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6 黑夜中的漫舞
作者:
安逸 更新:2021-09-07 07:27 字数:12882
凌晨五点。暮秋的冷风吹得人心慌。
我驱车前往近郊的一座陵园。
阮致远坐在我的旁边,一直没有说话。像这样长时间的沉默,在我们之间已经非常少见。
可是今天不同。今天是我应他的要求,陪他去扫墓——扫他自己的墓。
前天他提出这个请求的时候,我狠狠地难受了一把。
他说,过两天便是他的忌日。那个研究所报备给他的亲人们的忌日。这一天,他家里所有的人都会来陵园为他送上一束鲜花,整理一下墓地,烧上一打元宝纸钱,点几支蜡烛慰藉他这个活着的人的亡灵。这一天,也是他唯一可以偷偷摸摸看看家人的日子。
他和他们都是活生生的人,却只能隔了生与死的界线,遥遥相望。我怎忍心拒绝?
此刻开车行驶在冷飕飕的路上,行道树飞速后退,令人莫名地产生一种不祥的预感。
到了墓园,四周还很安静。时间尚早,这里还是死人的地盘,活人还没有侵入。
接待处的花店,正在忙着装货,一大车各式各样的花卉:绿的菊、黄的康乃馨、白的玫瑰、粉的百合……被工人一捆一捆搬进店里。
我买了一束白玫瑰。花苞密密实实团着,凝着晨露,新鲜得很——却已经夭折了。
卖花的老婆婆平静地看着我,“来这么早,家人刚过世吧?慢慢就好了,慢慢你就会来得越来越晚,到最后,也许就想不起来了。”
我点点头。活人尚且容易被忘记,何况死人?
墓地中低矮的青山静得好像会呼吸。而我,正和一个看不见的人,并肩穿行其中。这感觉很怪异。
“你买花做什么?”阮致远在我耳边偷偷问。
“送给你啊。”我说,“我不是来扫墓的吗?”
“你是来气我的吧?”他闷声说。
“我是来悼念过去的你。”我说,“毕竟这里埋葬着你的过去。”
我故意上下打量了一下身边的空白。
他叹了口气,居然没有和我斗嘴,“是呀,从那以后,我和幽灵也没什么太大的区别了。”
“那从今天起,你不要吃饭了,我每日给你上三炷香,元宝蜡烛管饱,你看够吗?”
“看来你真想把我供起来瞻仰了。”他笑了一下,笑声里的沉郁似乎散了一些。
他将我领到半山坡一块素白的大理石墓碑前。上面只简简单单写着:阮致远静眠。
“我以为最起码会有感谢你为科学捐躯之类的话。”我将那束玫瑰放在墓碑前。
这感觉很奇怪,就好像我身边那个鲜活的人,忽然间就住进了这个冷硬的水泥冢里,让我忍不住打了个寒战。
“我家人没你那么俗气。”身边那个看不见的人忍不住反驳。
“你别说话了,免得等下有人听见,真的以为闹鬼呢。”我白了他一眼。
最先来的,是阮致远的前未婚妻宋懿。她穿了一件黑色的风衣,整个人像裹在一团愁雾里。
宋懿放了一束白菊花在阮致远的墓前,又拿起我放的白玫瑰仔细看了看,四处打量了一番,最后目光停在我身上。
我有些心虚,慌忙对着隔壁的墓碑躬身,做悼念状。
她收回视线,拿出香烛点起来,望着袅袅的青烟发了一会儿呆。然后,她拿出纸钱,蹲身烧起来,“致远,我来看你了。这次给你多送点钱,你那么爱享受,不知道在下面钱够不够花?我给你烧部车,这样你去哪里都方便……”
我默默地看了身边的空白处一眼。听到这样的话,不知阮致远心中作何感想?我下意识地伸手向旁边探去,一下便触摸到一只微微颤抖的冰凉的手。我用力握住那只手,将我的体温毫不吝啬地传过去。
“致远——不知为什么,我总觉得你没有走,你还在我旁边。我有时候真的可以闻到你的味道,也好像可以听见你说话。我甚至觉得,只要一伸手,就还能摸到你。他们都说这是我的幻觉——可我真觉得你一定不舍得走。一定还陪着我。他们都说,活人太过强烈的思念是对死人的困扰,亡灵会无法安息。我知道我很自私,我应该让你安安静静地在另一个世界生活了。这两年,我的病好了很多,可是我还是觉得你在我身边——致远,你仍然不放心我吗?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我有男朋友了,很快还会结婚。他是我的心理医生,他懂我。你放心吧,他会照顾好我。你不用再守着我了,在那个世界,好好生活吧……”
