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5章 觐上仙妮可告状 戏塾师尧天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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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抹轻烟 更新:2021-08-18 07:25 字数:10124
话说一行人穿街过巷,七弯八拐,从一条不宽的小径穿了过去,眼前一下子豁然开朗,别有洞天。苔丝终于看见一座美丽的神仙府邸。府邸里栽满了瑶草奇花,春色满园。一种苔丝从来就没有见过的果树,老根虬枝,结满人形的果实,看上去就像一个个的小娃娃。
突然,庭院中的一间暖阁里,传来了朗朗的谈笑声。声音有些粗犷和沙嘎,苔丝却十分熟悉,很像是她一位故人的声音。苔丝停了下来,凝神谛听了一阵子,暖阁里有人在喝酒,有人在猜拳行令。
那位故人的声音夹杂在中间,显得格外的刺耳,突兀。天哪,难道真的是他吗?苔丝的心不由自主地紧张了起来,身体也像是在筛糠似地抖个不停。她的脸莫名其妙的就红了,一下子就从双颊红到了耳根,有些发烧发烫,泪水不知不觉地就涨满了她的眼眶。
说实在的,苔丝还是不敢确定。她的内心里既充满了渴望,可也有些怀疑。那个人还爱着她?还在乎她吗?这么多年了,她朝思暮想的也是他,她恨之入骨的也是他,她为他吃了那么多的苦头,历尽了世态炎凉和人世间的风霜冷暖,爱之深,才能恨之切啊!
站在暖阁的门口,苔丝唇干舌燥,实在是有些犹豫。推开那扇门,一切都可以真相大白,可她却已经没有了初恋时的那种勇气。人都是会变的。正因为经历了太多太多的失败,有的人从勇敢变得懦弱,有的人从懦弱走向勇敢,因时而异,因人而异,不能一概而论。
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
假如那个人己经不爱她了,就不会让她死后还魂,就不会让她回归仙籍,就不会让她出任桃花岛的岛主。一想到这里,苔让的心就有一些欣慰。这个世界上,什么东西都可以磨灭,而爱情却会真实存在,永远永远的留下烙印和痕迹,哪怕世界末日来临,地球毁灭。
一股甜甜的蜜意直贯胸膛,电流似的袭遍了全身,苔丝再也忍不下去了,轻轻地轻轻地推开了门。天哪,真的是仙童,他坐在众神仙之间,手里端着一只酒杯,正在高谈阔论。他变了,身体有些发福,脸色十分红润,看得出,他不愁衣食,过得非常开心。
与此同时,仙童也发现了她,四目相注,那四只渴望的眼睛里,几乎要喷出火来,暗含了太多太多的情感和非常丰富的内容,根本无法用笔墨来形容。可两个人都低下了头,脸儿都窘得红红的,装着毫不相干互不相识的样子,人多嘴杂,人生中有太多太多的无奈。
从仙童渴望的眼神里,苔丝读到了一丝的愧疚和负罪。这一次她学乖了,吸取了上一次在天街上胡乱涂鸦的教训,她咬紧牙关死死地忍住了,深深地控制住了自己。如果人都让自己的情感放纵,那这个世界就会变得无序,根本就毫无美好可言,那人跟禽兽又有什么区别?
