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8章 我的初恋
作者:万笑      更新:2021-08-21 20:14      字数:10867
  我与知己的初相识是发生在我25岁那一年。而那并非恋情,而是情义。
  我的初恋发生在我毛岁19岁,也就是周岁刚刚18岁满的青少年时期。那一年,她的周岁只有14岁,当然,这是在确定恋爱关系之后我才知道的事情。
  ——
  风总是吹着干燥的气息,只有春季杨树下大片树狗子落下来时,我才能闻得到扑鼻的自然香气,否则,整座城市都仿佛被嵌进了一座炼钢厂里一般,散发着金属锈一般的、藏着一股子若有若无怪味儿的空气里,如此,年复一年。
  在我的感情世界里,在那时候,也仿佛终日不散的蒙着一层锈渍的味道,……其实那时候我对待感情事是自卑的。
  尽管这自卑其实是源自于我的骄傲。我的骄傲无法接受……家道中落的我,已经19岁了(小时候小城市里的我根本不知道什么叫做周岁和法律年龄,我一直以为我已经19岁了。对我自己如此想,对别人也一样。那时候,也没有人提周岁,都只说毛岁,尽管法律根本不认可毛岁,但很遗憾的,我们对此一无所知。)
  我的自卑是因为年龄,我觉得自己已经很老了,都快20岁的人了,却没有谈过恋爱,这对从小就凡事都做在别人前头,第一个会爬墙、第一个玩上任天堂游戏机、第一个学习最好、第一个被老师夸奖、第一个……
  是很不小的打击。因为我的发小,一个曾经在幼时需要借我的儿童三轮自行车来玩耍的他,已经在初二就拥有了人生里被无数美好言辞祝福与形容过的『初恋』,我们同龄,那时候他才15周岁……
  可是没办法,家道中落在初中毕业不久后就不得不辍学,跑去做服务员的我……似乎已经没有资格『初恋』了吧?
  我曾觉得那种仿佛校园专属里纯洁的美好初恋,可能永远也不会发生在我的身上。
  ……我也已经不是处、男了,我在初中毕业前,就在一位同龄朋友的代引下,和他一起到了那烟花之地,找小姐完成了从男孩到男人的蜕变。
  我应该也是那时候买了人生里的第一双皮鞋,尽管没有西装领带,可是我们都迫不及待的成为『大人』了。
  我的青春就这样草草的、粗糙的结束了吗?
  我为此自卑,也偶尔忧伤。
  ——
  因为工作勤恳好学,老板喜欢我,我当上了领班。
  那是一间并不大的在市中心儿童电影院旁边的洗浴中心。
  而我对异性最初的了解,就是从这里开始的。
  有人说『表子无情,戏子无义』。仿佛做了那个行当的女人就都是黑了心肝的骗子或屠夫,榨取男人的钱和一切。
  但事实往往和古话并不完全一样。尽管这样的行为每一天都发生在那些小姐与客人之间的身上。
  可那并无关人性。只是一种工作关系,客人与服务者的关系。
  但没有人的人生里是只有工作而没有个人时间的。
  小姐也一样有个人的时间,自然也会有个人的情感与需求。
  她们也想嫁给一个稳妥的真心待自己好的男人,结婚,然后生孩子,过平凡的、美满的婚姻生活。
  我在那里改变了人云亦云的对小姐的偏见。因为我每一天都能看到她们,我知道她们最真实的样子,不是服务人员时的样子。
  尽管我没有初恋……
  ——
  当上领班后,我买了人生第一部手机,一千五百元,在月薪只有580的时候,自觉很了不起了。
  而后一次偶然做公交车的时候,我遇见了阔别多年的昔日邻居,短暂的聚会后,我和另一个邻居相谈甚欢,他提议带我去见识一下属于我们少年人的『泡妞圣地』——的士高旱冰场。
  我和初恋女友就是在这里开始的。
  尽管在感情事上我是有些自卑的,但在人生的其他事里我并不如此,我依然活的很骄傲。
  虽然已无力念书,但那时代是大变革时代,读不起书的何止我一人,何况还有很多本身就不爱学习的念不下去的。
  终日打架、泡妞、蹲家里、打麻将的人比比皆是,更有儿时认识的几个朋友,早已把监狱当做了家,一年蹲进去的次数和日子,比在家里还多。
  ……并不是如现实思考那样的打架是有钱人的玩意,赔不起钱那种思考。事实上,穷人打架才是最多的,在那个没有互联网的时代,只有游戏厅台球厅可以去玩乐,去颓废,去打发不上学后又不敢或不肯不适应打工生活的穷家少年里,打架几乎是每一天都可能在发生的事情,表面说的是争强好胜,在哪一个地区里做霸王……可哪有霸王是穷死的呢?
