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字母S
作者:景行      更新:2021-09-07 05:05      字数:7986
  岳雷女儿的婚礼办得很是热闹。新娘金装玉饰,虽然不是什么大美人,但眉眼也是耐看的。新郎好像是个会计师,文质彬彬,在老丈人面前毕恭毕敬。岳雷大概是心情很好,喝了不少酒,等魏启峰要离开的时候,他说话舌头都有点打结了。
  “行了,你回去吧,不用送我了。”魏启峰拍拍他肩膀。
  “魏叔,这、这些年你怎么待我的,我、我都记得,”岳雷凑近他,一身酒气,“无论如何,还是要谢谢你。”
  “行了,我知道了。”魏启峰摆摆手,转身上了车。
  岳雷站在车窗外,微红的脸上挂着笑。
  “您怎么了?”车至半程,叶雪看了一下上车后就闭目养神的魏启峰,忍不住问。
  “没事,有点累了,”魏启峰睁开眼,“你和阿立早点把婚事办了吧。”
  叶雪轻应了一声,没说话。
  车速这时突然放缓,司机看了一眼外面汇报:“三哥的车停下了。”
  魏启峰示意他停在程立的车旁,按下车窗:“阿立,怎么回事?”
  程立坐在车里,脸色不大好:“胃突然有点不舒服,没留神撞路边石墩子上了。”
  “是不是老毛病又犯了?”叶雪推开车门下车,走到他那一侧,“我看这车也没法开了,要不你坐我们车吧?”
  “是啊,阿立,你跟我们一起吧,先送你去趟医院。”魏启峰示意司机,“去扶下他。”
  一百米开外,副驾驶座上的岳雷盯着前方那三辆黑色轿车,眼神凝重,完全没有刚才的醉意。
  “他们改道了,不是回去的路。”他拿起电话汇报。
  “你先跟着,”电话那头的人淡声吩咐,“我把疤温他们从埋伏点调过来。”
  “但是马上就要进镇上了,再不动手可能没机会了。”岳雷的额头沁出一层汗。
  “那你就瞅准点,嗯?”那人冷笑一下。
  “知道了。”岳雷挂断电话,盯着前方越来越近的车,深吸了一口气。
  程立瞥了一眼后视镜,面色深沉,朝司机低声道:“再快点。”
  司机有些为难。魏启峰平日出行,都是五辆车,他的车行在中间,前面两辆,后面两辆,坐的是随从,方便保护他安全。
  “阿东,超过他们吧,尽快去医院。”魏启峰吩咐。
  就在他们超过前车,到最前面的位置时,后面忽然传来一阵密集的枪声。
  叶雪脸色一变,扭头望向后方,只见最后那辆车已经失控,撞到路边树上,几声枪响后骤然爆炸,腾起一团浓重的烟火,车内人想必已没有生还的可能。
  又有几辆车穿过烟雾紧紧跟随,那熟悉的车身让她眉心一蹙。
  她掏出手枪:“好像是岳雷他们。”
  她讲出这一句,目光落在魏启峰脸上,却见他神色淡漠,似乎是笑了笑。
  这时程立按下车窗,探身在外,凝神瞄准,两记枪声后,远远传来刺耳的刹车声和撞击声。
  他们的车也晃了晃。
  程立坐回位置:“阿东,你专心开车,不要分神。”
  他的声音没有一丝波澜,沉静得近乎冷酷。
  叶雪忍不住看向他,阳光掠过他棱角分明的脸庞,为他的眉眼描上了一层光晕。远处是即将坠落的夕阳,燃烧着红火的光亮,近处是他浸在阴影里的侧颜,一低首就是电影画面。这样的男人,任谁遇到都愿意与他上演一场人生故事,无论结局是喜是悲。
  冰冷的枪管握在手中,是避无可避的现实,也是他那晚平静却坚定的一句——我已经爱上别人。
  既然他义无反顾,她便亲手写就彼此这结局,输也要输得好看。
  “阿立,你还好吗?”魏启峰居然还有心情问他的情况。
  程立微微侧首:“我没事。”
  “我记得前面左转靠山脚有座寺庙,阿东你叫上屠光的车,以最快的速度跟我们一起开过去,其他的人继续往前走。”
  阿东点头,拿起对讲机。
  到了路口,两辆车迅速转了方向,向山脚驶去。
  一条蜿蜒的小河,自山涧缓缓而下。湖边缀满绿草鲜花,姹紫嫣红,在夕阳的余晖里,映着寺庙的白墙金顶,交融出一幅安静美丽的景象。
  魏启峰坐在河边的石头上,不知想着什么,听到身后纷乱的脚步声,并没有回头。
  “魏叔你寻了个好帮手,叫我损兵折将,”岳雷走到他身边,语气有些不耐烦,“人呢?”
