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眷侣
作者:向前跑的妖怪      更新:2021-09-02 09:16      字数:5064
  在遇见不酩之前,我曾经无数次想象过有朝一日嫁给尉迟达的样子。
  那个时候,锦官城的妖怪总是说,烟花那只雁过留毛的铁公鸡之所以能在锦官城横着走,有一半的功劳都是尉迟达惯得。
  我要天上的月亮,他便给我天上的月亮,我要九天的星星,他便给我九天的星星。
  他是这个世上对我最好的人。
  从来都是。
  我曾想过,有朝一日,我们会结为夫妻,盖头高烛,檀郎红妆,他为我画眉,我为他理衣,我们会琴瑟和鸣天长地久,我们会有两个可爱的孩子,一个是长得像他的男孩,一个是生的想我的女孩。
  我们一起修行,一起患难,一起甘苦与共,若是我们未能修成仙人,他便先去了,我就立即吊三尺白绫追随他一同前去。
  我们是彼此的爱人,彼此的亲人,我们永远都不会放弃对方,抛弃对方,我们会永生永世的在一起。
  可惜,这注定是不能实现的。
  因为,他已经不在了。
  眼泪几乎掉下来,但我仍旧没有哭,我知道自己欠他的,早就不是几滴眼泪能够还清的了。
  大雪停了又下,下了又停。
  厚厚的雪覆下来,掩盖了那道早已合拢的痕迹。
  天地之间,白雪苍茫。
  他留下的最后一丝痕迹,也被大雪掩盖了。
  呆呆的,我在早已恢复原状的缝隙上面坐了三天三夜。
  大雪掩盖了我的身体,我却没有丝毫留意,只是呆滞的,像是丢了魂魄似的坐在那里。
  第四日的清晨,我听见了沙沙的踏雪声。
  没有回头。
  那人轻轻的,缓慢的走到我的后面。
  头顶的飞雪被绘有红梅的伞遮了大半。
  那人沉默的举着伞,从头到尾都没有说一个字。
  雪停下,太阳从云层中钻出,阳光从半透的纸伞上透过,便在我身上的雪堆上留下一片阴影。
  那人终于收了伞,在我面前蹲下身。
  “别再等了。”他姣好的眉轻皱着,漆黑的眸直直的望着我。
  白雪在阳光下熠熠发光。
  我露出一个虚弱的笑,积雪跟着我的动作簌簌的落下来,露出我水红的衣衫。
  裙袂扑散,同不酩雪白的衣裳重叠在一处。
  他伸出手,把我抱进怀里,声音低低的呢喃着。
  “烟烟······”
  微凉的唇落在我的额头上。
  我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声音。
  沙哑的,我听见自己静静的声音。
  “尉迟达没了。”
  我已经记不起当年自己究竟是怎么回去的了。
  我只记得离开那里后,我整整三个月都没有开口说一句话,只是一次又一次的回到那个地方,默默的守着。
  不酩从头到尾都没有阻拦过我,只是在三个月后的一天,我又同往常一样在在已经生出半人高的野地上守着。
  三个月来,不酩第一次对我说了话。
  “烟烟,回去吧!哥他不会回来了。”
  我猛地抬起头。
  五月的阳光灼热异常,逆着日光,我看见不酩月白的衣衫在阳光下发着白光,这光芒实在太过强烈,以至于我鼻子都酸了。
  我傻傻的望着他。
  夏风从我们中间吹过去,及腰的茅草被风吹出大片波浪。
  我和他的衣袂与长发飞舞起来,弄花了视线。
  我终于出声了。
  “我知道,我一直都知道的。”
  之后的事大约和尉迟达希望的一样吧?
