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龙蛰蠖屈隐山洞,妖刀鬼剑试锋芒
作者:山海人家      更新:2021-07-06 04:24      字数:3153
  白孤城从未想过,自己会在这令人绝望的世界认识一位朋友,并且还和他结拜为兄弟!
  当然,他也很庆幸,自己能够有这位义兄!
  那一年的黑耀帝国,正直凛冬,大雪飘扬,寒风刺骨,地上积雪少说也有一米深。
  这么恶劣的天气,不管是修士还是普通人,多半会选择待在屋内,那管你外面世界是好是坏。
  但白孤城没有选择,他今天必须要赶到黑耀帝国的皇城,因为那里有一个强大的会社在招人,错过今天,就再也没机会了!
  从一个小会社中得到一本人级功法后,就已经修炼到瓶颈,白孤城很清楚,若想再进一步,自己必须得有一本更好的功法。
  但寒风凛冽,他一身单衣,怎能受得了这种天气?更何况,当时他的修为完全抵御不住这寒冷的天气!
  用尽最后一丝力气,向前挪了一步,脸上写满了不甘,便晕倒在这茫茫的大雪中,身后只有一串脚印陪他。
  。。。。。。
  努力睁开像灌了铅的眼皮,想起身观察一下自己身处何处?奈何全身无力,白孤城只好作罢。
  勉强转了几下头,白孤城这才分辨出自己的处境。这里好似一处山洞,洞内只有几处植被点缀,身旁有一堆篝火,像是人为点燃。
  看到这篝火,白孤城推测应该是有人救了自己,带回这山洞,只是不知这人是好是坏。
  洞外的风呼啸而过,时有几缕寒风吹进来,直望脖子里钻。
  白孤城将身上仅有的几件衣服又使劲裹了裹,此时的他已经可以坐起来,靠着墙壁,等待这山洞主人的到来。
  “哟,小兄弟已经醒了?看你那状态,还以为捡了个短命鬼呢!”
  白孤城闻声,看向声源,见一魁梧男子从洞外进来,穿着一身粗制兽皮,头上顶着兔皮帽,从远处就能问道一股腥味。
  那人有五尺之高,看年龄不过四十岁左右,但脸上胡子拉碴,头发也像几年没洗一般,乱糟糟的,苍老之感扑面而来。
  不过那双眼睛却是神采奕奕。修为也不低,神境中期。虽然邋遢,但整体却看着气势非凡。
  那人将手中提着的三匹已被猎杀的野狼丢在地上,顺便一屁股坐在旁边,开始收拾那三具野狼尸体。但嘴可没闲着,继续说道:
  “亏得你小子命好,要不是我外出打猎,你小子啊,不是被冻死,就是被那些灵兽精怪给填了肚子!”
  白孤城闻言,心中一热,但没有表露出来,自那一事后,他便不敢相信任何人,尤其是那些女人!
  静静地看着面前那人做活,白孤城看口问道:“敢问大哥姓甚名甚?救我目的何在?又为何在此山洞?”
  那人一听这些话,也没恼怒,一阵大笑,“你这人,别人对救命恩人是万般感谢,好话一大堆,你倒好,倒是盘问起来了我?”
  白孤城却是无动于衷,依旧不言,只等他答案,看见他站起身来,白孤城也站起身来,像后退了几步,急忙拉开了距离。
  但那人只是将一件刚刚剥好的狼皮扔了过来。“味道是重了点,不想冻死就将就着穿,穿好了过来帮忙,考这些肉的时候,我再细细讲于你听。”
  白孤城自然是将信将疑,将那狼皮只是轻轻披在身后,便走了过去,离他俩三尺的地方停了下来。
  那人看见这一幕,只是轻笑摇了摇头,顺手将一些狼肉扔了过去,:“烤熟,就行。”
  俩人便在这篝火上烤起了肉,那人也向白孤城说起了自己的事。
  “我姓云,名天刚,神境中期修为,你可能想问,堂堂神境高手怎么在这落魄的山洞里?只因为我那年刺杀未遂,逃亡至此!”
  听到这里,白孤城狐疑地看了一眼云天刚。
  云天刚也看出了他的怀疑,继续说道:
  “我本是萨蓝帝国的人,年幼时,跟随父母来到了大名鼎鼎的洛兰帝国。
  但没想到,洛兰帝国对于外来人很是排斥,父母最终惨死他乡,所以我心怀仇恨,恨极这洛兰帝国,但我不可能屠尽洛兰帝国所有人,不止实力不容许,道义也不容许!
  所以我打算杀了洛兰帝国的楚人皇,改变这一政策,让天下少一些向我这样的人。
  可惜我隐忍多年,做好万全准备,也落得个全国通缉,只好一路向北,来到黑耀帝国,在这山洞里潜心修炼,再杀回那洛兰帝国,取了楚人皇的狗头。”
  讲到这,云天刚猛咬了一口已烤熟的肉,又拿起葫芦,猛灌几口山泉,似喝酒一般。
  “不得不说,这山野灵狼果真鲜美!”看了一眼对面一言不发的白孤城,云天刚继续说道:“救你只是一时兴起,若伤好了,想走便走,想留也可留!”