  “谁?”魏启峰抽着雪茄,“这些年我身边来来去去,不就是你们这几张面孔?”
  “程立和叶雪呢?”岳雷又问。
  “你知道大丽花有什么寓意吗?”魏启峰却像没听见他的话,指了指手边一朵紫色的花,“除了大吉大利,还有个意思——背叛。你挑女儿婚礼闹事,也不怕血光污损了喜气。是有多大的惠利,让你连小英的幸福都不在乎了?”
  “婚礼好,大家喝得酩酊大醉,少一些人捣乱啊。魏叔你是出了名的心狠手辣,怎么现在开始扮慈父,也难怪我们出生入死跟了你这么多年,现在要给你女儿、女婿做白工。”
  魏启峰抬眼看了看他,笑了笑,眼底满是讥讽。
  他脚下走的是条什么路,他清楚得很。今天是他魏启峰,明天也会是其他人,当初他不也是把别人踩到泥里才上位的?只是眼前这后生脑子不够用,到哪里都是替别人数钱卖命的货色。
  “把东西交出来。”岳雷有些恼了,举枪对着他。
  “什么东西?”魏启峰冷笑,“谁要?谁想要就自己来拿。”
  “魏叔说得没错,”一道温和的声音传来,江际恒缓步走到他俩面前,按下了岳雷的枪口,“是我想要。”
  “际恒,我自认待你不薄。”魏启峰盯着他。
  “魏叔看到我好像一点都不意外?看来早就防着我了,嗯?黄伟强父子真是不中用,老子搞不定你,包儿子不想着为父报仇不说,还吓得跑到中国去,给人逮了个正着,也是,他们不蠢的话,也不会中我的计。”江际恒蹲下身,姿态十分恭敬,“您是对我不薄,所以我想报答您的恩情,让您早点休息。您看,我们做个交易,您把我想要的东西交给我,我就让您安心过晚年,海岛深山,您想去哪里都行。”
  “际恒你这么有本事,还需要抢我的东西?我是老了,但还没有老糊涂。我给了你,我对你还有什么价值?”
  “那就是没得商量了?”江际恒站起来,轻笑了一声,拍了拍岳雷的肩膀,“送魏叔上路。”
  岳雷的枪口刚抵上魏启峰太阳穴,江际恒却又叫住:“这里是寺庙,还是清静点好,疤温,你喜欢用刀,就用刀吧。”
  他转身朝魏启峰微笑:“魏叔,可能有点疼,你忍忍。”
  魏启峰终于变了脸色:“江际恒你这个——”
  他没能发出声音。因为疤温捂住了他的嘴,而他的喉咙一松,有温热的液体瞬间喷涌而出,洒在脚下的大丽花丛,黄的、紫的、粉的花瓣,瞬间都变成了红的。
  入夜的山林,越发深沉。偶尔有禽类发出凄厉鸣叫,越显惊悚。月光之下,隐约可见两个人影在树木间穿梭。
  程立听到一声轻哼,停下脚步:“怎么了?”