  我和不酩离开了晋州,去了一个名不经传的小镇,过起了平凡人的日子。
  大约是尉迟达在封住不酩记忆的同时,还在他的脑海中留下了我是他的未婚妻,而他自己则是我的哥哥的讯息,所以不酩并没有怀疑过我说的任何话。
  我们在那里一同开了一家书坊,买了自己的小小院落。
  住下的第二年,我嫁给了他。
  没有高堂,没有宾客,只有我们两个人,和前面一块尉迟达的灵位。
  其实我并不想设尉迟达的灵位的,因为我比任何人都清楚,妖怪一旦离世,便是永远的魂飞魄散,即便有灵位,也不过是只是留个念想的工具而已。
  这样的日子过了十年。
  在最初的时候,我曾派末茨调查过关于不酩记忆的事,后来他告诉我,这个封印并不是永恒的,效果依据封印人的修为而定,如果是尉迟达设下的封印,那么这个封印最多维持十年。十年之后,便再也没有用处了。
  今日是封印最后的一天日子。
  在过去的十年里,我和不酩做了所有我曾经想和尉迟达做的事,我们相敬如宾,琴瑟和鸣,只是没有孩子。
  其实不是不能有,只是我害怕。
  若是这十年结束了,醒来的他忽然发现,我们竟然有了孩子,他会怎么想呢?
  大概······会恨我吧!
  我不敢相信他恨我的样子,所以我不愿要孩子。
  不过即便是这样,也无法掩盖我欺骗了他十年的事实。
  今天便是十年期满之日。
  撑一把伞,我在石桥的桥头站定,等不酩回来。
  今天是我们书坊进购新书的日子,所以他一早便出了门。
  我在桥头等了很久,直到月上梢头,他仍就没有回来。
  骨头开始暗暗发痛,汗珠从我的额头上渗出来,我强稳住自己微微颤抖的身子,固执的站在那里。
  这便是换骨的后遗症。
  这十年来,每逢初一十五,我都会浑身剧痛,这种痛苦极其磨人,我也总算是明白了为什么从古至今唯一成功的那三个人为何两个都跳了堕仙台。
  只是没有关系。
  因为不酩就在我的身边。
  这就够了。
  痛楚如同附骨之蛆,一圈圈爬上骨头。
  就在我屏住呼吸做好了准备承受接下来的一切的时候,我忽然发现,我居然,感觉不到痛苦了?!
  痛苦消失的喜悦只维持了一个瞬间。一瞬之后,我又想起了还未归来的不酩。
  心钝钝的痛起来。
  这么晚都没有回来就说明,不酩,大概已经记起一切了吧!
  那他大约已经不会回来了。
  我不断这么告诫自己,脚却依旧死死的黏在地上,怎么都不愿挪动一步。
  一更。
  二更。
  三更。
  ……
  天色已见曙光。
  我的脚已经完全麻木了。
  踉跄的晃了一下,我终于确定了判断。
  脑袋开始发悬,神游的,我恍惚转过身,只觉得灵魂已经飘飘忽忽的飞出了体外。
  就在这时,我突然听到一个声音“烟花!”
  瞳孔骤然收紧。
  温暖的手心疼的把我搂进怀里,光洁的下巴在我的发顶上轻轻婆娑,他紧紧抱着我,略有些疲惫的声音传进我的耳朵“烟烟,我终于回来了!”
  我僵直着身子,一步也不敢动。
  他把我转回来,漆黑的眸子闪闪发亮,青幽幽的发散在我的肩头,同我的发混做一处,交缠而下。
  他动作自然的吻了吻我的额头,似乎并未发现我的异常,略有几分心悸,他道“烟烟,我昨日办完事在回来路上路过郑家桥的时候,怕是遇了邪物!”
  “邪,邪物?”我不自然的回话。
  “嗯,”他点点头,看上去还有些后怕,又在我的额头上吻了一下,他道“还好他没有对我下手,只是困了我一夜……烟烟,”他把我紧紧搂进怀抱的深处,即便我心不在焉,也还是感受到了他的异常。
  我下意识的回吻了一下他的唇。
  一瞬间,我几乎以为以前的那个不酩回来了!