  我觉得更像是在发泄吧,发泄无处宣泄的过剩的青春与憋闷。
  我也曾陪他们呆过几天,他们偶尔实在太穷时,会抽只有一两块钱一包的香烟……那是我记忆里只有父母那个年龄的老烟枪才会抽的,烟叶子里总有一股子怪味儿,很呛人,抽起来不仅劲儿大,还并不好受……
  所以啊,打架后赔钱?不存在的,也没钱赔,就算警察找到其父母也没有,一句『这孩子我管不了,我早不认他了,他是死是活和我无关,要不然你们就打死他!或者你们把我们老两口也打死!这去你妈的社会……』
  没钱就蹲进去了事,出来了若有怨气,就继续去打,打坏了人就跑,跑不掉就继续蹲进去……
  学生不学习而辍学,并不是每一个都不肯放弃自己的人生的,很多早早就放弃了自己的人生了,过着如此的日子……
  我呢,在这样子的一群人里面,无疑算是很成功的了,我不仅没有放弃自己的人生,还很努力的工作,并且做上了领班。
  在那个时候,拿着一千五百块钱手机的我,招摇过市,挺让自己和兄弟感觉骄傲的。
  所以,当他提议要带我去泡妞时,说我连个女朋友都没有过,太逊了!我呢,也就默认了……
  我当然知道泡妞是一种堕落,是没有感情的行为,我还没有初恋过……
  但去你、妈的初恋吧!我想我这辈子可能不会有那东西了。
  ——
  旱冰场是在一间大厦的顶层,室内环境,很大,中间有一个可以唱ktv的点唱台,其他地方全是溜冰场地,灯光是昏暗的,尤其是在墙边上那些座椅的位置处,离着远了,乌漆嘛黑的一般,你什么也看不见。
  但也不全都如此,假如你穿着一件纯白色的衣服的话,在那个荧光蓝的灯光照耀下,会反射出如萤火虫一般荧光的白,十分的醒目与好看。
  我的初恋,就在那一天,穿着这样子的一件白色的高领毛衣,下身则是一条传统款的锥子腿牛仔裤,将她上身宽松毛衣隐藏下,真实的纤瘦苗条的好看身材,暴露无遗。
  我喜欢纤瘦苗条的女孩子,不喜欢肥胖,我的记忆里从来没有过肥胖的影像,就算是喝多了吃鸡,也没吃过胖子。
  我绝对是一个对肥胖深恶痛绝、避而远之的男人。
  ——说起来,我第一次看到我的初恋时,我根本还没看到她的脸,因为环境太黑,也因为我只是在注视着她的背影,可滑道是圆的,我只需要耐心等待一下子,就能不露痕迹的看见她的脸了,很漂亮,就像是白天鹅一样的有着纤长的鹅蛋脸的那样子的漂亮。
  这不是性感的美。我身边的男人们呢,更喜欢那种看起来容貌很魅或者很傻,胸前很大的女人,或许那才是泡妞男人的标准审美吧?