看上去,仙童也一样,心情十分复杂,有一种欲见还羞的感觉,可碍着这么多的神仙在场,他实在是不敢流露自己的情感,人言可畏啊!见过苔丝之后,他伸出手指头,轻轻地在桌子上敲了三下,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和神仙们插科打诨,一仰头把一杯酒喝得干干净净。
幸亏这个时候,岛主莫健赶了过来,一一地给大家做了介绍,才把苔丝和仙童这一对恋人,从尴尬中拉了出来。都是神仙,都在天庭里混,低头不见抬头见,面子还是要给的,而且还要给好给足。宾主们都坐了下来,酒过三巡,菜上五味,又开始了大吃大喝大嚼。
苔丝和仙童两个人都有一些拘谨,虽说坐在同一张桌子上,隔得也不算太远,可他们之间并没有太多的交流。苔丝不喝酒,这么多的神仙,都是有身份有地位的人,一个女孩子喝酒,毕竟有些不雅,有失身份。再说,喝醉了酒话就会很多,祸从口出,言多必失。
仙童却管不了那么多了。他是逢敬必干,来者不拒,一点也不推辞和谦让,一副借酒浇愁的样子,让苔丝看着都有些心疼。桌子上坐的那些神仙,有月老,有太白星君,有龙须道人,有南极仙翁,一个个都鹤发童颜,须眉胜雪,要不是岛主莫健介绍,苔丝一个也不认识。
怪的是:桌上的这些神仙们,就像是跟她很熟的样子,冲着苔丝挤眉弄眼,点头微笑,频频致意。特别是月老和龙须道人,苔丝似曾相识。可她又实在是想不起来,他们在什么地方见过面?有过哪些交集?都说贵人多忘事,可她不是贵人,却怎么也这么健忘呢?
苔丝低头扒了一口饭,轻轻地吐了一口气。这么多年了,她过得实在是太憋屈,太压抑了,东奔西跑,却被命运碰得头破血流。这其中,也有这个月老的功劳。他怎么就瞎了眼睛,罔顾她和仙童的存在,罔顾她和仙童的爱情,怎么就不在她和仙童的脚上,系上一根红线呢?
桌子上的菜很丰盛,都是人世间所没有的奇珍,岛主莫健也十分的周到热情。可在苔丝的眼里,再美味可口的东西也不重要了,再好看的风景也不再是风景。她的心,她的眼睛,自始至终地都落在仙童的脸上,片刻也不曾离开,就像是有了心灵感应。
其实仙童也一样。他之所以纵情声色,借酒浇愁,是在掩饰内心里的羞惭和失落,不被别人瞧出破绽而已。神仙也是人哪!也注重功名利禄。尤其是他仙童,好不容易已经爬到了大帅的高位,权倾天下,贵不可言,怎么能让别人抓住把柄?让所有的努力都功亏一篑。
也许是喝多了酒,也许是吃坏了肚子,仙童中途放下酒杯,去了一趟洗手间。苔丝心领神会,冰雪般聪明,也把胳膊肘一拐,不小心碰落了桌子上的一只酒杯,一大杯酒都洒在她的裙子上面。苔丝的脸窘得红红的,也赶紧搂着裙子,也紧跟着去了一趟洗手间。
洗手间建在后山上面,有些偏僻,正好给这对恋人创造了幽会的机会。
苔丝四顾无人,哐啷一声就把门关紧了。一时里,一间小小的厕所,就已经成了人世间的天堂。仙童不顾一切,紧紧地抱住了苔丝,仿佛要把自己的肉体,楔进对方的灵魂。苔丝也很疯狂,也很主动。这是多么深情的一个吻啊,仿佛倾注了她这一辈子所有的感情。
这一天,来得太晚太晚了,也等得太久太久。可他终于还是来了,毕竟还是来了,让苔丝有些措手不及。人还是那个人,面孔还是那副面孔,可两个人的心境却有了一些变化。当初的那份纯粹去了哪里呢?两个人都寻寻觅觅,却再也回不到当初,再也回不到从前。
就在这个时候,一对恋人正在两情缱绻,远处却传来了啌啌的脚步声,像是有人过来了。仙童吃了一惊,就像是条件反射似的,赶紧松开了手,把舌头从把苔丝的嘴里撤了出去,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附住苔丝的耳朵,压低了声音说:“晚上见,我就住在你的隔壁!”
