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作者:谯金刚      更新:2021-07-26 09:30      字数:5828
  一周后,天空蔚蓝。
  “今天是八公里武装越野,我沿途会跟你们在一起。当然,我的鞭子是不认人的。”
  “任我行”的鞭子是用一种热带植物做成的,有些像藤条,但又有区别。它更软,鞭打在肉身上由里到外生疼。彭杰是最有发言权的,因为他的背上全是地图,这都归罪于他那超标的体格。有时候,胖真的是一宗罪。
  警校坐落在东郊,而我们的越野方向是城北。我和彭杰一组,而我们的负重就是肩上的厚实的木头。它起码有150斤,相当于内地210斤,这越野的艰难可想而知。
  开始的四公里我们的队形保持得还不错,可过了拉萨河的郎木桥,队形就开始拉长了,我和彭杰不由得就成了拉后腿的。“任我行”的鞭子开始在我身上招呼了。说实话,我从小到大还没遭受过这么大的罪,这不但是身体上的,更是心灵上的。彭杰也一样,他压根都没想到在文明社会会有如此不文明行为。这哪是什么训练,简直就是摧残。
  “啪!”
  又是一声清脆的鞭哨声。前面的彭杰一个趔趄,我肩上的木头一阵晃动。
  “快点,跟上前面!”
  “任我行”还是一如既往的疯狂,也许在他眼里,我们和牲口没有区别。
  “走不动了,歇歇行吗?”
  彭杰的声音近乎是祈求,不知为什么我听了心里怪难受,当初要不是我,他也不用上高原遭这份罪,就他的体格,哪是特警队员的人选!
  “不行,记住你是一名警察,要做的就是服从。”
  “任我行”的口吻不容置疑。
  对于“任我行”,我一直都在忍。但这个时候,我已经忍不下去了,心底一股无名之火“腾”地冒了起来。我不是为自己感到不平,而是为彭杰感到不值。
  “我们不干了!”
  我索性停了下来。彭杰看了我一眼,虽然眼神里有不解,但动作倒也很配合我。我俩把木头往地上一摔,就准备离开,却被“任我行”挡住了去路。
  “警察是你们说不干就不干的吗?”
  “我管不了那么多,我们就不干了。彭杰,走!”
  我伸出了小指,向“任我行”做了个鄙视他的手势,就拉起彭杰走开了,留下了“任我行”一脸错愕。
  走了一阵,彭杰就站住不走了。
  “羽哥,我们真不干了?”
  “不干了!”
  “真不干了?”
  彭杰的追问让我有些迟疑。毁约的事情我从来都没想过,但今天不知为啥,就从嘴里蹦了出来,但走回头路也不是我的风格。我把手搭在彭杰的肩上,佯装潇洒地说道:“不干了,爱谁谁干。咱们去要饭都比这个强,起码自由。”
  我的话明显是带有安慰性质的。彭杰撇了撇嘴,坐到了一边的石头上,眼光留在了西边的山梁上。我不确定他在想什么。但可以肯定的是,他开始陷入了迷茫。
  而我呢,只能是不去想,因为这样可以减少烦恼,我最讨厌烦恼,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去面对卓玛,我让她失望了。我没想到兴致勃勃地来到西藏,却是这个结果,一个字,烦!我不知道这是我的原因,还是警察这份职业本就不适合我,过于强调自由的我也许本就不属于官场。
  在路边待了半小时,我拉起了彭杰。
  “走了。”
  “我们去哪?”
  “先离开这里再说,待在这里可不是个事。”
  彭杰无奈地看了看我,点了点头,和我向市里走去。
  大约走了半小时,一声清脆的声音传了过来。
  “砰!”
  是手枪的声音。对于一个爱枪的人来说,对枪声是特别敏感的,是五四式手枪,五四式手枪:口径7.62毫米,有效射程50米,是我国仿制苏联TT1930式手枪而来的,1954年定型,具有威力大、穿透能力强的特点,且价格便宜,是一款很实用的武器。
  “走,我们去看看。”
  我快步向响起枪声的地方赶过去,后面的彭杰不由分说,也跟了上来。
  开枪的地方是一个坐落在山坡上的独立藏式小院,灰白的围墙里是一幢两层高的小楼。我赶到的时候,刚好看到两个年轻人从里面走了出来。他们身材中等,都是身着黑色风衣,靠左的男人手上拿着一个绿色的画筒。我下意识地以为这是抢劫。
  我朝身后的彭杰做了个准备行动的手势,然后进行了简单的分工,我左他右。这个时候我并没有时间去思索行动的难易度。
  “上!”