  而相比之下,我的初恋,容貌则更符合另一种气质,骄傲,或者称高贵也行,但不是贵贱的意思,而是那种孤独骄傲的气质。
  浑身上下都释放着一种『生人勿近』的气场,和我很像。
  也许是气场相同,反而没什么压抑感吧?反正我第一眼看到她就觉得喜欢、就有一种想要去亲近她,去牵起她的手的感觉。
  朋友在一旁劝我换一个,说这样子的不好泡。
  我不管,我就是喜欢她,在她面前,其他女人都失去颜色了,我连看都懒得再去看上一眼。
  朋友又劝我冲上去绊倒她,再抱住她,借此搭讪。
  我不要,我滑旱冰也只是勉强能够倒滑的程度,若是抱不住她摔伤了她怎么办?……我会心疼的。……我舍不得她受到伤害。
  ——最终,我用了自己的方法,最笨拙的方法,我朝着她滑过去,追着她似乎慢下来的背影,然后,自身侧,心惊肉跳的、肌肉不受控制颤抖着的,牵起了她的手。
  她惊异的转过头来,盯着我,那个绑得自然却仿佛精致的马尾辫,在晃动中仿佛在跳舞……
  我们四目相对,那一个瞬间里,我们似乎都失去了语言功能,我一句话也没有说,就那样炙热的看着她,我深深喜欢上的她。她也似乎忘了该质问我或者尖叫、怒斥……
  我们默默的把头转回了前方的滑道上面,注视着路,一切都没有声息,我们如若寻常,仿佛和上一分钟的自己毫无二致。
  可已经不同了,全然不同了,因为我们的手,已经牢牢的牵在了一起,一圈又一圈的滑着,从好像握手的四指并拢的样子,变成了五指交叉的情人热恋的模样。
  没有语言,我们从相识、接近、到陷入热恋,这一切都是在这无声的陪伴里,用牵手来完成的。
  ——我这一生只主动追求过她一个女孩,而我所做的,就是这样子的,伸出手,在触手可及的地方,牵起了她的手。
  ——后来很多人总是喜欢误会我和很多女孩有什么恋情或者在恋爱,在我眼里,就跟胡说八道一样。
  我是一个只相信事实,不相信言辞的男人。
  在我看,事实才是真实,否则就只是一场『玩笑』。
  我和那些女孩根本不认识,甚至没见过,往具体去形容,至多也就是个『笔友一样的网友关系』,根本不能称为恋爱关系,不挨着。
  恋爱关系最基础的一点就是『陪伴』,不是心灵里的,不只心灵里的,而是要从最真实的『日常生活』开始算起。
  ——恋爱的目的是为了结婚成家,家是一个最亲密无间的『集体』的代名词。丈夫与妻子,男朋友与女朋友,未来还会有小朋友……这一切,都是需要真实接触和陪伴才可能产生的。否则,拿什么谈恩爱白头、相伴到老、不离不弃、生死与共?……根本连在一起都没有过的两个人,从哪里谈所谓的无论贫穷或富贵,甘苦与共,死生不弃?
  有在一起,才有分手。否则,就是根本不算真的认识的『听说关系』,和你喜欢一个漫画里的异性、或电影里的某个异性角色是一样子的关系,也许可以满足心灵层面的幻想,但从真实人生里而言,你们根本没关系,也不存在所谓的关系。
  ——
  “你是我女朋友了吧?”
  在旱冰场的角落那昏暗的座椅里,我悄声的说出了和她的第一句话。
  就像是做贼一样的,小心翼翼,怕的就仿佛有任何的风吹草动,都能让我如孤魂野鬼一样子的,吹一个魂飞魄散。
  她也如此吧?
  我也是她的初恋。
  “嗯。”她轻声的回答。
  ——记得西方神话故事里,亚当与夏娃偷吃了『禁果』,然后相爱,然后被惩罚贬下人间……
  我想,每一个少年表达深爱的方法恐怕都如出一辙吧?
  我不知道怎样表达在我听到她是我女朋友的认可后,那紧随而来的如排山倒海一般的喜悦和狂涌着的喜欢,唯有行动,以表达。
  我把手摸在她的胸上,起初在衣服外,然后是衣服里……
  那一对小巧的饱满,还有仿佛樱桃一样的两颗坚挺而弹性十足的……绝对是我生命里,所有曾触摸过的事物里,最最重要的最最珍惜的最最使我眷恋的一切!