苔丝有些意犹未尽,两只眼睛还十分迷离。她就像是一盆火,刚刚被激情点燃,却又被一盆水浇得灰飞烟灭。苔丝只得苦笑了一声,心怀鬼胎,找出一条干净帕子,醮了一点清水,把裙子上的污渍擦得干干净净。也把脸上的那一份尴尬,轻轻松松地遮掩了过去。
两个人没有一起回去,大厅的酒宴还在继续。
为了避嫌,仙童先走,跟来上洗手间的那一个丫环撞了一个满怀。丫环见是大帅仙童,早己吓得战战兢兢,魂飞魄散,恭恭敬敬地避在一边,连声说对不起对不起!苔丝紧紧地在后面跟着,低眉顺眼,不即不离,脸红得就像泼了猪血,隔着十几米的安全距离。
回到大厅,回到饭桌上,仙童表现得十分淡定。他大大咧咧地朝各位神仙们拱了拱手,嘻嘻哈哈的打了一个马虎眼,把脸上的那点尴尬轻轻地遮掩了过去。苔丝就没有那么好的运气了。她走进大厅的时候,大伙儿都将目光齐刷刷地投向了她。苔丝如同芒刺在背。
幸好这个时候,仙童举着酒杯,大大方方的站了起来,给各位神仙们敬酒,这才帮苔丝解了围,四两拨千斤,把一个弥天大谎轻轻地圆了过去。苔丝惊魂未定,赶紧坐了下来,拿起了筷子,端起了自己的饭碗,低下了头,吓得连大气也不敢出。
接下来的应酬,对于苔丝来讲,就像是一场煎熬。
这一场豪饮,一直持续到晚上八点左右,大家的兴致都还很高。也难怪,神仙们也难得一聚,嘴里淡出一个鸟来,逮着这么一个好机会,可以吃香的喝辣的,他们岂有轻易放过的道理?神仙们都有些醉了,一个个东倒西歪,酒气熏天,就像断了脊梁骨似的。
苔丝见大家都已经醉得不省人事了,赶紧找了一个借口撤了下来。一桌子的人,她可能是唯一最清醒的一个。与仙童擦肩而过的时候,她故意一个踉跄,暗暗地在他的鞋子上踩了一脚,提醒仙童不要睡过了头,要兑现他在洗手间许下的承诺。
人无信不立,道理颠扑不破。
回到岛主莫健给苔丝安排的驿馆,安排的卧室,夜已经很深很深了,一轮明月已经冉冉升起。竹下的松风一阵阵地吹了过来,让人精神抖擞。不知怎么的,苔丝感到格外的紧张,格外的兴奋,虽说她没有喝酒,却感觉到自己已经醉了,而且醉得很重很深,不可救药。
苔丝坐在梳妆台前,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来了一个当窗理云鬓,对窗贴花黄。不知怎么的,她的脑子里灵光一闪,冷不丁地蹦出了那个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的词儿。那已经是多年以前的事了,在村子里的那块玉米地里,仙童就被抓了一个正着,人赃俱获。
一想到这里,苔丝不由得哑然失笑,有些面红耳赤。那个时候,他们都还多么年轻哪!朝气蓬勃,血气方刚,就像早上八九点钟的太阳。真是岁月不饶人哪!苔丝第一次感觉到自己己经老了。老去的不仅是她的容颜,还有她那颗再也经不起折腾的心。
左顾右盼,上等下等,仙童始终也没有出现,苔丝心里有种说不出的绝望。仙童怎么还没有来呢?他是喝多了酒,已经醉得不省人事?还是早就已经忘记了,他们两个人之间的约定?苔丝胡思乱想,天马行空,已经做了最坏最坏的打算,心里乱得像一锅粥。
苔丝只要能跟仙童在一起,什么都可以豁出去,什么都可以不在乎。就在这个时候,卧室的门轻轻地响了一下,苔丝大喜过望,慢慢地把门拉开了一条缝。天哪,真的是仙童,他站在皎洁的月光下面,正满脸微笑地看着她,眸子深处蕴满了亮晶晶的汁液。
