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女主的初恋10
作者:
雪耶 更新:2021-07-07 16:08 字数:4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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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不比以后, 谁的粮食都不富裕, 当初胡支书借他们的粮食,饶是再节省, 现在也快要见底, 昨天林则那是相当于结婚宴, 必须办的敞亮,可哪有见天这么吃的。
“行了,我面和馅都弄好了, 就等你们过去帮着一起包, 赶紧的, 大热天的, 放到明天也馊了。”
没法子, 几人跟着他一起去, 就见桌上一盆子肉,另一边是满满一盆的韭菜鸡蛋,几人咽了咽口水, 具是摇头, “不行, 你把这肉炸了, 或者用盐腌一下, 可以吃很久,哪能一顿吃了。”
“放心吧, 我心里有数, 难得吃顿饺子, 赶紧的,快洗手包饺子。”
就像林则说的那样,难得吃顿饺子,所有人都吃的特别的开心。
等收拾完,天已经黑了,林则去后院洗了澡休息了一下,约莫八点左右,村里的人都已经睡下,林则拿上手电筒,和胡巧说了声就出去了。
在外面故意晃悠了一个多小时,林则才担着肉回来。
“这么多?”胡巧看到猪油板,兴奋的直接上手掐了掐,“这头猪肯定很肥,不然这猪油板不能这么厚,我们赶紧熬油,不然放明天就坏了。”
这里少说能出十几斤油,看着锅里兹啦啦熬着的油,香气扑鼻,还好他们住的偏,这要是边上有人,半夜都能香醒。
“别煎的太老,猪油渣炒菜包饺子都好吃。”林则小时候最爱爷爷做的油渣饺子了。
“晓得了。”
胡巧熬油,林则负责把猪头和肋条肉给腌起来。
......
知青所后面是片小果林,再往上就是山,砍了种地也种不了多少东西,所以就没舍得砍,每年摘了水果各家分点,能给孩子们解解馋,也能偷着拿城里换点东西。
此刻,这小树林中,林向阳和李文雅并排坐在一起,李文雅的头靠在他肩上。
“没想到林则这么早就结婚了。”李文雅感慨道。
“对呀!我也没想到这么冷清的人内心居然这么火热。”林向阳低头吻了一下她额头,“你什么时候嫁给我?”
“谁要嫁给你。”李文雅娇嗔的别了他一眼,不知想起什么,脸越来越红。
他们没发现,路遥就在他们不远处,死死的盯着他们。
……
胡巧进门第三天,林则和她带着两斤白糖、一斤硬糖还有两斤肉故意绕的远路去胡家。
“这是回门?”细婆看到小两口提着东西,心里感叹胡巧嫁对了人,女方这样,还能拿着厚礼回门。
“我爸妈不在这边,但是该有的礼节不能落下。”所以一会胡家要是过分了,他们以后不上门也不会有人说他们。
胡巧大嫂见着他们满脸阴沉,等看到他们手上的东西,立马喜笑颜开,招呼他们进门。
林则把东西一放,说道:“我们还有事,就先走了。”
“这就走啦?爸妈和巧的大哥还没回来呢!吃完饭再走吧!”身体却没半点动作,眼睛不时朝胡巧手上的镯子看去,突然伸手拉住她的手,想要把镯子撸下来“诶呦!这是姑爷买给你的?可真漂亮,我试试?”
林则啪的一掌拍在她大嫂手上,沉着脸,“喜欢就叫你爱人买。想抢劫?”揉了揉胡巧红了的手,“疼不疼?”
“你竟敢打我?你……”
“林则什么时候打你了?明明是你想抢我的镯子,不然我们去找支书评理去。”胡巧眼见大嫂要撒泼,壮着胆子说道。
“行了,我们走吧。”
“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没吃饭?”细婆见着他们,笑呵呵的打招呼。
“巧儿她爸妈和大哥都不在,她大嫂……反正离得近,回家吃也一样。”林则神色落寞,加上胡巧微红的眼眶,胡家不知礼数的事立马传遍整个村,到了最后就变成了林则和胡家断了往来。
胡新民两夫妻和胡助岩一回家,胡助岩直接甩了他老婆一巴掌,“头发长见识短的娘们,我们让你给小妹准备的鞋子没准备就算了,旧衣服也给扣下来,我是缺你吃了还是缺你穿了?今天回门,你竟然连顿饭都不留姑爷,你让我们以后在村里怎么做人?”