  纵然后来的我学习了艺术与绘画、睡过了超过百人的美女……
  那仍然无法与她、与她胸前的这最初的爱抚,相提并论。
  在我眼里,她的一切,才是人间最至高无上的艺术之一切。
  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的不喜欢丰满胸部的女人,但我想,我能够确认的,我喜欢小胸部和喜欢爱抚女孩胸部,爱不释手的习惯和喜好,完全是因为她。
  在她之前,我其实是不摸女人的胸的,正如许多男人只喜欢对女人提枪就干一样,只需要个人发泄就好。
  爱抚,是一种眷恋,是一种讨好,我在讨好她,如对待稀世珍宝一样子的在珍惜她、讨好她。
  我对她的喜欢,浓烈的就仿佛蜂蜜一样,粘稠的化不开。我就仿佛掉进了蜜罐子里,深陷在了初恋的深深的迷恋当中。
  我时至今日也不能确定,对她到底算不算爱。因为那个年纪的我对恋爱一无所知,也许只配说喜欢,不配谈爱吧?
  爱是付出,是给她幸福和快乐、给她想要的一切、包括给她一个家和我未来所有的劳动果实的长期永久性饭票……
  这些我都没做到,那时候的我不懂的太多太多了,所以……可能只配说喜欢吧……
  ——我的兄弟后来在卫生间里提醒我说『别太上心,咱们这是在泡妞,你可别真喜欢上了她,玩完就甩的。』
  我告诉他:『去你大爷的,我这是初恋!她是我的女朋友,不是那种玩玩就算的关系。』
  ……我猜,我可能天生不具备泡妞的天赋吧。
  怀揣着学习泡妞目的的我,结果是找到了我的初恋。
  可就算用我一辈子的无法泡妞为代价,我也心甘情愿的拿来换取,这以分手告终、使我曾甜如蜜、也曾使我痛不欲生的,我的初恋。
  她的名字是『张楠』,真名真姓,未改一词半字,我永远都记得。
  如果非要找一个能够被人广泛知道的女性名人做她容貌和身材的参照的话,除了胸大小我实在不知道,不能参照以外,身材、智慧、容貌上,的确有一个女孩子和我的初恋有近乎九分相像,『二珂』,她最接近我的初恋的样子,但不是她最漂亮最青春时那个样子,是现在的她,准确说是二十二岁以后的她的样子,才是接近我初恋的人。她年轻时太漂亮,我的初恋可没那么漂亮,就算是现在的她,也是比我初恋漂亮多一些的,这是事实。但相差已然不多了,大眼睛小鼻子鹅蛋脸的五官和智慧下散发出的气质,近乎一样。
  或许唯一不同的,是我初恋时张楠才只有十四岁,显然稚气未脱的容貌,如花蕾,还没有完全盛放,再就是眼神,二珂的眼神更单纯一些,而我的初恋的眼神更像是藏着某一种无人可知的智慧。
  ——不错,我的初恋是我生命里见过的最聪明的女孩,她能够不费吹灰之力的跟得上我经常跳脱的思想,知我所言,懂我所思。她不爱说话,很多时候我要说几十句话她才会说一两句出来,但却并不会感觉冷漠,因为她说的,正是那画龙点睛之妙处,我想,我迷恋她的,绝不仅仅是一见钟情,还有她日常里处处显露的智慧与贴心。
  她心里有我,如我那样在乎她的,在乎我。
  ——那一天,相识相恋的第一天,我们在一起玩的很疯很开心,甚至当晚我们都没有回家,可惜不懂开房的我,我们四个人、两男两女,走进了洗浴中心,在大厅里睡了一晚。