仙童回头看了苔丝一眼,两个人都不说话,就像有了某种默契,一前一后,蹑手蹑脚地向一座山坞走去。洞窟很深很长,铺垫着大理石的台阶,衍设着汉白玉的栏杆,装饰得美仑美奂,金碧辉煌。外人根本就看不出,这里面还藏着一座宫殿,还别有洞天。
还没到卧室,仙童就有些等不及了,猴急火急的,就像他年轻时那样。他紧紧地搂住了苔丝,捧住了她的脸,一个个深长而甜蜜的吻,就像狂风骤雨似地落了下来,把苔丝搞得有些措手不及。宫殿里本来安静极了,却一下子充满苔丝天籁般的呻吟。
幸福来得太突然了,苔丝根本还没有做好准备,就被一阵阵惊涛骇浪卷走,淹没,然后又冲上了沙滩,就像一条即将渴死了的鱼。她也像疯了似的,神经质地回应着仙童,身体有些发烧发烫,感觉到全身就像着了火一样,自己的肉体和血液都在熊熊的燃烧。
下一刻,两个人都会彻底的崩溃和沦陷,已经无可救药。
猛可地,大殿里响起了笃笃的敲门声,一个人拄着拐杖,一步一步地走了过来。那声音,在空无一人的大殿里,显得格外的清晰而沉重。也许是条件反射,仙童打了一个激凌,一下子就松开了手,就像一只偷腥的猫。苔丝也吓得不轻,恨不得找一条地缝钻了进去。
深更半夜的,这个不识趣的人是谁呢?
九月半的中元节,傲来国发生了一件意想不到的大事。
关键时刻,要不是妮可急中生智,祭出了木莲圣母赠送的杨柳枝,一招定乾坤,降服了那只恶鬼,把那只由恶鬼变成的老山羊蒸烂蒸熟,就险些儿坏了大事。搅乱了祭祀大典,不仅得罪了公公婆婆和王氏家族的列祖列宗,丈夫人精又威风何在?脸面何存。
饶是如此,妮也惊出了一身的冷汗,至今想起来都有些后怕。也不知这个阎罗王是怎么当的?一点也不称职,竟然放出这么一个恶鬼来祸害人间。虽说是有惊无险,可妮可想起来都有些气愤。人有人道,冥有冥规,神仙们还有天条可以约束,难道恶鬼们就可以无法无天?
是可忍,孰不可忍。
妮可总想找一个机会,找天帝去诉过苦,告个状,出了心中的这口恶气。还是俗话说得好啊,人争一口气,佛争一炉香。人吗?大小都有个面子,把脸皮撕破了,把面子不要了,世界上还有谁怕谁呢?不管怎么说,大家都是天帝的儿子,会哭的娃儿有奶吃。
主意一定,妮可就天天烧香拜佛,青灯黄卷,只等天帝召请。可有的时候,梦是等不来的。你越是着急,他越是遥遥无期。这样一来,两个月的时间一眨眼就过去了,妮可不仅没有见到天帝,反而把自己也熬瘦了,熬垮了。有道是:偷鸡不着,反蚀了一把米。
苔丝把身体熬瘦,熬垮,其实还是一种心病,解铃还需系玲人,心病还需心药医。可天地茫茫,四海之大,那只恶鬼早就已经死了,已经熬成了一锅羹汤,被人吃进了肚子里,变成了排泄物,解铃和系玲人就根本没有指望了,也不可能再找到。
至于心病和心药,按照妮可的理解,只有见到天帝才能解决,其余的一切人都免谈。可怎么才能见到天帝呢?妮可没有一点的把握。天帝是天地万物的主宰,天地冥三界的最高领导,不是谁想见都可以见到的。有的人终其一生,也与天帝无缘,哪怕擦肩而过也不认识。
心诚则灵,唯德感天。
妮可始终相信,只要自己一以贯之,心存善念,就会感动天帝,天帝自然就会派人来相请了。至于天帝什么时候派人来相请,就不是妮可所能决定的事了。也许是一辈子,也许是一天两天,几分钟一个小时。也许这一生都没有指望,只能当这件事从来就没有发生过。
奇迹还会发生吗?