宋懿的眼泪顺着苍白的脸颊缓缓流下来,像一泓小溪,怎么也流不到尽头。那瘦削的肩膀微微抽动,令人不忍睹视。
阮致远的手抖得更加厉害,我甚至听到一声浓重的鼻息。
“致远——是你吗?”流泪的女人抬起头,惊慌而充满迷惘地看向周围。
一阵风吹来,倒卷起纸钱的灰烬,那灰烬瞬时便像来自地狱的蝴蝶,四散着飞去。
“致远——”她低声轻唤,简单两个字,却哽咽如杜鹃泣血。
我用力拽了阮致远一把,带着他连退了好几步,示意他收敛一下情绪。
这时,那个我们都见过的男人,从远处疾步走过来,一把抱住宋懿,轻声安慰。宋懿将脸埋进他胸襟前,无声哭泣。
阮致远拉了拉我的手,示意我离开。我们站到稍远的坡顶,遥遥注视着那个埋葬了阮致远过去的墓区。
“唉,看来,我的存在,她还是察觉到了。”阮致远长叹一声,“没想到,却给她带来更大的困惑。”
“但,你也成就了一段姻缘,不是吗?那个心理医生,人不错啊。”我安慰他。
这时,远远地,一行穿着素服的人,向墓园走来。那一群人,有男有女,扶老携幼……因隔得远了,模样有些看不真切。
但阮致远刚刚平静下来的情绪,又激动起来,尽管我看不见,却能听见他的呼吸一下就急迫起来。我能感觉到,他急欲上前的心又哀伤又雀跃。这样一次见面,哪怕四目相对却也只是单方面的凝视。
“糟了。”阮致远忽然神经质地捏了我的手一下,用力之猛,痛得我倒吸一口冷气。
“看那边,”他的声音忽然憋在喉咙里,像受到极大的惊吓,“那台黑色的商务车……”
他举起我的手,向左边快速一指。我顺势看过去,车里下来几个人,气质凛然,一看就不像是来扫墓的。其中一个人戴着墨镜,手中拿着类似ipad的东西。
“这?是黑社会扫墓?”我狐疑地问。
“我以为他们应该放弃找我了。”他声音轻得像呓语,“他们手上拿的是热感定位仪,眼睛上戴的可不是墨镜,而是红外热成像仪……”阮致远一边低声解释,一边毫不犹疑地拖着我快速隐身到树林后面,顺着没有路的坡道向外绕去。
他的动作那么急,急得好像身后跟了一群恶犬。
我的心,猛地狂跳了起来,却又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那些人正慢慢靠近阮致远的亲人。
大老远赶来,还没见上一面,就又得逃开。我在心底替阮致远惋惜。
在荒草丛生的林地里,我被阮致远拖着,深一脚浅一脚地狂奔。
“安全了吗?”一直跑出好远,直到我的腿脚再也跟不上呼吸的频率,我才敢开口说话。
“应该没发现我们。”阮致远放缓脚步,深深地喘了一口气。
“怎么这些人还不放过你?”我嘟囔着,用力扒拉开密不透风的半人高的蒿草。
“全世界就我一个隐身怪人,换了任何组织都不会轻易放过。这些年,他们就是这样如蛆附骨地跟着我的家人。我只要一露面,或者稍稍靠近一点点,就会被他们当场捕到。”
“就像在你回家的路上,被人安装了无数的捕鼠器,而你的家人就是诱饵——只等你一脚踏进陷阱。”我恍然大悟。
这是我第一次真切地认识到阮致远还处于被追捕中。也是第一次发现——危险,原来离我这么近。
这么近。
“你可以形容得好听一点吗?怎么感觉我像只过街老鼠?”阮致远替我拨开挡路的荒草,用身体在前面为我开路。
我稍微舒缓了一下情绪,“我现在思维一片混乱,暂时只能想到这个,你将就一下吧。”
“对不起,把你拉进这么糟的事情里。”阮致远忽然停下脚步。
“不用说对不起。这样的经历,普通人还轮不上呢。”我笑嘻嘻地安慰他,“我就当亲自主演了一次好莱坞谍战大片。”
“净植,谢谢你!”他的声音轻飘飘的,完全没了往日的分量,好像随时都会化作一缕青烟飘走。
尽管无法看见他的脸,但对他此时的心情,我仍感同身受。
这一天,他所经历的,有生死相隔的绝望,有刻骨铭心的思念,有对自身的厌弃,还有那些穷追不舍的恶人……这些都令他疲惫不堪吧。
连作为旁观者的我,都觉得难以承受。莫名地,我想为他做点什么。于是——在深深的、深深的荒草的包围中,我再次拥抱了这个男人。
“我不怕的。”我靠近他的耳朵,轻声说。
说那句话的时候,我并不知道,命运会在前方为我们设下埋伏。
而来自命运的陷阱,又有谁能躲得掉呢?