  我对她的身体已然了如指掌,就算身边有很多人在,在我们小小的世界里,也只剩下彼此,对此视而不见。
  但我并没有对她做那真枪实弹的最后一步,不是不想,而是没能做到。
  因为我提前缴械了……在她那真正禁果的门前……
  有一些不得门道的因素吧?但后来若干年后我才知道真正的问题所在,她是处、女,而且年龄不大,下面本身就很窄小……而我的则有些超过常人的粗壮了,这若想真的做到进入,是需要对她有很长时间的开槽式爱抚后才能够做到的,可惜没有人教这些知识给我。
  但或许也多亏如此吧,我们没有酿成紧随起来的大祸。
  ——
  第二天一早,在公车站送她上学的时候,我才第一次知道,她才刚刚上初一,只有刚刚步入初中的年纪。
  ……在容貌和衣着上真的是完全看不出来,我最初一度以为她和我年龄相仿呢。
  但已经陷入热恋的我们,自然不会在意这样的小事了。我和她拉着彼此的手,依然旁若无人的在其实很多人等车与围观下,进行吻别的甜腻……
  我那个兄弟则是标准的在泡妞,所以他恐怕看不惯我们的做派吧,喊断了我们的行为,我也因此才看见了,原来公车站还有别人在……
  ——
  偷吃禁果必将遭受惩罚。
  我不后悔,直至今日也一样。但该遭遇的,终究一样会发生。
  我的祸事来了。
  ——
  在我依然深陷甜蜜里,然后又在下班后把这甜蜜分享给我昔日一起打架的要好朋友时,他满怀热情的陪着我跑来了她的学校,要替我进学校去接我的女朋友出来,因为他是体校里练摔跤出身的,也是想给我去撑撑场面,让那一群初中的小孩子眼睛都放亮点,这个女孩你们以后不能惹。
  怀着这样子的好心意,他去学校帮我迎接我的女朋友放学。
  然而……等了十分钟以上的我,没有等到他的消息,也没有见到我的女朋友。
  后来是她的同学偷偷跑出来告诉我,说『快跑,张楠的父亲已经知道了我和她的事,对张楠一夜未归暴怒,扬言已经报警,要把我抓进去,活活打死!』
  我不肯走。
  她说是张楠的意思,要我先躲远一点的地方,别在校门口。
  我这才听了话,但也没走远,只走出一条马路,在十字路口另一边的马路边蹲下来,闷头抽着烟。
  我的兄弟此时在一旁劝我:『算了吧,反正你也该摸的都摸过了,女人多的是,别再找她了,咱们换一个去。』
  我摇头,“不,我只要她。”
  『她爸要把你抓进监狱!我也是才听说,法律上她根本不是十六岁,她只有十四岁,是连自己意见都没有的!就算她真的喜欢你,你们俩真心恋爱也没用!她爸咬死了说你强、女干未成年少女,你一样被抓进去!监狱里那种地方,最瞧不起的就是强女干犯,你若因为这个进去,真的可能被人在里面打死!』
  我深吸一口烟,蹲在地上,看着地砖,认真的说:“不就是死吗?为了她,我认了。”
  『她值得你这样吗?』
  “值得。”
  兄弟拍拍我的肩,由衷的羡慕我说:“我很羡慕你,能找到一个愿意为了她去死的女人。”
  我苦笑一声,
  那个年纪啊,一切都仿佛变化的太快了,从学习好好的优等生,一下子变成了劣等生,然后抽烟喝酒打架,然后走进社会做服务员承受许多变化和屈辱,然后当了个领班,跑去泡妞却找到了初恋……接下来,因为初恋,我可能就要死了……
  变化太多太快了,我对这个世界其实还一无所知,就这样死了吗?