  “被什么东西划了下,”叶雪答,“没事,继续走吧。”
  “我看下。”程立拉住她,就着调到最低的手机屏光亮,检查她右腿的伤口。
  “有点深,需要处理下。”他蹙眉——伤口有将近两厘米,还有血不断渗出来。
  “没有关系。”叶雪挡住他。
  “听话,”程立的声音温和却坚决,“你先坐下来,我来包扎。”
  “离中缅边境已经不远了,翻过这个山头就到了,”程立低头仔细检视,“要是失血过多或者感染才麻烦。”
  “命都可能会丢了,还操心这个?”叶雪忍不住嘲笑。
  “你不会死。”程立抬起头,缓缓出声,夜色里一双眼如寒星般明亮。
  叶雪怔住。
  她看着月光下他英俊的轮廓,忽然觉得鼻酸。
  “三哥。”
  “嗯?”
  “你记不记得,上学时有一次我要参加对战演习,我有点紧张,你怎么叮嘱我的吗?”
  “我说什么了?”
  “你说,不要为倒下的人停住你的脚步,因为那样可能会让更多的人倒下。”她微微一笑,“我希望你也一直可以这样。”
  程立手上的动作一滞,抬眼看向她。
  “今天魏叔让我们离开的时候,你有些犹豫,为什么?”叶雪迎向他的视线,“是有什么想问他的,还是有什么东西让你挂念?”
  程立没说话。
  “祖安留给你的证据还不够吧,”瞅见他因为自己的话眸光一动,叶雪从口袋里掏出个东西,摊开手,“你是不是想要这个?”
  那是魏启峰一直带着的一块怀表。
  “打开看看。”叶雪把表递到他眼前。
  程立沉默了数秒,拿起表打开,里面是空的。
  他看向叶雪,目光越发深沉。
  “这里面,原本有个u盘,记载着他所有洗钱交易的信息,所有的合作伙伴名单。”
  “u盘呢?”程立问得直接。
  “我已经交给廖生,他去瓦城找我弟弟了。”
  “你信他?”
  “凭我救过他,凭他喜欢我,”叶雪看着他,笑容有些寥落,“我信他,就像我信你一样。我知道你来这里,不光是为了我。你会得到你想要的东西,但有条件,第一,必须你本人去见廖生,他才会给你;第二,确保我弟弟的安全,我希望他这辈子可以过简单平静的生活。”
  “你为什么不自己去?”程立盯着她,语气低沉。
  “那晚和你不欢而散,是真伤心,也是演一场戏。”她缓缓出声,却没有直接回答他,“你记不记得我跟你说过,当初我杀了吴昆?其实吴昆不是我杀的,是江际恒,那几十刀,都是他动的手,只有最后一刀,是他握着我的手捅的。际恒早就不是当初的他,我也不是当初的我,只有你,始终没变。”
  “包扎好了,可以走了。”程立仿佛没听见她说的话,要拉她起身。
  “不着急,你听我说完。”叶雪抽回手,没有半分要离开的意思。
  “走,他们已经追上来了。”程立蹙眉催促,不远处的树林里,已经有几簇亮光,正在慢慢逼近。
  “我这样走不远的,我也累了。”叶雪语气轻柔,没有半分慌张,“有些话再不说,就没有机会了。”
  “你什么意思?”程立看着她,神色微沉。
  “三哥,我已经在谷底,本不该让你也陷进来。可是当我听说你与沈寻的种种,我真的嫉妒得发狂。我希望你能幸福,又不希望你忘记我。我希望你离开,又希望你留下。现在的我,就是怀着这样矛盾的心情,一天天生活着。但我也越来越清楚,我们等了彼此这三年,互相不亏不欠。在我们最美好的年纪里,我们遇见并且相爱,已经足够。但我回不去了,回不到从前的我,更回不到你身边,”夜风里,她的声音显得格外苍凉,“我和际恒从小玩到大,我比谁都更了解他。如果我活着,他一定会杀了你。如果我死了,他不会杀你,因为他会让你生不如死。可是你要答应我,不管多么痛苦,都要活下去。就像你曾经叮嘱过我的,你也一样,不要为我停下,也不要为祖安或者任何人停下,你要一直坚持下去,只要你活下去,我们就都不会白死。”