一转眼——秋天最后一片叶子也落了。池塘里,金灿灿的芦苇开出素白的花,阳光一照,镏金堆雪。空气也似乎一夜间便能呵气成霜了。
再过两天,就是冬至了。我的心,也如这天气一般纠结。
其实,关于婚姻,我也曾有浪漫的设想。比如,冬至夜,和喜欢的人对坐家中,喝一碗热腾腾的羊肉汤,饮一杯桂香扑鼻的冬酿酒。这样,整个冬天都会是暖的吧。
我用秋天收集的桂花酿出的第一瓶新酒已经很醇了,一打开瓶塞,便能闻到桂花蜜一般的暖香。可是,我却不能请立辉来家里喝酒了。为了一己私欲,在滴水成冰、举家团聚的冬至夜,让阮致远躲到外面去,我于心不忍。
而且——还有那些隐藏在暗处的人。
扫墓那天之后,我常常做噩梦,梦到阮致远被黑衣人抓走。然后,他们拿出一支电笔,对着我脑袋一点——嗖!白光过后,我什么都不记得了。
我把这个梦告诉阮致远,阮致远大笑,直嚷这是看了《黑衣人》的后遗症。
我不管他如何争辩,反正不敢再让他随意出门了。
酿酒之初,想要和立辉并坐对饮的欲望,已经随着时间慢慢淡却。原来,并不是所有的感情,都如酒一样,越酿越醇厚浓烈。对于婚姻,感情淡淡的——也够了吧?
我抬头看看窗外,天气晴好,没有一丝阴云,冬日的天空蓝得让人心里空荡荡的。
冬至的晚上,满街都流淌着羊肉汤的香味。我原本随着气温变得日益淡漠的情绪,也得以回温。
作为准女婿,立辉受到我妈盛情邀请,与我一起回家喝羊肉汤。这个原本只能容纳家人的节日,今年第一次向立辉敞开了。以后,大概他也会这样,在下班后,匆匆忙忙赶回家,与我的家人聚在一起喝一碗热汤,闲话几句家常,一同度过这个一年里日照最短的一天吧。
我扭头,看见坐在身侧的立辉一直在发短信,连喝汤都有些心不在焉。刚被热汤暖过来的情绪,一下又降下去。我看了立辉一眼,“喝汤要专心。”
“烫。”立辉的视线,从手机上移到我的脸上,随即又移回手机小小的屏幕上。
“羊肉汤就是要趁热喝才能驱寒。”我妈发现我脸色不对,赶忙热情地招呼立辉。
见我妈发话,立辉这才放下手机,端起碗大口喝起来。一碗汤下肚,他的额头上立即起了一层密密的汗珠。他抬头冲我憨笑,“羊肉姜汤最发汗。”
看他对我的恼意无知无觉,我又觉得同他置气只是白费力气。
我缓过气来,捧了汤碗,扒拉着羊肉,一口一口喝起来。嫂子煲的姜汁桂圆橙皮羊肉汤,白如凝脂,浓香四溢,入口滑而不膻,羊肉蘸着她特别配制的调料碟吃,更加鲜美软嫩。
一顿饭,倒也吃得热闹欢愉。
美食,在任何时候都能调动人的情绪。
饭后,我哥甚至拉了立辉在书房里窃窃私语,一直说了小半个钟头。
离开家的时候,已经快九点了。一出门,强劲的寒流迎面扑来,厚实的羽绒服也被吹成了透风的筛子,根本阻挡不住冷风的侵袭。尽管灌了一肚子的驱寒羊肉汤,但冬至夜的冷风依然一刀刀刮进骨头里,冷得人牙齿都在打战。
我抬头看天,铅云密密实实铺满天幕,连缝隙也不肯露,只低低压下来,仿佛下一刻便会不堪重负,砸向地面。
“你跟我哥猫在书房说什么?”我好奇地问他,“神神秘秘的。”
“哦,你哥给自己买了份商业意外保险,受益人是你嫂子。他让我帮他看看合约。”
“他买这种保险干吗?”
