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 唐易篇(十)
作者:
百岁02 更新:2021-09-02 08:06 字数:2178
“解决完毕。”
紫苏的声音有些颤抖,但仍保持着镇定。
“辛苦你了。”
“家主,那些人……”
“我的好叔叔派来杀我的。”
“俘获了几个,需要审问吗?”
“不必,处理的干净点,带着你的人去跟苏川汇合吧。”
我挂断电话,转而对坐在沙发上的男人问道:“你来有什么事么?”
叶温德耸了耸肩,抬起下巴意示我看他带来的一个纸箱子。
“里面是什么?”
“你爷爷唐天的遗物。”
我垂在身侧的手不自觉地握了了起来,“给我作什么,我又没用。”
“我以为你会想要的,为此还亲自回了唐家一趟。”叶温德叹了口气,“真不要?”
我沉默了一会,蹲在地上翻开了它,入目的是一支细长的竹萧,萧尾上挂的红穗多半已经抽丝,长长的一束显得凌乱不堪,但笛身依旧光滑细腻,没有一丝裂纹,显然被主人保护的很好
底下全都是一摞摞的书籍,我随意抽出一本散文精选翻了一下,纸页泛黄,从里面飘落出来一张黑白色的老照片。
背景似乎是在一所大学里,柳树下站着两个学生装束的人,一男一女,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照片后面写着两个名字:唐天,李沐瞳。
我看了良久,重新将它夹在了书页之中。
“有个好消息要听么?”
“说。”
“这几年的时间总算没白费,经过确切的实验检测后,新型药物研发成功了。”
“的确是个好消息。”我看着叶温德问道:“但你眉头皱这么紧做什么?”
叶温德一愣,低笑着说道:“我是在担心另一件事。”
“关于那个叫做阳暖暖的女孩?能让你担心的事并不多。”
“没错。”他深深地叹了口气,“你说一个心脏病患者难道不是活的安逸点比较好么,她却偏偏想去环游世界。”
“挺有意思的,其实我也很想去。”
“喂喂,你不是认真的吧?”
我对上他的眼睛,“你可以把新型药物分她一些,我并不介意。”
他无奈地笑了笑,“我还没切入主题呢,你这么快就看穿了?”
“很难听出来么?”我坐在藤椅上淡淡地说道:“意图很明显吧。”
“那只是对你来说,接下来有什么打算么?”
“打算……”我敲了敲冰凉的藤椅扶手,“打算休息一下。”
“休息?这可不像你。”
“是个人总会累啊,就让唐德稍微张狂一段时间吧。”
我的确感觉很累,不单单是身体上,更多的是心里。
一个人可以有很多张面孔,喜,怒,哀,乐。
这是内心情绪最基本的表达方式,但是并不属于我。
讨厌的生活永远都不能改变,对形形色色的人都要摆出不同的面孔,不同的态度,几分真假,永远都只有自己知道。
连自己都厌恶的事情做多了,成了习惯,那就太过于悲哀了。
今天的天气原本很好,晚上下了却下了场大雨,叶温德说把药给了那个叫做阳暖暖的女孩,她会把我的拿一份带来。
淅淅沥沥的声音不绝于耳,毫无睡意。我找出那只长笛,试着吹了一下,声音响亮,极具穿透力。
我翻开桌子上的一本《洞萧练习曲选》,了解指法后试着吹了吹那首名为梁祝的曲子。
断断续续地不成曲调,实在难听,我刚想放弃,房门却被有规律地敲了几下。
我看了看墙上的挂钟,已经深夜了。
“谁?”
一声清脆的声音响起,“人啊。”
我着实愣了愣,接着又忍不住笑了,“请进。”
一声轻响过后,女孩推门而入,我不动声色地打量着她,她也在盯着我看个不停,这就是那个阳暖暖吧,果真很有意思。
我客气地比了个手势请她坐下,“你有什么事么?”
“没事。”她脸上挂起一个笑容,隐隐带着些兴奋,“握握手?”
真是个奇怪的女孩,我不禁失笑,“好朋友?”
那只有些冰凉的小手鬼鬼祟祟地往我的手腕处移去,摸上了我的桡动脉。
“当然有脉搏。”我戏谑地问道:“你该不会以为我是鬼吧?”
“没有。”她抽回手立刻转移了话题,“你吹的梁祝很好听。”
很好听?我对自己有几斤几两还是很清楚的,如果那都能被人说成好听,应该得去楼下耳科瞧瞧。
“我吹不成完整的,并不好,没想到你喜欢伟大的爱情故事。”
我少见地提起了兴趣,准备逗一逗她,“你是谁?”
她的神情看起来很不满,说从不对知道自己是谁的人自报家门。
阳文的这位千金着实很有意思,她善于隐藏真正的自己。
对于她提出的邀请,我很爽快地应下了,我的计划不用多久就会开始实施,空暇的时间与其待在这里,倒不如出去走走。
鉴于她的身份,我曾对阳暖暖起了利用的心思,但我最终还是没有那样做,我还没丧尽天良到利用一个甘愿舍己救人的女孩。
她很聪明,时常又会变得很愚蠢,如果当初在天台上的人是我,那么那个女孩必死无疑,一个已经决心要赴死的人,救了也没什么意义。
但当她有些迷茫地向我询问这件事的对错时,我思索了一下,给了她棱模可两的答案,阳暖暖,她这么阳光的名字,应该接受不了我所理解的世界。
我跟她就像是两条原本平行的线,因为各种因素而相交在了一起。但我没有想到过,我会对一个刚认识不久的人动心。
唐家的那场鸿门宴,她不知道其中的因果,就敢说要陪我一起去,我本应该拒绝才对,最后却鬼使神差地答应了。
我没想到世界上还有这样的人,或者说,我是第一次遇见像阳暖暖这样的人,她有大把的机会可以扔下我自己逃走,可是却倔地硬是要拉着我一起走。
我临去前早已带上了那只左轮,自保绝不是问题。
但是在那一刻我却犹豫了,傻逼般地选择和那群混混协商,我居然在想先送走她,原因只是不想把自己真正的一面暴露在她面前。
那份所谓的喜欢或爱会让人变得迟钝和不理智,当那把刀子朝我落下时,我的第一反应并不是躲避或拔枪,而是选择去保护她。
爱从你我相遇的某一刻起,便一往情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