  说完这句话,我像豹子一样冲了出去。身后的彭杰虽然稍慢,但也没拖泥带水。
  提包的年轻人显然没有料到我的突然到来,还没反应过来,就被我勒住脖子。他想反抗,但我的手如同铁柱,他根本就没机会挣脱。但旁边的彭杰却是另外一幅景象,两人在地上扭成了一团,歹徒手中的枪已然拔出。在这关键的时刻,我来不及思索,将我手中的歹徒重拳击晕,然后快步赶到彭杰身边,但还是慢了。一声枪响,彭杰就蔫了下去。
  彭杰倒地的同时,开枪的歹徒也倒了下去。他的咽喉吃了我重重一拳,痛晕了。
  “胖子,你怎么样?”
  我扶起彭杰,才发现他的左腿被子弹擦破一块皮,并无大碍。
  “羽哥,我中枪了,我中枪了。我会不会死?”
  彭杰近乎是哭腔。
  “不会的,你这只是小伤,我马上带你去看医生。”
  我的话刚说完,院子外边就响起了密集的脚步声。我心里一紧,赶忙将彭杰扶到小楼里,同时没有忘记将那个绿色的画筒拿在手上。我隐隐觉得这个画筒没那么简单,它说不定就是一个护身符。这是犯罪心理学上讲过的,无论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歹徒都喜欢找所谓的筹码来谋划自己的后路,我也顺便借用了过来。
  从外面进来的是五六个身着黑色衣服的男人,其中有一个年纪稍大,中等身材,一身黑色的中山装,让他看起来多了几分文雅。他目光锐利,脸色沉静,很显然就是领头的。他们在外面嘀咕了一阵,就朝屋里走了过来。令人不安的是他们大多数人手里都有枪,我发现我无意中进入了一个危险的游戏。我想到了报警,一摸裤兜,才发现穿的是体能作训服,手机根本就没带在身上。我又在屋里快速搜寻了一遍,也没发现电话,反而看到了一具尸体,尸体的眉心有个血洞,显然是一枪毙命。
  “里面的人听着,赶快把包交出来,我们就算了,要不然别怪我们不客气。”
  我打开画筒一看,才发现里面是一卷古旧的布画。我后来才知道这叫唐卡,是西藏文化的活化石。
  西藏是一个文物大省,我在警校听教官讲过,这里的文物走私、盗窃现象很严重。如果我猜得不错,外面的就是一群文物走私分子,而我手里,很可能就是价值连城的东西。而我身边躺下的陌生尸体,就可以反映出这群文物走私分子的猖狂。
  我该怎么办?给他们,他们未必会放过我们,杀人灭口可是黑帮最起码的原则。可不给,他们很可能冲进来,我们同样生存渺茫。我的枪法虽然准,但夺来的手枪里只有三发子弹,根本就不够我开销。
  彭杰也没见过眼前的场面。他死死地咬着嘴唇盯着我。我做了个手势,示意他要冷静,这个时候需要的就是冷静。
  “交不交?”
  外面又传来了一阵吼声。我知道他们之所以没有冲进来,只因为他们还不了解情况,这也是我目前的优势。我定了定神,对着窗子外面问道:
  “我们交了你们是不是就会放过我们?”
  外面的中年人思索了一阵,点了点头。
  “只要你们交出来,我们就放过你们。”
  “我凭什么相信你?”
  “你们现在别无选择,只能选择相信我。我再给你们一分钟的时间考虑,要是不交,别怪没人给你们收尸。”
  外面的中年人开始变得急躁。毕竟,时间拖得越久,对他们越不利。
  “羽哥,怎么办,他们就要冲进来了,你把东西给他们吧。”
  彭杰被浓烈的恐惧笼罩了。他已经顾不上腿上的伤口,神色慌张地看着我。看来遇见我真的是他一生的错误。
  “胖子,待会外面无论发生什么情况,你都不要出来,知道吗?”
  彭杰看了看我,小声说道:“你要干吗,你可别出去,他们杀人不眨眼的。”
  我淡淡地笑了笑。自从母亲去世后,我其实对世界并没有几分留恋。我现在要做的,只要能保住彭杰的命就行。
  “没事。你记住,只要我们人一离开,你就赶忙离开这里。另外把这个东西带在身上。”
  我从画筒里拿出唐卡,交给了彭杰,就准备起身。
  “羽哥!”