丁香捂着脸愣了一下,然后扑上去就又挠又抓,“胡助岩你个王八蛋,做鞋子的布料省下来是给你做了新鞋,现在就穿在你脚上,被子棉袄你妈收了,就那两件破外套不也改了给你儿子穿了,现在倒怨起我来了?之前怎么不吭声?知道今天回门,你们不留在家等闺女,一大早死哪去了?”
胡家两口子从大堂打到院子,嚷嚷的声音大,不到第二天,就传遍整村。
刚吃了林则的喜糖,加上胡家做的确实不地道,这传言一边倒的说胡家坏话。
村里就这样,这个八卦还没说完,另一个八卦又起来了。
说是李文雅家是资本家,社会的败类,留在村里会败坏这里的风气。
“到底谁乱说的?”李文雅哭的上气不接下气。
“先别急,清者自清,不过……”路遥眼底闪过一抹算计,“你爸妈到底是做什么的?”
“行了,马上要开工,都别围在这。”林向阳突然开口,“不管文雅的爸妈是做什么的,都和她没关系,文雅来了这么久,我们还不知道她的为人吗?”
她的为人?林则站在门口,听到后嘴角微微上扬。
她可是为了保住自己,能举报爹妈的人,更能为了嫁给林向阳,设计让人QJ路遥的人,也就原主傻乎乎的相信她。至于林向阳,现在瞧着挺好,三年后会承受不住种地的辛苦,娶了胡敏聪为妻,78年考上大学后,留下正怀孕,还带着两个孩子的胡敏聪,一去不返。林则眯了下眼睛,反正任务就是让林向阳和李文雅结婚,刚好他们也挺配。
在胡支书给的粮食快要耗尽之时,双抢来临。
要赶在下雨前把所以粮食收上来,每个人的任务都很重,林则的任务就是每天照顾好牛,顺带要准备足够过冬的草料,因为双抢结束,两头成年牛就得开始犁地。
相对而言,割牛草可比下地干活轻松多了,至少早点晚点的没人看管,毕竟量完成就行。
林则就让胡巧去割牛草,自己拿着镰刀去割稻。
“我干惯农活,还是你去割牛草。”胡巧不放心。
“行了,就听我的。”林则肯定不能叫胡巧干重活,拿着镰刀直接去了记分员那。
“哟!这不是林知青,怎么你也要下地?”
“我跟我媳妇换换。”林则笑着签下名字,找人分自己的任务田。
不过十天,林则脱一层皮,也瘦了一圈,可把胡巧给心疼的,把那只腌了打算过年吃的猪脚拿出来炖上,给林则补身子。
“没事,男的黑点有什么关系,只要你别嫌弃我就行。”林则开玩笑道。
“谁嫌弃你了。”胡巧瞪他一眼,现在村里哪个女人不羡慕她。
林则有家底,愿意给她花钱,从不对她发脾气,原来说他懒,现在怕老婆累跟她换了活,双枪的时候所有人可都看见了,干的比谁都卖力,村里再没有人说林则是懒汉。
“林则,有咱们的信。”杜南星扛着锄头,很有乡下人的派头。
信就放在胡支书家,每个人除了信,都收到一个包裹,有大有小,林则的包裹无疑是最大的一个。
众人一个个迫不及待地拆开信,男生红着眼眶,女生已经哭出声来。
林则一共收到三封信,看了看名字,拿上包裹,和他们招呼了一声直接回自己家。
先打开苏曼的信,没有关心,哪怕问一句他在乡下怎样了的话都没有,只说张建国也要结婚了,所以家里困难,帮不上他什么,看着夹在信里的十块钱,林则嗤笑一声。
第二封是林慧的信,通篇的关心,看的林则心里暖暖的,包裹就是这丫头寄来的,里边吃的用的还有一件军大衣,除此之外,还把他之前留给她的粮票布票之类大半给他寄过来,其中还有一张缝纫机的票,虽然信里告诉他是从同学那换的,可她一个初中生,哪来能换这种票的同学,担心的收起信,打算一定要写信好好和她说说。
第三封是张楚的,当初他下乡前,特地找他帮忙查探父亲的消息,这才过去两个月,难道已经有消息了?
