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8章 豪门争产案1
作者:
夜雨朦朦li 更新:2021-08-16 01:10 字数:2402
2016年9月9日,在万众瞩目下,这场世纪争产案正式拉开了战幕。
历来,豪门恩怨深似海,豪门争产案更是屡见不鲜。顾恒远的净资产高达市值1350元人民币,这笔巨额财富如何分割实在令人遐想连篇。双方分别聘请了强大的律师团队,都将严阵以待,可以料想的是,这场豪门财产争夺战必定异常激烈,不是你死就是我活。
一大早,青城法院门口各大媒体早就等待着,纷纷准备好摄像头和采访设备,等着拿到第一手资料。
葛勤勤在律师团的陪同下,来到法院。一脸志在必得的自信洋溢在她脸上。媒体人把摄像头对准她,“咔嚓咔嚓”的闪光灯不断响起,一道道亮光在她脸上接连闪烁。
宁思露在顾挺之和韩越的陪同下,也下了车。媒体们把摄像头转过去。三个人面色平静,身穿正装,在媒体的注视下信步走进法庭。
法庭正中的审判席,庄严的坐着披袍执棰的审判长和审判员。
宁思露和吴律师及其助理坐在原告席上,葛勤勤和唐律师及其助理坐在被告席上。
顾挺之和韩越坐在观众席上。
吴律师在原告席上站起来,开始陈述:“我的当事人宁思露女士,是遗嘱人顾恒远的配偶。顾恒远婚内出轨,与被告人葛勤勤女士生下非婚生子顾天洋,导致宁思露女士成为此段婚姻的受害人。”
吴律师拿起手中的亲子鉴定书:“这是遗嘱人顾恒远和顾天洋的亲子鉴定书,显示二人是亲子关系。顾天洋于2013年2月24日出生于香港养和医院,父亲是顾恒远,母亲是葛勤勤。鉴于顾恒远婚内出轨的事实,给宁思露女士带来无尽的伤痛和伤害。鉴于顾恒远遗嘱中的财产是夫妻二人创业所得,并非全部属于遗产,因此宁思露女士向法庭申请夫妻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请求获取75%的股权和其他财产。”
吴律师帮助宁思露依法申请夫妻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先申请75%的股权和其他财产,此部分非属遗产,不用缴纳遗产税。遗嘱上剩余的25%股权和房产,才是遗产。
唐律师也站起来陈述:“原告宁思露女士拥有顾氏18.18%的控股权,一系列全世界各地的豪华房产以及存款,但是这些财产被陆陆续续转移到宁思露的儿子顾挺之先生的名下。在开庭前两天,这些财产基本转移完毕。这些是证据。”
唐律师随之拿起手中的文件,向法庭和观众展示他们的证据,继续说道:
“这说明什么?这说明为了向法律隐瞒她拥有财富的事实,宁思露女士故意在开庭前转移其财产。她是在违反法律,藐视法律公正平等真实的原则!”
观众席中有人交头接耳。
审判长拿起桌上的木棰,向桌面上敲下去:“肃静!”
吴律师:“我反对!”
审判长:“反对有效,原告律师请讲。”
吴律师:“众所周知,我的当事人宁思露的儿子顾挺之先生及其儿媳顾韩越女士于2016年初创立了顾挺之顾韩越基金会,这是一件利国利民的事情,宁思露女士为了支持其基金会的发展,把其名下的顾氏股权赠与顾挺之和顾涵宇,顾涵宇的股权由顾韩越监护。这件事情发生在遗嘱人顾恒远死亡前两个月,宁思露女士做这件事情是为社会做贡献,并不是像被告律师陈述的那样。至于两天前发生的转移,宁思露女士的目的也是为了基金会。”
唐律师:“为了基金会,为什么不把钱直接打入基金会?”
吴律师:“这是管理上的需要和策略。如果大家关注这个基金会的话,就会知道顾挺之先生曾经许诺每年将注入一定比例的资金保证基金会的顺利运营,他们希望把钱用在点子上,所以需要更好地去管理、运用每一笔基金。”
唐律师:“审判长,我请求原告那些被转移的财产应该计入她和顾恒远的共同财产中,然后她行使其50%夫妻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
唐律师这招厉害。除了股权,宁思露名下的房产和存款并不少于顾恒远的。把她的财产一起计入共同财产,即使她行使夫妻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拿到的50%基本上是她的那一部分,那么余下的50%计入遗产,基本上和顾恒远遗嘱上的遗产一致。
审判长和审判员交流了一下眼神,速记员认真记录着与本案有关的一切。
唐律师继续说道:“刚才原告律师也表明了遗嘱人顾恒远和其非婚生子顾天洋的亲子鉴定书,显示二人是亲子关系。遗嘱人顾恒远留下遗嘱,指定遗产唯一的受益人是其非婚生儿子顾天洋。
唐律师拿起手中的遗嘱复印件展示给大家,然后面向审判长:“审判长,你们手中也有这张遗嘱。法律尊重遗嘱人意愿的原则,规定遗嘱继承优先。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按照遗嘱人顾恒远的意愿,其遗产全部由其非婚生儿子顾天洋继承。”
吴律师:“我的当事人对被告手中持有的遗嘱非常怀疑,要求法庭鉴定其真伪,判定遗嘱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唐律师反驳:“此遗嘱经过国内几个最顶级专家的鉴定,一致认为,这是遗嘱人顾恒远的真迹,是他亲笔书写的遗嘱。”
唐律师把字迹鉴定书展示给众人,然后他转向审判长:
“审判长,这是遗嘱人顾恒远的自书遗嘱,遗嘱是遗嘱人亲自书写,亲自签名,注明了年月日,里面指定了其非婚生儿子顾天洋是遗产的唯一继承人,白纸黑字,满足了自书遗嘱的生效条件,是一个有效遗嘱。”
唐律师的话音落下,安静的法庭更加安静了,四周鸦雀无声,只听见媒体设备工作的声音,聆听的人们都把目光落在吴律师身上,等待他的回答。
吴律师向审判长请求:“审判长,关于遗嘱,我有一些问题想问被告葛勤勤女士,请允许我向被告提问。”
审判长:“请问。”
葛勤勤走向辩护席,坐下,吴律师走向她。
“请问被告,你所持的遗嘱是遗嘱人什么时候立的?”
“2015年11月20号。”
“白天还是晚上?具体什么时间?”
“大概晚上八点。”
“地点?”
“我家里。”
“有没有见证人?”
葛勤勤摇头:“没有。”
“当时有没有其他人在场?”
“没有。”
“有没有做过公证?”
“没有。”
吴律师:“这份遗嘱对于葛小姐来说是重要还是不重要?”
葛勤勤一时不知道怎么回答,只是错愕地张大眼睛。说重要,吴律师的问题肯定会问为什么不去做公证?为什么没有见证人?但是她也不能说不重要,这遗嘱肯定是无比重要的。她犹豫着该怎么回答。法庭上的人都屏着呼吸等待着她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