  “死就死吧,为了她,值。”我在接到她爸打到我手机的电话后,站起身,丢掉烟,对兄弟说了这最后的话。
  『她爸要你去哪?』
  “公安局立山分局门口,约我在那见面。”
  『那你还去?她爸这是要你死啊!』
  “死就死吧,我答应她爸五分钟后到,走了。”
  我随手拦了一辆出租车,然后在五分钟以内来到了立山分局门前的马路上。
  我下车的时候有特意的用力的挺起胸膛,我觉得我就要死了,我要死的帅气一点,男人这一辈子一定要帅,我不要卑微可怜可耻的懦夫一样死去。就算死,我也要如关羽一样的,宁死不低头,昂首阔步!不负一世男儿豪情。
  ……
  然而,手铐、警察、和漆黑色的手枪,我都没有看到,我只是看到了一个身材和我那练摔跤的兄弟有一拼的生着一副虎头虎脑的中年男人,一身魁梧的显然很有爆发力的样子,走进我的身边,对我说,他就是张楠的父亲,要我跟他走。
  我点点头,没吭声,怀着视死如归的心意,跟在他的身后。
  ……或许在你们读起来我很傻吧?
  可我那时候只有十八岁,那时代没有互联网,不是什么知识都能获取到,就算是个最简单的知识,要获取都需要身体力行去走进其中,吃很多苦才能学到。也没有可以借鉴的,身边圈子很小,就那么几个要么工作关系要么学校关系要么家附近邻居关系的人做朋友,所能获取的知识,十分有限。
  何况这是恋爱的副作用,常规人生根本遇不到,我又拿什么去参照解决之法?
  而且,我那么疼她,怎么愿意她受一点委屈。若是我死了她能够好活,我的确是甘心的。
  一命换一命,为了她,我肯。
  ——
  我走进了她的家。
  那是一间老旧楼房里的家,假如是若干年前的我,她家世自然不如我,可我家已经家道中落,就算是这样贫寒的屋子,我家都已经失去了……
  我家失去了前后两座房子,是被房地产手段拆迁后分文没给的完全破产,这对于普通工人家庭的我家来说,怎么可能不贫穷呢?
  但总归还好的是,她的家庭还算与我门当户对,并不会是那种家境优越,给我有想要逃离这份羞辱感觉的家庭。
  是的,我一直以来的思想和那些所谓的凤凰男极不同,我讨厌女人的家境比我好比我有钱,因为结婚后我才是一家之主,我不能接受花女人钱的那种卑微感。
  我宁愿穷死,也不愿意娶一个家有钱人家的女人,因为我不想因为她比我有钱,而在未来漫长的婚姻里,成为每一次吵架里『带给我的羞辱』。
  ——
  她的母亲也在家里那个狭小的客厅里坐着等着我,张楠趴在里屋,隔着一扇门,趴着门缝儿在偷偷瞧着我,偷偷的笑。
  她笑的很开心,完全没有我可能要死了的悲伤和苦恼。
  我看到这样子的她,情不自禁的就也笑了,不是因为我觉得自己不危险了,而是她没事,还能这样开心的笑,真的太好了。
  接下来,她父亲开始询问我的家庭,在听到我母亲名字后,询问了我舅是我亲舅后,沉默了一下子,接下来显然待我亲切了一分。
  再然后,问了我对未来的打算和眼下的工作。……可我只是个被迫下学,刚刚走进社会工作,这一切都不是我选择的,而是被动接受的,在努力苟活下来的日子而已,我哪有什么梦想,什么事业,什么渴望,什么憧憬的未来呢?