“说是万一哪天他不小心挂了,给你嫂子留点嫁妆,好再嫁个好点的男人,实在不想再嫁,也有点钱傍身。”
“我哥真是——”我忽然有点傻了,我哥倒真是为嫂子考虑得长远周全。
“我看他就是杞人忧天……”立辉聚拢目光在大街上来回搜索,“有工夫考虑这些,不如老老实实把生意做好。”
“这也是我哥对我嫂子的一番心意吧……”我讷讷地说。
“对了,别跟你嫂子说,我答应替你哥保密。”立辉将围巾拉起来,遮住嘴巴,不打算再说话了。
“你开车了吗?”我把一只手放进他衣兜。
“真冷。”立辉把我的手从他衣兜里掏出来,自己一边呵气搓手,一边跺脚,“实在太冷了,我车里这会儿肯定跟冰窖一样,暖气也用不上。我就不送你了,你赶紧打车回家吧,这天冷得真妖异。”
“你多久没送过我了啊?”我也冷得牙齿直打战。
“别罗嗦了,快回去吧,趁羊肉汤那点热劲儿还在。”立辉伸手替我拦了一辆车,一把将我塞进去。
我侧身对着车窗,想对立辉挥手道别。可是他已经果断地冲向他的车,动作麻利地跨进车里。
算了,天太冷了,再浓烈的儿女情长也早被冻碎了。
我抱紧怀中的保温杯,里面有满满一罐嫂子事先给我留出来的羊肉汤。
但愿它能够给孤单的人以心灵的慰藉。
回想中秋节,阮致远一个人独坐在小花园里,从薄暮时分,自斟自饮到月上中天。虽说有李白诗意的“花间一壶酒,对影成三人”珠玉在前,可仍然太寂寞了。
听说李白后来,就是独自醉酒,跌落江中,将身家性命付了流水……
空气冷得仿佛下一刻,整个世界就会凝固在透明的冰块里。
我推开门,以为会看见一室清寂。却没承想——细细碎碎的音乐,暖而黄的灯光,夹着暖气干燥温馨的热度,迅猛地扑过来,如同一件神兵利器,将我身后夜枭般嘶鸣的风和寒潮全都驱赶开来。
我用力关门,将冬夜彻底隔绝在外。原本僵缩成一团的身体,像沐浴到第一缕春光的花蕾,一下就绽开了,放松了,轻盈了。
“噫?人呢?”我大声吆喝了一声。
“厨房——”阮致远的声音隔了厚厚的门,嗡嗡传了过来,“给你泡杯热红茶,暖一下身子。”
“我吃过饭了。”我赶紧说,“还给你带了羊肉汤。”
“哦?那我又有口福了。”一件米灰色的厚而软的旧开司米毛衣从厨房里飘出来,袖口三寸处,飘着一杯腾着热气的红茶。驼色灯芯绒长裤,裹着两条长腿,踩着一双厚实的绒布拖鞋,走路无声无息,够骇人的。
但这惊骇的一幕,看在我眼里,却无比熟稔温馨。我嘘口气,“你今天倒会享受,暖气开得像春天。”
“冬至夜,暖气不足,一个人待着会寂寞死的。”他故意在声音里夹了点可怜兮兮的意味,“大不了,电费我多出一份。”
“少装可怜,我可是把羊肉汤暖在怀里给你带来的。”我用力晃了晃手中粉红色的保温杯,满满的羊肉汤荡漾出些微声响来。
“千里送肉汤,礼轻情意重……”阮致远又开始乱掉书袋,可见心情非常愉悦。
此君比我刚认识他时活泼了不少。我居功甚伟,不是吗?
我小口喝着滚烫的红茶,淡淡桂圆香味袭上鼻尖,“这茶味道真好。”
“这是武夷山正山小种,高山野茶,汤红色正像宝石,而且味道很香。我想你肠胃不好,红茶养胃不刺激,正好老秦出差去武夷山,就让他多带了两罐。”
“下午老秦来了?”
“嗯,知道过节,不想让我一个人待着。我跟他说,你今晚肯定回来,他才放心回家陪老婆。”
“老秦倒是仗义。”
“这些年,没他就没我。”阮致远感叹,“我都不知道怎么回报他。”
“真朋友,不需要回报。你过得好,他就开心。”我正色道,“所以,如果你想使唤我们,尽管来。别不好意思,别有心理负担。”
“我就等你这句话呢。”他嬉皮笑脸地抢着切断我的话,“上当了吧?”
“少贫嘴,喝汤吧,凉了就辜负我嫂子的手艺了。”
阮致远忙专心致志对付那罐羊肉汤,一边喝一边赞:“你哥福气真好。每次你从你家带回的食物,味道都很独特。”
“我嫂子是很难得的。”我挠挠头,将我哥买保险的事情跟他说了。
“你哥嫂,真是令人羡慕。”
“但我嫂子的付出,真的很大……”不知为何,最近眼前总是晃动嫂子那张憔悴却倔强的脸,“我嫂子啊,哇啊……”
突然而来的黑暗,让我惊叫出声,双手不由自主地握紧桌沿。
“嘘嘘,别叫——”一只手轻轻按上我肩头,熟悉的气息立即在我身侧布下一道安全的屏障,将突然而至的黑暗带来的惊吓驱散开,如同哈利·波特唤出了呼神护卫,“可能空气开关跳闸了,我去看看。”阮致远又拍了拍我的背,“别怕。”
他去检查了一番回来,无奈地说:“坏消息——不是跳闸,是停电了,整个小区都停电了,或者是更大范围停电。大概今晚,用电量超负荷了……变压器烧了,或者别的什么地方故障了吧?”