  彭杰用手想拦住我,却被我拂开了。
  “胖子,不要怕,没什么大不了。”
  我立起身,把手枪别在腰上,然后将画筒拿在手上,看了彭杰一眼,就打开门,走了出去。
  外面的人显然没想到我会如此胆大。在他们眼里,可能还没见过如此不要命的人。
  “你是谁?你干吗要多管闲事?”
  中年人看了看画筒,然后把目光又瞄向了我。
  “我只是一个普通人,也想拣一点便宜。不过现在看来,我没那个福气。”
  我略略停顿了一下,将画筒搭在肩上,然后大声说道:
  “给你,接着。”
  我把画筒向中年人面前一扔,趁他们视线转移之际,一个箭步,快速绕到他的旁边,掏枪、瞄准,动作一气呵成。中年人刚接到画筒,就被手枪抵住了他的脑袋。
  “你想怎么样?”
  “不想怎么样,只要你陪我走一截。”
  这个时候周围的喽啰显然反应过来,纷纷把枪对准了我。
  “你们别过来,过来我就打死他!”
  我声色俱厉,倒也起到了吓唬的作用,歹徒们都没敢上前。我拖着中年人一步步地向门口走去。
  十秒、四十秒、一分钟……时间在一秒一秒向前移,我们也离藏式小院越来越远。我的手心全是汗,脑袋一阵阵发凉。我想过以后会面对这样的局面,因为当了警察,就注定要和歹徒你死我活,可我没想到来得这么快。
  “小子,你手可别发抖。要不然我死了,你也活不了。”
  “活不了就拉倒,大不了就是个死,老子还真没怕过。”
  话是这样说,我还是想为自己寻找一点生存的机会。这个时候,我刚好来到一条山沟的上面。我瞄了瞄山沟的深度,起码有两百米,从这里掉下去,活下去的几率恐怕等于零。但我顾不上那么多了,我朝中年人的屁股踹了一脚,中年人就被动地向那群歹徒扑去。我趁他们慌乱的当口,身子一跃,就跳进了山沟。可还没滑到十米,后面就响起了枪声。
  我多么希望子弹与我无缘,可我还是失望了。一颗子弹瞬间钻进了我的肩胛骨,巨大的疼痛让我变得恍惚。临到沟底的那一刹那,我只感觉双眼一黑,就失去了知觉。
  “羽哥!”
  “羽哥!”
  我慢慢睁开了眼睛,映入我眼帘的是一片迷蒙的白色。
  “醒了!”
  重重的鼻音,肯定是彭杰,我才确定,一张大脸就挡住了白色。我的视线也慢慢清晰起来。
  “靠这么近干吗,搞断背啊!”
  “嘿嘿,醒了就好,醒了就没事了。大夫,醒了!”彭杰缩回了头,对着外面喊道。
  我吃力地看了看周围,很快明白了,这是医院,那浓浓的碘酒味,一闻便知。
  “你躺了两天,终于醒了。”
  我侧头一看是卓玛。
  “两天?”
  我欲坐起来,但头部一阵刺痛。卓玛赶紧扶住了我的身体。
  “你别动,你伤得很重。”
  卓玛的声音很柔,我点了点头。
  “我检查一下。”
  这个时候,一个戴着眼镜的中年医生走了过来,先是检查了我的心跳,后来又看了看我的眼睛,最后对卓玛说道:
  “度过危险期了。以后好好休息,配合好医生的治疗就行了。”
  待医生走后,彭杰又凑了过来。
  “羽哥,你的命可真大。从那么高的地方摔下去居然还能活着,九尾狐都没你命长,真得谢天谢地。”
  经彭杰一提醒,我想起了昏迷前发生的事情。我居然能活下来,不能不算一种奇迹,看来上天还是对我比较眷顾。
  “没办法,谁叫我命大,阎王爷是不敢收我的。”
  “都这个时候了,还嘴硬,我看你不躺一个月就别想下床。”
  我的戏谑,换来了卓玛浅浅的责怪。
  “对了,你真不当警察了?”
  卓玛低下头,眼神在我脸上停留了几秒钟,我从来没和卓玛靠得这么近,她身上的体香我都能闻到,我心跳不由得加快了几分,脸上也感觉火辣辣的。
  “怎么可能?”
  “谁说我不当警察了?”
  卓玛站起了身,满满一笑。
  “这还差不多。我把你带进高原了,可不想再把你送出高原。对了,我还得回去给领导汇报,你自己好好休息吧,过几天我再来看你?”