已经过去这么多的日子了,天帝在妮可心中的印象,实在是有些模糊了。妮可甚至已经回忆不起,天帝究竟长一个什么样子,跟普通的和尚、普通老头子有什么区别?奇怪的是:天帝说过的话,预料过的大事,大都灵验了,被铁的事实所证明,一次也没有出过岔子。
看来,只有天帝才百分之百的灵验,才让妮可彻底的安心,放心,宽心。怎么才能感动天帝?心怎么才算诚呢?妮可没有别的办法,只有见了菩萨就磕头,逢庙必拜,长年累月吃斋茹素。在青灯黄卷里,在笃笃的木鱼声中,为傲来国的子民,为天帝他老人家祈福。
记不清是哪个提醒过的了,妮可早就听说,皇庄里的小漳河旁边,有一座古庙叫轩辕庙,可以说是有求必应,十分的灵验,香火极其旺盛,香客们也络绎不绝。妮可还知道,古庙原来是一座山神庙,不知怎么的,就供上了神农氏和轩辕大帝,才渐渐的名声大噪。
逢庙必拜,是这些年来妮可礼佛和做人的原则,正因为没去过才格外好奇。好在轩辕庙不算远,从皇宫里出发,也就小半天的时间,举手之劳而已。妮可备了一点香烛,带上了一个贴身的嬷嬷,就急匆匆的上路了。她不想大张旗鼓,以免扰了香客和圣贤们的清修。
路有些弯弯曲曲,不大好走,老百姓养的狗也很多,呲牙咧嘴的非常吓人。妮可和嬷嬷一边走,一边问,没费多大的周折,就来到了小漳河边,来到了那一座水库下面。仰头望去,只见山嘴嘴上树木葱茏,一座古庙隐隐露出了翘角飞檐,掩映在修篁和松柏之间。
好气派的一座古庙啊,隐隐有帝王之相,云蒸霞蔚,紫气氤氲。妮可心中一喜,脚下生风,也不用嬷嬷引导和搀扶,就一马当先沿着高高的石阶,一鼓作气地爬了上去,气不喘,心不跳,脸不红,精神得很!这就有些奇怪了,难道是神农和轩辕二帝保佑?
古庙里的香客并不多,和尚们一个个都无精打采,有一下没一下、有一声没一声地敲着木鱼,嘴里念念有词。正殿里供着两尊大菩萨,一尊是勇尝百草的神农氏炎帝,一尊是计亩设井的轩辕氏黄帝;一个手持耒耜,羊头人身;一个臂挽弓矢,骑着一只叫熊的猛兽。
妮可眼睛一热,泪水不知不觉的就涌了上来,也不知是香火熏的,还是心里激动。她拈三根香,在蜡烛上点燃,拂了几拂,一屈膝趴在蒲团上,恭恭敬敬地磕了十几个响头。那磕头的声音十分清脆,在空荡荡的大殿里,发出了一阵阵清晰而响亮的回声,绵绵不绝。
末了,妮可在功德箱里,捐了三十多两银子,也算是自己的一点心意吧!这么些年了,妮可一直十分虔诚,宁可节俭自己,委屈自己,也不能亏了圣贤们的香火。大大小小的庙里,她都尽自己的能力去布施,口碑一直都很不错,被香客和百姓们奉为活菩萨。
也许是捐赠的银子数额太大,小沙弥小题大做,把庙里的方丈了尘都叫来了。了尘方丈是一个中年和尚,手捻佛珠,身披一袭杏黄色袈裟,光头上有十几个很明显的戒疤。了尘方丈妮可也不知见没见过,想了想,竟没有一点印象,怎么也想不起有什么交集?
