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强大的金并(求推荐票)
作者:丢出去的球      更新:2021-09-02 07:35      字数:2152
  就刚才杰森跟哈利说明的那几段话里,诺曼•奥斯本似乎想到了什么,他用手指挠着自己的下巴轻声说道。
  “金并这个名字我不知道,但威尔逊·菲斯克这个名字我似乎在哪里听说过。”
  “他表面上开的一家大型香料公司。”杰森试着回忆了一下关于金并的信息,随后提醒着诺曼•奥斯本。
  “我记起来了!”诺曼•奥斯本恍然大悟。“威尔逊·菲斯克是一家远东的香料公司老板,曾经跟我一起被媒体评为过[纽约社会的杰出成员之一],没想到他居然还是整个纽约的黑道皇帝!?”
  “爸,你听过这个人?”这次轮到哈利有些意外了。
  “嗯。”诺曼•奥斯本点点头,轻声跟哈利解释了一下自己知道的部分信息。“威尔逊·菲斯克,远东香料公司的老板,年龄四十岁出头,是个两米多高的大胖子,体重看起来至少有两百公斤,整天拿着根一米多长的宝石拐杖,曾经在[纽约社会的杰出成员之一]的表彰上跟我聊过几句,是个知识渊博的生意人。”
  “爸,你确定咱们说的是同一个人?”哈利越听越觉得不对,尤其是当他父亲说到威尔逊·菲斯克的身材上面那里。“咱们不是在讨论黑帮头头吗?一个大胖子怎么可能会是我的对手!?”
  “不是你爸说错了!他口中的大胖子就是那个到处调查你的纽约地下皇帝——金并。”杰森一句话就证明了诺曼•奥斯本口中的人物。
  “不是吧,一个胖子,你们是认真的?”
  “你可别小看了那个胖子。”杰森将身子摆正,以一个比较舒服的姿势开口。“他虽然有四百斤重,但全身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肌肉,力量更是惊人,甚至能徒手打穿一面墙,而且自身也是一个世界顶级的格斗高手,他拥有的格斗技巧,在我之上。”
  杰森这些话可丝毫没有夸大金并的力量,这也是杰森现在之所以不敢去招惹金并的直接理由。
  不但如此,金并的智商也非常之高,属于饱读诗书的那种类型。
  俗话说‘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懂文化’,金并就是这种流氓的巅峰形态。
  他能同时跟夜魔侠、蜘蛛侠还有惩罚者三个超级英雄一起较劲儿,可不单单是靠的自己的力量,策略也是非常重要的一项。
  就算把金并放到dc的哥谭那边,过不了多久,他也能成为地下的一方大佬。
  “你口中的家伙真的是人类吗?他不会也是什么改造人吧。”哈利越听越觉得玄乎。
  “这正是我最佩服他的一点。”如果不是漫威公司那边给出了官方设定,其实就连杰森自己都不怎么相信这些数据。“他锻炼出来的身体各项数据,或许就连美国队长都赶不上。”
  杰森还需要向哈利确认一些事情。
  “你应该没有将自己的真实身份暴露在那些眼线的身前吧!”
  哈利肯定地摇摇头。
  “没有,那些调查我的黑帮成员,严格来说他们都不是什么专业的侦探,别说是我的真实身份了,他们都还没查到奥氏集团的身上。”
  “很好。”这就让杰森放心多了。
  看来黑帮的调查手段还是不抵政府这边,奥斯本他们留下的蛛丝马迹,只要是细心调查过的人,基本上都可以查到是出自于奥氏集团的手笔。
  这其实也是杰森他们专门为了方便美国军方这边,而特地留下的线索。
  毕竟杰森他们放出去哈利的主要目的,就是要引起军方那边的注意。
  至于对招惹到金并这件事,这完全就是一个意外。
  还有金并这个人,是只要是威胁到了他自身的利益,不管对手是谁,他都会想方设法地将这个眼中钉给拔掉。
  杰森得确保哈利的人身安全,就算明着的不怕,但暗箭难防!
  金并是混黑道的狠角色,他可不会跟敌人讲什么江湖道义,能搞死对手他甚至可以不择手段。
  仔细想了一下之后,杰森最终决定。
  “先暂时把街头英雄的日常缓一缓,等过几天我再给你安排一个大新闻等你去解决,到时候报道一出,你就可以算是一个真正的公众人物了,这样金并想要对你下手也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了。”
  “也行!”哈利心安理得地接受了杰森的安排,反正这几个月的连续行动,哈利或多或少都有些心力疲惫,杰森这样的安排正好可以让他休息一下。
  ……
  以此同时,布特朗上将也带着自己的副手,开着车来到了威廉·史崔克上校部队的大门跟前。
  抬头望着眼前造型夸张的堡垒式建筑,布特朗上将忍不住地皱了皱眉。
  明明不是处在炮火交战的区域,整个基地里的每一座建筑却都是按照那边的建筑风格来建造的,现在布特朗上将总算知道那些钱都是花在哪里了!
  “威廉·史崔克上校的部队建筑依旧是这么地特别。”就连布特朗上将的副手都忍不住吐槽几句。
  “哼!”布特朗上将冷冷哼出一句,脸色有些阴沉。“我倒想要听听威廉·史崔克怎么跟我解释。”
  部队里的士兵似乎已经习惯了布特朗上将的来访,在简单询问了几句之后,就将布特朗上将还有他的副手一起带到了一间由银白金属所建造而成的奇怪房间。
  这个房间的面积大约一百几十个方,但整间屋子里却连一扇窗户都找不到,甚至就连门都是那种不带窗口的全金属式铁门。
  或者唯一可以算是缺口的,就只有那两个拳头大小的通风口了。
  不仅仅如此,这间屋子里面的摆设同样非常简单,除了摆在最中央的金属长桌,就只有它身边的八张铁椅子了。
  说它是一间会议室又没有那些会议室里必备的设备,说它是一间审讯室,但眼前的桌椅也不是像是审讯室该配备的那种桌椅。(能移动椅子,跟没有可以扣住手铐铁环的桌子。)
  总而言之,反正这间屋子是充满了各种不协调的搭配。
  布特朗上将一边观察着这间屋子,一边皱着眉头。
  因为正是这间完全协调的屋子,却让他感到无比的熟悉,自己明明时第一次走进这间屋子,但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