  一声清脆的枪声,划破了山林的寂静,栖息的鸟被惊动,纷纷展翅逃向夜空。
  程立站在原地,仿佛瞬间成了一尊雕像。
  一切发生得太快,却又像慢镜头,一遍一遍在他脑海里回放。
  ——你要答应我,不管多么痛苦,都要活下去。
  温柔的声音,仍然还在耳畔萦绕。就像那一年,她站在篮球架下,腼腆地给他递上一瓶水,轻声说,怎么办,程立,我喜欢你。
  她躺在那里,穿着她最喜欢的白色裙子,像睡着了一样,笑容温柔安静。
  ——不要为我停下,也不要为祖安或者任何人停下。
  ——只要你活下去,我们就都不会白死。
  他从来不知道一个人举枪对准自己的动作可以这么迅速、这么坚定。枪响的那刻,他自己全身的血液都像是被迅速抽离,而心脏却还在剧烈跳动,裹挟着灼热的、撕裂的疼痛,要冲出胸口。这种感觉,和他之前看到祖安的照片时,是一样的。
  他们都离开得这么决绝,连一个让他挽救的机会也不给。
  身后,突然响起一阵喑哑的笑声。
  程立缓缓转身,看到江际恒带着一行人走了过来。他径自经过程立,直愣愣地望着叶雪,蹲下来轻轻抚摸她的脸,露出了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
  “她真是到死也要跟着你啊……”他笑着笑着,缓缓抬起头看向程立,目光阴冷,“可我,偏偏不让你们相聚。”
  “刚才叶教授跟我们分享了威尼斯画派的一些作品,他也提到自己最喜欢的画家是提香,沈寻你呢?”晓乐看向坐在一旁的女人,见她有些心不在焉,就伸手拉了拉她的衣襟。
  “哦,提香,我很喜欢他画的《西西弗斯》。”沈寻回答。
  “是吗?第一次听到女孩子说喜欢这幅画,”叶教授好奇地接腔,“西西弗斯毕竟是个悲剧且有点绝望的角色呢。”
  “其实我是因为看了加缪的《西西弗斯的神话》,才对这幅画印象更深的,”沈寻缓缓开口,声音温和,“在别人眼里,巨石是一种重负,一次又一次往山上推,是很绝望的事情。但西西弗斯未必会这样想吧,这个巨石,就是他的世界,他的命运。为了要爬上山顶,不断地斗争,或许让他觉得很充实。向着高处挣扎,本身足以填满一个人的心灵,就像置身阴影,去寻找光亮。”
  她说这些话时,脸上笼着录音室里暖色系的灯光,有种动人的温柔,连晓乐都看得微微失神。
  “嗯,一切都还没有也从没有被穷尽过。”叶教授也忍不住引述了加缪的一句话。
  沈寻抬眼看向他,微微颔首。
  “今天的节目效果还是很棒,你真是什么话题都能驾驭,什么嘉宾都能搭配啊,”分别的时候,晓乐一边刷听友评论一边称赞,看沈寻不说话,忍不住又问,“你是不是有心事?感觉您今天做节目时候说的那些话也是意有所指。”
  沈寻摇摇头:“就是有点累了。”
  出了一楼大门,李萌的车已经在楼下等着了,副驾驶座探出一个脑袋,是杨威,朝她做了一个鬼脸。
  沈寻了然一笑。
  这家伙自从见了李萌,魂就跑她到身上了,只是以往追姑娘从无败绩的他这回偏偏栽了跟头,索性使出千年缠功,恨不得天天找由头相见,从此沈寻见李萌时也必然见到他。
  “说说吧,怎么了,”开上车,李萌从后视镜瞅了她一眼,“我们刚听完你的节目,你可是话里有话啊。”
  沈寻低头看着手机不作声。
  那个缅甸的号码,已经一个多月没有来电。他不先打过来,她也不敢打过去。
  “想三哥了?”杨威转身看向她,她抬头望向窗外闪过的高楼大厦,仍是沉默。
  杨威摸了摸鼻子,瞅了一眼李萌,又欢快地喊起来:“郭德纲的相声听不听?”
