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人是很奇怪的动物
作者:沂堡山莺      更新:2021-07-04 02:53      字数:2297
  人,就是一种很奇怪的动物。
  任何人的一生,都不会只喜欢一个人。
  只要遇到漂亮的异性,都是免不了要心动的。
  但是,三观正常的人,是有底线的,会自觉接受理智和道德的约束。
  一个人品行是否良好,全要看他的自制力如何。
  如果一个人的自制力不好,那么他遇到心动的异性,就会控制不住自己,而做出让人无法接受的事情。
  而曹牧现在的自制力比一年前强多了,或许是因为他已经接受了王美莱的爱,他不想再做对不起王美莱的事。
  这会儿,曹牧的大脑里马上出现了王美莱的身影,他费力地将李潇寒给推开:“姐,我们不可以的,现在我已经接受了王美莱,不能做对不起她的事。
  更何况,王总也很爱你的。”
  “嗯,我什么都清楚,可我就是放不下你!
  难道弟弟心里一点都没有我了吗?真的你一点都不想念我了?”
  李潇寒抬起头,泪花闪闪地看着曹牧,轻声诉说着。
  然后,她出其不意地拿起曹牧的手按在她领口,要他不要有什么心理负担。
  在和王美莱确定关系之前,曹牧和李潇寒有过一段感情的焦灼状态,要说他心里已经一点也不喜欢李潇寒了,那也是不真实的。
  曹牧看到李潇寒的双眼泪花闪闪的,一副楚楚可怜的模样,他的心里不禁一阵柔软。
  而他的手被李潇寒这样拿着按到领口,他的脑海里瞬间变得一片空白,紧紧地把李潇寒抱住,和她来了一个久别前的深吻。
  但是,王美莱的音容相貌,却又突然闪现在他的脑海里,正在看着他的一举一动。
  他很尴尬地轻轻推开李潇寒,很平静地笑了笑:“姐,你是美莱的嫂子,也是我的嫂子。
  我的心里肯定是有你的位置,不会忘了你的。”
  曹牧一提到王美莱,李潇寒也冷静了许多。
  她心里是很爱曹牧没错,但总体上来说,王志刚和王美莱两兄妹对她还是说的过去的。
  特别是王美莱,对李潇寒是真的当嫂子待的,不管从哪个方面来说,都是无可挑剔的。
  这会儿,曹牧要是苦苦哀求她和王志刚离婚,然后随他去云南重新开始,她应该也是不会马上同意的。
  这么一想,李潇寒对曹牧的情思全部烟消云散了,她理了理有些凌乱的长发,有些尴尬地笑了笑:“弟弟,你可别笑话姐!
  人们不是说女人都是感情的动物吗?姐刚才一时糊涂,你不要怪我。”
  曹牧也有些尴尬地对李潇寒笑了笑:“我们是姐弟,怎么会怪你呢?”
  “嗯,这我就放心了,刚才是逗你的。
  你现在已经是王美莱的老公,我就不跟你开玩笑了。”
  李潇寒突然想到了什么,她的的表情突然变得严肃起来:“对了,王志刚和你单独见面了吧?他要你做美莱的工作,让美莱把股份卖给他,我觉得你这么做有点不妥!”
  “不妥?为什么不妥?”曹牧皱了皱眉头问道。
  “第一,美莱那百分之十的股份,是老爷子给美莱的;第二,王志刚的弟弟王志强也想要这百分之十的股份。”
  李潇寒所说的这个问题,曹牧其实早就想到了。
  只不过,王美莱不很在意这百分之十的股份,他曹牧当然不方便说什么了。
  这其中的原因,曹牧当然不方便告诉李潇寒了。
  因此,他笑了笑说:“那是美莱和王总之间的事,咱们不方便说三道四。
  当然啦,美莱把老爷子给的股份转给亲哥也不是坏事,姐觉得呢?”
  李潇寒觉得曹牧说的也有道理,便说:“好吧,你现在是美莱的老公,你有发言权。”
  这时,服务员送来两杯咖啡,李潇寒拿起汤匙搅拌了一下咖啡。
  室内本来就很香,李潇寒再这么搅拌,氤氲在空气中的香味就更浓了。
  曹牧端起杯子喝了口咖啡说:“姐,我有事要先走了。”
  李潇寒一下子就明白曹牧的意思了,同时她的心里也很悲哀:男人都是视觉动物,都喜欢小鲜肉,都喜欢年轻貌美的女人!
  见曹牧急着要回去,李潇寒没有说话,只是默默地点点头。
  然后,她率先起身推门离去。
  曹牧离开三明大约有半个月的时候,王富贵归西了。
  王志刚、王志强兄弟俩展开了争夺董事长的战争,不过,由于王美莱从小就和大哥关系走的较近,她最终名下的股份卖给大哥了,这也就导致了王志刚继承了他父亲的董事长位置。
  王美莱在处理完父亲的丧事,又把股份转给大哥之后,就直接去云南和曹牧开了一家广告设计有限公司,并且很快就和曹牧结婚了。
  而王秋雁回到厦门之后,又恢复到原来的生活中去了。
  这期间,王秋雁主动和姜铭进行微信联系,经常发一些她自己的生活照给姜铭。
  姜铭也没觉得王秋雁对他有意思,因为在厦门,提起王秋雁,很少有人不知道的,三十岁还没到的她,一米六三的身高,身材苗条,皮肤白嫩,弹性十足,更是风韵迷人。
  在厦门白领阶层,王秋雁就是万人迷,她的皮肤特别光滑白嫩,看起来简直就像磨皮似的,一点瑕疵都没有。
  她那前凸后翘大长腿的身材,就是妖精一枚,眼波流转足可以迷死一大群花痴男人,绝对是众多男人渴慕的对象!
  姜铭第一次见到王秋雁后,就常常和哥们曹牧感叹,他的女友要是也这么漂亮该多好啊!
  那样的话,天天搂着她,怎么亲怎么抱都不够!
  不过,姜铭还是有自知之明的。
  他只不过是小小的技校老师,初恋女友没王秋雁漂亮,都对他挑三拣四,最终离他而去。
  像王秋雁这样的大美女就更不用说了,他根本就入不了她的法眼,更何况,现在的王秋雁已经是贵人妇了。
  但人世间的事,却就是这样反常,你越觉得不该发生的事,发生的几率反而特别大。
  大约是王秋雁从三明回到厦门半年之后,在一次厦门文学聚会上,王秋雁和姜铭相遇了。
  那天,王秋雁穿了一件浅粉色的紧身上衣,搭配一条黑色百褶短裙,脚踩一双老爹鞋搭配一双黑色短袜,她的身材被勾勒得十分明显,平坦的小腹没有一丝赘肉,很让人羡慕。
  她露在外面的皮肤非常白皙,一双杏核眼非常明亮,水汪汪的让人忍不住多看两眼,穿着短裙露出一双美腿,峰腰也是让很多人移不开眼。
  见到姜铭,王秋雁微微一笑,她习惯性地理了理秀发。
  而王秋雁这个微笑比心的动作,真的是太迷人了,姜铭感觉都被她撩到了呢!