见了妮可,了尘方丈倒是打了一个激凌,心里有些说不出的激动,腿杆子竟不由自主地哆嗦了起来,且筛糠似的抖个不停。原来,了尘方丈到皇庄里找艾米莉化缘,无意中,十分荣幸地见过皇后娘娘妮可一次。这一次,这一见,就像刻在脑子里似的,印象特别深刻。
了尘方丈嘴唇抖了抖,不敢怠慢,竟一撩袈裟,扑通一声跪在地上,捣蒜似地磕起头来,把新铺的木质地板震得啌啌发响。正在念经敲木鱼的和尚们一见,连自己的方丈都毕恭毕敬,大动干戈,看来这个香客的来头一定不小,不是达官贵人,就是皇亲国戚。
轩辕庙自从开寺以来,从来就没有接待过,像妮可这样身份的贵人。了尘方丈实在是太紧张,太激动了。他不停的搓着双手,不停的转着圈圈,不知如何是好?得罪了皇后娘娘,那可是杀头之罪!他想了想,搔了搔头,吩咐厨房大操大办,整备素斋。与此同时,
了尘方丈亲自出马,破天荒的掏出了一把私藏的钥匙,客客气气地把妮可让进了禅房,也就是给金主艾米莉预留那一间密室。密室里异香扑鼻,烟雾缭绕,各色家具一应俱全,被褥薰得喷喷香,叠得整整齐齐,看上去就像刀切的豆腐,睡下去也很绵软,舒服。
还不到午饭的时间,妮可赶了半天的山路,实在是有些疲倦。再加上檀香一薰,山风一吹,两只眼睛都有些涩涩的,眼皮子也沉重了起来。不知怎么的,她竟斜靠在床上,懒拥轻衾,有一搭没一搭地打起了瞌睡,就像鬼使神差似的,不知不觉的就进入了梦乡。
日有所思,梦有所想。
迷迷瞪瞪之间,妮可听见一个声音在耳边回响。那声音有一些古怪,轻飘飘的,若有若无,就像一片羽毛从耳边悄悄吹过,不仔细,你根本就听不出来。可你一停下来,那个声音又会轻轻响起,像一直在喊:“皇后娘娘,皇后娘娘!你醒一醒,醒一醒啊!”
怎么会这个样子呢?妮可实在是有些奇怪。她欠起身子,游目四顾,声音似乎还在,却见不到人的踪影了。古人所形容的只闻其声,未见其人,也许就是这个样子吧!妮可再一次睁开眼,左顾右盼,终于发现了,叫她的原来是一个只有几厘米高的袖珍人儿。
袖珍人儿是一个小小的美女,正站在茶杯旁边,十分调皮地眨着眼睛,美目倩兮的样子,顾盼生辉。毫无疑问,那个声音是她发出来的。她跳了几跳,小心翼翼地绕过了茶杯和烟灰缸,径直朝妮可走了过来。她只一纵,爬上了妮可的手掌,拱了拱手,客客气气地说:“皇后娘娘,在下颜可儿,天帝老人家有请,我们走吧!马车早在外面等着呢?”
说实话,妮可有些高兴。天帝他老人家有请,那该是多么荣耀的事啊!可这话从袖珍美女的嘴里说出来,却显得没有一点份量,是真正意义上的人微言轻。可既然是天帝有情,妮可正真求之不得,机会难得,哪里有拒人千里的道理。
于是乎,妮可用手掌轻轻地托起了袖珍人儿,在她的指点下,开了门,径直朝大殿外面走去。阳光明媚,万里无云,一阵阵习习的山风吹了过来,挟带着一股松脂的香味,让人神清气爽,耳目一新,妮可有些说不出的惬意和兴奋。她已经很久没有这么开心过了。
果然,殿外的皂桷树下面,停着一辆十分袖珍的马车。连拉车的那两匹马,也很小很细,看上去有些毫不起眼。这么小巧的马车怎么可坐人呢?妮可有些担心。可怪的是:妮可一掀帘子钻了进去,一点也不见小,摊开手脚还可以睡觉,横冲直撞也绰绰有余!