  “你给我消停点儿,要听你滚去天津听。”李萌从cd切换成电台,低柔的女声缓缓在车厢内扬起。
  有一段走过的路我不会忘
  有一个爱过的人放在心上
  过去的那一场美好时光 我选择收藏
  别勉强 要我遗忘
  …………
  “喜欢有期限吗?”沈寻突然出声。
  李萌没听清,调低了音量:“你说什么?”
  她摇头:“没什么。”
  她真想把她对程立的喜欢,藏到一个罐子里,可以封起来,埋在很深很深的地方。因为一直装在心里的话,她的心要闷坏了。
  闭上眼,她靠在后座上,想象着他的模样,感觉到深深的疲倦。
  程立,我多么想念你。可是,我却没有机会对你说。
  我多少次梦里,都梦见你穿着黑色衬衫,坐在黑暗里,可是,你的脸上,有温柔的光。我还要等多久呢?你什么时候回来找我?
  11月末,北京已是深秋景色。何与心在上班的车流里,接到林聿的来电,他很少在白天给她打电话。当天晚上,她安排完手头的工作,飞到了昆明。
  第二天,林聿亲自开车带她到景清戒毒所。
  “所里我都打好招呼了,有什么需要,你可以找接我们的小许,”下了车,他一边领着她往前走一边叮嘱,“他还没有过生理脱毒期,但我担心他的心理状态,你帮我好好看看。”
  “知道了,我会尽力的,”何与心抬眼看向他,“也是为了寻寻。”
  “程队,有人来看你了。”小许带她走到一个房间前,礼貌地敲了敲开着的门。
  “你进去聊吧,我就在门口等着。”小许压低声音和她讲。
  何与心颔首,走进房间,但在走进去的刹那,她的脚步一滞。
  她看到了整整一面墙的字母——s。
  “程立,您好。”她打招呼,看向背对着她的男人。他很高,但也很瘦。她见过他的档案照片,但当他转过身来时,她发现他本人要比照片上清减很多。她并不意外,因为能够从非人的折磨中活下来,本身就是个奇迹。
  怎样击溃一个正常人?连续一个月,给他注射海洛因,控制剂量,是为了让他活着,却让他成瘾,再饱受毒瘾的折磨。林聿说,他被救回来的时候,昔日的几位年轻下属看到他的样子,都忍不住号啕大哭。
  “您好,”程立看着她,神色淡然,“您是?”
  “我是何与心,心理医生,”她自我介绍,又补充,“林聿的爱人,沈寻的小舅妈。”
  她说这句话时,仔细盯着他的表情,发现他眉心微蹙了一下。
  “林局费心了,”他抬了抬手,“请坐。”
  “你写的吗?”何与心指了指墙上的字母。
  “嗯。”
  “每一次想自杀的时候,就会在墙上写一个她的姓?”
  “她的英文名,也有s,sara。”
  “为什么写英文字母不是中文?”
  “因为控制不住手,写中文太费劲。”
  “只写了一面墙?”
  “何医生。”她犀利的提问方式,让小许忍不住打断他们。
  “没事,”开口的是程立,他淡淡一笑,“让她问吧。”
  “有一次差点拿笔自杀,被他们没收了。”他继续回答问题,指了指小许,后者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
  “哦,这样,”何与心低头记笔记,“我从前在加州读书,每次去旧金山金门大桥,都忍不住停留一会儿,那里的海水、峭壁、天空,都营造着一种壮烈的气氛。尽管桥上有巡警,想自杀的人们还是会想尽各种办法,偷偷地跳下去。金门大桥的停车场常年停留着无人认领的汽车。你说,活着到底有多么难过,才会让他们那样坚决地选择离世?”