林则赶紧拆开信,里面只说找到地址,具体他父亲在那边的情况就不得而知了。
小心的收好信,只要知道地址就好了,等双抢结束之后,就找机会去看他。
现在农村户口转成城市户口的难度,不亚于未来的北京户口,有了这户口簿,他们才能拿到粮油本,每月才能领到各种票卷,才能买到粮食和生活用品,这个人情可大发了。
原本看林则老打官腔的新支书态度一转,那叫一个关切,好似林则是他子侄。
这里毕竟是胡巧的老家,林则和他虚与委蛇一番,才拿着各色证明离开。
“我……我也变城里人了?”胡巧正在地里干活呢,突然就被村里的大喇叭叫到支书家,不少人还以为他们家出事了,她心里也特别忐忑,谁能想到是过来转户口,晕乎乎的按了手印,到现在都不敢置信。
“不好?”林则笑着问道。
“我这不是在做梦吧?”怎么会不好,是太好了。
林则捏了捏她有些肉了的小脸,“陈红军带信过来,说是已经看中一套房子,让我们去看看,如果满意,就能搬过去了。”
陈红军找的房子很不错,独门独院不说,离他住的地儿也不远,这样他出远门,胡巧一个人在家也不怕。
“这院子是我堂叔家的,他自己和三个儿子都成了烈士,家里就剩我堂婶和两个堂妹,满门的烈士,大运动的时候,不少人家都遭了殃,就我这堂叔家没人敢动,正对门挂着功勋章呢,倒是敢动一下试试?”陈红军撇嘴,对那些口里喊着大义,做的跟抢劫没两样的人瞧不上眼,“堂妹去年嫁到市里,就把我堂婶接走了,这房子也就这么一直空着,你上回说想要找独门独院的房子,我就想到这儿,发了电报问过,堂婶说这房子越放越坏,就得有人住才行,你每月给个两块钱,水电你自己用多少付多少。”
两个堂妹,却只说了一个堂妹,不过林则不会八卦的去问,他怎么说就怎么听,反正老太太住市里,和他挨不着。
“不行,这太占便宜了。”这么大院子就给两块钱,跟白住没差别,那哪成。
“真没事,就当帮我婶子看家了。”陈红军开了正门,里面的家具都还在,搬进来稍微收拾下就能住。
“这实在是……行,那我就不矫情了。”林则看陈红军沉下脸,便没再多说什么,往后他也搬到城里,如果有什么需要,他帮回来就是了。
林则调到县城工作的事情马上传得整村都知道,不管认识的不认识的都拿了点东西到林则家套近乎,胡巧的爸妈和大哥大嫂也来了,提了一篮子鸡蛋,那亲热劲,好似从来没闹过不愉快。
“诶呀,小妹你这还有缝纫机啊?你也真是瞒得紧。”丁香摸了摸缝纫机,想打开盖子看里面的车头。
“别动,弄坏了你赔得起吗?”胡巧妈重重的一拍丁香的手,拉住胡巧,无比谄媚的道:“巧儿,往后你可就是城里人,我当初就说小林人好,家底殷实,你瞧瞧,要不是当初妈逼着,你能那么快嫁给他?还有啊!你们结婚也好几年了,怎么到现在都没个动静,这女人还得生个儿子才能硬气,往后你跟着女婿去了城里,身边没个家里人,他欺负你怎么办?要不妈跟你到城里去?”
“……”胡巧赶紧望向走近的林则,“妈说跟我们到城里住一阵。”
“我们租的房子就那么点大,怎么住?”林则看了胡巧一眼,突然不高兴的说道:“还愣着干嘛?赶紧把东西收拾了,不想去就待在乡下别去。”
胡巧愣了一下,随即把手上的围裙一扔,骂道:“林则你什么意思?不就是到县城工作嘛,也就是个学徒工,什么时候转正都不知道,一月挣那点钱买米买菜都不够,还得交房租,威风什么?”
众人一脸恍惚,原来林则就是个学徒工,连房子都分不到,一月的工资供两人吃喝,什么都得买,够呛。
“不是,你胡说什么。”林则赶紧回头看了眼老乡,一脸难堪。
不多时,屋里的人陆陆续续的走了,不少人还将送来的礼给拿回去。
就一个什么都没有的学徒工,还巴结什么,又帮不上忙,东西给了也白瞎。
胡新民觉得怎么都是城里人了,还是维持这门姻亲,不过一家子没了刚才的热情,只留那鸡蛋,说了几句客套话也离开了。
“不管是什么工,总归是光荣的工人,那也是吃国家饭,你在村里呆了这么久,我这支书的也没帮你什么,这样,晚上请你吃顿饭,就当给你践行了。”新支书可没有那些村人那么傻,普通的学徒工能劳动厂领导帮忙调动口粮?能把老婆的户口也拉到城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