  可那样的感觉仅仅只维持了一瞬。
  一瞬之后,他像是突然发了疯似得一口咬在我的唇瓣上!
  唇齿交融间,鲜血从齿印上满溢而出,顺着交缠的唇舌充溢了整个口腔!
  我的身体摔下去,又被不酩拦腰箍住,力气极大,大的我几乎觉得自己的身体就要拦腰折做两半。
  我从来都没有想到不酩会有如此疯狂的一面。
  再过去的十年里,我们并没有少亲热,可即便是最激烈的时候,他也总算顾忌着我的身体,从来没有这般失控过。
  这样的情形,简直就和十年前他独身就义时一模一样!
  唇齿终于分开。
  他红着眼眶,近乎着魔的抚摸着我的脸“烟烟,我怕死了!”
  “我一直以为自己早就看破了生死,可这一次,我却是真的怕了!”
  搂着腰肢的一只手顺着后背划到背心,隔着衣衫穿出浅浅的暖意,他把头埋进我的肩窝,全然没有以往的温文儒雅。
  “一想到我以后再也见不到你,便是真有转世,我也不会在记得你,我就害怕的连呼吸都停了,烟烟,”他用近乎哀求的语气,“你不要丢下我,可好?”
  心毫无征兆的痛了一下。
  在一起的这三百七十六年里,我还是第一次见到他这般卑微的模样。
  在我的记忆里,他似乎永远都是一副风华绝代风轻云淡的样子。
  我从来都不曾想象过他苦苦哀求的模样。
  心疼的几乎揪起来,我一把抱住他,强迫自己挤出一个笑,安慰道“我怎么会丢下你呢!”承诺着,我问出了自己心中最挂念的问题“对了,你可有想起什么奇怪的事?”
  他一楞。
  我的心悬起来。
  微皱了眉,他沉思片刻,摇了摇头。
  我有那么一瞬间的恍惚。
  恍惚间,我似乎看见不酩的眼里闪过了一丝疼惜。
  不等我看清,他便从怀里摸出一个匣子放到我手里,方才的脆弱仿佛春梦无痕一般再也无处寻觅。
  “娘子,”他含情脉脉的望着我“我昨日订书之时偶然遇见了这支珍珠沁玉簪,同你这件水红衫子极配,本想昨日买回来……”他的眸子垂下来,看上去有些内疚,把我抱进怀里,他有一阵没有说话。
  我此时正沉浸在他并未恢复记忆的狂喜里,也没有注意到他的异常。直到他道“娘子,我替你别上,可好?”我才施施然回了神。
  心放回了肚子里,我点点头,把脑袋低下。
  他打开匣子,取出簪子别在我的头发上,扶了扶,他弯睫一笑,模样专注又深情。
  “果然很好看!”
  我不自觉勾起嘴角,踮起脚在他脸上亲了一下。
  他眼睛黑闪闪的发光,一勾嘴角,他接过我手上的纸伞替我挡住蒙蒙的小雨,又用一只手揽住我的腰,脑袋靠在我的脸颊侧蹭了蹭“娘子,今日想吃什么?”
  这样的对话太过寻常,以至于我忽略了所有值得注意的地方。
  我舒服的眯起眼睛,也扬起脑袋去蹭他“我也不知道~”
  “那,”他略带几分坏心眼的道“那娘子可想吃不酩这男人?”
  我脸刷一下变得通红,嘴角却不可抑制的扬起来,红着脸扯住他的袖子,把他拽到面前,我趴在他耳边小声回击“不酩这个男人早就吃过了,味道不错!”