  “活着是人类的本能,但对有些人来说,活着的痛苦大于对活着的渴望,所以会想要跨过那条界线。”
  “这是你的状态吗?”何与心看向他,阳光洒在他身上,半是光明,半是阴影,因为清瘦显得越发鲜明的轮廓,勾勒出造物主的偏爱。这个男人,即使在如此境地,也有种落拓的迷人。
  “我还没去过旧金山,”他并没有回答她的话,“不过我去过英国的多佛白崖,听说那里也是自杀胜地。但二战的时候,英国海军每次回国,看到那个白崖,都会很高兴,因为那意味着看到了家。那时有首歌叫the white cliffs of dover。”
  “好听吗?”
  “好听,”他轻声念出几句歌词,发音标准,声线动人,“抱歉,记不全了。”
  “不如现在听听看。”何与心打开音乐应用,搜到了歌,点开播放。一时间,婉转优雅的歌声在房间里扬起,带着那个年代独有的节奏,有种沧桑的温暖。
  两个人都没有再说话,只是静静地听着。
  ——我永远不会忘记那些勇敢面对暴风骤雨的人,他们眼里的希望之光。即使我已远去,仍可以听到他们在说,太阳升起来了。当黎明来临的时候,等着瞧吧,明天,蓝色知更鸟将翱翔在多佛的白色悬崖上。从此以后,会有爱与欢笑,还有和平。
  音乐声停止的时候,程立低声开口:“谢谢你,何医生。”
  “不,谢谢你,让我听到了一首很美的歌,”何与心看着他,“我想,我可以和林聿说,他应该对你放心。”
  这个男人的坚强和他内心藏着的光与热,超乎他人的想象。
  “有件事也需要拜托你,”程立顿了几秒,像是犹豫,但仍是开口,“不要告诉沈寻我的情况,等我好了,我自己会去见她。”
  “你知道她在等你就行。”
  “我一直都知道。”
  她说她买了和他同款的咖啡机,还说她做饭有进步。他是真的想去她那个小公寓看看,坐下来一起喝杯咖啡,吃顿饭。
  “那么,欢迎早点回来。”何与心同他握手。
  那一霎间,她清晰地看见,他那双黑色的眼睛里起了波澜。
  一个月后,在江北的陪伴下,程立去了趟瓦城。在魏启峰提到的那座小寺庙里,他见到了廖生和叶雪同父异母的弟弟。小僧人朝他恭敬地行礼。
  程立看着眼前这个眉清目秀的男孩,说了声抱歉。
  小僧人抬头看着他,眼神清澈:“您不用歉疚。她的母亲、外婆、一个她不愿意承认的父亲都不在了。而曾经爱过她的男人,心里也有了别人。这世上并没有什么让她留恋的理由,死去未尝不是一种解脱。”
  程立微怔:“那你呢?她将你托付给我。”
  “托付?此生谁可以托付谁?怎样又算安宁?我在这里很好,也没有人可以打扰我,”小僧人微笑,脸上是成年人都难有的淡定,“红尘风景,均是隔世浮光。于她,于你,我都是过客。”
  他转头看向一旁的男人:“廖生哥哥,你把东西给他吧。你也该走了。我们就此别过。”
  廖生交给程立的信封里,有一个u盘,还有叶雪写给他的信。
  他在湖边坐下,静静地读。
  三哥:
  小时候读过一首古诗:“欲寄君衣君不还,不寄君衣君又寒。寄与不寄间,妾身千万难。”
  那时候不明白是什么意思,现在终于懂了。
  对我而言,沈寻,就是那件衣服。
  我怕我把她给你了,你就不属于我了。可是如果我不给,我又怕你难过。原谅我,自私地把这一切交给命运。当然,当你看到这封信,一定历经了许多苦痛,但也必然有能力去找回她。
  而其实,无论寄或不寄这件衣服,我都已经永远失去你了。
  仍要说句,我爱你。
  为你在岁月中始终不变的赤子之心。
  ——叶雪
  程立把信纸折成一只小船,放上湖面。一阵轻风拂来,纸船晃悠悠的,渐行渐远。寺庙里钟声忽而扬起,深远绵长。洁白的水鸟从湖畔跃起,掠过金塔白墙,飞向蔚蓝的远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