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8章 酒鬼
作者:张大康      更新:2021-07-05 11:22      字数:2093
  一转眼时间,又是两瓶子酒水下肚,夺过了我手中的酒杯,也一口就闷了。
  看他这样子,我突然想起了李白曾著作的一首名诗:两人对酌山花开,一杯一杯再一杯。我醉欲眠卿可去,明朝有意抱琴来。
  不过就算是唐代大诗人李白喝酒也不可能这么喝。
  我错愕间,他摸了摸肚子,站起来打了个饱嗝:“老板,结账!”
  “来了,来了,一共一百八十七!”
  他从身上掏出两张红的,甩手拍在桌子上:“行了,不用找了!”
  说完,他起身又冲我抱了抱拳:“小兄弟,赶明个跟哥哥一起喝。”
  我一阵愕然,这人怎么看上去颇有水浒传中那些梁山好汉的风貌啊?还哥哥?
  我的天呐!
  说完,他大跨步的就往外走去。
  老板苦笑了一声:“兄弟,别介意,这人就这样,你要是不给他喝个饱,那非得把你店里弄得个鸡犬不宁,好歹这人还算是可以,喝了酒还把钱给了,就是这每次都要多给,没办法,我知道他这性子,就每次跟他算账的时候少算一些,刚好补齐他的钱。”
  我低下头看了看脚底下的酒瓶子,可不咋滴,这二百块钱倒也没有占他的便宜,还给他抹去了一瓶。
  这老板着实也够厚道了。
  我笑了笑:“他明天还会来吗?”
  “这人每天都来,其实我也劝过他了,毕竟没有谁能天天吃的起我们这种饭店的,就算是再便宜没有个一二百也消费不起,关键是这人不听劝,有时候开口要个猪肘子,再要七八瓶泸州老白干,哎……”
  我一听更是吃惊的不得了,要说啤酒他喝这么多也许超过常人还能有所理解,可七八瓶泸州老白干喝下去,那可真是要人命了。
  一个附在他身上的鬼婴而已,怎么这么能喝酒呢?
  当下我也没和老板说什么,只是笑着点点头就上了楼。
  余德胜早就饿的不行了,抓着两个大猪蹄子啃的满嘴油花,一大盘子的虾都已经给他吃了个精光。
  我类个擦!
  他一见我进来,赶紧招呼我坐下:“赶紧吃,都饿死了!”
  我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吃吃吃就知道吃!对了,兄弟跟你说个事儿,我们或许有生意上门了!”
  他吞下嘴里的猪肉,眼睛直勾勾的盯着我:“啥生意?该不会又是凶险万分?哥劝你一句,咱们钱也赚了,人也够逍遥了,没有必要接那危险的任务不是?就算是咱们有命赚没命花那也划不来不是?”
  看他语重心长的劝说我,倒像是为我考虑着,我瞪了他一眼:“去你的,这次也许不是什么难事儿,但是可以练练手!”
  他和我接触已经不是一天两天的时间了,我心里在想些什么,他怕是很明白,瞅了瞅我才说:“你该不会是想参合刚才那喝酒的男人的事儿吧?这可跟咱们没关系,我可告诉你了,这人看上去就不怎么有钱,你要是愿意参合,那你自己去,反正我是管不了!”
  瞅了瞅他,我到也什么都没说,反正他要是不愿意,我到也没必要强迫他,便点点头,说这事儿交给我自己办。
  吃过了饭,我们也早早地离开了。
  白天的时候,我又来了一趟饭店,询问了一下老板关于这个人的情况。
  不过老板说他不知道这人叫什么,毕竟是饭店,不同于别的场所,非要把人的身份问个明白,总而言之,来者就是客。
  我听完了也有些沮丧,不过也没急着离开。
  我这两玛莎拉蒂是一辆越野型的车子,里面空间很大,估摸着这辆车少说也得有三四百万,而且里面非常舒适,白天我就在车里睡觉,吃点东西。
  按照老板说的话,这个老喝酒的人每天晚上七点会过来,而且是准时的七点,不多一秒钟也不少一秒钟。
  这倒是挺符合幽灵的特点的,它们比较执拗,一秒钟的时间都不会差的。
  临近晚上七点的时候,我爬来坐在一旁一边儿啃着汉堡包,一边儿盯着外面看。
  果然,七点整,这个男人又来了。
  老板很是欢迎他,一进来当下给他收拾好了一张桌子,准备了十多斤的肉,没错就是十多斤的猪肘子!
  这东西啊看着眼馋,但是要让人吃下去十多斤,在灌二三十瓶的啤酒,怕是大胃王也难以扛得住!
  不过眼下我没进去,仔细的回忆着《水浒传》。
  其实《水浒传》本身不过是一本小说,其中很多的东西都存在问题,例如吃牛肉这件事儿。
  宋朝年间实行农耕制度,牛是当时最重要的生产工具,那个时候牛其实和宋朝人的神差不多。
  而且当时的律文有明确的规定,凡是吃牛肉的人都是要判刑的。
  哪像是现在电视里演的,一出来,往凳子上一座就是要几斤牛肉,几碗烈酒,这在当时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事儿,就算是真的有梁山好汉敢吃牛肉喝大碗酒,但是也绝对没有饭店敢给做!
  不然为了赚点小钱把自己送进铁牢中那可就亏大发了。
  但是书中所写的确实有一些人物是真实存在的,就像是宋江,这人历史上真的有,不过并不是犯宋的头子,而是宋朝的一员县令。
  我之所以说这些,是因为面前这个人确实有点符合电影里演的梁山好汉的样子,不管是他抱拳的样子,还是喝酒吃肉的形象。
  但之前我也说了,他身上附着的应该是一个婴灵,不是成年的鬼东西。
  所以对他我也是挺好奇的。
  这家伙直接从猪肘子上撕下来一大块肉,狼吞虎咽的吃着,接着,一瓶酒就咕嘟嘟的灌进了肚子里。
  看他这么吃,到是一种享受。
  酒足饭饱之后,他这才起身付了钱离开。
  见他一出来,我马上偷偷地跟了上去。
  不过让我没想到的是,这人住的地方那叫一个偏僻,用鸟不拉屎来形容都是一种奢侈!
  他住的这个村子有多小?只有十户人家,没错就只有十户,村口就一个破架子打着,上面用木牌写着柳叶村三个字,别提有多么的寒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