“那怎么办?”知道是停电了,我立即缓过劲,胆子又肥了。
“那我们今晚就只有在黑暗与冰冷中,温习一遍原始社会的生活啦。要知道,在电力未得到使用之前,人类的文明一直处在黑暗中。是电让人类的力量长出了翅膀,然后电气化的设备又成为托起翅膀的风……”
阮致远滔滔不绝,从吉尔伯特发现电,讲到富兰克林的放电试验,继而又讲到伏特制造第一枚电池。
趁此机会,我已经摸黑到我的房间里,找出一只diptyque的香薰蜡烛。这蜡烛含金量极高,据说是全球女人最想收到的十大圣诞礼物之一。因是我自己送给自己的,所以平时不太舍得用。没想到现在需要它来扮演照明的角色,简直是杀鸡用牛刀,暴殄天物。
我将蜡烛拿到厨房去点燃。小小的烛火,像一朵丁香般舒展开花瓣,吐露出橙花芬芳淡甜的香味。暖香涟漪般荡漾开,原本微弱的烛光,仿佛有了生命,变得更具侵略性……
我捧着蜡烛边走边吩咐:“去卧室拿条羊毛毯出来吧,我们到书房里坐坐,反正任何带电的东西都用不了了。”
话没说完,我的左脚猛然踩到地上没擦干的水渍,步子一滑,整个人向后仰跌下去——就在我以为后脑要吻上地面时,一双结实的手臂,从后面迎上来,接住了我急速下跌的身体,阻止了蜡烛粉身碎骨的噩运。
薄荷味的呼吸立即吻上我面颊,“你要表演自由落体,是不是起点低了点?再说,黑灯瞎火帮你去翻药箱也不容易啊。”
我老脸微红,轻轻喘口气站稳,羞恼地提高声线,“喂,快去拿毛毯,废话这么多。”
我把蜡烛放到书桌上,小小书房立即暗香浮动,整个房间也因烛光添上了薄薄一层暖意。
我往躺椅上一坐,继续使唤阮致远,“暖气停了,房间温度很快就会降下来。倒杯桂花酒来喝,暖暖身体,也应个节气吧。”
“你倒是会享受。”阮致远轻笑着一一办妥。
烛光摇曳中,昂贵的橙花香味与空气完美地交媾在一起。
膝盖上,阮致远的羊绒薄毯带来足够的暖意与安全感。手里端着晶莹剔透的杯子,杯子里是桂香甜馥、澄澈金黄的酒液,我简直要舒服得闭上眼睛了。
我贪婪地喝入一大口桂花酒,清甜酒液一入喉咙,便立即炸开一团烈焰,从喉头一直熊熊烧进我的胸腔,我整个人差点烫得跳起来——我这才想起,这是五十二度的白酒酿成的。
阮致远在一旁闷笑,“你以为桂花酒一定醇和绵软,入口甜淡?哈哈哈,你真是傻得可爱。”
我瘪瘪嘴不说话,我不过记性不好而已。
见我不吭声,阮致远又来引我说话,“停电前,你说到你嫂子——”
哦,对啊。他一提,我断掉的思维又清晰起来。
我嫂子嫁给我哥的时候,我哥事业顺风顺水。可是没几年,他就失意了,因为识人不清,公司倒闭了,欠了一屁股的债。那时候,我小侄子刚出生,正搅得家里兵荒马乱。房子卖了,车子卖了。连我在内,一家六口人,挤进小小的三居室,连呼吸都觉得憋屈。
生活的重担一下全压到了嫂子肩膀上。嫂子开始天天挤公车。以前只出入各种高档饭店的嫂子,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嫂子,开始学着下厨,在菜市场混进混出,将一张桃花脸混成了咸菜色。
那时,我父母还没退休。有很长一段时间,我嫂子需要工作赚钱维持生计,下班回家带孩子,做饭做菜,还要复习功课准备考注册会计师资格证,并同时忍受我哥因事业失败而变得暴躁的脾气。
人人都以为,她扛不了多久,就会和我哥离婚。然而——我从来没有听到她抱怨一句,她只默默地支持我哥东山再起。她以一种我们每个人都没有想到的,中国女人特有的柔韧与坚强,挺了过来。
最近,我哥哥的生意又渐渐有了起色。但嫂子的模样,却已经比同龄人至少老了五岁。她脸上的倦意,似一层灰,终年蒙在上面,连五官都模糊了。
可是,我想到,嫂子在厨房里与我哥调笑时,那蓄满情意的酒窝,还有她从来未曾改变过的洒脱和率真……
我记得,她曾经跟我说过,一个女人但凡内心有所坚持,她最终一定能获得幸福。
也许,在别人眼里,她是不幸的。可是,想到我哥背着她买的保险,想到他们现在还能通宵聊天畅谈……想到有一次,我问她,怕不怕我哥生意好转,有钱了,在外面花天酒地,移情别恋?她笃定地跟我说:“他不会。”我想,她是幸福的吧。
不管生活怎么惨淡潦倒、坎离颠倒,她心中自有属于她的平静坚守吧。
听了嫂子的故事,阮致远也忍不住唏嘘,“你嫂子,有一双慧眼。”
是。她漂亮的眼睛,常常能看到事物的本质。
我想起,立辉来我家吃过几次饭后,嫂子突然问我,立辉是我的人生伴侣,还是结婚对象。
我问她有什么区别。
她说:“人生伴侣,不等于结婚对象,不能用世俗的观念来衡量,要用心。”
我怎么回答她的?我说不知道。
是真不知道?还是——其实,我一直寻觅的,就只是结婚对象吧。人生伴侣,在我看来,对灵魂的契合度要求太高,太不现实了。
我看着面前没头、没手、没脚,只是几件被虚空填满的衣服,苦笑。这人倒是与我特别契合,可惜……
“没想到,没有电,房间里一下安静了。”阮致远打破沉默,“你听,连冰箱的轰鸣都没有了,仿佛我们又回到了混沌的世界之初。”
“一点也不好——不能看电视,不能听音乐,不能在明亮的客厅里走来逛去,不能烤暖气,不能用咖啡机,连喝热茶都需要烧开水……”我浮躁地抱怨,“只能默默地坐着,除去聊天,还能做什么呢?”