  他噗嗤一声笑出来。
  下一秒,毫无征兆的,他丢下伞一把把我拦腰抱起来,我吓了一跳,赶紧勾住他的脖子。
  青伞咕噜噜滚下石桥,他连伞也不顾,大笑着抱着我一路朝家的方向走。
  笑声飘出去,在渐明的晨光里逗得一串狗叫。
  我和不酩对看一眼,双双捂住嘴默默偷笑……
  这样的日子仅过了小半年。
  小半年后,远在魔界的末茨发来消息,信里说,不酩本应是早已解开了封印的,只是不知为何这封印却没有解开,但是那也表示,不酩随时都可能恢复记忆。
  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我短短半月便瘦的衣带宽肥,为此,不酩几乎急疯,几次欲言又止,最后却什么也没说。
  察觉到这些,我再也不敢把心绪摆在面上,见我不在忧郁,他才安下心来。
  岁月静淌,现时安稳。
  一转眼,便又过了十九年。
  在这十九年的时间里,我们院中的玉兰由幼苗长成了参天大树,每年开花之际,只需立于阁楼雕窗处,便可摘得轻盈。
  我和不酩都生了许多白发,长了许多皱纹,不酩再也不是当年立于店中,便连男子也看的呆滞的倾城祸水了,我也不再同当年那般莽撞。
  我们静静的生活着,每日得了闲,便抽两把椅子在玉兰树下坐着读书,有时也下棋或是奏曲绘画。
  说起来,不酩声音本是极其低沉动听的,可不知为何,他的乐感极差,好好一首曲子总能被他吹的面目全非,久而久之,也就变成了我弹琴吹笛,他则根据我的笛声琴音写字作画了。
  我以为我们能够一直这样走下去。
  一眨眼的时间,又过了一年。
  时值中秋,佳桂飘香。
  早在几日前,不酩和我便折了不少桂花酿成了桂花酒,以备来年的中秋。
  一大早,他便起来把去年埋下的桂花酒坛从树下挖出来,我赖了会儿床,起来时,他已经把粥熬好了端上桌了。
  我走过去,从背后抱住他忙碌的背影,他放下手里端的菜,在我发上啄了一口。
  “睡醒了?”
  “嗯,”我搂着他不松手,晃了晃身子,我探出脑袋,盯着桌上的饭菜“今天早上吃什么?”
  “我熬了皮蛋瘦肉粥,你前几日不是说想吃山药吗?恰好昨天李婶给了我们一些,我今早上就炒了,你快坐下,尝尝淡不淡盐!”
  我依依不舍的松开他的腰,溜到桌前端起粥喝了一口,又尝了尝那道清炒的山药,表示好吃。
  他眼里露出一个温和的笑,也端起碗同我一同吃饭。
  一边吃,他一边道“这一阵实在是不太太平,听说晋州又闹水灾了,死了不少人,而且现在妖魔作祟的事越来越多,娘子,你可要小心啊!”
  你的娘子就是一个将近千岁的老妖怪,那个不长眼睛的妖怪都不敢来惹她,实在是安全得很!
  叼着山药片,我在心里吐槽了一句,但面上还是认认真真道“不酩你放心!我不会有事的啦!再说了,我不过是出去买个菜,会遇到什么危险!”
  “我当年也不过是去定了个书······若不是店里不能没人,我便同你一同去了······”他突发奇想“不如我们今日把店关了,我同你一同去吧!”
  我赶紧摆手打消他这个念头,要知道,我今日可不只是去买个菜那么简单,这是我和末茨联络的日子。
  他看上去有些失望,但看着我斩钉截铁的模样,他也只能叹了一句,打消了念头。
  吃过饭,我同往常一样与末茨联络,他说这一阵重种的封印似乎又开始松落了,要我注意着点葱花千层饼的动向。
  我点点头记在心里,才转身去买了菜。
  回到院子里的时候,我忽然感到客厅里除了不酩,还有另外两个人。
  咯噔一声,我连菜也顾不上放,抬脚就冲到客厅。
  还没进屋,我一眼就看清了那个站在不酩面前的人。
  大约是听见了我的脚步声,那个回过头来对着我露齿一笑。
  是不酩的师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