  白孤城闻言,看着眼前这人不再理会自己,只顾吃肉,心中百感交集,敢孤身一人就跑进皇宫,刺杀人皇,敢随便救一个晕倒的男子,不怕惹出事来?
  是胆大还是豪爽?
  但这人,心不坏!
  况且,自己现在也不知去往何处?与其漫无目的,还不如留在这里,先修炼,再找出路?
  一念至此,白孤城也做好决定,“小弟先感谢云大哥的救命之恩,前面多有得罪,望大哥不记,小弟我也是孤身一人,何不在这无人打扰的洞天福地中,与云大哥这样的高手一起变强,相互之间也有个照应?”
  云天刚没多说,拿起葫芦,递了过去。
  一把接住葫芦,白孤城也没嫌弃云天刚那油腻的嘴已用过,“咕咕咕”,将那葫中之水一饮而尽。
  喝罢,俩人相视一笑。正所谓水自成酒人自醉,心似酒水何来颓?
  转眼间,便是三年!
  三年里,山洞中,俩人的生活就只剩下修炼了!打完猎完全不敢耽搁一分一秒,只想抓紧时间修炼;匆匆忙忙吃完饭也是修炼;稍稍休息会还是赶忙修炼。
  这三年是有苦有笑,从一言不发到无话不谈,从形同陌路到相互熟悉,最后结拜为兄弟!
  云天刚嘲笑白孤城的修炼功法太低级,但转手就将自己所修炼的仙级《朝幕法》给予了他。
  白孤城也嘲笑云天刚在对战中只会蛮力,但在下一次的对战中会悉心教导,一步一步指导他。
  终于,俩人的修为有了质的变化!
  白孤城修为是神境高期修为,
  云天刚更是触摸到仙境的边缘,到达神境巅峰。
  但是今天,他俩决定要出这山洞,离开这座山。
  一方面是俩人觉着再待下去,实力提升的可能性很小,难以突破瓶颈,去外面的世界碰碰机会,寻找机缘。
  另一方面,则是云天刚要为自己的好兄弟白孤城。
  报夺妻之恨!父母之仇!妻离之辱!
  俩人走了俩天才出了这山,终于来到一座离那山最近的城市:弭芝城。
  进了城,俩人大眼瞪小眼,极为尴尬,实在他俩太瞩目了!大人见了远远地看着,捂着嘴笑,小孩见了直接就被吓跑了。
  因为他俩这身打扮,完全就是山里出来的野人。
  可是,他俩摸遍全身也找不出一枚铜板来。后来,白孤城将身上唯一一件祖传玉佩抵押在典当行,换了点钱。
  俩人这才找了一家旅店,拾掇打扮一番,剪头发剃胡子,全身换洗一番。
  一个小时后,俩人站在旅店门口,依旧引来众人的目光。
  不同的是,这次是少女的痴迷和人的羡慕,城里的人不得不感叹一句,这俩小伙子也忒俊俏了吧。
  白孤城一袭紫衣,果真是个仪表堂堂,紫发似瀑布般铺在身后,比起女人来更多些娇气。仅一双桃花眼,便迷倒万千少女,面如冠玉的脸胜过潘安,站在那里气宇不凡。
  云天刚则是阳刚,上身一件短袖,将健硕的胳膊露在外面,充满了安全感。国子脸上的五官似刀削过,黑色短发尽显血性男儿本色!
  转过街角,便是铁匠铺,俩人对望一眼,便一起走了进去。
  俩小时后,一人拿刀,一人提剑,走了出来。
  不过,令人诧异的是白孤城用刀,云天刚则用剑。
  刀不是普通的刀!刀瘦,若不是有弧度,从远处看就是一把剑。这刀瘦不说,刀上还有眼!密密麻麻地布满刀身,少说也有万颗眼孔。这眼能储存血液。
  白孤城对云天刚说:“血妖刀,刀过留血不留魂,魂灭人亡血永存!”
  剑也不是普通的剑!剑宽,若不是有剑把,还以为这人背了块铁板。这剑宽不说,剑身上还有一条条的槽痕,正反俩面,从左往右,大概有上万条槽痕。这槽能摄住人的灵气。
  云天刚也对白孤城说过:“灵鬼剑,剑宽三尺不现红,摄灵定魂谁争锋!”
  剑为白孤城所铸,刀为云天刚所造。
  俩人收拾妥当,便离开了这座弭芝城,全速赶往了白孤城的家乡!
  俩人路过一座小镇时,恰好碰见一伙会社在这里打家劫舍!这俩人忍不了,当即停下脚步。
  尽管这伙会社有一百来块人,但俩人杀他们比宰鸡更简单。
  剑起刀落,利落干脆,全都屠尽!随后,留下感恩戴德的村名,大笑离去。
  自此江湖上也传出瘦刀胖剑的名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