阮致远没说话,沉默了一会儿。
有那么一瞬间,我以为我的抱怨令他感到厌恶了。立辉最讨厌我抱怨,他曾不止一次要求我,不要用我的负面情绪去影响他的心情。他其实没说错,没有谁生来便是另一个人的情绪垃圾筒。
但转念一想,现在男女同工同酬,谁也不依附于谁生存。那么,彼此的倾听、分担情绪上的压力与不适,不正是伴侣该做的吗?情侣就该彼此为对方提供情感慰藉吧?否则,男人还能为女人做什么?连生孩子,都有精子库了。
“la,la,la,la,la……dance me to your beauty with a burning violin,dance me through the panic till i'm gathered safely in……dance me to the end of love……”阮致远忽然轻轻唱起来,渲染着薄荷味的嗓音凉沁清澈,因为刻意压低了声线,尾音有点轻颤,像风吹过树梢,飞过微波荡漾倒映着银色月光的湖面,又飞过沙漠,卷起细碎粗糙的黄色沙砾,贴地飞行……
leonard cohen的嗓音老而沧桑,像灰掉的记忆,听得人心凄惶寂寞。可是阮致远的声音,年轻而充满活力,那样率性,仿佛只要音乐响起来,便可以恣意跳舞,管它是世界末日,还是爱情尽头——只管随心所欲地跳舞……
他一边哼着歌,一边对我伸出手,“dance me……”
我来不及抗拒,已经被他用力从椅子上拉起来,他握住我的手,随着歌声轻轻摇动身体,“let me see your beauty when the witnesses are gone……”
他的声音那么低、那么温柔,带着浓重的水汽,缠绵地绕上我的身体……羽毛般的呼吸,扫过我的面颊,犹如魔咒一般,令我无法抗拒。他的左手轻轻搭在我的腰上,另一只手握住我的右手半靠在胸前……
我僵着身体,由他带着晃动。
“我有七八年没跳过舞了,读书的时候,我可是学校舞会上最受欢迎的男性……”阮致远轻笑,“你别觉得亏了……”
我忍不住轻笑,低声反击,“又在自吹自擂……”但原本僵直的背脊,竟慢慢软下来,随着他一起摆动起来……
随着我们身体的摇晃、轻转、前进、后退,空气中划动起轻缓的气流,吹拨着烛火,让雪白的墙壁慢慢晕出一圈一圈的浮光,像静默的电影幕布吸收着光与影,仿佛随时可将眼前的一幕存下来,再投影出……
嗯,也许,这墙壁真有记忆功能,在若干年后的某个时刻,在新租客穷极无聊的某个午夜,它会默默播放眼前的一幕吧。
那看客会怎么想呢?一个女人,抱着一件衣服,在房间里沉醉的跳舞——那要多寂寞,才能做出这样疯狂的事情啊?可是——眼下,我却真的很沉迷其中。
当阮致远清唱到“dance me to the end of the world”,我煞风景地提醒:“是love,不是world……”
“故意的……”他不等我接话,又继续说:“要点唱吗?我以前可是金牌歌手,六七十年代的摇滚、爵士名曲,随口就来……”
我不想去深想他改歌词的含义,更不想去破坏现在和谐美好的气氛。
于是我一路点歌,他一路唱起来。从曲风缠绵的cry me a river、yesterday,到活泼欢快的yellow submarine、wouldn’t it be nice、drive my car、i am the walrus……
我们时而贴在一起慢摇轻晃,时而拉着手乱扭一气……
虽然停掉空调的房间里越来越冷,但是我们的身体都暖暖的,手心甚至都有微微的汗意。
我不厚道地想,阮致远这厮会不会是因为太冷了,才找个另类的名目做广播体操?毕竟,这样的冬夜,要和同样热血的肉体一起拥抱取暖,才能抵消刻骨的寒意。
我忽然想到电影版的《哈利·波特》中,赫敏和哈利·波特在帐篷里跳舞,那么心无城府,充满友情与信赖。没想到,今天我和我的同屋,竟然也升华到这样的境界了。
我欣慰地笑着,拉着他的手,跳得更尽兴。