  我只是一个自负要强的孩子罢了,我只是不接受别人的施舍,在努力活下去,却对社会一无所知的孩子啊……
  她父亲应该也理解我的状态吧,没再多说什么。只是说,家里女儿还小,谈恋爱太早,你们自己好好想想。
  一场本以为要死亡的祸事,偷吃禁果的惩罚,也就到此为止了。
  ——
  我和张楠并没有分手,反而因为发生了这样一幕事后,变得光明正大起来,而我们原本平凡的恋爱,也因为闹了这么大的事件,她整个学校里都近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了,还有社会上,那些混混开始知道我的,因为这件事而调查我,知道了我在昔日学校里也是打架有一号人物的,越发多了,当我和『牛逼』二字扯在一起后,瞧我不顺眼的混混就多了。
  其中最牛的和我冲突过的也就是一个传说是在我那省地跺跺脚地面都要颤三颤的财迷的侄子的,鬼知道真假,但他舅牛逼,我舅也不好惹。最后也就谁也没打谁,只是交换了个手机,同款型号,算是彼此面子都过得去,也就如此算了。
  我从来也不混社会,在我的知识累积里,打架都是很没意思的事情,除非是为了防卫自己和家人喜欢人的安全,否则我是不动手的,从来也不会主动出手。
  也就只有在学校时,不学习,生活太无聊,才过了一段时间打人为乐的闲散时光。
  ——
  因为接触的过于频繁吧?我们恋爱的短板暴露出来。
  我们不会谈恋爱。
  洗浴中心的工作是工作二十四小时再休息二十四小时,表面看一个月只上半月班,但其实晚上在单位是没办法睡很久的,至多三小时左右,尽管说我身体好,能够硬撑,可终究无法长期缺觉,所以后来我白天下班找她玩的时候,恋爱也就变成了在家里面,在床上面亲亲我我的爱抚……
  不是我不肯过其他的恋爱生活,一个是我潜意识里很困却又惹不得一天不见她,再一个是我实在不知道恋爱该怎样子生活。
  她其实也不知道,否则假如她提出来,就算再苦再累,我也不会去拒绝她的,一定会满足她的一切。
  可惜,我们两个人,都是一样孤独骄傲的底子,所以我们不具备的知识,我们就真的不知道了……
  记得分手前夕的有一天,她在床上躺着,问我:“整天就这样子过,有意思吗?”
  “我不知道,那你想怎样过?”我问她。
  她冷着脸,没有笑容,眼睛里也有了一丝茫然,说:“我不知道。”
  那一年,她十四岁,我十八岁,恋爱三个月……
  ——
  我们并非消极的人,我们都很坚决的爱护我们的恋情。
  记得那一年是1999年,千禧年的传说此起彼伏,主宰着那一年几乎全部的消息。其中有一个传言是如此说的:千禧年是一千年才会遇见一次的重要命运,在辞旧迎新的那一刻,也就是1999年12月31日凌晨11点,到2000年1月1日的1点之间,这个两小时内,若是情侣可以陪伴在一起,就一定能够永远幸福快乐,恩爱白头,一辈子不会分离。
  而我们的恋爱,就经历了这样子的一个夜晚。
  我们约定好在22点拨通了她的家里电话,她偷偷躲在被窝里,而我则待在自己的家的床上,两个人以这样的方式谈着对彼此的喜欢、对彼此的珍惜,还有我们的共同渴望的一辈子在一起……
  记不清电话里我们都说了些什么,但可以知道都是些没什么意思的私家话,假如是听见别人如此煲电话粥,我一定会觉得极其无聊吧?
  可我们并没有,因为我们的目的就是在陪伴,陪伴着时间,或者说在千禧年来临的时间见证下,证明着我们至死不渝的爱的渴望。
  ——
  可惜我们最终依然分手了。
  那是在一次约会时,没有对白的分手。就像是我们的恋爱开始一样,没有对白,我们的分手依然没有对白,只有行动。
  ……其实我有见到她最后一面,她不知道而已。
  那是在我前往约会的公交车上,我从窗户看到马路对面,那低着头、娇小的、走得心事重重、仿佛失魂落魄的她的样子,她在朝着家的方向走,与我们约会的地点截然相反的方向……
  我隐隐有些懂了,我没有下车去追赶她,也没有想过要质问她为什么离开我,
  我只是希望我看错了,那个女孩只是很像她,不是她……
  我如约来到约会地点,
  理所当然的等了很久,
  理所当然的,我失恋了。
  ——
  那一晚,我找到兄弟,一起喝酒,饭店里,我这么时刻顾全脸面的骄傲的男人,舍弃了一切脸面,撕声痛哭,我一遍遍的说着『舍不得她』,一次次的扪心自问『我到底做错了什么?』
  兄弟只能陪我喝酒,他又懂什么呢?
