娘不停的弯着腰,肥胖的身体被挤作一团,就这么对着一行人中,那个秃顶的老人伸长脖子,“汪!汪!汪!”
“把你的手伸出来!”秃顶的老人戏虐的看了看周围的人,那些周围的身影就赶快恶毒的迎合起他的眼神,“诺!这是刀,把你带戒指的那跟手指给我砍下来!”
“您真是太抬举我!您真是太抬举我!”老板娘尽情的阿谀,却只能来来去去的就这一句话,她毫不犹疑的拿过刀,就好像手指是长在别人身上一样,毫不犹疑的剁掉了它。
“您肯收下,您真是太抬举我了……”老板娘恭敬到欣喜的声音,好像她不是给出自己的手指,倒是伸手要接过秃顶老人赏给她的大把金银似的,只是可怜她收回来的手上除了腥红到四处流溅的鲜血,就只剩下残缺里无法遏制的颤抖了。
“你的手指是怎么丢的?”秃顶老人洋洋得意的玩弄着断指,他把手指有意的举过头顶,上挑着眼神看着它,于是他周边的人也就曲着身,引颈抬额的跟上奉承。
“我的手指是怎么丢的……”老板娘的汗水和着眼角的抽动,油腻的泛滥在她那宽圆肥硕的脸庞上,呼吸随着咧开到耳根的唇齿沉重的出入着,两颊扭结的简直就要把脂肪挤出来了,但就在这样的痛苦中,她仍然浑身上下笼罩在一种莫名而又茫然的恭敬里。
“你自己下厨的时候,不小心把手指剁掉了……”
“我自己下厨的时候,不小心把手指剁掉了……”
“它掉到大灶的炉火里烧的连渣都不剩了……”
“它掉到大灶的炉火里烧的连渣都不剩了……”
秃顶的老人很满意的挥了挥手,老板娘依依不舍的退着步子,像一个舂米的杵头一般不迭的点着头,缓缓的离开了中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