我不得不承认,这是这一生中我最随性洒脱的一个晚上。
我们跳了十几支曲子,阮致远渲染着薄荷味的声音最后都裂了口,声带发出粗犷的摩擦声,更添了几分颓靡性感。
我想,他在意气风发的年代,一定想不到,今日他会拥着一个平胸且平脸的女人,一口气跳十几支舞吧。
当他唱最后一首慢歌的时候,我忍不住靠近他,深深呼吸他独有的气息,嗯,这味道里,又多了我的diptyque蜡烛迷离的橙花味。
我偷偷抬眼,看着衣领处微弱烛光投射出的淡淡光晕。那里,有怎样柔软的唇,才能够唱这样动人的歌,能够让这个无聊乏味的停电之夜,变得如此迷离梦幻,充满欢乐?
我低下头,将前额轻轻抵在他胸口,旧开司米毛衣的淡淡樟脑味有点呛人,弄得我鼻头发酸,眼泪涌了又涌,像不顾一切扑上岸的潮汐,想要吞没那干涸的沙滩……
“怎么了?”敏感的他,瞬间发现我的异常。
“有点胸闷——”我不好意思地转移话题。
“运动消耗空气啊。”他轻笑,“那去花园里站站,透口气。”
“嗯,”我仰起头,将自己的情绪收敛好,摆出一个无赖的表情,“一起去?”
“舍命陪君子……”他拉了拉自己的衣服,将毛毯搭在我肩头,“走吧……舞会到此结束。”
我莞尔,心情稍稍平复。
走到客厅,推开玻璃门,冷风像冰拳毫不客气地迎面砸过来,我呼吸一滞,凛冽的空气中,有种妖异的新鲜与清泠。
我站到花园中,此刻园子里花木都已经凋零,只有几株常绿植物还在苦熬着。
我抬起头,看向阮致远。
时间的存在,是为了创造四季的轮回。而他的存在,是为了让我的生命里每一天都是春天吧……
这个男人像极了他身上穿的旧羊绒衫,柔软、温和、舒适……而且,同他一起,你丝毫不觉拘束,怎么率性,怎么来。
不像立辉。立辉似一套笔挺的西装,穿上它,你就得正襟危坐,不敢出半点岔子。
“看什么?”
“想看也看不到——”我随口回他,说完立即后悔。想说对不起,又觉得过于矫情。正想找句话来补救,忽然——
一片白色的、毛绒绒的小花,落了下来,停在我的睫毛上,愣了三秒,化为一滴水珠,渗入我的眼睛里。
“下雪了……”我看着天喃喃地说。
不断有白色飞絮从空中飘落下来,轻轻打着旋儿,悠闲地做着不规则的自由落体式运动。
这个冬天的第一场雪,便这样与我们不期而遇。
似一群又一群走投无路的白色飞蛾,一意孤行,从空中急旋而下,热切地吻上我们的头发、面颊、衣衫、呼吸,然后义无反顾地消融……
“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阮致远开始掉书袋。
“刚喝过桂花酒,你又想喝啦?”我睨他一眼。
“我就只会这一句。”他老老实实承认。
“你至少要会吟‘燕山雪花大如席’吧,理科生。”我不放过任何损他的机会。
“可我不知道下一句是‘片片吹落轩辕台’啊,文科生。”他声音里有憋不住的笑意。
“耍我!”我飞出一脚踢向阮致远,却不想,地上的水早结成了薄薄的冰,我脚下一滑,扑通一声跌了个结结实实。
我大叫一声,几乎震天动地。锥心刺骨的痛,从屁股上一直蔓延到腰际,似乎骨头都碎裂了。阮致远抢过一步,想把我扶起来。
“别碰我……”我抖着嗓子,声音里已经带了哭腔,“起不来了,一动更疼,让我坐会儿……”
“怎么能坐地上呢?多冷,全是冰——”阮致远不由分说走上前。
“别动!”剧烈的疼痛令我忽然狂躁起来,心中有一股不安的情绪翻涌上来,刚才中断的悲伤此刻又泛滥起来,带着对阮致远的一股莫名的恨意——我哭了。
我坐在地上,形象狼狈地、不管不顾地放声大哭,眼泪那么急那么凶地涌出来,仿佛下一刻就要决堤。我哭什么呢?哭我心心念念想嫁给成立辉,却在要结婚的关头,才发现自己对他没有足够的爱?哭自己终于遇到一个如此温柔的男人,可他却偏偏是个永远见不得光的存在?哭中国那么多人,足足十三亿人口,我却找不到一个真正爱我的男人?还是哭我竟然喜欢上他——那么深、那么深,深到我自己都没有察觉,便已经淌到了河中间,只要再向前一步,便会溺死其中,永世不得抽身?