  ……
  这样的日子我也不知道持续了究竟有多久,反正我几乎除了工作外,就是去唱歌去喝酒然后痛哭一场,偶尔也会打打人解解闷……
  我只知道我很痛苦,
  直到有一天,我的兄弟骂我『你他女马够了!不就是一个女人,满大街都是!你哭哭哭,都他女马多久了!瞧你这逼样,真几把窝囊!』
  ——
  我知道没有人喜欢窝囊废或蠢货,而我可能在兄的眼里,已经变成了这样一讨人厌被瞧不起的家伙。
  我从那以后再也没去找过这个兄弟。
  我回到了一个人的生活。
  只是情伤并没有好……
  从那时候开始的吧?
  我的灵魂里,再也没有失去过悲伤。
  悲伤仿佛钏刻进了我的骨子里我的灵魂中,永永远远的。
  我已经可以状若如常的笑了,我很合群,变色龙一样的,在任何环境下、单位里、人群中,都完美的扮演着不争风头也不惹人厌的自己,
  然而,我自己知道,我是悲伤的。
  我从未走出情伤。
  直到我新工作来到了电脑学校做招生老师,说是招生老师其实就是销售员。
  在那里,我遇到了一个叫张圆圆的女孩,她知道我,很诡异,后来我才问清楚,原来她是我的初恋张楠的亲戚姐妹。
  她曾坐在我的自行车后,抱着我的腰,如情人一样的紧密……她曾说过想我追求她,可我怎么可能和初恋的姐妹谈恋爱呢。
  我听说她早已有了新的男友,只是待她不如我,所以对我仍有些念念不忘。
  我说“我不能要她了,假如她没和其他男人在一起,那我一定会要娶她为妻。但她既然已经另结新欢过,那已经完全不同了。我的确依然喜欢她,只是我只能如张无忌对待赵敏那样子的,答应她三件事,她想要什么,我努力为她完成。”
  我让张圆圆把这话带给她知道,张圆圆曾冷笑问我说:“还帮她心愿,要你死你也死吗?”
  我依然记得我皱着眉冷静沉稳的回答:“行,若是她的心愿,我不惜一死。”
  ——
  可能是因为张圆圆的一传十十传百吧,我和张楠的恋爱很快在单位女孩子们嘴巴里传开了。
  喜欢我的女孩一下子多出好多,可情伤与忧伤,并不会因为喜欢自己的人多了就不寂寞。
  我依然寂寞,只是寂寞里多了很多厌烦。
  我终日都要躲着那些女孩子的炙热。
  后来,在这里我遇见了第二任女朋友,那是个我本来不会喜欢的女孩。
  她比我大三岁,虽然苗条,但戴着眼镜,不算丑也不算好看,我起初纯粹当同事看待她,因为不是我喜欢的型,所以才相处融洽,没有压力。
  只是后来,相处了半年之久的朋友关系,我才在她品德的好的陪伴下,慢慢的喜欢上了她,忘了情伤的痛。
  可最可悲的是……分手以后我才知道,我并不真的喜欢她。
  我只是不懂拒绝。
  我可能,从来没有喜欢过她。
  ——后来我那么认真的钻研爱情,就是因为初恋的痛和第二次恋爱的荒唐,我不想再经历多一次这样子的惨痛,我不想再也许遇见到的如初恋一般的爱人后,因为不懂得陪伴与爱惜她,而再一次痛苦收场。
  ——这就是我全部的初恋故事啦。
  我谈的恋爱并不多,而值得纪念的感情,只有初恋一人而已。
  我25岁时结交的旧友,本质和感情根本没关系,是情义关系。
  至于那些只在网上谈论喜欢的,根本就是随便说说不必当真的关系,连最基础的事实基础牵手都没有,就谈什么爱情,多么可笑。
  ——
  今日的我已经不需要儿女情长了。我只想休息,做回一个自由自在的开开心心的无人问津的小屌丝,然后再一步步发展自己的人生和事业。
  总之我如今的原则就是:不交友不恋爱不结婚,外加『不吃鸡不按摩』。
  生人勿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