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野蔌新得酬刁客
作者:
落第长安 更新:2021-10-03 02:35 字数:2506
洛易不好冷落赵氏叔侄二人,便把他们领进了庭院。
进了庭院,分明是一个农户人家的景象。
正对这柴扉的是一间用苫草盖成的茅草屋,在茅屋的右手落是一方柴棚,堆积着干柴、苫草之物;左手落却是一间经年的竹楼。竹楼是上下两层,光亮的老浆,便知此屋距今已有一些年头了。
洛易见二人盯着竹楼,开口解释道:“这竹屋是我太爷爷在世造的,平日就用来招待一些贵客。今夜,就委屈两位在此歇息一晚了。”赵宸宇推辞道:“不用这样,洛小哥太客气了。我们叔侄......”
“是谁啊?小易!你又跑到哪里了?”从正中茅屋突然传出一阵咳嗽声,打断了赵宸宇的话头。赵宸宇眉头一扭,转过头来,却看到一个伛偻老翁从茅屋内走出来。料到是小易的爷爷,赵宸宇的眉头不由地松开了。
“阿公,你怎么出来了?郎中不是说你不能见风的吗,不在屋里坐着怎么又出来了”洛易急忙跑过去,搀着洛老头,生怕他一个不留神就摔倒了。
“小兔崽子!”洛老头在洛易的搀扶下坐到了庭院的竹凳上,骂道:“你怎么甚么人都往家里领?要是遇上了歹人怎么办?”
赵宸宇拱手道:“老人家莫要担心,我们不是歹人,只管在你家借宿一宿,明早就走了!”洛老头却不冷不淡地道:“若是我老头子记性不差,这里还是我家,对吧?我这个做主人的还没开口,怎么倒有旁人说三道四?莫不是欺小老儿体弱年迈,便不把我这个主人放在眼里了?”
赵季彦闻言大怒,冲上前道:“老头,你......你......”说了一半,他才想到洛老头说的并没有错,自己在人家的家中怎么还能如此无礼?念及于此,他攥紧举起的拳头停在空中,脸憋得通红,也找不出一句说辞。
“不要!”“放肆!”
一前一后的喝叫几乎同时响起,洛易面露紧张,隐约有些怒意。赵宸宇则铁青着脸,衣袖颤抖不止,显然怒气冲天。
“怎么,还要打我老头,我这身子骨,可受不得你一气拳脚相加。咱命苦,可比不得你们富贵人家那般身强体壮!”洛老头心里的不善,毫不保留地发泄在刚才的一通话中。
赵宸宇连忙躬身道:“老人家切莫生气,伤了身体那可不妙。我这侄儿,打小就骄横跋扈。方才言语间有些得罪,还望老人家海涵。我在这便替他向你道歉了。”说完,一躬到底。
洛老头斜看了赵季彦一眼,慢吞吞地道:“老人家可不敢当,海涵也更谈不上。不过,老汉痴长几岁,倒也是有的。”说着,晃悠悠地从竹凳上站起来,看了犹有怒气的孙儿,责骂道:“还不赶紧招待客人?”说完,自行向茅屋走去。
赵宸宇目送着洛老头入屋,看了看脸上青红交加、似羞似怒的侄儿,怒斥道:“你把我这个长辈还放不放在眼里!就算我们对人家别无所求,对一个老人动手实在不像话!你眼里还有没有家规?你对得起我赵家的列祖列宗吗?有你这等儿孙,真是家门不幸!”
赵季彦垂头不语,不敢出言。洛易见他已经遭了一顿斥骂,心里也是过意不去,想是赵季彦当公子时间长了而生出的傲气,连忙出声劝道:“想必他也不是故意,我阿公也不会在意这些小事的。赵家伯伯,你就饶了他一次吧,料想下次他也不敢了。”
洛易本打算称赵季彦为兄,可想到方才便是他挥着拳头要对自己的阿公动武,那个“兄”字却是无论如何也说不出来了。赵宸宇神色一缓,厉声道:“念在洛小哥为你求情的份上,我就暂且不追究你的过失了。如有再犯,家规处置!”说完衣袖一摆,站在门口一语不发。
茅屋内,洛空透过窗户把外面的一举一动都看得分明,不由叹道:“这孩子,心肠太好,早晚会吃大亏的。你又怎知你那‘赵家伯伯’其实......算了,儿孙自有儿孙福,这种事须得他自己慢慢体悟,旁人是教不来的。”提及于此,洛空似乎又想起甚么难以回首的往事,盯着茅屋上的横梁,思绪万千。
洛易见赵宸宇怒气未消,也不敢出声相劝,便道:“今晚两位且在这里住下,我先去找些山笋之类的,倒也不能亏待了两位。”说完,提起旁边的背篓,出了门,径自往山外走去。
赵宸宇见洛易走远,神色一松,向赵季彦招了招手。赵季彦青着脸,走了过来,就听得三叔温和低声道:“你是不是还在怪我出声责怪你?”赵季彦顿了顿,沉声道:“不敢。”他不说没有,而说不敢,自然心中还有怨气了。
赵宸宇有些恨铁不成钢,厉声低沉道:“你须得明白,这一家都是凡人,你堂堂一个正机境的修士和年近七十的老者逞匹夫之勇,不丢我赵家的脸?”
赵季彦心道:“你一个开元境的还向我施威呢!况且咱们爷俩现在修为都已废了大半,谁强谁若还不一定呢!到时候,你还能用这副口气和我说话?”
虽然心底不以为然,赵季彦仍作出唯唯诺诺之状,显是恭敬之极。
赵宸宇见状长舒一口气,只道赵季彦一洗昔日之状,不由得在心里默念祖宗显灵,天不亡赵家,赵氏唯一子嗣终于有了见识。又默默许下诺言,待到赵家重兴那天,他定会四时庙供,日日不断。至于这些话,赵家祖宗能不能听到,赵宸宇也不予考虑。
洛易出了村口,便直奔村北头。
洛易自家本在村西,村北头是一片竹林,与那山外之竹又是不同。但闻徐风如林,如暮雨潇歇、秋气森然之感。走进却能感触到期间勃勃生机,全然不是深秋之气。此处已无人家,竹林更是全村共有,不分彼此。空闲时,或三人,或成双,谁若饿了便自行方便,没有甚么窃盗之说。洛易七八岁,常和村长的女儿,或者与铁匠铺的阿宝、东林,一起到此挖竹笋。
竹笋十天之内为笋,嫩而能食,而十天之后则成竹了。此时竹笋刚成,正值鲜嫩,味清鲜美,正是下汤的佳品。平时洛易往往能挖个三五斤,他和阿公两天也不用愁的吃了。
洛易知道竹笋味主清淡,不宜配有油腻,故而他顺手在附近把枯竹根部的竹荪采了一把。亏得是在这山谷之中,在外面这些不在同时的山珍可不是这么容易能一起吃到的。不多时,背篓已被他塞得满满的。
“嘿,‘竹笋银耳黄花汤’成了!”洛易是不太会起名的,这也是胡乱起的名字。这道菜没人教他,是他胡闹中瞎弄的。竹笋、黄花菜、银耳.....这些都是汤的原料。汤不叫这个名儿,还能叫甚么?虽然只是乱七八糟的大杂烩,汤的味道却是极好的。
本来他打算让村里的贾秀才起个名字,可是少年心性,一贪玩,别的事儿就全都忘了。要不是这次家里来了客人,他也想不到还有这件事没办成。
“嗯,回头一定让贾秀才帮我起一个好听的名子!要是他不允,哼,下次没他酒喝了!”想到得意处,洛易的嘴角不禁漾起了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