  话一说完,卓玛就走了出去。
  “胖子,笑啥?”
  彭杰这个时候站在我旁边一个劲地偷笑,那猥琐的表情使我有种扁他的冲动。
  “你脸红了。”
  “怎么可能,那肯定是这房间有点热。”我辩解道。
  “热?这是秋天,才十几度啊,会热?是不是喜欢上了卓玛,不过她可是我们的上司哦,这该叫什么来着?姐弟恋,不对,叫……”
  彭杰还想继续发掘新词,被我打断了。
  “滚!”
  “好,我滚,我滚了看有谁给你端水送饭。”
  彭杰并没有如他所说的“滚”。他黏上了这个医院,这里不用出操,不用上课,还有工资拿,出入也自由,这种好事上哪去找?人都是会捡便宜的动物,胖子虽然认真,但那认真也是被逼出来的。
  卓玛走后,彭杰给我讲了后面的事情。原来我昏迷后不久,“任我行”和队友就赶过来了,救了我一命。但可惜的是,让那伙歹徒逃走了,案子也移交给市局跟进了。
  “羽哥,你把丢失的国宝拿了回来,你说学校会不会给你记功?”
  “不大可能。”
  “为什么?”
  “道理很简单。假如你是学校领导,你会给一个逃兵记功吗?”
  “逃兵?什么是逃兵?谁是逃兵?”
  彭杰一脸无辜地看着我。
  “你个奶奶的,你脑袋是糨糊的啊?”
  “哎呀……”
  我想给彭胖子一拳,可手刚举起,一阵剧痛就传了过来。我两眼一黑,又晕了过去。
  待我第二次醒来时,已是第二天上午。
  “羽哥,羽哥!你可醒了,担心死我了。”
  胖子那破嗓子,再加点分贝,就可以将住院大楼吼塌了。结果是引来了病人的一阵骚动,纷纷在我病房门口驻足。
  “你是想把我气死才对,有没有水?我口渴。”
  “有,有,大大的有。”
  彭杰转身就从饮水机里接了半杯开水,兑了半杯冷水,然后小心翼翼地端到我嘴边。由于我不能活动,彭杰只能将水一滴一滴地往我嘴里倒。用了将近两分钟,我才喝了半杯水,但身体感觉格外舒畅。要不是上次有教训,我定然要活动活动手脚。
  “羽哥,你是我的救命恩人。以后有你一句话,我胖子上刀山,下油锅……”
  “打住!”
  我打断了彭杰的信誓旦旦。
  “你还是管好你自己。再说了,谁救你了,你可别没事献殷勤。”
  我救彭杰是我该做的,但如果让他感觉我是他的救命恩人,我反而不习惯。我喜欢不亏不欠的生活,越简单越纯粹越好。
  在病房躺了一周,陈豪带着队友还有“任我行”来看我了。他们来得自然,我应对得也很自然。短短的几分钟,都是在融洽的环境中度过的。
  临走前,“任我行”拍了拍我的肩膀,笑着对我说道:“好样的,你不当警察真是浪费,我想这一届会因为有你而变得生动,我会记住你的,谯羽。”
  我没想到十天前不快的过去竟然会如此的淡然。有些事情也许就这样,想来想去,其实没什么大不了的。因为我们谁跟谁都不是天生有仇,时间会让我们淡化一切。
  住院的生活是单调和枯燥的。我竟然有些留恋学校那些吵吵闹闹的日子,沙哑的喇叭、吵吵闹闹的饭堂、怒目圆睁的教官……由于活动空间有限,所以大多时候,我就躺在床上,看着窗外的远山。我想到了大学,想到了那些荒诞却又真实的生活。那个时候,我们顶多是意气用事,谁都没想过要人家的命,但身处社会才知道,钱可以泯灭人性,单纯原来对于我们已经很遥远了。
  我开始讨厌晚上,以前那种在大学一躺就是二十小时的日子我再也找不回了。我经常在梦中醒来,继而是失眠,一个人面对黑漆漆的四周发呆。以前也受过伤,但两天一过,又是一条好汉。可这次,我却距离死神如此的近,没有经历过死亡是不能体会那种感觉的。它让我想到了生命,想到了人应该怎么活的问题。这个被自己耻笑为最无聊的问题开始萦上我的脑海,我难道真要这样无谓地生活下去吗?我又想到了母亲,想到了那年家里发生的一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