我顿觉情路崎岖得没有尽头。眼泪便继续稀里哗啦地流出来,痛快地将这段时间压抑的所有不甘、所有彷徨、所有对未来的恐惧,都从体内冲刷而出……
在我还想放声再大号几句的时候,身子忽然一下腾空,我已经被阮致远抱了起来。
“很疼吗?忍忍,别赖在地上,没有鸡蛋让你孵。”
“都怪你……”被他小心翼翼地抱在怀里,我脸皮再厚,也不好意思继续放肆地哭号。
“是是,都是我不好。我不该躲闪,让林大小姐踢空了。林大小姐无敌鸳鸯夺命连环腿,和小李飞刀一样,例不虚发,一出腿必须伤人,伤不了别人,也要伤自己……”他将我放在沙发上,嘴里片刻不停。
我原本哀恸的情绪,忽然之间,变成了一场荒唐的闹剧。
我被他逗得笑起来,唇角扬到一半,又想到自己明明还在哭,想往下垮,却已经来不及,只得僵在原处,神经质地抽搐两下。幸亏——房间里黑漆漆一片,什么也看不见。
“都怪你——”我低头小声嘟囔。
阮致远见我情绪稳定下来,便摸进书房,将蜡烛移到客厅。
黑暗里又有了光。
玻璃门外,雪花簌簌扑落在植物上,夜反而更静了。
在花园里站了十分钟,跳舞暖过来的手脚,都冻成了青白的石膏。
电热水器无法运作,想在雪夜洗热水澡也变成了奢侈。
阮致远去厨房烧了滚烫的开水,与我一起坐在沙发上,烫脚聊天。
“真像一对老爷爷和老婆婆。”我感叹,“无聊的冬夜烫烫脚,就该睡了。”
“趁着烫过脚身子暖和睡觉,不好吗?今夜可没有电热毯伺候你。”大冬夜,他也不忘给我泼冷水。
“现在多早啊。”我晃晃手机,倒吸一口冷气,“才十一点,怎么睡得着?我可是属猫头鹰的。往常这个时候,我都还在公司加班啊。”
“那你想怎样?”阮致远开始操台湾腔,这是前几天,他陪我看了《那些年》的后遗症。
“你害我摔倒,要补偿我!”我贼笑,完全忘记刚才还伤心欲绝,“讲故事——”
“你不会半夜要听鬼故事吧?”他也笑得贼兮兮,“听说冬至的晚上,鬼魂都会出来吃祭品。我们小区里黑洞洞的,也许游荡了不少……”
“呀,别说了。”我尖声抗议,手臂上汗毛全都奓开了,背心有冰凉寒意蛇形而过,“亏我还给你千里送肉汤……”
“嗯,要不要睡前我给你念几段小说?”阮致远终于良心发现,决定放低姿态来被我压榨。
于是——我回房换了厚软的珊瑚绒睡衣,盖着羽绒被,舒舒服服躺在沙发上听故事。而阮致远呢,他背靠着沙发,曲腿坐在地毯上,手中捧了一本《白夜行》,借着烛光,一句一句轻声念给我听。
“雪穗那双大眼睛定定地望过来。‘喏,夏美,一天当中,有太阳升起的时候,也有下沉的时候。人生也一样,有白天和黑夜,只是不会像真正的太阳那样,有定时的日出和日落。有些人一辈子都活在太阳的照耀下,也有些人不得不一直活在漆黑的深夜里……’”
阮致远的声音,沙沙凉凉的,薄而脆,带着隐约的哀伤,仿佛下一刻就会碎成一地叹息……
“我的天空里没有太阳,总是黑夜,但并不暗,因为有东西代替了太阳。虽然没有太阳那么明亮,但对我来说已经足够。凭借着这份光,我便能把黑夜当成白天。我从来就没有太阳,所以不怕失去。”
……
可那个代替太阳,存在于她生命中的男人,那个“只希望能手牵手在太阳下散步”的男人,最后却只能消失在阳光下。
他消失了,她的天空会从此再也没有光了吗?
听着阮致远在我耳边絮絮缓缓地一页一页念着书,我的眼皮也越来越沉,越来越沉……
哀伤的故事,温柔的声线,却让我觉得——这个冬至夜好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