马车腾空而起,妮可只听见耳旁的风在呼呼作响,车子快逾一颗流星,划过了蔚蓝色的苍穹。不到一盏茶的功夫,马车就飞到了天帝的居所——栖霞山的上空。马车停稳妮可下车的时候,只见山中的一座八角亭子里,有几个人围在那里下棋,没有人吭声,寂静一片。
对奕的是一个老叟和一个羊头人身的人,另一个牵熊的人在旁边观看。老叟妮可见过一面,正是天帝他老人家。至于另外的两个人,妮可搜肠刮肚想了一阵子,才猛然想起这两个人自已在庙里见过。一个是勇尝百草的神农氏炎帝,一个是计亩设井的轩辕氏黄帝。
妮可不敢吭声,蹑手蹑脚的走了过去。天帝就像长了后眼睛一样,仿佛看穿了妮可的心思,拈须一笑,不咸不淡地说:“皇后娘娘,你终于来了!恶鬼的事朕早就听说了,不能怪你小叔子阎罗王地煞,天要下雨,娘要嫁人,中元节嘛?他也是迫不得己!”
“谢主隆恩,是小女子自不量力!”妮可有些诚惶诚恐。
“没有什么事了?那你就回去吧!你的一片苦心,朕都知道了,上天会给你赐福的!”天帝举着一枚棋子,沉吟了半晌,接着又说:“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你的那个宝贝儿子王尧天,心性十分顽劣,也该请一个厉害一点的老师,好生管教了。玉不琢,不成器!”
“那是,那是!”妮可慌不迭地点了点头。
大梦谁先觉,平生我自知。
妮可是被了尘方丈的敲门声惊醒的。已经是午饭的时候了,大盆小碗的素菜热气腾腾,都已经摆在桌子上了,一大群小沙弥们都垂着双手,站在两旁待命。自从傲来国立国以来,鲜有王后娘娘级别的人物,在这座古庙里出现过,就更别提来烧香拜佛了。
看得出,了尘方丈十分开心,伸出一根指头,在给皇后娘娘介绍那些特色菜肴,脸上有些说不出的得意。了尘方丈也真是一个有心人,也不知他怎么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搞出这么多的菜肴来。妮可仔仔细细的点了点,大小菜碗都满满荡荡,足足有二十四种之多。
广夏千间,夜眠七尺。
相同的道理,桌子上这么多的菜,妮可实在是吃不下,吃不了,哪怕把自己撑死。了尘方丈有些失望,自己吹得天花乱坠,皇后娘娘却只吃了一点点,饭也吃得很少,纯粹只是意思了一下而已。可不管怎么样,了尘方丈还是装着十分高兴的样子,吩咐小沙弥看茶。
吃饱喝足,妮可再没有留下来的必要了,叫上同来的老嬷嬷,就要马上启程。了尘方丈哪里肯依?可他又犟不过皇后娘娘妮可,只得叫来了几个壮硕的僧人,雇来了两顶轿子和几匹高头大马,亲自护送。了尘方丈不傻,他怎么会轻易放过,这个巴结皇上的机会呢?
还真别说,了尘方丈的极力巴结,还终于得到了回报,有了一个很好的结果。皇上人精龙颜大悦,一高兴,就赏了了尘方丈一个五品官衔,让他鸟枪换炮,乌鸡变凤凰,当上了福来郡的一个知府。俗话说:恶有恶报,善有善报,只是时间未到而已,那一天终归会出现。
闲话就不说了,这些都是后话。
妮可回到京城,回到皇宫,仔仔细细地把禅房里的那个梦,把天帝说过的那些话,就像放电影似的梳理了一遍。还真别说,天帝讲过的话也不无道理。王尧天是一棵好的苗子,将来一定会天降大任,委以重任,可必须要从每一件小事做起,未雨绸缪,马虎不得!
算起来,太子王尧天已经整整五岁了,是该给他上轭子的时候了,无规矩不成方圆。可请一个什么样的名师来执教呢?妮可也不敢擅专。近墨者黑,近朱者赤。什么样的师傅?就会教出什么样的徒弟。名师出高徒的道理,妮可还是懂的,虽说她学问不多。
妮可试着和丈夫商量了一下,人精也正有此意,两个人可以说是一拍即合。商量来商量去,妮可和丈夫人精躺在床上,一五一十,扳着手指头,把京城里所有的名士才子都数了一遍,最后一致决定,聘请翰林院大学士卢昀石为太子王尧天的老师。
大学士卢昀石虽说有些泥古不化,可他办事认真,才思敏捷,没有花花肠子,是个靠得住的老实人。更加上,他是老皇帝高澄手里的新科状元,万里挑一的人儿,太子王尧天能够得到他的调教和指点,那真是不幸中的万幸了,多少人都眼巴巴的求之不得啊!
天地君师亲,礼不可废也!
堂而皇之地行过了拜师大礼,皇家私塾才算是开馆了,大学士卢昀石倒还爽快。皇家私塾选在一家别馆里,叫雅云轩。不愧是皇家的苑林别院,有山有水,有飞檐翘角的房子,有成片成片的树林,有飞流直下的瀑布,实在是太精致了,美丽得不可方物。
太子王尧天一点也不抗拒,起初,他还有点好奇,就像是刚刚接触的新鲜玩意儿!过了几天,他就有些厌倦了,又哭又叫,大吵大闹,死活也不肯去上学了。没办法,妮可只得给他找了几个伴当。小孩子都爱玩爱闹,生性顽劣,也都耐不住人生的寂寞。
四个活蹦乱跳的小孩子,年纪大小不等,都是王公大臣的儿子。一个叫阿瑟,父亲是内阁首辅大臣赵琪;一个叫小凡,是大理寺正卿吴守正的公子;一个叫大宝,是益稼郡郡守朱长缨的孙子;一个叫旦旦,是大学士卢昀石带过来的,他家里最小的一个儿子。
有了这些伴当,王尧天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整天嘻嘻哈哈的,人也变得很开朗了很多。自然而然,他也一呼百应,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孩子王。太子就是太子,起点高,气势就是不同。如果他不来当这个孩子王,就有些说不过去了,一切看起来都像是顺理成章。
不愧是大学士,才高八斗,卢昀石对付起这帮小孩子来,自然也是游刃有余。他从孔孟之道教起,先学《百家姓》和《三字经》,然后再循序渐进,专攻《诗经》、《大学》、《论语》和《中庸》。儒家学说历来就是治国之道,崇尚的是人治,奉孔圣人孔子为圭杲。
识字课之后就是描红了,王尧天鬼点子多,经常把一些伴当们,用墨笔描得花里胡哨,脏得就像猴子屁股,跟京剧里的小丑毫无二致。小伴当们都敢怒而不敢言,只能任由人家胡乱涂鸦,荼毒和压迫,谁叫人家是太子爷呢?在人家的地盘上,惹不起也躲不脱。
久而久之,王尧天就对几个伴当不感兴趣了,把坏主意打到了塾师卢昀石的身上。一天授完课,塾师卢昀石实在是有些疲倦,竟伏在桌子上睡着了,胡子一翘一翘的,睡得十分香甜。孩子们一见,机会来了,都放下了课本,嬉笑打闹了起来,乱成了一堆。
王尧天眼珠子眨了眨,眉头一皱,计上心来。他蹑手蹑脚地走了上去,偷偷地在塾师卢昀石高高翘起的胡子上,涂满了从火柴头上剥下来的红磷,十分诡诈地看了伴当们一眼,一脸的坏笑。欲知王尧天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为什么要在塾师卢昀石的胡子上涂满红磷?且听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